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则所关于“国企”研究,其理论基础是零零碎碎的或者说是一知半解的西方经济学,漏洞百出,根本上是想瓦解国企。

作者:余斌 江三良 杨文锦等 来源:红色文化网 2013-05-03 1054

  漏洞百出的“研究”--评天则经济研究所“反国企”报告

  来源:国企新闻网 作者:余斌 江三良 杨文锦等

  《国企》杂志 2011年9月刊

  

天则所关于“国企”研究,其理论基础是零零碎碎的或者说是一知半解的西方经济学,漏洞百出,根本上是想瓦解国企。

天则所关于“国企”研究,其理论基础是零零碎碎的或者说是一知半解的西方经济学,漏洞百出,根本上是想瓦解国企。

  两会期间,一份报告摘要突现媒体,其主要观点“国企巨亏”、“国企造成分配不公”、“国企应退出营利性领域”迅疾蹿红网络,一时间,国企成为舆论标靶。七月,这份名为《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和改革》的报告修订版正式现身,再掀波澜。然而,其数据、逻辑是否站得住脚?结论是否经得起推敲?国企改革又路在何方?本期特别关注为您剥茧抽丝,追问答案

  深度剖析

  深陷“茅氏逻辑”的天则报告

  一副药方闯江湖,死扣“市场”打天下,论据不能证明结论,证实反而证伪,“茅氏逻辑”为天则经济学家们提供了一个不合逻辑的逻辑样本

  文|本刊特约记者 杨文锦

  “王小二很可爱。因为1+1=2、冬天很冷、夏天酷热。所以,王小二是个美丽的姑娘、必须嫁给我。”如此雷人的三段论逻辑,贯串于茅于轼的每一篇“经济学”作文中。

  论据爱用常识,一些真理性的常识,最后得出八竿子打不着的结论。其实,结论早就预设。即便如此,论点与预设的结论仍是驴唇不对马嘴,让人啼笑皆非。有人将此逻辑称为“茅氏逻辑”。

  学术报告“赶场作秀”?

  今年3月,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发布了《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与改革》报告(下简称《报告》)。一时间,其主要观点“国企亏损”、“国企造成分配不公”、“国企应退出营利性领域”等迅疾泛滥网络,国企再次成为公众舆论的标靶。

  研究所由茅于轼联合多人共同发起,于1993年7月成立,茅为理事长。天则所受包括美国福特基金会在内的国内外多家企业、机构和基金资助,大批主流经济学家云集麾下,包括吴敬琏、张维迎、樊纲、张曙光、盛洪等。盛洪为天则所所长,也是《报告》课题组的总负责,《报告》执行负责人为赵农。

  3月份,正好是两会期间,《报告》为代表委员们提供了一个可议的提案,不过记者手头的是《报告》7月12日的修订版。虽然没有比较初版与修订版间的异同,无法对两者的内容给予置评,但这种行为颇让人感到有些奇异——整个报告从起草到完成也才用一年多时间,而从发布到修订完成竟用了4个月,也就是说3月份发布的报告相当不完善,要花4个月时间来修订。这极似商业行为——非得去赶那个集,即使东西不全也非得去赶,这似乎不是学术态度。学术报告的发布不应追求某个时间点、某种观众效应而降低学术报告本身的真实和完善,发布学术报告不应该是一场“娱人表演”。

  尽管如此,记者仍本着学术问题学术对待的态度,慎重地对待这份报告。

  “理念先行”却未论证严谨

  《报告》将国企改革分为“放权让利”、“两权分离”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个时期,这三个时期要解决的问题、采取的方式和达到的目的均有不同。其中“现代企业制度”改革解决“国有企业所有权虚置”问题。《报告》负责人盛洪曾形象地描述此项改革:“不妨把这些公共财产看成无主之物,谁先把它拿来卖,这公共财产的产权就算他的。你如果正好当一家国有企业的厂长,就可以和主管部门合伙把这家工厂卖给有钱人,产权就变成私有了。”

  时至今日,“国有企业所有权虚置”这个假设前提已被论证为无稽之谈。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经济学家左大培认为,法律明确规定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国家政权属于人民,这就意味着“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全体人民”,根本没有“虚置”。即使人民不能有效使用所有权,那不过是制度设计的缺陷,可以通过法律进一步完善。

  经济学家郎咸平更以其特有的激情指出:“ 所有权没有到位就是那些‘拍脑袋’的学者想出来的。国有企业的股东就是国家,在全世界哪里都一样,在欧洲、南美洲等都有国家持股现象,也没有听说哪国有‘所有者缺位’的问题。中国国有企业不存在所有者缺位的问题。谁是所有者?毫无疑问就是国家。”

  但随着国有资产数以亿万计的流失、3000万工人下岗,“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时过境迁,《报告》很聪明地放弃了“所有权虚置”这个假设,改从成本角度分析了国有企业的效率。《报告》得出的结论是: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真实净资产收益率为负数,实际上是亏损的,亏损达1.7万亿元。如果真是如此巨亏,那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就实在没存在的必要。带着这个疑问,记者采访了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余斌。

  在研读完《报告》后,余斌告诉记者:“天则所的算法独步天下,全球一绝。荒唐也不一以贯之地荒唐,当需要小数字时,用一种荒唐;当需要大数字时,换一种荒唐。天下哪有这种逻辑?”余斌,数学硕士、金融学博士,在本期刊发的余斌专稿中,读者可看到天则报告的算法是如何随心所欲、荒谬无经的。

  这种预设结论,带着个人价值取向再去找数据,删削数据使之能为我所用的学术风格,被认为很不可取,甚至可以说是伪学术。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帆曾参与《报告》的讨论。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杨帆表示此报告“很有水平”。然而尽管如此,杨帆对《报告》的预设结论也不无看法。下面是记者与杨帆教授的一段对话:

  记者:您出席了天则所的《报告》发布会,请问您看过这份《报告》吗?

