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伯承元帅与翻译事业有一段长达数十年的情缘。1927年参与发动南昌起义后,受中共中央派遣,他前往苏联莫斯科高级步兵学校、伏龙芝军事学院学习军事。经过一番非同寻常的努力,他掌握了俄语,在给友人的信中如是写道:“余年逾而立,初学外文常以为虑,每思川民菜色满面,‘豆花’尚不可得,更激余钻研精通军事以全报国之心。乃视‘生字’如铜钱,汲汲然日夜积累之;视疑难如敌阵,惶惶然日夜攻占之。不数月已能阅读俄文书矣。”
1930年,刘伯承以优异的成绩完成学业归国,翌年便开始与翻译打交道。他做了三件事:根据各个革命时期军事斗争的需要,以全译、摘译、编译的方式翻译军事文献;撰写军事译著的序跋;校正、审订部分军事文献的译稿。
中央苏区时期,刘伯承主持翻译了《苏联步兵战斗条令》,校译了党必刚翻译的《游击队怎样动作》,摘译了《骑兵的奔袭和抄袭》《退出战斗》《莫洛若夫说明战术、战役和战略在理论上的范畴》等,为军事训练提供了一批实用新型教材。长征时期,他在极端困苦的环境下翻译了《苏军参谋业务》,补充完成《苏联红军司令部野外勤务条令》等译著。抗日战争时期,他翻译了《军队指挥法》《军队建设(内务条令)》,还与左权合译《苏军步兵战斗条令》,并亲撰序言,该译著很快被八路军总部作为步兵战术教育的教材。此前,他还校译了常彦卿翻译的《合同战术(上部)》,并为该书撰写序言。解放战争时期,他翻译了《合同战术(下部)》,重新校译《合同战术(上部)》并撰写前言,相继编译了《论苏军合围钳形攻势》《论苏军对筑城地带的突破》《苏军加强的步兵团对阵地防御的突破》。新中国成立后,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院长兼政委的他又翻译了《十项军事法则》,校译了《苏联红军野战条令(草案)》并撰写中文译本说明。
刘伯承认为翻译好比“水龙头”,能根据军事学术的实际需要随时进行;翻译也是“取他山之石”,通过学习他国先进的军事科学技术和作战经验,提高本国指战员的军事理论水平和作战能力。军事翻译绝非两种文字的表面结合,要深度交融,在彰显军事科学本质的同时彰显“信、达、雅”的美学价值,这就要求军事翻译人员要学军事、懂军事。如上主张,为我国军事翻译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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