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震:不是浩然“撒谎”,是你们变节!
读了《批评浩然无关“文人相轻”》一文(载2014年2月27日《文学报》),我觉得石飞先生既不了解和熟悉建国初期的农村与农民,也不能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农业合作化那段历史。石飞认为建国初期农民对搞互助组、合作社都是“极度抵制”“极其不满”的,互助组、合作化是完全违背农民利益的,还武断地说,在农民愿意不愿意“放弃土地”、想不想参加合作社的问题上,浩然的《艳阳天》、《金光大道》“全部是有悖真实的谎言鬼话”。我这里不说《艳阳天》,因为《艳阳天》写的是高级社阶段,根本就不存在农民愿意不愿意入社的问题。石飞拿《艳阳天》说事,暴露出他对这部作品的无知。浩然是熟悉农村和农民的,他是合作化运动的亲历者、参与者和推动者。上世纪70年代出版的《金光大道》第一部和第二部,写的是1950年到1952年前后中国农村普遍发生过的故事。石飞先生那时几岁?在合作化运动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对当时的情况,真的比浩然更了解、更有发言权?他说他读过《金光大道》,但看了他的文章,我对此表示怀疑。也许他粗枝大叶地读过几页,但显然是没有读懂。因为他对《金光大道》的指责,是完全建立在对此书的无知和误读的基层上的。一位大学中文系的博士研究生曾经不无惭愧地告诉我,他当年为了完成一篇旨在否定浩然的论文,以便早日获得硕士学位,对浩然的《金光大道》等作品,的确存在着“故意误读”的情况。从网上检索“石飞”的资料,得知其生于1946年。这种有违学术良心的情况,为什么竟也存在于一个老年作家身上?
1994年,浩然在《有关〈金光大道〉的几句话》一文中写道:“《金光大道》写的是本世纪五十年代初期中国农村普遍发生过的事情。那时,共产党刚刚取得政权,为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发展生产,把中国建设成符合其纲领和主张的社会,在农村实行了土地改革之后,随即着手发动分散劳动经营的农民搞生产互助组,进而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再推广变生产资料私有制为集体所有制的‘合作化’。当时党的总路线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金光大道》写的就是‘三大改造’之一的农业改造。具体描绘冀东一个名叫芳草地的普通村庄里,众多不同层次、不同身世、不同命运、不同理想和追求的农民们,在这个‘改造’的运动中,传统观念、价值取向、生活习性、感情心态等等方面,或自愿,或被迫,或热切,或痛苦的演变过程。” 《金光大道》并不是如石飞所说的写了农民一开始就都积极拥护互助合作,都有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与觉悟,而是刻画了各色各样的不同阶层、不同性格、不同追求的农民形象。对互助合作,有积极参加的,有热烈拥护的,有徘徊观望的,有消极应付的,也有捣乱破坏的。同样是农民,思想有先进与落后之别,品质有高尚与低俗之别,目光有高远与短浅之别,心灵有纯洁与龌龊之别。刚刚翻身分得了土地的农民,在旧的思想和习惯势力的影响下,加之各自的家庭情况不同,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马上意识到互助合作的优越性,组织起来的重要性,以及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意义。所以,才有了伟人“重要的问题是教育农民”的精辟之论。中国农民几千年来走的都是个体单干的小农经济老路,土地的私有的,但为什么把土地视为命根子的许多贫苦农民却恰恰没有自己的土地,而只能给地主当长工,或租种地主的土地而遭受残酷的压榨与剥削?这不正是私有制的弊端或曰罪恶吗?为什么他们只有在共产党领导的土改中才能得到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千年梦想?不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不解决土地私有和随意买卖的问题,即使在土改后,农村中的贫富两极分化也是迅速的,有的农民因家庭的变故和天灾人祸,不得不忍痛卖掉刚刚分得的田地与房屋,再次沦为新富农阶层的雇佣劳动者。许多翻身户虽然分得了土地,但因缺少耕牛等生产资料,或家中孤儿寡母、老弱病残,缺少精壮劳力,连种子都不能及时播撒,只能眼巴巴地将土地撂荒,看着少数财大气粗的人“发家致富”。互助合作,“穷帮穷来种上咱们的地”,正是为了让中国农民凝聚起来,组织起来,发挥集体的合力,而免于穷困与破产,正是为了让翻身农民保住土改中分得的胜利果实。1980年邓小平同志在接见外宾时指出:“在搞社会主义方面,毛泽东主席的最大功劳是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我们最成功的是社会主义改造。”改革开放后,某些人总是企图以“包产到户”来否定当年的互助合作,殊不知,如果没有当年的合作化运动,土地仍然是私有制,80年代开始并延续至今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又从何谈起?
