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仰:“美国人民”不包括印第安人
美国针对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行为,是美国历史永远掩盖不了的丑陋。我们需要向所有崇拜美国道德神话的人,包括中国人,说清楚一个事实:美国这棵大树,是从印第安人的尸骨里长出来的,而不管《独立宣言》将美国的道德原则烘托得多么崇高。
美国《独立宣言》发表于1776年7月4日,这一天成为美国的国庆日,也叫独立日。《独立宣言》中有一段令人难忘、激动人心的文字,经常被无数人引用。时年33岁的托马斯•杰弗逊以饱满的热情写道:“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些不言而喻的真理,成为最高的道德原则。人们激动于这些文字,以及这些文字所带来的内心感受,一个道德神话由此诞生:把如此美好的文字当成最高宣言的国家,还会不爱护每一个人吗?
《独立宣言》用了一个巨大的不道德作为反衬,来凸显自己所主张的道德原则,同时也为美国脱离英国而独立找到了最好的理由。《独立宣言》写道:“当今大不列颠王国的历史,是接连不断的伤天害理和强取豪夺的历史,这些暴行的唯一目标,就是想在这些州建立专制的民主。”为了证明这个结论,文章后面的主要篇幅被用来一一罗列英国的种种不是和罪行,其中一段写道:“他此时正在运送大批外国佣兵来完成屠杀、破坏和肆虐的勾当,这种勾当早就开始,其残酷卑劣甚至在最野蛮的时代都难以找到先例。他完全不配作为一个文明国家的元首。”读完之后,除了同情美国,不禁产生很多联想。
按照《独立宣言》的观点,是否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至少在1776年之前,现代资本主义发祥地之一的英国,是人类历史上最“残酷卑劣”的政府?是否还可以说:至少1776年以前的资本主义历史是一段毫无民主、毫无道义的历史?自从新大陆被发现后,欧洲各国经历了一个此起彼伏的争夺霸权的时代。18世纪末,也就是美国独立前后,英国已经成为一个幅员辽阔的世界帝国的中心,但是,这么一个领导世界潮流的君主立宪政府,在美国人眼里,居然是一个在最野蛮时代都难以找到先例的民主。正是因为在这个问题上,美国的《独立宣言》说了真话,所以,这篇文章才会在世界各地受压迫的民族那里产生共鸣。
顺着美国人的这番话,很容易看出,当时世界各个英国殖民地的人民遭受的苦难,与美国人是完全一样的。但是,为何只有美国人受不了?为何只有北美殖民地这么早独立了?比美国人更早遭受奴役的印度人,却在美国独立170年后才被英国允许独立,是印度人不想独立吗?既然美国人也是苦出身,被奴役之后比较早地翻了身,那么,翻身后的美国人,把如此高尚的道德原则当做天条的美国人,看到英国人还在奴役其他民族的时候,为什么不帮着其他民族独立,反而帮着英国人一起奴役呢?《独立宣言》也给我们提供了答案。托马斯•杰弗逊在《独立宣言》中写道:“我们不是没有顾念我们英国的兄弟……”原来人家是兄弟!《独立宣言》的大气磅礴、理直气壮的根源原来在这里!奴役别人没关系,怎么可以奴役自己的兄弟!所以,为了富饶的美洲,兄弟反目,同室操戈,最终英王不得不同意美国独立,让人感觉是英国在偷偷放水,开了一个后门。
