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大V身上还有共产党员的气味吗?

作者:董小华 来源:今日头条账号“萌萌妈妈董小华E” 2024-03-06 1014

胡大V最近的一篇长篇大论的帖子出现在互联网上,看过后,我的直觉是,胡大V是在为诺贝尔奖的政治倾向背书。并且他还把矛盾文学奖摆在前面,来为莫言背书。胡大V攻击网友们对莫言的批评是虚假民意,他还祭出宪法来为莫言背书,然而胡大V高举起宪法的旗帜,却满口说着违宪的说辞。

胡大V的帖子很长,涉及的论点很多,为了让网友们对胡大V的帖子有一个清晰明瞭的认识,下面我就逐段对胡大V的帖子解析点评一下:

一、胡大V说:

“有人起诉莫言并指控他的作品“侮辱革命先烈”“美化侵华日军”,引起广泛的警惕。尽管很多人知道这就是起诉者为自己收割流量的闹剧,但依然很警觉这样的闹剧能够在今天的网上活灵活现上演,担心这可能导致政治构陷风在互联网上的发酵升级。”

★我的驳斥:

胡大V把毛星火用法律手段为人民子弟兵讨说法的行为定性成“为自己收割流量的闹剧。”

请问胡大V?

有道是“说话无根等于瞎喷”,你的这个定性根据何在?你拿出根据来了吗?你没有根据的信口雌黄,这就是地地道道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结论就是,胡大V越来越像司马黑式的小人了!有句话叫:“君子评人观大义,小人诋毁寻小节”。毛星火的做法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匡扶正义的行为。退一万步讲,即使毛星火有私心,这个私心和他匡扶正义的行为比起来,只能算是小节。胡大V舍本逐末的不看大义看小节,用屁股决定脑袋,这就是小人的做为。更何况他指责毛星火的所谓“小节”,是由他的卑鄙心理臆测揣度出来的。按他的阴暗心理,雷锋做好人好事, 他胡大V都会认为是沽名钓誉。

二、胡大V说:

很重要的一条是,莫言在国内创作,而非出走西方,用文学羞辱故土的中国作家。他的作品创作于改革开放时期,虽然写作风格从一开始就在国内受到一些争议,但我们的社会接纳了他,释放了他的天赋和个性。他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蛙》2009年写成,并于2011年早于诺贝尔文学奖,获得了国内文学最高奖项茅盾文学奖,也就是说,中国的体制肯定了他的创作,他的成功首先是在中国文坛和中国社会的成功。

★我的驳斥:

莫言的作品岂止是羞辱故土那么简单,他的作品涉嫌通过造谣诽谤人民子弟兵。中国社会从来没有接纳他!凡是对人民子弟兵抱有深厚感情的人,凡是具有民族自尊心的中国人都不会原谅莫言,你胡大V凭什么说社会接纳了他?接纳他污辱自己的同胞?还是接纳他污辱天底下所有的母亲?是有些人接纳了他,但是这些人还有做人的底线吗?这里要有一个疑问。

莫言的作品确实是释放了天性,然而他的“天性”却是建立在仇恨生他养他,把他养得白白胖胖的故乡的基础之上的!从他的文字中,可以映射出一个心胸狭隘,斤斤计较的形象,请看:

"我思念石板路上的马蹄声, 就像思念宽大滑畅的肛门,我 思念我的故乡,就像思念无臭 的大便。""我对那块土地充 满了仇恨,假如有一天我能离 开这块土地,我绝不会再回 来。"莫言的这两段语录。充分展现 了他对潍坊市高密东北乡充满 了无限的仇恨!

三、胡大V说:

胡大V身上还有共产党员的气味吗?

