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在意识形态领域领导干部要敢于亮剑

作者:人民日报评论部 来源:人民日报 2013-09-02 234

  关键时刻敢于“亮剑”(人民观点)

  ——创新我们的宣传思想工作之四

  本报评论部

  在意识形态领域,领导干部是畏手畏脚、左右摇摆,还是敢抓敢管、积极作为,这是我们党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具备担当精神的重要方面

  微博上流传一个真实的故事。德国留学生雷克在中国的微博上发现大量负面情绪和过激言论,他想就一些问题交流探讨,结果却很郁闷:“我说中国还有些不完美,就被骂‘臭老外’。我说中国发展的方向是对的,就被骂‘洋五毛’。我说在家里换了个灯泡而已,被骂个‘没内涵的傻瓜’。”

  “看不懂的中国微博情绪”,折射出中国当下舆论场的一种现象:在互联网上,越是偏激的、攻击性的言论,越有人叫好,越是理性和正面的表达,越有人起哄甚至围攻。这种一边倒的网上舆论倾向,其根源固然需要具体分析,但一个因素不容忽视:社会上的模棱两可态度,姑息了极端言论;而我们的一些领导干部,关键时刻不敢亮剑,更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偏激思想。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信息时代,个性表达和思想解放是大势所趋,兼容不同观念、包容异质思维,体现着我们社会的文明程度。但“个性解放”并不意味着可以无所顾忌地打压理性,“包容多样”也不意味着可以肆无忌惮地模糊是非。不少领导干部遇到问题时,哪怕有理也不敢发声,生怕因言获咎,于是少说或者干脆不说。更为严重的是,还有些人出于“爱惜羽毛”的考虑,当起了“开明绅士”:对大是大非问题绕着走,态度暧昧,独善其身,担心被人说“不开明”。这种怕“惹麻烦”、不担当的干部多了,意识形态领域如何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宣传思想工作又怎能排除“被动应对、被动接招”的尴尬?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发表观点最重要的不是为个人博得喝彩、赢得赞许,而是以党性原则为重、以人民利益为重,最大程度地消除分歧、凝聚共识。“千夫诺诺,不如一士谔谔”,对那些恶意攻击、造谣生事的错误言论,领导干部有责任以鲜明的态度主动发声,帮助群众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绝对不能搞含糊其辞、退避三舍那一套。共产党人连流血牺牲的革命年代都走过来了,还怕损失一点蜗角虚名?我们党更不会以这种虚名来评价干部。在意识形态领域,领导干部要带头和不良言论作斗争,敢于亮剑,敢于担当,冲锋在前,形成一呼百应的局面。

  敢于亮剑,也意味着对那些侵犯群众利益、违反党纪国法的事情,要态度坚决地表明立场。回应公众疑虑、化解社会矛盾,本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应尽职责。为什么湖南临武“瓜农死亡案”、海南三亚“宰客门”事件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关领导该表态的不及时表态甚至顾左右而言他,反应不迅速,态度欠诚恳。问题出来了,判断清楚了,就要迅速拿出态度,让人民群众看到诚意和决心。一些领导干部至今也没认识到思想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在舆论关注、众说纷纭的热点事件面前怕出头、不担当,任凭舆论鼎沸甚至谣言扩散、矛盾激化也三缄其口,殊不知,如此藏头缩尾、装聋作哑,不仅损伤党和政府公信力,更贻误解决问题的时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电视剧《亮剑》中,主人公李云龙曾以狭路相逢勇者胜来解释“亮剑精神”。在意识形态领域,领导干部是畏手畏脚、左右摇摆,还是敢抓敢管、积极作为,这是我们党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具备担当精神的重要方面。说到底,舆论引导水准,宣传思想水平,是执政能力的体现,也是党性原则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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