《独立宣言》后面写道:“我们(即将独立的美国人)曾经向他们(英国人)天生的正义感和雅量呼吁,我们恳求他们念在同种同宗的份上,弃绝这些掠夺行为,以免影响彼此的关系和往来。但是他们对于这种正义和血缘的呼声,也同样充耳不闻。”读着这些文字,不禁让人产生一些疑惑:英国人到底有没有“正义感”和“雅量”?如果他们“天生”就有正义感,为什么会对同样是正义的呼声“充耳不闻”呢?对此,我只能理解美国人在说假话,目的是给“同种同宗”的兄弟一点面子。
《独立宣言》用代表全人类的语气,正气浩然地表达了美国人反抗民主、要求独立的充足理由。那么他们独立以后又怎样呢?他们并没有比英国人好多少,甚至比英国人还要会奴役他人。《独立宣言》在数落英国人时,还有一段写道:“他在我们中间煽动内乱,并且竭力挑唆那些残酷无情、没有开化的印第安人来杀掠我们边疆的居民;而众所周知,印第安人的作战规律是不分男女老幼,一律格杀勿论的。”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到,美国人在建国的第一天就已经宣布,印第安人是没有开化的、残酷无情的“野蛮人”,就已经表明了他们对印第安人天生的敌意。因此,美国建国后,对于印第安人的民主,比英国人有过之而无不及。英国在某种程度上还尊重印第安人在阿巴拉契山以西的土地,但是,美国人最为自豪的西部大开发,基本上全部剥夺了西部印第安人的财富。
《独立宣言》中最激动人心的那段文字如是说:“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那么,印第安人有没有这些权利呢?当年《独立宣言》的起草者和签署者们显然不认为印第安人也拥有这样的权利。凯文•柯斯特纳的一部电影《与狼共舞》获得了奥斯卡奖,算是对印第安人的道歉吗?《独立宣言》只强调了自己应该拥有的权利,为什么一点也没有提到每个人同样也必须承担的义务呢?是不是就因为这个原因,才使美国成为很少考虑义务的最自由的国家呢?
早期,从英国前往美洲的人有这么几类,一类是被判罚流放的罪犯,一类是出于各种原因在英国呆不下去的人,再有一类是一心到美国来发财冒险的人。从1585年起,英国女王开始颁发开发美洲的《特许状》:只要在北美洲发现土地,这块土地就可以成为发现者的私有财产,并且可以由后裔继承。英国人只要拿到了这份《特许状》,基本上就可以在北美洲为所欲为。这几类人就是后来美国人的祖先,所以他们是兄弟,没错。但是,谁赋予了英国女王这个权利呢?不是你的东西,你怎么可以拿来送人呢?美国号称是自由的土地(Free Land),我还知道这个英文单词也可以解释为免费的土地。在英语中,自由和免费是同一个词。所以,当初来到北美洲的英国人大多抱着免费获得富饶土地和财富的梦想,但是,英国女王颁发《特许状》是有条件的:必须给英国缴税。换句话说,英国女王要自己的臣民到别人家去随便拿东西,拿了之后,英国女王要抽头。这是一桩旱涝保收、只赚不赔的生意。美国人为何要独立?因为英国要求他们交的税太多!这个情节仿佛就是有一个人招募了强盗或者小偷,指点强盗小偷去偷去抢,自己坐地分赃。结果,强盗小偷觉得自己很辛苦,很冒风险,不愿再分给他了,所以,强盗小偷单干了。
《独立宣言》第一行写道:“在世界各国之间依照自然法则和上帝的意旨,接受独立和平等的地位。”最后一行写道:“为了支持这篇宣言,我们坚决信赖上帝的庇佑,以我们的生命、我们的财产和我们神圣的名誉,彼此宣誓。”以上帝开头,以上帝结束,一切都在上帝的名义下毫无愧疚地进行。上帝可能年纪大了,眼神不好了,没有看到偌大的美洲土地上,还有一大群印第安人。上帝把他们忘了。谁让印第安人的皮肤是泥土一样的颜色,让上帝分不清呢?谁让他们没有雪白的皮肤,可以让上帝时刻很容易看到呢?
