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仰:卖淫团伙为何容易涉黑?

作者:刘仰 来源:红色文化网 2013-05-02 317

卖淫团伙为何容易涉黑?

作者:刘仰

   黑恶势力在当代中国有日益猖獗的趋势,打黑除恶是得民心的事情。黑恶势力是走向黑社会的一个环节,黑社会又叫有组织犯罪,它所涉及的领域比较广泛,其中,卖淫活动是黑社会或者说黑恶势力经常触及的领域,各地警方的打黑行动也常常从打击卖淫团伙开始。那么,卖淫活动为何容易涉黑?黑恶势力在组织卖淫方面一般都有那些手段?本文简述一二。
    世界各地从古至今都有卖淫现象,除了古代一些宗教色彩的卖淫具有光荣感以外,一般来说,从事卖淫活动的人都有耻辱感。然而,即便社会道德对于卖淫有道德上的压力,还是有一些人是自愿卖淫。当然,自愿卖淫也要做区分,有一些人完全是出于价值观上的原因,想体验卖淫的感受。现代西方社会有不少电影反映的就是这个主题,其深层原因在于,西方社会在追求自由的旗号下,争相打碎一切道德“枷锁”,性解放与卖淫在一些理论家的口中,成为“我的身体我做主”的自由象征。在解除了道德束缚后,卖淫失去了耻辱感,成为一些人寻找刺激的体验。这是造成少部分人自愿卖淫的原因,这种状况在现代社会比古代多。
    自愿卖淫还有一部分是社会原因,例如,现代社会提倡金钱至上,同时又造成严重的贫富差距,一些人没有正常渠道获得财富,难以满足现代社会竭力提供的物质享受,为了尽快摆脱贫困,再加上现代社会对道德的故意淡漠,便进入了“笑贫不笑娼”的行列。其实,这种自愿卖淫严格来说并不准确,实际上它也带有强迫的成分,只不过,这种强迫未必是某一个人的强迫,而是不合理的社会造成的整体强迫。这一社会的不合理就体现在:一,以金钱为荣;二,抛弃道德;三,贫富差距加大;四,以绝对自由为最高价值。因此,一旦这种不合理的社会造成的强迫性“自愿卖淫”与某些权势人物相结合,黑社会或者黑恶势力就很容易产生。
    卖淫来钱很容易,只要金钱至上的社会鼓励人们解除自我约束、放纵自己的欲望,卖淫非常容易成为庞大的摇钱树。但是,如果从事卖淫的人仅仅只是来自于各种真自愿或半自愿的人群,介入这一活动的人数及其“质量”肯定有限,为了让这个赚钱的行当赚更多的钱,某些权势人物的介入,就能推动这个行当的“繁荣”。比方说,为了让更多姿色条件不错的年轻女子进入这个行当,一些高档酒店、会所、夜总会等,常常会以高薪招聘服务员的名义,在社会上物色卖淫人选。他们所吸引的对象,有一类是希望赚大钱的年轻女孩,有一类是刚离开农村到城市找不到合适工作的女性。这些高档场所的“高收入”就是在金钱至上的社会大背景下,吸引人们上钩的第一个初始条件。卖淫组织者也可以借用这种方式物色到更多年轻美貌的女性,其中有些人可能知道真相,有些人在一开始的时候未必知道真相。
    当卖淫组织者以高薪的名义招聘了有一定姿色的女性后,常常要开始“专业培训”。为了防止某些女性在得知真相后改变主意,“专业培训”之前,卖淫组织者一般都会收掉她们的身份证件,集体居住、集体培训,从而使得很多刚离开农村来到城市的年轻女性,除了依赖卖淫组织者提供的生活条件之外,难以在社会上生存,卖淫组织者由此达到了控制她们的初步目的。虽然竭力鼓吹金钱至上的社会已经破除了人们脑海中很多道德束缚,但是,传统总是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因此,任何时候都始终有人把卖淫当成耻辱。换句话说,卖淫团伙蒙骗来的女性中,总有人会在明白真相后不愿屈从。除了这种刚烈的女子之外,其他人的心目中也会产生自我矛盾,真要做到“笑贫不笑娼”也不容易,否则,卖淫女子也不用个个使用“花名”,而不使用自己的真名。因此,为了打掉一部分被蒙骗者的矛盾心理,卖淫组织者都会对坚决反抗的女子采取暴力手段,以达到杀一儆百、杀鸡给猴看的目的。这是组织卖淫团伙强迫他人卖淫的第一步。
    在第一个阶段完成后,一些女子迫于威胁,同时受高收入的引诱,还受到抛弃道德的说教,开始半自愿地进入这个行当。然而,一旦进入之后,现实往往并不如她们的想象。她们或者要受到嫖客的侮辱,或者要受到卖淫组织者的严酷盘剥和控制,因而又会产生反抗的念头。对于卖淫组织者来说,更大的威胁在于,当初很多来自农村的女孩,对于法律知识不是很了解,比较容易受蒙骗。进入城市生活后,法律知识也开始多了。于是,面对卖淫组织者的残酷盘剥以及自己所遭受的非人待遇,其中有人会产生告发的念头。卖淫团伙之所以经常涉黑,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必然都有保护伞。但是,不管怎么说,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卖淫以及强迫他人卖淫都是犯罪,因此,即便有保护伞,真要有人告发,保护伞虽然能提供保护,但毕竟是个麻烦。于是,卖淫团伙对于此类有反抗意识的女子,手段往往更残酷。有的采取杀人灭口的方式,有的则像非法传销一样,采取长期监禁的方式。在重庆打黑除恶过程中,发现有这样一个案例,某个具有保护伞的卖淫团伙,为了防止某个女子的告发,将这名女子监禁了6年。有一些专家学者及政治人物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会提出卖淫合法化的建议。但是,在这个问题上,连西方“文明”国家也不敢彻底合法化,卖淫合法化毕竟不是世界趋势,因此,这种建议总是藏头露尾,不敢大张旗鼓。
    自愿卖淫一般都是少数,卖淫团伙之所以容易涉黑,首先是他们采取暴力手段将更多并非真正自愿的女子强行纳入这个行当;其次,为了逃避法律对于卖淫和组织卖淫的惩罚,他们总是要寻找强有力的保护伞。这两个原因是卖淫团伙极容易涉黑的直接原因,而更深层的原因在于,源自西方的现代“文明”大力鼓吹金钱至上,贬低道德,从而在从事卖淫者、组织卖淫者以及保护伞那里,都以金钱为评价和交换条件,荣誉、耻辱、尊严等道德要求,甚至遵守法律的基本原则,在金钱面前统统败退。由此,我们也看到中外一切黑社会的存在的根本理由,就是不择手段地赚钱。所以说,黑社会是金钱至上社会的必然产物。当一个社会自上而下都以金钱为唯一标准的时候,黑恶势力与保护伞的勾结必然猖獗。卖淫活动只是其中一部分,由于卖淫所涉及的社会面较广,因而比较容易引起社会的关注,而其他的涉黑活动往往比卖淫要隐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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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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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文化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