  杨帆:看过啊,都讨论了好几次,开研讨会。我认为这份报告很专业、很有水平,要驳倒它不容易。

  记者:水平和专业不敢妄言,但发现一些粗疏。比如,《报告》的前言说“据测算,2001年至2009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平均真实净资产收益率则为-6.29%。”在第三章《国有企业的当下表现效率》里却说:“2001年至2009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累计亏损17258.4亿元,平均真实净资产收益率为-4.39 %。” -6.29%和-4.39 %,在同一个报告里、根据相同的数据资料、计算相同时间段的“平均真实净资产收益率”,竟然得出两个不同的数据,是否不太严谨?

  杨帆:关于《报告》存在的问题,可以开个研讨会,把天则所的人请来,大家坐下来谈,国资委不是有很多专家吗。这个报告是有点从理念出发,特别是报告负责人盛洪、刘小玄等,向来对国有企业有深恶痛绝之感。

  记者:经济学理论有民族性吗?经济学家有没有民族性呢?应不应该有呢?

  杨帆:经济学理论没有。它反映的是一般规律,客观规律是普遍存在的规律,我们理应遵守这点。但西方经济学家构建理论体系时,都有前提假设,我们往往忽视了这点。他们有的是无心的,因为在他们的语境中,自然是他们那个社会为前提,约定俗成,有些是成心不说假设的前提,故意误导你。一个人的立场、个人利益、价值取向会影响他的学术方向和选题趣向,不存在纯客观的人,但存在客观方法。完全由意识形态所影响的人,就不是做学术了。经济学家为利益集团服务,各种各样的,国家的、商业资本的,说民族性,该有吧。

  从杨帆这番话可以看出,没有任何学术偏见才是一个经济学人该有的态度。杨帆既支持报告的主张,又指出报告是理念先行的产物。同时,不讳言经济学家为利益集团服务,尽管利益集团也可能是国家,也提醒我们的经济学家在应用西方经济学理论时,千万不要生搬硬套,人家的理论都有前提,前提就是当下所处的社会生活环境。

  关于理念先行,余斌认为:“认为私有制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从理念出发,去寻材料找数据,所以造成它的材料与结论不相吻合、逻辑不可接洽。”

  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该报告执行负责人赵农坦承相关数据比较缺乏,大量的数据都是统计年鉴上的,有些来自其他的研究成果以及估算。数据很扎实,即使有错误也是年鉴本身的统计错误,所占比例非常小,也就是百分之几。“某种意义上这个就是我们报告的缺陷问题。”赵农说。

  对-4.39%与-6.29%这两个大小直接决定国有企业存亡的数据,历时一年多的研究尚如此不严谨,理念先行的报告主体内容能否严谨得起来?

  “国企待遇”遭遇“劫富济贫”

  关于国有企业的分配,《报告》中说:“2004年以后,国有企业的人均‘劳动者报酬’超过并且越来越高于私营企业和非国有企业。2008年的增长尤为显著,分别比私营企业高63%,比非国有企业高36%。”并说国有企业的职工还享有退休福利、医疗保险、住房补贴等非货币收入。以此说明,由于国有企业收入过高,拉大贫富差距,造成社会分配不公。国有企业造成负面社会效益,所以必须私有化。

  《报告》进一步比较全国不同行业的工资水平:“2006年7月11 日,由国资委统计评价局编制的一份统计年报显示,石油石化、通信、煤炭、交通运输、电力等12家企业员工工资达到全国平均工资水平的3〜4倍。人均人工成本中位值在6万〜7万之间。而该年度全国职工的平均工资,东部省份是2.24万元,中部地区1.5 万元不到。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即使所列数据和比较没有偏差,也得不出“国有企业必须私有化”的结论。

  因为私营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工资水平低,低到不合理乃至不可忍受的地步。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克鲁格曼访问中国大陆时曾说过, 中国工人目前的平均工资仅为美国工人的4%。仅占当年GDP的11%,而西方发达国家的工资收入一般占当年GDP的50%〜60%,西方发达国家低通胀的经济增长,是中国主流经济学家的无私贡献,是中国工人的廉价劳动力,使得西方社会过上了好日子。有专家认为,应当是私营企业和非国有企业提高工资水平来缩小收入差距,国有企业收入高不仅不能成为取消公有制的理由,反更应是发展壮大公有制的道理。这样,才对员工有利。

  对于《报告》主持人可能认为的,普遍提高工资不现实,会降低私营企业非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的辩解,旅美学者薛涌早就给予了回答:

  “一个美国的老板在电视上说:‘如果你一提高工人的工资,你的公司就要破产,那只能说明你的企业太缺乏竞争力,根本不应该存在,被淘汰掉对经济有好处。’这话道出了经济发展的宏观真理:如果企业可以靠‘自由’地压低工人的薪水来维持竞争力,这样的企业就会被超低的劳动力成本娇惯坏了,不去考虑提高管理水平和开发新技术,就会永远在低端产业徘徊。同理,中国的经济要真正具有竞争力,中国人就应该变得更贵一些。根据目前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除了良好的福利外,中国工人到2010年的平均月薪应该达到4000元左右,发达地区则应该更高,沿海大城市应该达到5000元以上。如果企业支付这样的工资后赚不了钱,这样的企业就应该被淘汰。如果这样的企业不仅不被淘汰,反而成了主流,那么只能说明中国的企业太无能,中国的经济也必将丧失长久的竞争力。”

  或许主持《报告》的主流经济学家还认为,国有企业是垄断企业,获取的是垄断利润,私企和非国有企业集中在竞争性领域,他们的利润不足以支撑较高的工资水平和尚可的福利。余斌认为:“竞争不过,那是无能,为什么要削高就低来保护无能。世界上没有非竞争的领域,市场竞争的结果必然就是垄断。没有了国企,垄断照样存在。”

  既然有无国企根本不影响垄断的存在与否,《报告》为何要将“国企工资福利高于私企和非国有企业”—— 特意拿出一个章节的篇幅来论证——作为取消国企的一个重要理由呢?恐怕只有按“茅氏逻辑”才能解释清楚。

  “市场偏执”不敌“市场失灵”

  《报告》的第五章“国进民退对市场竞争的影响”不仅充斥着“茅氏逻辑”,还溢满主流经济学家对“市场”教条般的偏执。《报告》用山西整治小煤窑和山东钢铁整合两个例子,说明“国进民退”对市场经济环境的破坏,这两个例子在《报告》中多次出现。