很早就有对莫言喜欢写中国落后、黑暗一面的批评声。1988年电影《红高粱》获得柏林电影节金熊奖,当时很多人就不以为然,觉得那部电影迎合了外界对中国落后的欣赏。这些批评都是正常的,它们没有影响文坛继续对莫言的开放。文学批评是争鸣,是各抒己见,而不是要扣政治帽子,对人搞无情斗争。

★我的驳斥:

请你不要用“此一时,彼一时”的逻辑来为莫言抹黑中华民族来辩解,当时传媒还没有现今发达,自媒体还没有兴起,老百姓想参与政治评论没有条件,虽然有人买莫言小说看,然而大多数人都是看几页就看不下去了,当时我看了莫言的《檀香刑》,差点没把我看吐了。特别是莫言的小说《欢乐》这部小说,里面对他母亲的×部位所作的“艺术化”描写,之后我便对莫言的小说敬而远之。

而今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被唤醒了,自觉维护国家利益,捍卫英雄的意识空前提高,这才是当今有人出头起诉莫言的真正原因。

莫言污蔑八路军的事情发酵之后,我才对莫言的相关小说进行了探查,从中发现,铁的事实摆就在那里。莫言抹黑自己的父老乡亲,并延伸至外界对中国民族整体印象,这在《颁奖词》写得一清二楚。颁奖词以莫言的小说为依据,把中国定性成没有真相,和猪和驴的世界,难道你胡大V甘心做《颁奖词》所言的,中国是“猪和驴的世界”里的猪和驴?

胡大V身上还有共产党员的气味吗?

有争鸣必然有批评,以尊重事实为基础所进行的批评和诉讼怎么会是扣政治帽子?你说出这种话来才是地地道道的扣政治帽子。只不过你是在用贼喊捉贼的技巧为自己洗白而已。

四、胡大V说:

胡大V身上还有共产党员的气味吗?

然而那个所谓起诉,对莫言的指控是他“侮辱革命先烈”“美化侵华日军”,这些指控不仅是扣政治帽子,而且很应景,一旦成立,在当下有一剑封喉的杀伤力。如此对待一个中国体制内成长起来的主流作家,完全迈过了文艺批评的界线,如果我们纵容这种做法,就形同打开了一个用严重政治定性打击、迫害文学创作者的新空间。虽然起诉者之前名不见经传,但是他的极端做法迅速得到一些人支持,聚拢了人气,它为社会上其他潜在投机分子做出一个用构陷、撕咬他人谋取个人成名之利的示范。

★我的驳斥:

你口中所谓的“文艺批评”难道就是对八路军和解放军的不实诽谤和污蔑吗?

你认为毛星火指控莫言“侮辱革命先烈”“美化侵华日军”是扣政治帽子,你的根据何在?

莫言污蔑八路军和解放军的斑斑污迹是明摆着的,看过莫言作品的人都会有深刻的印象!你为什么视而不见?为了让广大读者看清胡大V的真面目,下面我就摘录两段莫言其小说《红高粱家族》中抹黑八路军的情节:

1、(八路军胶高大队扔的)“手榴弹又一次猛烈爆炸,土路上硝烟滚滚,尘土冲天,飞蝗般的弹片尖啸着向路两边冲去,成群的看殡百姓像谷个子般倒下去。公路上的十几个铁板会员被巨大的气浪掀起来,断臂残腿,腥肠臭血,像冰雹般、像美丽温柔的爱情一般抛洒在老百姓头上。”

注:八路军残杀老百姓和铁板会会员的情节在莫言小说中多处出现,而小说中的铁板会是民间打鬼子的主力军,莫言笔下,八路军打鬼子是装样子,却铁了心狠打铁板会,一心抢夺铁板会的枪炮)

《红高梁家族》节选

2、“逼近了的胶高大队在冲锋中拋过来几十颗手榴弹,被炸怕了的铁板会会员拖枪便跑,无情的弹片追上了他们,撕裂了他们的肉体。这一排手榴弹,使滞留在道路两侧的吹鼓手、高跷、狮子倒了大霉。吹鼓手们为他人哭丧的喇叭唢吶伴随着他们残缺不全的肢体飞上了天,又悠悠晃晃落下地。踩高跷的人,腿脚绑在高木上,活动不便,一遇慌乱,多半被挤到路边,高跷腿像木桩子一样陷在黑土里,他们像枯树一样被栽在高粱地里。被弹片击中的踩高跷者,发出的叫声更加残忍,面部的恐怖表情更为出色。”

《红高梁家族》节选

看到了吧?莫言诋毁人民子弟兵历历在目!