了解《金光大道》创作过程的同志都知道,《金光大道》并非作家面壁虚构、闭门造车的产物,无论写作前和写作中,浩然都深入群众中做了深入广泛的调查研究。他曾带着《金光大道》的部分手稿到田间地头读给农民朋友,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在正式出版前,还先期印行了几百册“征求意见本”,发送给农民、干部、知识分子、学生、文学爱好者、出版社编辑等各阶层人员(其中不少是合作化运动的亲历者),数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与建议。试问,古今中外,有哪个弄虚作假、炮制谎言的写作者,敢把自己尚未出版的书稿如此暴晒在阳光之下,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浩然对收集到的意见与建议认真思考,择善而行。虽然意见和建议各色各样,有些意见也未必合理和正确。但大都对这部作品给予充分肯定与热情赞扬,没有人认为这部书总体上不真实,更没有人认为它是“撒谎”。这就奇怪了,一部大家都认为真实或比较真实的作品,几十年过去了,因了某些人理想的坍塌、信念的迷失和政治上的叛卖、变节,它就变成了“撒谎”和“鬼话”?
浩然、柳青等文学巨匠以如椽巨笔热情歌颂农业合作化运动,尽到了一个共产党人和时代作家的神圣责任。他们是勤勉的,也是真诚的。他们没有撒谎,撒谎的恰恰是当今那些别有用心、肆意诋毁他们的人。可以说,那个时期出版的描写农村生活的小说,在写到互助组、合作化时,几乎没有一部不是持肯定和歌颂态度的。包括赵树理、刘绍棠,也写的是这类作品(刘绍棠的一部写合作化运动的长篇小说《金色的运河》,因他被划为右派而未能出版)。歌颂过合作化运动的大小作家和业余作者不计其数。浩然成为被某些人攻击的焦点,原因有三:一是他没有在历次政治运动中被“迫害致死”,遭人嫉恨;二是他写得最多,最出色,最真诚,最有影响;三是他没有见风使舵、趋炎附势、随着政治风向的变幻而不断“改头换面”,乃至玩弄“道歉”、“忏悔”的骗人把戏。在遭受种种打压和暗算、处境最为险恶的情况下,他依然大义凛然地宣布:“我的信仰不变!”这种信念和气节,一直到他被病魔击倒在床而没有丝毫动摇。
关于农业合作化运动这段历史,关于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意义,《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中国共产党历史》以及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都有相关记述,从毛泽东到习近平,党的历届领导集体的核心也都有精辟的论述。湖北社科专家马社香同志的专著《农业合作化运动始末(百名亲历者口述实录)》也如实记录了这段历史。毛泽东说“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邓小平说“只有社会主义能够发展中国”,江泽民说:“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巩固和发展,体现了中国现代社会运动的客观规律,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变革。如果不进行以社会主义为前途的人民革命,就不可能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不可能把黑暗的中国变成光明的中国。如果新中国建立以后不走社会主义道路,不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不可能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独立,不可能逐步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愿望。如果今后不坚持社会主义,而是像有人主张的那样退回去走资本主义道路,用劳动人民的血汗去重新培植和养肥一个资产阶级,在我国人口众多、社会生产力水平很低的情况下,只能使大多数人重新陷入极其贫困的状态。这种资本主义,只能是原始的、买办式的资本主义,只能意味着中国各族人民再度沦为外国资本和本国剥削阶级的双重奴隶。”胡锦涛、习近平说:“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如果说肯定了农业合作化的历史功绩和伟大意义就是“谎言”和“鬼话”,那么,那么多党史工作者、亲历者都在说谎吗?党的历届领导集体、领导核心都说的是“鬼话”,只有石飞先生才能够代表农民,说的才是“人话”?