  山西矿难折磨国人的神经已经十几年,煤矿安全事故频发,而每一起事故都是监管机构的纵容、是政府权力在基层的“失效”、官商勾结、腐败丛生的结果。这次“国进民退”首先是净化官场,“大同市原副市长王雁峰在煤矿置换过程中收受巨额贿赂,山西焦煤集团原副董事长、总经理高玉斌利用职权在煤炭销售中巨额受贿,晋城市煤炭局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刘俊文收受有关煤矿负责人巨额贿赂,朔州市平鲁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罗瑞在煤矿国有产权转让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纷纷落马。第二是清缴各类违法违纪资金。“据山西省煤焦办统计,共达304.14亿元,相当于山西省2009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近三分之一。”最后关停并转,到2010年底,全省共有2012座煤矿被兼并重组。其中,由山西省五大集团兼并重组的煤矿共1161座,地方兼并重组为693座。这确实是“国进民退”。

  这样的“国进民退”在经济学上是否有意义?对国家、对人民是否有益处?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经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江涌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资源型产业应该掌握在国家手中,两千多年前的古人也知道这个道理。《盐铁论》就是讨论这个问题,韩国政府同样垄断人参的生产和销售。公共资源的性质决定,谁掌握谁赚钱,即使傻子也照样赚钱。你私有企业现在如何呢?掌握煤炭资源表现如何呢?官商勾结、事故频仍、滥采滥挖、环境污染,整个山西都污染了,GDP还上不去,最后治理环境还得靠政府。那些煤老板都到哪去了?到北京、到上海、到海边买别墅,去山清水秀的地方了。面对污染了的环境,当地老百姓哪儿也去不了,煤老板留给当地的只有害处,这是一个资源的劫难,也是经济的劫难。”

  在采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黄向阳时,他说:“企业所有权、控股权都不重要,而要看这个企业的官商勾结程度。美国高盛也是民企,可它与政府勾结紧密。国有企业不可怕,可怕的是官商勾结,官商勾结会摧毁所有企业,也会摧毁市场环境。”

  两位经济学家的话并不难懂,然而,出具《报告》的主流经济学家不这么看。他们执拗地坚信只要私人的就是好的,维护市场秩序比保障人民生命、保障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更为重要。“市场”二字就如罩在他们头上的魔咒,为之生、为之死。诸不知经济学理论中还有“市场失灵”的理论,“市场失灵”恰好是私企煤窑在山西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答案。

  下面的举例,是《报告》陷入“茅氏逻辑”的又一典型,即举例未能证明命题的真、反而证伪。

  《报告》说国有企业不能保证国家的经济安全,并以“力拓案”为例,说明国有企业的员工也有可能成为跨国资本的商业间谍,从而推断国有企业不能保证国家的经济安全,进一步推论国有企业必须改制为民营或股份制企业。但《报告》没有说民营或股份制企业就能天然地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理由。

  有专家认为,“力拓案”是个案,不具有普遍性的规律,不能用个案来观照一般事物。相对于国企也一样,并不是所有国企都大面积发生了“力拓案”,事实也如此。以个案否定整体不是科学的态度,也不是善意可协商的态度。退一步说,国企改为私企焉能保证不发生“力拓案”?用什么来保证?是制度,还是私企人的天性纯洁?

  就这个问题,江涌认为,《报告》与其说将国家经济安全交到私企手里,不如说完全交到跨国垄断资本手中:“国际垄断资本,世界500强,都有自己的商业情报部门,瞄准缺乏防范意识的发展中国家,攫取情报,这是竞争的必然结果。企业所有制的性质不能决定经济安全与否,据我所知,我国私企中很少有商业间谍的概念,更别说有专门的情报部门。庞大的国企谁买得起?还是跨国集团,人家都买下了你,再谈国家经济安全将无从谈起。”

  天则所的主流经济学家们从国家经济安全角度开始深思,如果绕一大圈,最后还是把“国家经济安全”交到跨国垄断资本手中,岂不是很冤?

  “国家退出”脱节于时代

  结论在第十章,也是《报告》重点。结论就是:“所有以营利为目的行业,不仅是竞争性行业领域,(国企)都应该退出,一些所谓的战略性行业,国有企业控股也未必正确。”尽管既定的结论总要用数据、例证来支撑,否则看上去也不似学术报告,但得出的结论与前面的论述无比牵强。于是,记者请专家予以解惑。

  记者:一个国家应不应该有战略性产业,战略性产业适于什么性质的经济体所控制?

  杨帆:应该有战略性产业。现在我们当然由国有企业所控制,但要逐步转化。国有企业要减少持股比例,慢慢过渡到股份公司,用股权的办法控制,当然这先要立法。

  记者:我注意到,您过去一直主张“以国家力量支持,发展独立知识产权和战略产业”,现在却支持国家以股份制的形式控制战略产业。

  杨帆:我一直是这个观点,从来没变过,就是要以国家的力量支持、发展战略产业。

  记者:怎么理解?

  杨帆:以国家的力量,不是单个国有企业。国家通过立法、企业组织、技术转让、国家采购等多种方法控制企业,不一定非得是股权控制。看哪种方法为国家服务更有效。

  杨帆的主张是看哪种方法能更有效地为国家服务,与天则所的为私企而私企的一根筋有所不同。

  黄向阳则告诉本刊记者:“天则所这帮人还停留在自由贸易自由竞争时代,现在是国家层面的竞争。过去以‘市场换技术’作为一项国策来执行的教训已经看到,市场失去了,技术没学到,如整个汽车行业遭受重创,彻底被外资接手。国有企业确会导致不公平竞争,但参与国际竞争国有企业又有它的长处。国有企业有的做得好,有的做得差,各国都差不多,日本、德国也是有好有坏。你要责难国企,可你私企并不怎样啊,不是同样没有世界品牌?对没有问题的企业硬性改变它的所有制形式,很没道理。天则所的人是原教旨主义者,硬要改变现实来适应他抄来的理论。”