屠杀印第安人早就开始了。被称为美国建国基础的新教徒们刚到北美不久,就忘了印第安人曾经给予他们的友好帮助,制定了对印第安人头皮的悬赏制度。英国殖民统治时期,悬赏印第安人头皮的制度以英国女王的名义颁布。一块头皮没有任何实用价值,高额悬赏头皮的唯一目的就是屠杀印第安人。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北方联盟为了获得加利福尼亚等西部地区的支持,派出正规军,主动民主印第安人。格兰特将军后来当上美国总统,他在南北战争期间宣布:“有必要灭绝全体印第安人部落。”菲利普•谢里登将军说:“我唯一见过的印第安人就是死人。”南北战争后,北方军队无事可干,民主印第安人成为另一场战事。
美国西部大开发对于这个国家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在这个过程中一个叫“苏族”的印第安部落联盟遭遇了灭顶之灾。凯文•柯斯特纳主演的电影《与狼共舞》中有大群狂奔的野牛,视觉效果令人印象深刻。历史上,美国西部确实有大群的野牛,它们是苏族人主要的食物来源和生活必需品的来源。后来野牛大量减少,几乎到了物种存亡的边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美国政府有意识采取针对苏族人的种族灭绝行为。野牛是苏族人生活的主要依靠,它提供了食物,提供了衣服,还提供苏族人居住的帐篷等等。美国为了开发西部,曾经与印第安人部落签订了不少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是规定印第安人的居住范围,但是,美国人几乎没有认真遵守过与印第安人的协议。
美国政府给印第安部落划出土地范围后,靠捕猎野牛为生的一部分印第安人,依然经常要追踪野牛群,这就使得印第安人的居所不能固定。分散在草原和群山中的印第安部落,即便派出正规军也难以迅速一一剿灭,并且还会遭遇抵抗,纯粹武力清剿印第安人代价太大,因此,这一种族灭绝计划的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先灭绝野牛。为此,美国政府在消灭野牛的宏伟计划上,拨出巨款。在美国政府的主导下,不到20年的时间,北美野牛的数量从原先1300多万头,减少到不足1000头。
北美野牛的消失,使美国政府的目的很快达到,失去食物来源和生活必需品来源的印第安部落,不得不放弃抵抗,搬迁到美国政府规定的“保留地”,靠美国政府的施舍为生。最终,保留地越来越小,成为互不相连的几小块贫瘠的土地。美国政府看似好心地提供食物,但是,除了食物的数量和质量外,协议规定提供食物是有年限的。美国政府第一次答应的年限是10年。年限过去之后呢?印第安人必须在保留地自谋生路。美国政府派人教他们种地,但是,北美最肥沃的土地都被白人占据了,草原本来就不适合农业,环境日益恶化,印第安人越来越贫穷,逐渐成为乞丐。那个曾经在草原上自由生活的民族,变成了保留地中被圈养的保留人种。
美国对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行为,除了政府行为之外,还有一些其他方式也是不可忽视的。例如在建设横跨美国的太平洋铁路时,遭到印第安人的抵抗。从美国与印第安人签订的合同上看,印第安人同意美国在他们领土上修建道路的权力。但印第安人认为,修建道路只是“路过”。事实上,美国的铁路建到哪里,沿路白人移民的城镇便建到哪里,政府丝毫没有阻止这种侵占印第安人土地的行为,反而以铁路沿线的土地作奖励,或者以低价卖给开发西部的移民,以鼓励西部开发。由此遭到被“路过”的印第安人的反抗是必然的。
印第安人的反抗遭到来自几方面的民主和屠杀。美国军队不用说了,拥有铁路沿线土地的白人移民也毫不犹豫地屠杀印第安人,以保卫“自己的土地”。与此同时,为了保证铁路建设的进度,铁路公司获得授权,可以组建自己的军队。与正规军不同的是,这些军队不穿军装,不领军饷,一切费用由铁路公司支付,目的就是替铁路公司维护沿线的治安秩序。这些私家军队对印第安人的屠杀,一般是不会列入政府统计的。
