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必武:严守纪律规矩的模范,一生甘为民仆耻为官

作者:吴翔 来源:党史博采 2026-09-10

董必武:严守纪律规矩的模范,一生甘为民仆耻为官

董必武是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是我们党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成员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董必武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他是中国共产党人理想道德的楷模,更是严明法纪、严守纪律的模范。

遵从马列无不胜

董必武,1886年农历正月三十日出生于湖北省黄安(今红安)县县城南街。他自幼勤奋好学,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和良好家风的滋养下,塑造出朴实、刚毅、正直、勤俭的品格。他早年受到孙中山革命思想影响,加入同盟会,积极投身辛亥革命和反对北洋军阀的斗争。在为革命事业呼喊奔走却屡遭失败的困境之中,董必武接触到了马克思主义。他通过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书籍,了解俄国十月革命的情况,认真反思自己参加辛亥革命的亲身经历,得出来一条清晰的结论:中国革命要取得成功,必须像俄国那样,实行“阶级革命”,必须走十月革命的道路。从此,董必武开始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并在上海共产党早期组织的指导下,与陈潭秋等同志一起创建了武汉共产党早期组织,1921年7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成为党的创始人之一。

董必武:严守纪律规矩的模范,一生甘为民仆耻为官

在董必武6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他始终抱定革命必胜的信念,对马克思主义坚定的信仰,对党和人民无限的忠诚,使他在艰苦卓绝的斗争面前矢志不渝,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大是大非和大风大浪面前坚守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大革命失败后,董必武被敌人重金通缉,家中房屋被拆毁,亲朋好友受到株连,但他没有向白色恐怖屈服,更没有动摇坚持革命的意志和决心。长征路上,他完全服从党组织的决定,担负起组织交给的任务,冲过一道道封锁线。他在行军途中,常常寻找机会向人民群众宣传红军的宗旨,宣讲党的政策。曾任董必武长征时所在干部休养连连长的侯政回忆说:“董老在路线斗争中,反对谁,拥护谁,旗帜最鲜明。”面对张国焘的分裂主义和后来的逃跑主义,董必武毫不含糊站在了党中央和毛泽东的一边,他公开告诉同志们“北上是毛主席的正确路线,张国焘要分裂党,要南下逃跑,就是错误路线”,同时号召大家团结争取红四方面军广大指战员北上抗日。“文化大革命”开始时,已经年过八旬的董必武遭到诬陷和迫害,但他仍然坚信党有能力战胜邪恶、修正错误。1969年5月,董必武在所属的党支部会上,根据自己在党内50年的亲身经历,给支部党员讲党史,高度赞颂了毛泽东、朱德及其他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丰功伟绩,用实事求是的态度来抗争“左”的错误,用正确的党史观对党员进行教育。

董必武:严守纪律规矩的模范,一生甘为民仆耻为官

在生命的最后关头,董必武念念不忘的还是党和国家的命运与前途。在他90岁生日的当天,董必武虽然已经饱受病魔的摧折,但他还是在妻子何莲芝的扶持下,在病床上写下了他一生当中的最后一首诗——《九十初度》。这首诗的结尾两句是“遵从马列无不胜,深信前途会伐柯”,表达了一名共产党员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觉悟。董必武逝世后,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隆重的追悼大会。叶剑英在悼词中指出,“董必武同志对党、对人民忠心耿耿,始终不渝。60多年如一日,把毕生精力献给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高度评价了董必武为党和人民作出的重要贡献。

甘为民仆耻为官

董必武是党的创始人之一,在党内和政府内一直身居要职,享有崇高的威望。但是,董必武从不摆老资格,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群众纪律,以作为人民的勤务员为荣。在朱德60岁诞辰之际,董必武提笔写下贺诗,称赞朱老总“半生戎马为人民”“甘为民仆耻为官”。这既是对朱德崇高风范的赞扬,也是董必武终生奉行的准则。在董必武给家人的一封家书中,他诚恳地写道:“我好比一块补丁,哪里有洞洞,党要我去补,我就去把它补起来。”他常常把自己比作“布头”“配角”“老牛”,时刻提醒自己,人民是主人,政府干部是长工,“革命是为人民谋利益”,这种甘为公仆、甘于奉献的革命精神,为党员干部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无论在什么岗位上,董必武都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工作的首位。解放战争时期,董必武出任华北财经办事处主任。在晋察冀财经会议上,董必武报告的主题就是《我们的财经任务与群众路线》,他告诉大家:“我们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是代表广大群众利益的,是为群众服务的,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群众服务的工作。”他语重心长地说:“我们党的一切工作,我们党的一切工作同志,都是为群众工作。”在当时华北农村见过董必武的老乡说,他们经常在村头、街巷遇到这位操着湖北口音的老同志,有的不知情的老乡会问他:“你是干什么工作的?”董必武笑呵呵地回答:“我是当勤务员的,人民的勤务员嘛!”