  黄向阳的意思是,国家层面的竞争需要实力,天则所让国企“自宫”会害了国家,国有企业即使想留在竞争性行业,外资也不会主动给其空间,更没理由主动退出。

  记者采访的其他经济学家对《报告》结论的主张皆嗤之以鼻,不录。

  “辅助措施”难避“分肥盛宴”

  《报告》为国企从几乎所有经济领域退出提供了什么条件保证呢?有可能成为一次肆无忌惮的“分肥盛宴”吗?其一,报告提出了“修改《宪法》,删除‘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内容”的建议,这项建议留待政治学家、社会学家们去磨牙。因为经济学家为利益集团服务的属性决定了此项建议不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再则,就算从经济学角度看“公有制”确实不适应中国的发展,那么还有社会学角度、政治性角度等多种角度。从这些角度看,“公有制”不适应中国倒也未必。

  《报告》为国企退出设计了三点“辅助措施”。其曰:“一、根据企业的真实绩效,对经营者给予股权激励,使管理层的企业家才能得到正确评价,并使部分优秀的企业家在国有资本退出后还能继续从事企业管理工作。二、法律保证下岗职工的正当权益。三、大幅提高政府官员的薪酬,以减轻改革的阻力。”

  一、三两条分别针对企业管理层和政府官员,都是落实他们利益的切实保证,管理层给予股权,官员许以高薪,这不就是官商勾结对国有企业的分肥吗?官商勾结,一般是在私下,怕见光上不得台面,这般“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姿态,仅见一例。

  第二条是对国企下岗职工的,“法律保证下岗职工的正当权益”仅此一句惠而不实的空话。下岗职工该享受哪些权益?没说;哪些权益是正当的、哪些权益是不正当的?也没说;既是权益,怎么分成正当的与不正当的?还没说;正当不正当的判断有没有个标准?由谁说了算?就是不说。法律在哪?没有;设想的法律条文在哪儿?也没有;设想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内容?还没有。什么都没有,天则所的主流经济学家们怎么就相信,会有法律而且法律能够保证下岗职工的权益呢?

  记者以“在‘明晰产权’口号下造成3000万工人下岗是否违宪”为题电话采访《报告》执行负责人赵农。赵农以此问题与《报告》无关拒绝回答,挂机。再拨,未接。

  记者无奈只得再次连线余斌。

  记者:天则所认为,国企不仅应退出竞争领域,就是战略性行业也应退出。您觉得国企退出能不能做到公平,能否量化国有资产、量化后的国有资产怎么才能公平地交到全民手里?有没有成功或失败的先例?

  余斌:有先例,世界上绝无仅有的案例,俄罗斯的私有化就是个失败的例子。它成功地将国有资产转移到了极少数寡头手中,这极少数寡头以前全是体制内部人,他们利用掌握的信息不对称,可以先行一步。就算能公平地交到人民手上,最终也会被集中。当然,规定股权不能出让是能避免,但不能出让股权,也就失去了瓜分国企的意义。

  记者:主流经济学派有个理性经济人的理论,假如全部私有化了,您觉得理性经济人能够理性地承担起公共领域的事务吗?为什么?

  余斌:所谓理性,是个人理性,也就是自私自利。主流经济学家认为个人的自私行为会达成社会的进步,这个理论早已破产,“囚徒困境”将它彻底摧毁。公共领域的事务只能由政府、国有企业来承担,市场不能解决一切问题,污染问题是市场失灵的典型例证。资本的特性是追求利润,而治理环境,资本则必然缺乏内在动力。

  更有学者认为,天则所的主流经济学家没有学通市场经济学,只不过死扣“市场”二字走江湖,药箱里只有一副药——“市场”,别人不吃,反怪人生错了病,陷入“茅氏逻辑”不能自拔。论据不能证明结论、证实反而证伪、结论没有预见后果,“茅氏逻辑”为他们提供了不合逻辑的逻辑样本,以为这样写出来就是“学术”。

  五问“天则”:公平对待国有企业了吗?

  有良心的学者为中国国有企业出谋划策,一定要保持中立、客观的视角,而不能心存偏见

  文|江三良

  今年3月,得到天则研究所推出的《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与改革》研究报告的简介。当时对报告的结论与论调相当地不同意,对报告简介声称的国有企业扣除地租、资源租等国家政策优惠后,国有企业实际上存在巨额亏损的言辞非常好奇,但不知道其计算依据如何,无法批驳。4月12日,终于见到报告全文。有些话实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国进民退”的争论没有必要

  市场经济讲求竞争的公平性,经过30多年的改革,我们的竞争环境无疑是趋向更多地公平了的。2009年以来,在有关“国进民退”的热议中,我发现有些人对国有经济似乎存在一些偏见,甚至在情感上更加偏向私有经济。在考察了1993〜2008年各类固定资产投资及其增长情况之后,我发现从总量与年增长情况来看,统计数据并不表明存在“国进民退”现象,由此我认为问题可能出在数据之外(参见拙作《“国进民退”论:数据内外之辩析》)。

  总体来说,我以为我们还需要一次思想的大解放。无论是政府、学者,还是公众,都要树立真正市场经济下的价值标准,对“国企”、“民企”、“外企”不应带有感情和主观的偏向。舆论引导方面,只要不存在腐败行为,没有政府与企业的合谋,无论是“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都没有争议的必要。另一方面,无论国有还是非国有,资本在“逐利性”驱使下,总是希望进入所有能够带来高额利润的行业,并努力使自己“攀升”至垄断地位的。只要符合市场经济平等竞争的规则,政府对不同来源的资本没有区别对待,民间资本也不应有太多的“抱怨”。

  没有偏见地对待不同所有制的经济体,尤其是对有良心的学者的基本要求。不客气地说,天则研究所的这份报告,似乎存在以感情代替学者的理智之嫌。对他们的偏见提出如下五点质疑:

  一、报告所称的国有企业边界不存在

  报告称:“经济学的规范分析表明,国有企业应当存在较为明确的边界,其适合于市场机制不能得到充分发挥的公共品和准公共品的生产,尤其当政府成为唯一买家或者生产过程需要严格控制的产品,应当由国有企业提供,其他产品则由民营经济提供。法学研究则表明:国有企业应当成为有别于政府机关的公共机构,其应以公共利益而非营利为目标,属于公法而非私法范畴。”