电影《三进山城》的编剧赛时礼作为山东胶东地区革命斗争的亲历者,看到莫言所写的诋毁八路军的小说后,义愤难耐,遂写文章说明日本侵华时期山东高密地区抗日真相,以正视听,其中赛时礼写到:

“我干过武工队长,深深知道,上级都是挑选军政素质好,政策观念强,能自觉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干部为武工队员。因为这是深入敌占区执行特殊任务,首先是依靠群众,オ有饭吃,オ有房子住,才有群众当眼睛,帮助侦察敌情,オ能在敌占区站住脚,オ能机动灵活地打击敌人。深入敌占区战斗,失去群众的支援,不但不能打胜仗,反而有被敌人消灭的危险。”

山东老八路赛时礼用事实戳破了莫言诋毁八路军的谎言,也印证了莫言确实在诋毁人民军队。

五、胡大V说:

胡大V身上还有共产党员的气味吗?

文学的功能之一是批判,而那些虚构的人物和故事如果用严厉的政治尺度肆意牵强附会,多少人和多少作品能够被罗织出“居心叵测”“实施政治攻击”的罪名,那将等同于打开构陷整人的潘多拉盒子。莫言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但我相信,他在做那些创作时不可能是为了有一天获得诺奖做准备,刻意迎合诺奖的标准和西方口味。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概率极低,一个乡土味极浓的中国作家怎么可能用自己一生的创作去追逐那个虚无缥缈的可能性呢?

★我的驳斥:

文学的功能是批判不假,但更不是利用文学来诋毁和抹黑,如果涉及到毫无根据的诋毁和抹黑,这还是批判吗?你胡大V给莫言的作品披上一件批评的羊皮,难道大家就识别不出莫言文字中所蕴含的政治企图吗?你以为你的智商比谁都高吗?你以为广大人民群众愚不可及会被你的花言巧语所蒙蔽吗?

胡大V身上还有共产党员的气味吗?

揭露莫言的人,绝不是用毫无根据的罗织来构陷莫言的。我最反对秦桧式的罗织和构陷,但是我看到的是,揭露莫言的人,拿出来的是板上钉钉的过硬证据!对于用事实说话的人,你胡大V竟然毫无根据的给扣上“罗织”的罪名,你胡大V是在用事实说话吗?你为什么对莫言作品中诋毁八路军的情节视而不见?你敢出来拿莫言诋毁八路军的故事章节来对证吗?我笃定你不敢,以前我揭露你的事,你都不敢出来为自己证清白,还用“控制争议的热度”来当遮羞布,这回铁证如山的东西你更不敢出来对质了,你只敢躲在暗处为你的同流而诋毁维护英烈的正直网友。

六、胡大V说:

胡大V身上还有共产党员的气味吗?

莫言获得诺奖,就倒推他的作品有政治问题,这种思维也是极其有害的。诺贝尔文学奖的确经常掺杂意识形态的东西,但意识形态也非它的唯一指标。就事论事谈莫言获奖这件事,它对中国文坛是好事,事情的主导面是积极的。我们对此实事求是的认识不能被诺奖的其他一些倾向而简单覆盖。

我的驳斥:

你又来胡侃了,莫言作品诋毁八路军和解放军的章节就明晃晃的摆在那,这和莫言获没获得诺奖没有必然的联系。要说有联系,那就是《颁奖词》对中华民族的恶评给中国人民提了个醒,导致大家需要求索一下莫言的小说究竟是怎么写的?因此莫言抹黑八路军和解放军的情节才大白于天下,让人们彻底认识到了莫言作品的危害性,也让大家擦亮了眼睛。

而今文化自信意识深入人心,洋奴思想遭到摈弃,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挟洋自重,唯洋人马首是瞻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拿个洋人的奖就狐假虎威,扯虎皮做大旗吃不开了,所以你就别拿那个破奖来说事了,中国老百姓不稀罕。

七、胡大V说:

如今互联网上出现了一些非常极端并且活跃的“政治审查者”,一些账号打着“爱国”“正能量”的旗号,将政治正确的大逻辑简单化成具体、绝对的标签或禁忌,在我们改革开放丰富多彩的现实中横冲直撞,不断揪住一个人和一件事进行政治吊打,将正常的商业行为和创作表达,或者一些技术性差错上纲上线成“别有用心的对抗”,在网上营造出一种攻击性很强的戾气,对中国宪法秩序下宽松和对外开放氛围形成了破坏。

★我的驳斥:

你的意思是,人民群众对丑恶现象不闻不问,任凭污泥浊水泛滥于社会,任由社会墮落才是好公民吗?你既然反对打“标签”,那你为什么又当又立的给爱国网友打上“政治审查者”的标签?你自以为你是放火的州官吗?只许你胡作非为,不许百姓乱说乱动?

诋毁社会主义,诋毁人民子弟兵被你轻描淡写的说成是技术性差错,按你的逻辑,美国打压中国也是技术性差错,台湾撞死大陆渔民也是技术性差错,反正你口中的技术性差错没有什么尺度,你不觉得你的话相当牵强?

胡大V身上还有共产党员的气味吗?

莫言笔下的八路军,哪里够得上是人民的军队。莫言笔下的八路军对待人民凶狠残暴!残杀老百姓眼都不眨一下。莫言笔下被俘的老铁板会员痛骂八路军是畜牲、汉奸、张邦昌、秦桧,这种恶意诽谤八路军的写法,严重败坏共产党和人民军队的声誉和形象!毛星火起诉莫言难道有错吗?你胡大V作为老共产党员,不思维护党和人民军队的声誉和荣誉,竞然和诋毁人民军队的人沆瀣一气,毫无根据的诋毁毛星火是炒作,是找莫言的麻烦,是戾气!按你的意思,为了维护狼牙山五壮士的声誉,而和诋毁者对簿公堂的行为也是戾气?你难道忘记了你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初衷了吗?你当年举起拳头宣誓时是怎么说的?我不明白,为什么你这种没有高度政治觉悟的人大行利市?难道社会真的墮落得不成样子了吗?

八、胡大V说:

起诉莫言“侮辱革命先烈”“美化侵华日军”是十分荒唐的,这一极端表现能够在今天的互联网上招摇过市,并且动员、串联起各种激烈情绪,这不能不让人产生警惕。信息茧房效应和大多数人的沉默导致了一些极端东西在特定圈子里受到欢迎,营造出它们有很大民意基础的假象,这种假象容易产生欺骗性,影响一些人对社会真实意识形态和民意的误读,这会鼓励激进的东西得寸进尺,更加嚣张。

★我的驳斥:

制造信息茧房恰恰是你胡大V,你一味的说莫言没有“侮辱革命先烈”“美化侵华日军”,然而你的证据呢?被你诋毁的毛星火拿出来的是铁证!你拿出来的又是什么?你仅仅是靠你的嘴唇子当证据,随心所欲的诋毁他人,任意给别人按上罪名,给别人做政治审判,这种作派和秦桧陷害岳飞能有什么区别?庆幸的是,你没有秦桧的官职,否则以你的这种随心所欲的给别人罗织罪名的作派,不知会有多少冤狱!

九、胡大V说:

胡大V身上还有共产党员的气味吗?

我们社会需要在大是大非上的清醒,坚守原则。起诉莫言代表的是关闭和收缩,是极端化的“政治正确审查”,是对党领导宪法秩序下宽松和自由的冲击破坏。所以,我们要坚决反对这种蛊惑人心的激进表演,坚决阻遏极端势力在我们社会中扩张、发酵。

★我的驳斥:

什么是大是?大是就是维护为新中国的建立而抛头颅洒热血的中华英烈!什么是大非?大非就是对诋毁英烈的行为不闻不问,甚至极力包庇!你胡大V恰恰是在包庇诋毁英烈的人。

这种情况下你还腆着脸拿宪法说事,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莫言诋毁人民子弟兵铁证如山,毛星火拿起法律的武器,在中国法律框架内对莫言进行法律诉讼难道不符合宪法所赋予给公民的权利?毛星火何错之有?封建社会尚且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莫言难道就因为他获得了诺贝尔奖,就拥有了逾越中国法律的特权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莫言难道是身在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他难道是特权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

“国家保护英雄烈士,对英雄烈士予以褒扬、纪念,加强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  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发现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依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胡大V身上还有共产党员的气味吗?