董必武:严守纪律规矩的模范,一生甘为民仆耻为官

新中国成立后,董必武到武汉视察,回红安调研,他深入群众了解老区人民的生活状况,在县城接见了老红军和部分烈属、干部、群众的代表。这是他解放后第一次回故乡,见到家乡的人民群众倍感亲切,他由衷感慨:“过去打江山,我们是依靠群众;现在搞建设,我们同样依靠群众。国以民为本,人民群众是革命的本钱!”回到北京后,他及时向党中央汇报了自己在调研过程中掌握的情况,特别提到老区人民的生活仍然很困难,建议组织工作组到这些地方工作一个时期,增加对这些地区的救济工作,同时请内务部会同有关省普遍调查一下老区人民的生活问题,帮助老区人民解决生活困难。

董必武深知,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群众路线和严明的群众纪律都是党赢得最广大人民支持的根本保证。群众利益无小事,老百姓关心的事,董必武时刻都放在心上。一次,在调研期间,董必武与乡亲们坐在一起拉家常,一位老妈妈向他倾诉烧柴困难的问题。他听进去了,一直思考如何解决农村地区农民生火的困难。有一天,他在报纸上看到湖北农村利用沼气的新闻报道,十分欣喜,如获至宝。他马上赶到湖北考察,现场观看正在试验的沼气池。当他看到沼气可以用来照明、烧水、煮饭后,非常高兴,鼓励技术人员继续努力,争取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柴火问题。1960年,董必武到安徽考察时,还特地参观了沼气发电厂和沼气研究所,并强调这是解决农村能源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这件事情充分体现了董必武把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真正做到了群众利益无小事,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记在心头,为今天的党员干部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严守党的群众纪律作出了光辉示范。

不为功名不为家

清正廉洁、艰苦朴素是董必武恪守的原则。他的座右铭是“民生在勤,勤则不匮;性习于俭,俭以养廉”。从创办武汉中学开始,董必武就把艰苦朴素的“朴”字列为校训之首。在中央苏区任最高法院院长时,董必武和红军战士们一起吃“包子饭”,决不搞特殊化。长征路上,董必武用厚帆布做了一个马褡子,把行军途中捡到的破鞋、破衣服、破袜子洗净晒干收好,解决了不少红军战士的补纳之需。

1941年,董必武到八路军重庆办事处担任南方局常委,掌管红岩机关开支。一次,办事处工作人员把报账的票据拿给董必武签字报销。董必武翻开一看,都是买菜、买米、买煤、车票之类的日常开销,就签字同意。后来,办事处的出纳发现其中有6角钱是私人坐车发票,按规定不能报销。看起来,这是工作人员的一个小失误,董必武却因此感到十分自责,执意在大会上作检查。有同志劝说他,多开支6角,也不是你支出的,下次补回来就是,不需要在大会上作检查。董必武回答说:“我认为这不是小事,这关系到党的财务纪律问题。6角钱这件事情,起码说明我的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对办事处所处的地位和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所以我必须作深刻检讨!”不仅如此,董必武还给党中央写了一封检讨信。这件事给了当时八路军重庆办事处的同志们极大的教育,使他们明白了执行党的纪律来不得半点马虎。

董必武:严守纪律规矩的模范,一生甘为民仆耻为官

◆董必武全家福。

董必武不仅自己带头严守党的廉洁纪律,而且对家人和子女要求同样十分严格,全家人一直保持着勤俭节约的好习惯。董必武喜欢练习毛笔字,写字的纸多是废旧的报纸和日历纸,练字用的毛笔用断了,就把笔头用桃胶粘上,再用细线或皮筋扎住坚持再用一段时间。董必武与妻子何莲芝伉俪情深,相濡以沫。何莲芝是一位老红军,打过仗、负过伤,为革命做了大量工作。新中国成立后,干部按照政策可以调整工资,何莲芝符合提级加工资的条件。董必武得知此事后,专门找到有关同志表示不同意,他说,现在国家还很困难,有点利益应该让群众先受益,并请他们考虑别的同志,不要给自己的夫人提级。

1966年,董必武的小儿子董良翮高中毕业面临就业问题,那时候的年轻人最向往的是到部队参军或是到工厂当工人,董必武却坚持认为干部子女不能特殊,劝说董良翮下乡插队。董良翮听了父亲的话,到河北晋县周头公社贺家寨大队插队落户。临行前,董必武叮嘱儿子:“你是革命的后代,要严格要求自己,生活上要艰苦朴素,和群众同甘共苦,决不能高人一等!”董良翮在农村一干就是10年,他踏实向农民请教,脏活累活抢着干,得到了乡亲们的交口称赞。因为工作成绩突出,1973年12月22日的《人民日报》刊发通讯《革命的好后代——记北京下乡知识青年董良翮》,详细报道了他的事迹。一时间,董良翮被树为知青的先进典型,这些都与董必武的言传身教和严格要求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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