  这是相当有趣的说法。

  国有企业并非我国所创,而是资本主义世界先有。国有企业的普遍出现始于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一般垄断资本主义转变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国家开始对经济生活进行全面的干预和调节。1945年开始,英国将一系列基础工业和英格兰银行收归国有,法国将能源部门、保险部门、金融部门和一些大公司改为国家接管。与此同时,日本政府设立的国有企业从战争结束的7个迅速增加到70年代中期的114个;美国政府也创办了一些国有企业,这些国有企业主要集中于能源部门、基础设施部门、提供公共产品部门和科技开发部门。既是企业,当然就要以经济效益为目标,无论其为国有还是私有,也无论其处于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显然,报告所称的国有企业边界在理论与现实里都是不存在的。倘若真如报告所指这样去进行我们的市场经济改革,那岂不是我们的私有化程度比之于资本主义世界还彻底?这难道是我们社会主义所应该追求的方向?

  二、存在更大范围的国退民进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不同所有制企业相互参股相互渗透的现象已经比比皆是,已经不存在纯粹意义上“国”与“民”,或者说“国”与“民”不是对立关系。

  其次,该报告从1999-2009年十一个行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金的比重变化、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以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三个指标,得出“近年来,我国存在着结构性的国进民退现象”,并列举了能源、电信、钢铁等领域的一些案例,来说明国有企业在一些领域的扩张是因为行政性垄断的加强或干预。且不说所选取的这些案例的特殊性,仅从我国权威机构公布数据所揭示的事实来看,2002年以后,我国非国有资本投资的增长速度是超过国有资本增长速度的(参见各年统计年鉴),故既然“存在着结构性的国进民退现象”,也必然存在着更大范围的结构性的国退民进现象。如果报告认为后者是理所当然,为何独独对前者耿耿于怀?

  三、滑天下之大稽的“地租说”

  报告称:“国有企业账面利润中含有大量应当列入成本的地租、资源租、融资优惠带来的成本减少,以及因行政垄断所致的超额利润,经过成本还原和垄断利润扣除之后,其真实绩效远远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甚至是亏损。”

  当我看到其对2001-2009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缴纳地租的计算表格(参见报告第40页表3.1、3.2)时,不禁哑然失笑,他们用当期工业用地价格的3%与租地价格的差异来计算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少交的地租,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难道作为经济学家,不知道工业用地价格是一次性转移70年土地使用权的价格(或50年、30年不等,时间不等价格不等),而租金则是以年缴费的形式缴纳吗?

  众所周知,我国土地价格大约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加速上升的,而国有企业的用地无论是无偿划拨还是有偿使用,都远远早于这个时期,从而站在历史的角度,我们不难理解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缴纳地租偏低的事实。正如我们不能因用地价格上升而对上个世纪90年代已经出让或出租给私有企业的土地再加收更多的差价一样,对国有企业也不能。其对资源租的理解存在雷同的谬误。真不知何故一个闻名全国的研究所因何会忽视历史,似乎是刻意地突出这个问题。

  四、公私对比口径不一致

  通篇看完报告,我发现该报告在两种所有制企业的对比上前后的口径是不一致的。比如,在人均劳动者报酬的对比上,该报告用的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与私有和非国有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对比;而在国企高管薪酬与企业税负比较时,用的是上市公司年报的数据。且不说在国企内部也有差异,比如报告本身也意识到的垄断性国企与劳动密集型、完全竞争领域国企的收入差距是相当大的,报告所用的这两组企业的可比性就令人怀疑。另外,因为历史的原因,从平均规模上说,我国国有企业的平均规模要远远大于国内非国有企业的。基本的事实是,经过多年的改革之后,我国的国有企业数量少平均规模大,非国有企业数量众多但平均规模小。从行业竞争力来看,多数非国有企业未达到经济规模的要求,因此放在国际竞争的大舞台上来说,我国的大企业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尤其是关系国家安全的角度来说,我国的国有大企业比起跨国公司而言,规模都太小竞争力都太弱,而总体上说,目前国内的私有企业尚不能担当提升国家经济安全之大任。这是报告在研究国有企业性质时不该忽略却忽略了的。

  五、国企的垄断地位报告分析不客观

  正如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所证明的那样,垄断在市场经济中有一定的必然性。在以自由竞争为基本特征的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资本主义企业为了攫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必然会采取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实行生产的专业化和协作,提高其劳动生产率,进而造成生产资料、劳动力和劳动产品的生产日益集中于大企业手中,生产集中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走向垄断。

  按照产业组织理论的观点,垄断的基本原因是进入障碍,也就是说,垄断者能在其市场上保持唯一卖者的地位,是因为其他企业不能进入市场并与之竞争。进入障碍导致垄断产生的原因有三个:资源垄断、政府创造垄断、自然垄断。

  在认识我国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时,必须正视的一个历史事实是,几乎在国民经济的所有领域,我国的国有企业都是先于非国有企业进入的。改革开放的好处就在于民营资本可以发展,国有企业在经营不好的领域逐渐退出,这既是市场的选择也是政府的选择,我国国务院于2005年、2010年先后两次公布的“非公经济36条”已经破除了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禁区。因此,垄断性国有企业垄断地位的维持更多地是市场的原因,而不是行政的。

  在位垄断企业为阻止新资本的进入设置市场壁垒,只要其行为没有违背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无论在位企业的资本属性是国有还是私有的,在资本主义国家一般都是允许并普遍存在的。我们社会主义国家自然也允许。这也是报告未曾客观分析的地方。

  瓦解国企是从根基上瓦解中国

  中国要不要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如何改革与发展,必须放在历史的、全球的视野下,全面、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价,私有经济体在中国的发展需要一个公平的环境,国有企业也需要。

