向松祚:互联网金融:该不该监管?

作者:向松祚 来源:作者博客 2014-03-19

  互联网金融成为近期最热门经济话题之一。热烈欢呼者有之;坚决反对者有之;心存怀疑者有之;冷眼旁观者有之。从经济学角度看,有三个有趣问题,值得仔细观察和解释。其一、为什么中国互联网企业如此热衷杀入金融业?金融业难道真的如许多人想象的那样只赚不赔?躺着就可以大赚特赚?还是有其他原因诱使互联网企业纷纷寻机进入金融业?其二、互联网金融的真正创新之处何在?易言之,从长期发展看,互联网企业杀入金融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哪里?其三、互联网金融应不应该接受监管?如何监管?

  本文主要说说第三个问题。3月15日,央行决定暂停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一些市场人士和消费者情绪颇为激动,认为央行此举是遏制创新,甚至是为了保护银行和银联的既得利益。此乃言过其实。暂停并非停止,只是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业务需要进一步完善客户信息安全保障、资金安全保障、支付流程安全等措施,在此基础上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业务还会鼓励发展,整个互联网金融也才能健康安全发展。互联网企业如果在客户信息确认和安全保障、支付流程安全可靠、客户资金安全、防止欺诈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技术系统和操作规范,当然应该允许和鼓励自由竞争、创新发展。这一点中央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态度非常明确,总理《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要求支持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当然包括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等创新业务。长远看,我相信互联网金融会颠覆和改造金融格局,创造金融新时代。此乃熊彼特所欢呼的「创造性毁灭!」。

  然而,健康有序发展必须以严格监管为基本前提,严格监管和鼓励发展并非水火不相容的一对矛盾,那些情绪激动的朋友们过于极端地将二者对立起来了。我以为大家热烈讨论互联网金融之时,首先应该明白一个常识性的道理,那就是互联网和金融是两个不同的领域,不可等量齐观。大家以为互联网监管应该越少越好,所以互联网企业搞金融也应该是监管越少越好。此乃大错特错!互联网行业需不需要监管以及如何监管,此处不去讨论。但是世界各国对任何金融服务皆有严厉监管,没有例外。无论你是以传统方式搞金融,还是以互联网和任何其他新科技搞金融,都需要接受金融业共同的监管规则。互联网企业只要想搞金融就必须接受与其他金融企业相同的监管规则。这个道理应该很容易明白。许多人高声欢呼互联网金融,可能是因为不满或痛恨银行和传统金融企业赚钱大容易,或者给存款户的利息太低,或者服务不周,这些都可以理解。商业银行和其他传统金融企业确实有创新力不足的问题,需要持续创新和改进,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刺激银行创新追赶,这是大好事,没有人否认。然而,这并不等于说,互联网企业搞金融服务就不应该受到监管。须知商业银行和传统金融企业要服从许多严格的监管指标和行为要求。互联网企业搞金融没有问题,绝对应该鼓励自由进入,但是必须遵守金融业共同的监管准则和要求。

  互联网金融的潜在风险是绝对不容忽视的。客户信息安全保障、支付流程安全可靠、资金安全等等,都是亟待解决的大问题。不能因为互联网是创新,是新事物,我们就忽视其风险,甚至完全否定其风险。与互联网相关的其他金融风险,包括欺诈、洗钱、非法集资、恶意骗局、恶意透支等等可以说无孔不入,防不胜防!一旦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最终还是纳税人埋单,损失还是纳税人承担,而且其系统性传染效果和负面影响将非常巨大。

  互联网金融潜在的最大风险是整个金融支付体系的风险。支付体系安全是国家金融和经济安全的根本基础之一。一旦支付体系出问题或崩溃,客户信息大量流失或被盗,后果不堪设想。我不是互联网专家,但我总有一个担心:如果金融支付和其他金融服务大都或全部互联网化,我国又没有掌握互联网的核心根本技术,国内多数互联网巨头的大股东又是外国投资者,我国金融信息极有可能被外人掌控,这可能才是最大的金融风险和金融安全隐患!不知道监管者有没有想到这一层? 怀疑支付体系安全对国家安全极端重要的人,请看看格林斯潘自传「峥嵘岁月」之序言。911恐怖袭击之时,格老身困瑞士。第一个电话就是给联储副主席,要他确认和确保支付体系绝对安全。美国支付体系至少有两个备份。掌控信息科技最高端的美国,仍要时刻警惕金融信息的泄露,警惕恐怖袭击金融支付体系,警惕犯罪集团尤其恐怖集团利用互联网大规模犯罪和洗钱,何况中国还没有占到数字信息空间的制高点上,出问题的概率更高,必须防患于未然。所以,互联网金融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关键前提就是支付体系的安全可靠,没有妥善监管肯定要出大问题。

  与监管相关的还有一个更深层面的问题,那就是:是不是任何新东西都是对消费者和社会整体有利?乍看起来可能很有利,长期看怎么样呢?历史一再表明:并非所有金融创新都是好处大于坏处,收益大于成本。有些金融创新就是金融危机的定时炸弹,等着大规模损失造成后再来监管,就悔之晚矣!次贷危机是典型例子! 这就是为什么美国金融海啸之后,痛定思痛实施金融改革,发明“沃尔克法则”,釜底抽薪,说到底是限制银行业务过度创新。

  虚拟信用卡、二维码支付、第三方支付等等,并非什么了不起的金融创新,都是美国和其他国家早开始玩儿的!当然,中国市场巨大,什么新玩意儿都可以找到生存空间,但这绝非意味着任何新东西都必然是好东西。我以为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是中国的互联网公司似乎特别热衷于杀入金融业,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不专注自己的主业?不去斥巨资去开发下一代信息技术、迈向世界技术最前列?占领世界信息技术最高端? 有时间下次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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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松祚
向松祚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理事和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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