国家法律白纸黑字,难道莫言可以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吗?莫言可以肆意诋毁、抹黑人民军队,而别人却不可以质疑莫言及其作品的正当性,难道这就你胡大V口中所谓的文学自由吗?你们的文学自由未免太双标了吧!文学自由是由你们定义的?!别人也有不喜欢莫言、质疑其作品和起诉的权利和自由!你所谓的“控制激进声音”的谬论根本就是胡搅蛮缠。

后记:

胡大V身上还有共产党员的气味吗?

胡大V为了给诋毁人民子弟兵的莫言进行辩护,不惜浪费大量的精力写了一个长达九个段落又臭又长的帖子,可见其用心之良苦。其实你胡大V最应该做的,就是把你为你自己女儿的工作以权谋私的事详细说说一下,说清楚当年你如何违反政治纪律,强行把你的女儿塞进环球时报的操作细节?这也好给抑郁而死的英雄记者付国豪一个交代!

胡大V身上还有共产党员的气味吗?

从胡大V对诋毁人民子弟兵的行为不仅不闻不问,而且还强行为其洗白的行为来看,胡大V的身上已经丝毫没有了共产党员气味,从他所表的来生要做美国人的心迹来看,他早已经蜕化成一个逆中华民族价值取向的西化公知。

胡大V打着支持批评的幌子,为莫言诋毁人民子弟兵作开脱,他甚至不惜用诋毁的方式来进行这一过程,可笑的地方在于,胡大V这些维护莫言的人,平时总说些什么“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捍卫你说话权利”,但临到批评或控告他们所支持的人了,他们就不愿意坚持这些理念了,而是找各种理由,反对别人的言论自由,和宪法所赋予的合法权利。

这些就是胡大V所谓宽容的自由派的嘴脸,他们只喜欢谈改革,但很少谈社会主义。因为他们只要改革,不肯要社会主义。别人对社会主义进行抹黑,对人民军队进行诋毁,他们认为理所应当,因为这是应该宽容的观点,应该无限宽容,否则就会“不利于营造改革开放的大环境”。

胡大V们借口中国政治强大,宪法秩序巩固。来提醒网民不要以“找汉奸打”,并谓之名曰是阻碍国家前进。以所谓的“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宽松自由的宪法秩序,不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宽松和谐。互联网上的激进声音影响公众对经济工作会议的判断,削弱对改革开放的认知。”为借口,为诋毁社会主义诋毁英烈的人洗白。

他们说为英烈讨说法是过度追求政治正确,乱扣帽子,呼吁政府应采取措施抑制过度强势的激进声音,特别关注借爱国正能量名义带来的问题。所以要在互联网上控制激进声音。

难道他们的这些话是政治正确吗?他们维护莫言,无非是是兔死狐悲,害怕自己抹黑国家、解放军、英雄的黑历史被扒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比,胡大V们的话还是政治正确吗?

《民法典》规定: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莫言的作品虽然没有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但他的描述对象是特定群体,如八路军解放军、土改干部、汉奸、日本鬼子、某一地域的风土人情等等,都有行为上的魔幻虚构。对八路军和解放军进行歪曲和诽谤性描述,是事实性存在!毛星火起诉莫言合理合法,根本就不是胡大V们所胡侃的所谓“过度追求政治正确,乱扣帽子的激进声音!”

关于文学创作,如果属于情景的真实再现,那就是还原历史。魔幻编织则是虚构创作,显然莫言魔幻风格的作品,是通过虚构创作出来的,根本不是历史还原,更是与现实主义相差十万八千里,只能算是编织历史。这种编织如果仅限于戏说的层面上,也就罢了。然而莫言的编织却是对八路军和解放军的公然抹黑!它给人们呈现出来的景象是,八路军和解放军是一个充满黑暗的军队,根本不是人民子弟兵!老百姓个个都颟顸粗卑,荒淫无度,兽性大于人性。日本侵略者反倒是人性味泯,文质青涩。这难道不是对侵略者的涂脂抹粉,对中国人民的诋毁和抹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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