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义:演艺人员签“卖脸协议”要慎之又慎

作者:陈先义 来源:红色文化网 2026-09-26

陈先义:演艺人员签“卖脸协议”要慎之又慎

当AI数字人技术快速落地,一份份所谓“卖脸协议”悄然在演艺行业流转:艺人出让自己的面部肖像、神态特征,授权资本与平台用AI复刻数字分身。不必亲自出镜拍戏、直播,仅凭一张脸的授权,就能拿到一笔可观报酬。不少演艺人员心动,以为是“躺赚”的新风口,可光鲜背后,藏着极易踩入的陷阱。

朋友,且听我一句劝,这种“卖脸协议”签订要慎之又慎。它可不是什么好玩意儿!

这份协议出售的不仅仅是一张照片、一张面孔,而是人格和肖像权,甚至是个人形象的全部控制权。从短期来看,这是一个轻松到手的收益;但从长远来看,一旦签约,资本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利用这张AI生成的脸拍短剧、直播带货、接广告,甚至用于各种未知场景。艺人本人失去对自身形象的主导权和控制权:AI分身可以在任何时间出镜,产出的内容良莠不齐,一旦出现低俗、恶俗、虚假宣传、争议内容,公众只会把负面印象绑定在真人身上,多年积攒的口碑一夜崩塌。更麻烦的是,很多协议条款暗藏霸王约定,授权范围、使用期限写得模糊,签下名字,就可能永久出让肖像使用权,后续想要收回、叫停,维权之路荆棘丛生。

资本看中的,不是艺人的演技、思想与表达,而是那张具备流量价值的面孔。这是一场新型的流量敛财游戏。传统演艺行业,演员的价值来自现场诠释、情感表达,有作品,有责任;在AI数字分身模式下,人的表演被剥离,只剩下一张可供反复复制使用的“人脸素材”。资本用一份协议买断形象,低成本批量生产内容收割流量,风险却大多留给艺人本人。

肖像权,是每个人重要的人格权利,演艺人员的公众形象更是多年职业沉淀的成果。面对这类“卖脸协议”,绝不能只盯着眼前收益草率落笔。签约前务必看清授权边界:使用场景、授权期限、是否可单方面终止、AI生成内容的审核责任、侵权追责条款,每一条都要仔细甄别。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审核,守住自身人格权益。

朋友,再听我一句劝,如果你真的签订了这份协议,那么你就真的成了资本大佬的奴隶,老老实实用你的脸和名誉替人家挣钱。你要是一个有担当、打算在文化领域有一番作为的文艺工作者,恕我直言,你的艺术追求和艺术生命从签字落笔那一刻起,便宣布终结了。因为艺术从此可能与你无缘,你不过是一个躺平赚钱的庸碌之辈,资本大佬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说穿了,是人家的一个打工仔而已。如果你心里没有艺术,这样靠脸蛋浑浑噩噩一辈子也罢,但凡要想为人民做点事,在艺术领域留下你来过的痕迹,留下你对人民的贡献,从你签字起,一切都便成为遥远的梦想。

朋友,再听我一句劝,这个AI可能对其他门类确实是个好东西,但是对于文艺创作来说,就未必是个好东西,如果全部依赖它,弄不好就是一次惨痛的教训。到那一天,到全社会都来总结教训那天,到大家都大呼被资本大佬欺骗的时候,我们岂不浪费了人生大好时光?创作是个体劳动,是思维的灵动创造,那个什么AI、豆包之类,永远都在靠吃别人嚼过的馍喂它的,它是没有任何新意的重复,只会培养低智商和懒蛋包,不会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如果人类都这样生活的话,人类智商将会全面下滑。当别人都在拼命鼓噪AI的时候,还是要冷静观察,保持一份清醒。资本瞪大了眼睛,时时都在盯着你的剩余价值和身上的钱包,且珍惜且珍惜。特别是现在全社会都在被资本制造的假象欺骗,都一门心思钻进钱眼儿里的时候,我们还必须保持一份清醒。

亲爱的朋友,一定要明白这一点:技术本身无善恶,但技术一旦被资本大佬利用,技术的商业化必须还要守住法律底线与伦理边界。AI数字人可以作为演艺创作的辅助工具,却不该变成资本批量收购艺人面孔、剥离人的主体性的工具。艺人的价值,从来不是一张可以打包售卖的脸,而是鲜活的作品与表达。

朋友,面对“卖脸”诱惑,多一分审慎,少一分侥幸,才是对自己职业声誉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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