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不做数字时代的“垃圾零食”

作者:周思明 来源:光明网 2019-11-02 412

短视频,不做数字时代的“垃圾零食”  

互联网信息多元时代,新鲜事物层出不穷,其变化之多,速度之快,令人目不暇接。网络短视频的出现,为大众带来一种全新文化消费体验。

网络短视频作品可谓数字媒介时代的“文艺零食”。不仅能传递信息,还能表情传意,交流感情,折射人的精神诉求与社会风尚。短视频作品负载的文化含量,也成为了现代社会一种民风文化流通管道。就形式而言,一件短视频作品,应当是创作者的独创之作,要有灵动情思和幽默睿智,不必拘泥于宏大叙事,可以以当下日常生活为表现对象,所谓“以小见大”。精短、丰富、美好,是其追求的审美意境。

如今,每个人都是一个自媒体。每天醒来,便思忖着拍点什么,如何制造热门,打造爆款。在这种思维模式导引下,加之资本的涌入,使得网络短视频作品的生产、消费、传播,呈令人惊艳的爆发式增长。大量年轻人走进“网红工厂”“直播工厂”,调动摄像头,疯狂圈粉丝,这也成了当代人圆梦的渠道。但殊不知,“高流量不等于高价值。”尤其是短视频制作问题多现,搞笑幽默的内容同质化,商业企图代替价值取向,这一切都足以成为短视频“短命”的诱因。

网络短视频作为大众所喜爱,目前已成为多元视听文艺形态之一,只是其内容泥沙俱下、良莠不齐,让消费者身陷惶惑,不知所以。不少短视频制作者匮乏审美价值诉求,不愿下功夫对作品进行改进、转化、升级,他们满足于低俗、庸俗的内容制作与作品消费,媚俗从众,制造噱头,复制抄袭,陶醉于“愚乐”“傻笑”“胡作”“恶搞”。

造成网络短视频内容不佳、形态不美的原因,主要是一些制作人缺乏价值引领、文化导引,单纯追求“好玩”“搞笑”“吸睛”,思维狭窄、境界不高、审美水准低下。一些短视频制作者为图省事,简单模仿、直接复制、变相抄袭他人的作品,跟在别人身后,鹦鹉学舌、邯郸学步。这种制作模式,造成了短视频作品的同质化、劣质化。在此态势下,短视频作为现代多元媒介传播形式之一,其公信力、感染力、传播力以及价值水准等大大降低。

置身“娱乐至上”文化消费观念甚嚣尘上的时代,网络短视频作品制作者更要有超越世俗、追求高雅的创作心态与精神境界。对于受众而言,短视频作品除了“吸睛”“逗乐”之外,更应该得到精神文化上的滋养。当前,短视频作品创作要集结在真善美的统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的大旗下,真正将短视频作品的审美本质突出出来,自觉地将短视频作品创作的社会效益摆在首位。引导人们守望精神家园,实现人类社会健康和谐发展。那种将消费娱乐诉求凌驾于审美思想诉求之上,被世俗愚乐牵着鼻子走,被三俗所俘虏的短视频作品创作,是与时代和人民的要求格格不入的,对之应保持必要的警惕并加以抵制,用我们切实的努力,让短视频的审美价值真正得到提升。

网络短视频作品作为网络文艺作品之一种,要靠情感美好和思想深刻打动人、影响人。一件优秀的短视频作品,哪怕它在时间长度上只有几分钟,也要如同一首优美的短诗,一篇精致的微型小说,做到审美与娱乐的统一,思想与艺术的统一、社会效益与市场效益的统一,也要有感染力和感召力。要做到有虚有实,虚实相间,以虚带实。应当直面现实社会,牵动观众神经,关切人民利益,聚焦矛盾问题,探索解决途径,从而帮助人们认识现实、了解社会,引领他们走向诗与远方,这才是短视频作品创作的美好所在和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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