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阀、捐税、百姓,民国时期的四川剪影

作者:牛戈 来源:牛戈文草 2024-06-12 440

前几年有部电影,电影中有这样的一个镜头:

军阀、捐税、百姓,民国时期的四川剪影

把税征到九十年以后?是不是太夸张了?

这丝毫不是夸张,民国的捐税,就是这么回事。

这叫什么?这叫预征。也就是说征了一年的税不够花的,就把后一年的提前征收了。如果还不够花的,就把后两年的、后三年的也提前征收。

既然已经预征,那明年、后年是不是就可以不征了?想的美!明年不征明年的,但可以提前征收后四年、后五年的。以此类推,直到提前征收后三十年、后五十年、后八十年的。

来来,我们看看民国23年(1934年)四川几地的税预征到了哪一年。

南充:征到民国54年(1965年)。征收机关:20军;

资中:征到民国60年(1971年)。征收机关:21军;

犍为:征到民国64年(1975年)。征收机关:21军;

越巂:征到民国74年(1985年)。征收机关:24军;

灌县:征到民国80年(1991年)。征收机关:28军;

彭县:征到民国69年(1980年)。征收机关:28军;

新繁:征到民国80年(1991年)。征收机关:28军;

成都:征到民国74年(1985年)。征收机关:29军;

安县:征到民国72年(1983年)。征收机关:29军。

这是最严重的吗?不是,在川军刘存厚的防区,税已经征到了21世纪。

四川军阀混战时期,是防区制,各防区差不多就是一个独立王国,只要你有枪杆子,捐呀税呀想怎么征就怎么征。

征这么多的钱用来干嘛呢?用来养兵,用来打仗。自从进入民国以后,四川境内差不多年年打仗,就从没消停过。

军阀、捐税、百姓,民国时期的四川剪影

来看看刘湘21军防区内的军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

民国17年(1928年):军费支出12694758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9.09%;

民国18年(1929年):军费支出16901681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3.77%;

民国19年(1930年):军费支出22261436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3.46%;

民国20年(1931年):军费支出26580174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5.20%;

民国21年(1932年):军费支出34231718元,占财政总支出的67.81%;

民国22年(1933年):军费支出45927038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2.33%。

(上载《四川经济月刊》民国23年5月号)

老百姓的血汗钱百分之六七十以上全用来打仗了,而且这仗,不是抵御外敌入侵,而是争地盘的内战。

说到地盘,在二刘大战之前,刘湘可远不及他的幺爸了。自1927到1932年这几年,在所有川军各派系中,刘文辉的24军不仅地盘最大,也最富,包括最肥的自贡及五通桥盐场在内的整个成都平原,一大半在其手中。

当年的四川,有两项最肥的税收。一个是盐税。四川产盐,这当然不能被军阀们放过。1915年,那时川军内战还不激烈,全川盐税共征673万余元,从第二年起,四川省内军阀混战一年比一年激烈,到了1935年,已达1909万余元。

另一个特别肥的税是烟税。本来早在清末,全国就已经禁烟了,但军阀们为牟取暴利,不仅不禁,反而强迫农民种植罂粟。不种行不行?不种不行。不种就加大征税力度:“如农民种粮而不种烟,则种粮食一年,应完三年的税,而种烟,则只完本年一年的税;如明年再不种烟,仍种粮食,则明年一年,应完五年的税;到后年,再不种烟,仍种粮食,则这一年,应完七年的税。”(谢藻生《苦忆四川烟祸》)

在如此高压下,“全省一百四十余县,其不种烟的,殆不及三、五县。”(同上引)

通过毒害川民,布祸全国,川军从中获得了巨大的不义之财。据当年出版的《四川财政汇编》统计,民国19年这一年,杨森所部20军的烟税收入13652686元,占总收入的43.59%。刘湘所部21军的烟税收入11179275元,占总收入的37.10%。但据美国人吉尔门1933年出版的《四川游记》所载,不论20军还是21军,其烟税收入远不止这个数。

军阀、捐税、百姓,民国时期的四川剪影

除了这些大的项目的税收,还有数不清的杂捐杂税。以某一小商人从合川到重庆需缴纳的捐税为例:

合川出发——

护商捐:三十八元,印花税二分;江防捐:二十五元五角,工本费一角;船捐:四元八角,印花税二分;军事捐:三十八元,印花税二分;查验税:二元。

合川东津沱——

查验税:四元。

合川盐井溪——

峡防捐:四十五元六角六分,印花税四分,划子钱一吊;稽查税:五十七元,印花税二分,划子钱二吊;团练捐:十六元,划子钱一吊。

合川澄江口——

护商捐:三十八元七角。

巴县北碚——

峡防捐:二元。

江北土沱——

峡防捐:五元;江防捐:四元;峡防特税:四十五元,印花税一元八角。

江北悦来场——

峡防捐:十四元三角。

巴县童家溪——

峡防捐:二元。

巴县磁器口——

峡防捐:四元。

江北香国寺——

印花税:九元六角;江防捐:十八元,印花税二分,工本洋一角;警察捐:十六元七角;护商捐:四元;护商特税:二元;烟灯税:一元;烟酒税:一元;戒烟捐:二元;卷烟捐:二元;统税:二元;船捐:四元;斗息:二元。