  我国的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后还将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一点是任何人都不可否认的,当然,从体制机制上来说,它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垄断、低效率、高管收入过高、可能存在特殊利益集团等等。从我的观察来看,这些问题是局部的,而且是正在往好的方向改变的。但即使是局部的问题也有可能引发公众全面的意见和否定。国有企业必须进一步改革是历史赋予的责任,但改革的方向应该是不断提升其竞争力,为全民谋取更多的福祉以及提高整个国家抗风险和抵御外来冲击与干扰的能力,是加强它而不是削弱甚至取缔它。盲目或者甚至是别有用心地鼓吹国企必须从营利性领域(而不单是从竞争性领域)中逐步退出,对国有企业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利于我们社会主义事业的。毫不夸张地说,瓦解国企,就是从根基上瓦解中国。因为中国若没有国企,也就没有了保护国家的利器。

  作为有良心的中国学者,一定要保持“中立”、“客观”的视角,为提高中国国有企业的绩效出谋划策,而不能带有偏见地评判其性质和表现并否定它。

  算法与逻辑:评天则报告的“独门”武功

  天则所没有基本的计算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根据自己的立场或用心来取舍数据,算法独步天下

  文|余斌

  《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与改革》研究报告秉承了天则所一贯强词夺理的算法、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逻辑和对西方经济学理论的一知半解。本文结合这份报告简要地对天则所独一无二的天则算法和天则逻辑进行分析。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没有对天则所报告中所使用的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对。这是因为,如果一个研究机构没有基本的计算能力和逻辑分析能力,那么数据真实与否已经毫无意义了。更何况,这份报告的数据来源五花八门,有些数据还是天则所自己引用自己的。其中的许多数据来源根本就没有权威性和可靠性可言。自然地,天则所是“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取舍”,也就是说是根据他们自己的立场或用心来取舍,而不是根据这些数据是否真实地反映了现实而取舍。

  一、独步天下的天则算法

  天则算法的典型表现要数天则所的创始人茅于轼对盘剥农民和个体户的高利贷的鼓吹。茅于轼声称,“高利贷是合理的”。 而他的理论依据是,有一个穷人借了500块钱拿去贩卖菜:“一天能‘挣’ 10块,一年挣3600元,资本回报率是700%多,回报率非常的高。为什么这样高呢?因为他自己的劳动就算在回报率当中了。如果他不是自己去干,他雇一个人去收菜、卖菜,这个人的工资一天就是10块钱,他挣的10块钱最后付了工资,他自己一分钱也挣不到。所以为什么小额贷款能够提高利息,因为实际上他赚了钱,是自己的工资钱,没有贷款的话,工资也发不出来。”

  自然地,茅于轼的计算是根据他自己的理解来取舍的。因此,他有意不去算一下工人的资本回报率,否则一定会有“最最重大”的发现。因为工人分文未借,但却能挣工资,按照他的算法,工人的资本回报率都无穷大。那么,为什么资本家还要“择优”去做较低资本回报率的买卖,而不去当工人或去贩卖菜,以便获得大得多的资本回报率呢?

  我们不禁庆幸,天则所没有用这个700%多的资本回报率来衡量和比较国有企业的效率,否则国有企业的效率岂不低得让人惭愧?另一方面,我们也不禁疑惑,天则所为什么要费那么大的力来计算得出国有企业的低效率,而不直接采用这个最典型的天则算法呢?要知道,这可是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会计学和经济学中都不会有的独一无二的算法,天则所为什么要在天则报告中放弃这个最为重大的发明呢?难道只是为了在天则报告中推出更多的同类新算法?

  二、天则报告中的新算法

  (1)天则报告认为,2001~2009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使用了2.6万平方公里的工业用地,应当按工业用地价格3%的比例计算并地租39312亿元。当然,天则所又是有意不去计算和比较非国有经济的少交的地租。尽管没有找到相关数据,但是,如果中国用于工业用地的面积要是连1%都达不到的话,那么工业用地就的确值得大大扩张了。而1%的国土面积是9.6万平方公里,非国有经济的工业用地也在7万平方公里以上,他们应当缴纳的地租按照天则算法在10万亿元以上,年均1.1万亿元以上。要把这些地租从非国有经济的利润中扣除的话,这些企业还有钱赚吗?效益如此之差(天则算法)的市场经济还有必要搞吗?

  天则报告中一方面说国有企业中土地以作价出资(入股)的方式配置,另一方面又说没有收取相应的土地租金。这岂不是要把一样资产算作两样?这就好比股民买了股票后,除了要求按股份分红外,还要按股本金享有利息。普天之下,也只有天则所会这样计算。

  (2)天则报告想用油价偏高责备国企。但是,他们找来的数据,只能表明2009年中国汽油和柴油的上限价格的平均水平高于国际一般价格的平均水平。而既不能比较中国与国际成品油价格的平均水平,也不能比较中国与国际成品油价格上限的平均水平。尤其是,在此前的数据中,天则所使用的是2001年到2009年的数据,而在这里进行价格比较时,却略去了2001年至2005年的数据,取舍的原因当然只能是根据他们自己的贬低国企的需要而不是根据严肃认真的研究的需要。

  在这里,天则所注意到,2009年,中国汽油上限平均价格高于其他国家平均价格29.34%,却漠视了中石油的原油价格要比其他国家最高的美国西得克萨斯原油的价格高出38.6%。除了天则算法,还有哪种算法只看成品油价格之差,不看原油成本之差呢?可笑的是,天则报告直接把成品油价格之差视为政府对国企的补贴。按照这种算法,前段时间国内房价、绿豆价、大蒜价狂涨,也都是政府在疯狂地进行综合补贴了,又补贴给谁了?

  (3)天则报告用净资产收益率来比较国有企业与非国有工业企业以说明国有企业的效率问题。但是,即便是西方的经济理论也不会只使用净资产收益率来说事,而是要用总资产收益率来说事。毕竟财务上的安排如负债的比重和利息水平对于净资产收益率有很大的影响。天则所不考察总资产收益率,要么是因为这个数据对他们不利,要么是因为他们是外行,从而他们的报告最好当小说来看。

  更重要的是,一个企业的效率是不能只看收益率所体现的利润水平的。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新创造的价值包括劳动力价值和剩余价值两个部分,其中后者又分为利润(含利息)、税收、地租,甚至高管的收入等等。而前者是劳动者的收入,构成国民净收入的重要部分。在天则报告中,2008年,国有企业人员的人均工资比非国企单位(加权平均)高17%;人均劳动者报酬分别比私营企业高63%,比非国有企业高36%。如果要进行公平的比较,国有企业人均劳动者报酬的高出部分,要加入国有企业的收益率中加以计算,或者要把非国有企业或私营企业相对于国有企业少算的那一部分即从工人那里剥削的部分从这些企业的收益率中扣除才能进行比较。但这样一来,私营企业还会有效率吗?