面对网友的质疑与批评,石飞辩解说:“包括合作(化)在内的所谓社会主义的‘三大改造’,值得不值得反思?是否蕴含沉痛的教训?——对此,‘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和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已经给出了答案。”(见3月2日石飞在樊发稼博客的跟帖)他这句自诩为“睡地摸天”的“废话”,恰恰暴露了他根本不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科学内涵。所谓“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其中一层意思就是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背离社会主义。这是对我国社会性质的界定。没有社会主义的“三大改造”,就没有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最主要的是我们已经建立起来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关系即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同时也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和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在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毫无疑问,没有包括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内的“三大改造”的成功,中国的社会性质仍停留在新民主主义阶段,哪来的“社会主义”?更谈不上什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了。从总体上全盘否定合作化,否定“三大改造”,是不折不扣的“背离社会主义”的荒谬论调。至于说到“反思”,则没有什么不需要反思,因为任何一场运动,即使总体上伟大辉煌,在细枝末节上也不可能没有失误和缺陷。“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又怎么了?难道就没有失误,没有问题,没有教训,没有需要反思的地方吗?
某些人处心积虑否定和诋毁浩然的实质,就在这里:不是浩然“撒谎”,而是他们丧失了信仰和节操,背离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附文:
批评浩然无关“文人相轻”
——与樊发稼老师商榷
来源:文学报
石飞
去年末 《文学报》 “自由谈”版发表樊发稼先生文章《从一句老话说起》 (下简称《老话》)。 《老话》 让我惊诧,文章不长,却存在近乎常识性的谬误。虽如鲠在喉,也不敢擅吐。不仅因为樊老是国文学界权威,享有盛誉,更在于与之相识近20年,给过我许多教诲,还有提携之情,在樊老面前,学生我惟有应诺的本分,若是造次异议,岂不是大逆不道哉!故而犹豫多日,不敢动笔。南京某知名作家朋友知道了这事,挖苦我是“胆小如鼠,奴性十足”。激将之下,斗胆直言。学生不肖,恳请樊老见谅。
《老话》 开篇,概述和谴责了我国文学界长期存在的“文人相轻”的痼疾恶习。对此贬讥和诟病,学生举双手赞成。问题是, 《老话》 在“然嫉妒心重,大概是相当普遍之一弊”之后,以作家浩然为例说事:“这么一位心地善良的淳朴农民作家,屡屡坚辞当大官,一心一意写作为民,业绩辉煌,一度成为国中 ‘一个(一说 ‘两个’)作家’,有人却无端予以放肆攻击,与浩然本人不识,无冤无仇,何出此端?我想来想去,得出结论:若非别有用心,盖重重的嫉妒心使然,岂有他哉!”