由合川到重庆,总计货物不过鸭毛三十包,牛皮六百张,猪毛九篓,路程也仅仅几十公里,纳捐税就达四百余元。

军阀、捐税、百姓,民国时期的四川剪影

杂捐杂税,可远远不止这些,有些名目之不要脸,已经到了神鬼都想象不到的程度。比如你捐呀税呀缴的不及时,兵爷或保警找上门来,要收“打门捐”,再不缴把你一绳子捆了,要收“捆捐”,拒绝种大烟的要缴“懒捐”,大烟苗载种时要缴“窝捐”,大烟成熟收割后上缴时要缴“秤捐”,养鸡要缴“鸡捐”,养狗要缴“狗捐”,夜晚点灯要缴“灯捐”,白天做饭要缴“灶捐”,赶场穿草鞋的要缴“草鞋捐”,赶场打赤脚的要缴“赤脚捐”,等等等等。“自古未闻尿有税,如今只剩屁无捐”,真的不是夸张。

这样的杂捐杂税到底有多少,已不可考,但从1935年执行“新政”时,被裁并的征税机关即达51个,被裁废的杂捐项目即达204种的情况看,其项目之多,恐非今人所能想象。

以上所说,还只是平时的捐税。要打仗了,还要加征国防捐。比如1931年,因为要与大侄子刘湘开打,刘文辉对于盐场等工商业,就“按产业抽千分之三十,统计达二千余万元之巨。”(载《四川月报》民国22年10月)

这所谓的国防捐,可并不仅仅是向盐场主和盐商征收,平头百姓也同样要征。24军辖区81县,区分大县小县,多者六七十万,少者一二十万,给你规定多少你就必须得缴多少,一分也不能少。这八十多县加起来,所征数目之大,可想而知。

还有一个问题是,这国防捐,如果是几年偶尔征一次还好,可四川的内战却出了奇的多,有人统计,自1916年到1935年这二十年间,四川的军阀混战,竟达470余次,平均每年有二十多次。打仗多,国防捐征得就多,当兵的只负责卖命,并不创造生产价值,为打仗埋单出钱的,自然全是百姓。

这么苛的捐税,不缴行不行?没那好事儿,必须按期如数上缴。“催逼之急,有如星火,稍有迟误,即遭惨杀。”(同上引)

实在缴不起怎么办?将军们不信那个,缴不起,那是手段没到位,手段到了位,粗糠也能榨出油来。谁敢不缴钱粮,“将人捉去,捆绑起来,敲打一回,钱粮仍得缴纳。”

你以为捆了你打了你就白捆白打呀!没那么便宜。捆了你你得缴“捆捐”,吊了你你得缴“吊捐”,打了你你得缴“打捐”(载《新蜀报》民国21年8月24日)。

没有钱,卖田地也得纳捐;地卖完了,卖房子也得纳捐;房子也没有了,卖儿卖女卖老婆也得纳捐,总之军爷的捐少纳一分也不行。

军阀、捐税、百姓,民国时期的四川剪影

这样的横征暴敛也不仅仅是为了养兵打仗,不然那些当兵的也就不会穿得跟叫花子似的,也就不会总是欠饷了。这样用枪杆子征来的民脂民膏,也用来军阀个人的发家致富。

农业社会,土地是多数人的命根子,也是最能彰显一个人财富的代码。在当年的四川,有一个现象,即地主并不都是军阀,而军阀必定都是地主,而且是大地主,其拥有的土地远比一般的地主多出很多很多。

以下是1935年的统计:

崇庆的地主,军阀占2.6%,崇庆地主所占的土地,军阀占57%,占地最多的15000亩;

大邑的地主,军阀占2.9%,大邑地主所占的土地,军阀占66%,占地最多的30000亩;

灌县的地主,军阀占0.7%,灌县地主所占的土地,军阀占21%,占地最多的5000亩;

重庆的地主,军阀占6.6%,重庆地主所占的土地,军阀占60%,占地最多的4000亩;

万县的地主,军阀占6%,万县地主所占的土地,军阀占33%,占地最多的3000亩;

宜宾的地主,军阀占4%,宜宾地主所占的土地,军阀占20%,占地最多的2000亩。

土地占有量最大的,整个四川的军阀,谁也比不过大邑刘文辉。在其兄刘文彩的助力之下,通过疯狂攫取,截止到1934年,大邑刘家有粮库27座,每年收租仅稻谷一项,即达560多万斤。