  (4)在天则报告中,我们看到一个新算法是所谓经济脆性的算法,据说是算物价的变动对经济增长变动的敏感程度。但它的公式却不是用通常的物价指数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来计算,而是用越来越受国际垄断资本集团操纵的生产资料价格指数(PPI)来进行计算。计算公式表明,这个脆性并不是算PPI的变动率对GDP的变动率的关系,而是算PPI的变动率的变动率对GDP的变动率的变动率的关系。奇怪的是,为什么天则所不算PPI的变动率的N次方对GDP的变动率的N次方的关系呢?看来目的只是一个,就是要说明中国经济的脆性比美国大,并把它归罪于国有企业。但是,奇怪的是,热衷于计量经济模型的天则所却没有拿出任何模型的结果来说明这一点,连引用某个人的同类成果也没有。可见,计量经济学算法本身也不支持天则报告的结论。更可笑的是,低经济脆性的美国陷入金融危机而不能自拔,需要高经济脆性的中国去拯救。

  三、天则报告中的他人算法

  除了天则算法之外,天则报告还引用了其他人的算法。其中最主要的是刘小玄和她的合作者的算法成果。例如,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平均实际利息率为1.6%,就来源刘小玄及其合作者的论文。但是,既然天则报告认为,这些年来存款利率不低于3%,那么,谁愿意吃个大亏按如此低的利率给国企融资呢?是国有银行吗?承接票据融资?这不摆明了要吃亏吗?亏损由谁来承担呢?国有银行吗?那么,天则所为何不算算国有银行因此而承受的亏损呢?难道是怕让人以为国有银行的利润太高,国有制在银行业上具有高效率,以至于可以大方地承受这个亏损吗?另外,天则报告以国有企业为题,但报告中却将工业企业与银行分开谈利润,为什么不合在一起谈利润呢?如果是合在一起的话,那么国有工业企业向国有银行借款的利率高低与它们的利润之和就没有多大的关系,一方的损失与另一方的得利可以相互抵消。另一方面,国内国有银行支付的存款利息是高于美国的,而贷款利率却是低于美国的,同时人民币相对于美元还在升值。这意味着国有银行体系向储户转移了更多的利益。

  可笑的是,天则所认为国有企业易于从国有银行里取得贷款,而天则报告中所倚重的刘小玄却在她的一篇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奖的论文中明确指出,“银行不愿意接受较高风险的国有企业作为债务人”。

  需要指出的是,刘小玄的研究能力早就被人所质疑。不仅她的获奖论文被认定为不符合数学模型规则的不能成立的论文,直接导致2005年孙冶方经济科学奖颁奖典礼被迫取消,只能在私下里把奖发掉,而且她本人及其合作者的实证算法也被否定。“她在2003年第1期《经济研究》上发表的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重点基础课题的主要成果之一的《中国转轨经济中的产权结构和市场结构——产业绩效水平的决定因素》一文中,用调整的R平方不足0.11,从而毫无解释能力的回归模型结果来说明国有产权的负作用。又如,她在2004年第8期《经济研究》上发表《民营化改制对中国产业效率的效果分析——2001年全国普查工业数据的分析》一文中,用不能成立的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模型及不适当的变量选择来说明所谓的国有企业对于效率具有明显的负作用。再如,她与陆挺在2005年第6期《经济研究》上发表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B类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企业改制模式和改制绩效——基于企业数据调查的经验分析》一文中,混淆单位根过程数据与非单位根过程数据,用不能成立的检验参数和R平方极低的不能成立的回归模型得出所谓的向私有产权方向改制的企业效率得到显著提高。” 正是这样的人,对天则报告贡献了“建设性”意见。

  四、天则报告的独特逻辑

  天则报告的逻辑就是怎么损国企怎么说,而不管这么个损法落在非国有企业身上会如何,比如天则报告为何不去比较私人手中的矿产资源的租金问题?为何不作任何计算就反对山西主要以煤炭安全生产为由对小煤窑进行整顿?难道天则所视煤矿工人的生命如草芥吗?

  再比如,财政补贴不仅是针对国企的,对于私企甚至外企同样有补贴。例如,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倒贴资金动迁5家企业,以便富士施乐公司在原址扩大并增资建设第二工厂。 天则所为何不一并批评?更何况,政府对于国企的补贴与政府让国企承担了一些私企所不承担的责任有关,与政府的一度甩包袱有关。天则所不去细分这其中的缘由,笼统地谈补贴也是毫无道理的。

  天则报告指责,1994年至2007年,国有企业没有上缴一分钱利润。但是,这段时间中国正在进行市场经济的改革,一方面,国有企业承担了改革成本,另一方面,效益好的一些国有企业又被迫靓女先嫁。为此,朱基在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不得不呼吁:“坚决制止名卖实送、半卖半送和逃废银行债务及国家税款、规避安置职工的错误做法。”国有企业的利润要惠及民众的最好办法,就是扩大国有企业的招工规模,发展壮大国有企业,但这是天则所能够容忍的吗?明明是天则所一直以来所鼓吹的主张妨碍了国有企业的发展和贡献,他们却把自己主张的后果拿来指责国有企业。

  在谈到天则算法的中国经济脆性在后期明显减小时,天则报告认为,可以判断这与中国整体上国有企业的逐步退出相关;但是在谈到房价的飙升时天则报告却将其归罪于国有房地产企业的推波助澜的作用,而没有用同样的逻辑来判断这与国有企业大大退出房地产市场相关。天则所真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啊。

  天则报告指出,在改革开放前,国有企业传统的运行体制造就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结果,企业效率极其低下,国家财政赤字连年增加。到1977年前后,国有企业传统运行体制已经发展到不得不改革的地步。那么,现在国有企业盈利了,不是很好吗?现在的国有企业没有吃国家大锅饭,职工也没有吃企业大锅饭,不正是改革的巨大成果吗?天则所为什么又要反改革呢?