对于这样的说法,学生不以为然,实难苟同,不得不冒犯辩白几句。我读过浩然的长篇,亦属“与浩然本人不识,无冤无仇”之类——我等无名文人何以能有亲眼目睹“政治明星”、“唯一作家”的风采的机会?我相信樊老对浩然为人的评价不谬——“一位心地善良的淳朴农民作家”。但是,“善良”“淳朴”,与“一心一意写作为民”,真实反映民意民情,并无因果必然的关系。“善良”“淳朴”,往往更容易上当受骗,盲从追风,阿谀权贵,违心写作,捣弄悖逆民心民愿的东西。从码字的数量上讲,浩然著作数以千万计,的确称得上“业绩辉煌”。至于把“一度成为国中‘一个(一说‘两个’)作家’”也拿来作为浩然光彩和荣耀的证明来张扬,未免让人忍俊不禁,难以理解。难道一些在“文革”中被鼓吹得天花乱坠的东西,今天都可以作为炫耀的资本和依据?在我的印象里,樊老思想敏锐,与时俱进,而今如何居然把“八个样板戏一个作家”的荒诞,当成了“美好”和“了不起”?太让人匪夷所思。
《老话》 赞扬浩然:“一心一意写作为民”。浩然的口头禅也是:“写农民,为农民写”, “写一辈子农民,给农民当一辈子踏实代言人”。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浩然就应该写农民的真情实感,表达农民的真正意愿,为捍卫农民的切身利益鼓与呼。事实恰恰相反,浩然的“鸿篇巨制”,与樊老的盛赞和浩然自己的承诺是背道而驰的。
浩然被鼎沸吆喝的长篇巨著,是 《艳阳天》和《金光大道》。这两本书我在中学时代都读过。在下的小文章难以将浩然的两部“巨著”展开详析,只能概括地点出其要害——弄虚作假,既不是“写作为民”,更不是“给农民代言”。我的户口是1958年初转入县城的,祖辈生活在城郊农村。农民对于土地合作化的态度,我是深有体验,深有感触,他们的情绪极端抵触,他们的态度极其不满。可以说,没有农民心甘情愿把自家祖祖辈辈辛苦积攒下来的土地(包括土改分得的)拱手奉送给农业合作社的。亘古以来,土地都是农民的命根子,舍不得放弃,天经地义,合情合理。
在农民愿意不愿意放弃土地、想不想参加合作社的问题上,浩然的“巨著”全部是有悖真实的谎言鬼话。在这一点上,不是《老话》 括弧加注所能为浩然搪塞敷衍的———“人无完人,谁身上挑不出一点毛病?历史造成的作品时代痕迹谁能完全避免?”撒谎造假的文本,不是“一点毛病”和什么“时代痕迹”的问题,而是致命之“癌”,必须否定。
樊老师也是农家子弟。敢问,合作化时期,您老家里是自觉自愿把土地交给合作社的吗?如果不是,那浩然连您的家庭也没代言。那您何来其“一心一意写作为民”之说呢?对于编织谎言的东西,难道还不能批评和指责?若是批评了指责了,就是“无端予以放肆攻击”,就是“若非别有用心,盖重重的嫉妒心使然”如此断言,未免有霸道之嫌。人家也可以这样回敬您:若非存心偏袒浩然,盖重重的糊涂观念使然,岂有他哉!
恕我冒昧妄语,包括浩然的两本“巨著”在内的,所有以农业合作化为背景的文学作品,只要是反映农民自觉自愿要求入合作社、心甘情愿放弃土地的,无不是用文学手段图解当时的极左政策。一定有人会质问我,如果要求作家不说假话,那他们如何描写农业合作化运动呢?答案应是:宁可不写,宁可不戴作家帽子,也不撒谎。
讲真话,是衡量一个写作者及其作品成败的最重要的标准。这是一面镜子,所有的文学工作者,都应该自觉地面对这面镜子,好好照照自己,是不是有悖有污作家的称号?1984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捷克诗人塞弗尔特说:“每当我写作时,我都努力做到不说假话,———这就够了。如果我们不能把真理说出,那就沉默好了,但不要说谎。”
末尾,学生把通篇文字归结为一句话向樊老申明:人们对浩然及其作品的批评、批判乃至否定,与“文人相轻”无关,更不是出于“重重的嫉妒心”,而是因为他撒谎。撒谎对于任何人都不应该原谅,作家也不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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