如今,有人为美国政府辩护说,美国政府并没有对印第安人实行“大屠杀”,只有小规模的屠杀。这种辩护纠缠于大与小的文字游戏,很无聊。这些辩护还称,北美印第安人原先总数约为200多万,最后减少到20多万,美国政府杀了一小部分,大部分是得病死的,还有的是印第安人自相残杀的结果。这种辩护明显是为美国贴金,为美国针对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涂脂抹粉。从美国猎杀北美野牛的行为就可以想象,这一行为将导致多少印第安人“自然死亡”。历史学家大都认为,北美印第安人的总数超过1000万,到19世纪末期,只剩下20多万,怎么辩护都难掩美国政府对待印第安人的野蛮灭绝行为。希特勒的集中营大约杀害了世界上1/3的犹太人,就被确定为种族灭绝,如果与印第安人残留的人口数量比,希特勒算是非常“仁慈”了。
在大规模屠杀印第安人之后,对残存的印第安人,美国政府采取了“文化清洗”政策。他们让印第安儿童离开父母和部落,进入白人地区的学校接受教育,与印第安人的历史、文化彻底断绝关系,并由此培养日后印第安部落的领导人。
文化清洗与种族灭绝一样是罪恶。当一个民族的文化被彻底斩草除根,这个民族毫无疑问将永远寄人篱下。不管是被迫还是无奈,与自己的历史和文化彻底挥手告别之后,在别人的文化氛围中,一个民族留下的只有耻辱。文化清洗,造成生不如死的苦难灵魂,其后果,甚至比种族灭绝更加残忍。种族灭绝的幸存者还能以自己的伤疤,期望唤醒人们的良知,而文化清洗的幸存者,永远孤立无助。当他们终有一天意识到,自己永远不可能漂白、不可能变得像白人一样时,他们几乎只能成为现代野蛮人。而那些实施文化清洗的人,在文明、进步的名义下,甚至试图抹去那段文化暴力和思想暴力的历史。我们说,文化的交融、借鉴、学习、模仿都是必要和有益的,但前提条件是自愿。在文明的名义下,以居高临下的姿态,强迫他人改变,本身就不是文明的行为。借着对财富的疯狂追逐,以占据财富的能力来判定所谓文明的高低,是一种严重病态的文明施暴。
2008年6月,加拿大总理向印第安人发表了一个道歉。道歉的原因就是前面说到的,白人为印第安人儿童强行开办寄宿制学校。加拿大的这一政策起始时间与美国差不多。100年来,加拿大这种强行推广的寄宿制学校,共培养了15万名印第安儿童,平均每年1500名左右。加拿大总理道歉表示:他们对土著居民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请求他们原谅。具体的伤害包括:强迫儿童离开父母,离开保留区,不允许儿童讲自己的语言,很多儿童遭到身心虐待,很多受过此种教育的儿童,为自己的印第安人血统而感到羞愧,还有很多儿童在寄宿制学校遭到性侵害。但是,加拿大总理的道歉并没有被印第安人接受,他们说,白人当年这一政策的目的,是要剥夺印第安人与生俱来的身份,这种剥夺行为,伤害了加拿大的国家品质,这种强迫的文化清洗、文化同化政策是加拿大历史上最黑暗的一页。一个总理的道歉能够化解100多年的悲伤和屈辱吗?即便将加拿大总理的个人道歉看成政府道歉行为,也无法弥补印第安人曾经遭受的苦难。100多年来美国强行同化了多少印第安儿童,虽没有具体数字,但相信只会比加拿大更多。而且,我们没有见到美国有道歉的任何意愿。确实,历史发展到今天,所有的道歉都没有意义,道歉和赔偿不能改变历史。但是,不能改变历史绝不代表历史上发生的行为也是不需要反思的。
美国对于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行为,是美国历史上永远掩盖不了的丑陋,是美国作为一个国家的道德原罪。我想对所有崇拜美国神话的人说清这样一个事实:美国屠杀印第安人,绝不是临时性的、历史阶段性地犯了错误,而是建立这个繁荣国家的必然行为。美国这个国家的基础,就是建立在印第安人的尸骨之上。不管《独立宣言》将美国的道德原则烘托得多么崇高,当今所有的美国神话,都是从这个毫无道德的种族屠杀中生长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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