从小生长在这样的家庭,自然是可以洋房别墅,穿金戴银,山珍海味,奴仆丫鬟老妈子一大堆了。比如杨森,在广安、泸州、重庆、成都、武汉、上海、天津等地都有公馆。其对外公开的妻妾有12个,生子女39人。每一妻妾都有公馆洋房和可供收租的田地。每一子女甫一出生,即在国外银行存款两万元。其家养有几十条名犬、几十匹名马,全部购自国外。狗有狗衣,马有马衣,也全部在国外定制。其私家有音乐厅,有游泳池,有网球场、有跑马场。有养狗副官,有饲马副官,有网球副官,等等等等,凡是能想到的享受和玩乐,杨家应有尽有。

如今民国剧中千篇一律反复表现的,就是如杨森家这样的画面,硬生生给人一种民国尽富豪的感觉。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羡慕民国,并梦想着能够穿越回去,去过那样的公子小姐姨太太们的生活。

军阀、捐税、百姓,民国时期的四川剪影

然而历史上,占比99%以上的百姓的生活,和民国美剧中所表现的,并不一样。

咋个不一样呢?还以四川为例:

据1925年2月16日《国民公报》载:巴中县“树皮草根业已吃尽,无以为生,饿死者到十分之三。现在数遍十家,即有八家无食,数遍百人,即有十人无穿。”

“最惨者厥为东南路之小宁山、浮鸣河、杨家湾一带,饿死人民沟死沟埋,路死路埋,不计其数。城内自去年腊月起,死人太多,特在龙王庙官山内掘一万人坑,以便掩埋。至今第一、第二大坑已堆满,第三大坑又在继续抬埋。”

据《四川农村经济》所载,1934年,长寿县农民四十万人中,有二十万人无食。

合川县六十余万人中,生活无着者达四十余万,十之七八的人以树皮豆叶充饥。

綦江县四十万人中,饥民达十六万六千人。“东溪以上,每日饿死者约百人左右”。

潼南等县,“常有人引抱幼孩沿街求卖,其价值每一小孩至多五、六元,少者二、三元不等。晚间路上均有女孩遗弃,任人拾取。”

大人饿了可以忍,幼童饿了就会哭闹,有的家长被哭闹得心烦,便将孩儿的嘴堵住,甚至用针线缝住。“以针线将枵腹之际,哭号终朝的幼女上下唇紧缝,以至毙命者有之;引抱幼该,沿街叫卖者有之;全家服毒自尽或跳岩自杀者有之。”

更惨的,因树皮、草根、麸糠都已吃尽,有些人开始吃土,吃土往往把人胀死,又开始出现吃小孩的情形。不敢打杀别人家的孩子,又不忍下手烹煮自己的骨肉,便与人交换幼孩,杀了吃掉。也有的就直接杀了自己的儿女吃掉。但这样的家庭,往往也在几天后,还是饿死。《国民公报》1925年7月1日载,巴县“易子而食者二十一家,自食其子女者十余家,饿死者约七万余人”。

刚刚死去的尸体,也成了人们觅食的对象。有胆大者,竟操起杀人卖肉的生意。川北等地,“盗食死尸之事,时有所闻,杀人卖肉,殆已成风。”

万源等地,更出现了“大规模吃人剧场,纵横二三十丈内,人头星罗,尸骨狼藉……”

已经饿得到了卖儿卖女,甚至吃死尸吃自己的儿女的地步,土地自然早已卖光。这对于川军的将领们不是坏事,一方面为他们兼并土地成为大地主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因为失去了赖以为生的土地,大量农民破产,又可以为军阀混战提供源源不断的兵员。就是在这一人为的恶性操弄下,在使得数以千万计的川民倾家荡产的同时,也使得如刘文辉、杨森、刘存厚、范绍增这样的军阀极少数人先富了起来。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荣枯咫尺异,惆怅难再述。”

军阀、捐税、百姓,民国时期的四川剪影

民国十七年,全川共计有7263万多人,仅仅三年以后,到了民国二十年,即锐减到只有4799万多人了。

素有天府粮仓之称的四川,之所以人口锐减,用吕平登先生1936年的说法,“则由于农业技术本身与天灾者不过十之一二,而由于封建势力之剥削、军事扰乱者则十之七八。”

1938年11月出版的《赈务月刊》第31期,评论四川的灾情时说道:“果无防区制之毒害,果无四百七十余战之摧残,果无苛捐杂税之横征……则虽有天灾,亦能预为应付而无吞泥粉、嚼草根、啮树皮、人食人之惨像,是故今日四川之一切灾像,统谓之为前此不良政治之总暴露,亦无不可。”

不知各位发现没有,这些,是这四十年来电影电视剧中从不表现的。

附:除文中标注外的主要参考资料:

1.《四川农村经济》(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

2.《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

3.《四川财政汇编》(二十一军收支统计)

4.《四川经济月刊》

5.《四川军阀史料》

6.《二十年来之川阀战争》

7.《中国经济的崩溃》(上海联合书店1930年版)

8.《四川月报》

9.《四川田赋负担之研究》(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

10.《四川文史资料选辑》

11.《重庆文史资料选辑》

12.《国闻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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