  或许这是由于天则所的另一个观点,国有企业不应以营利为目标,应以实现社会公益为目标。那么,以前国有企业不盈利又为什么要改革它呢?而且经过全世界独一无二的天则算法的测算,如今国有企业也没有盈利,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平均真实净资产收益率则为-6.29%,又有什么可指责的呢?天则所写这个报告又有什么意义呢?

  五、一点补充

  天则所认为,经济学的规范分析表明:国有企业应当存在较为明确的边界,其适合于市场机制不能得到充分发挥的公共品和准公共品的生产,尤其当政府成为唯一买家或者生产过程需要严格控制的产品,应当由国有企业提供,其他产品则由民营经济提供。然而,不知天则所用的是哪一个经济学在做这个规范分析。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这个规范分析所依据的经济学既不是西方经济学,更不是政治经济学,大概是茅于轼们独创或重构的某个经济学吧。这是因为,西方经济学恰恰主张在公共品和准公共品的生产中引进私有企业。而政治经济学关于国有企业的边界又决不会限制在所谓的公共品和准公共品的领域。

  天则所还对国企管理层与官员之间的身份互换提出异议。但是,美国的大企业管理层与政府官员之间的身份互换也是很平常的事。拿美国作标杆的天则所又为何要反对此事呢?是因为在华外资企业的中方管理层和大私企管理层没有与政府官员的身份互换吗?但是,一方面这类人大量成为政协委员,另一方面,美国搞的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以,必然美国是大私企管理层与政府官员互换,而中国只适宜国企管理层与政府官员互换。否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有何区别呢?

  最后要指出的是,天则所的理论基础无疑是零零碎碎的或者说是一知半解的西方经济学。但是,即便他们日后掌握了相对系统的现代西方经济学,这些学说也早就在理论上被人驳倒过了,在实践上被美国金融危机和国际经济危机推翻了。

  我的国企观

  通钢老工人:“我为什么反对国企私有化”

  口述|通钢退休工人 吴敬堂 73岁 整理|本刊记者 刘青山

  2005年,当私营企业建龙钢铁首次开始参与通钢改制的时候,我已经退休多年。但通钢毕竟是我工作和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因此即使退休后,我对通钢的发展依旧非常在意。

  那时候,我对私营企业既无坏的看法,也没有特别的好感,因为缺乏了解。在改制初期,我的想法很简单:“无论通钢的合作对象是私企,还是国企,只要合作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企业,有利于大多数人,我都是欢迎的。”

  我身边的老工人、新工人也都是这样的想法。然而,事态的发展似乎总是与人们的愿望有相当的距离。

  两进两退

  合作之初,先是双方评估资产。资产评估过程中,我所不能理解的怪事开始出现了。

  通钢的1、2、3号高炉早已到了退役年龄,但是由于多年的精心维护,一直运转良好。然而,在资产评估时,这三座尚在生产的高炉被作价为零。通钢的土地也被作价为零。通钢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等50年来积累的无形资产全部作价为零。整个厂区的全部生产设备作价仅为900万元。这导致通钢的总资产估价仅为38.81亿元。

  与此对应的是,建龙之前7000万元购进的小高炉,则被作价10亿元入股。

  在我们工人看来,这显然有失公平。但通钢工人的疑问,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答。

  怪事还在不断上演。合作之初,建龙承诺投入若干亿资金。但是,来自工商部门的证据表明,这笔资金始终没有到位。不仅如此,建龙参与通钢改制后,利用通钢资产作抵押,贷款建起了吉林精品钢基地,导致通钢当时负债近百亿元。

  从2008年6月开始,随着金融危机的到来,钢材价格暴跌,改制后的通钢不仅没能如期实现“新通钢两年内实现1000万吨钢”的发展目标,而且还陷入了亏损的泥潭。据当时的媒体报道,到2009年2月,通钢的亏损一度高达10亿元。

  2009年3月末,通钢宣布与建龙集团实现股权分立。作为分手费,建龙获得了吉林精品钢基地和通钢原有的矿山所有权——据我所知,在双方合作的4年中,建龙集团几乎将所有的资源都倾向了吉林基地。

  建龙退出后的2009年4月,通钢大幅减亏;5月微亏;6月赢利6000万元。

  到了2009年7月,建龙重返通钢。这一回,其成为了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超过60%。无利可图,就抽身而退,有利可图,就卷土重来。至少在我看来,建龙的用意已经昭然若揭。而且,拿着从通钢获取的资产来回购通钢,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7月23日,对此极为不满的通钢工人开始聚集,并最终导致了震惊中外的“通钢事件”,建龙派驻通钢总经理陈国君被殴致死。事后,吉林国资委宣布,建龙永不参与通钢重组。

  失落的工人

  通钢在偏离正常发展轨道的同时,数万工人也为此次改制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2005年9月,通钢开始大幅减员,30年工龄以上的职工全部下岗,而这些,几乎全部是熟练工人和高级技工。在该轮减员中,共有7000人被内退、被下岗。事前既无通知,也没有召开职代会表决,完全被蒙在鼓里的时候,其命运已经被人改变。由于通钢多是双职工乃至几代职工,因此大规模的下岗不仅影响了家庭的收入,也对社会稳定带来了伤害。

  对于剩下的职工,建龙采取了堪称监狱式的管理方法。原有的厂长、车间主任、段长等设置被取消,替代以一级管、二级管等设置。似乎在他们眼中,工人就是挣钱的机器和奴隶,管理人员就是看守,就是狱卒。

  不仅如此,建龙还取消了党群部门,工会主席也被企业领导兼任。工会,这一工人情绪和意见的最重要反映渠道也开始形同虚设。原本和谐的干群关系急转直下。同时,通钢办公楼的二楼被严密保护起来。不仅门外有岗,而且楼里有岗,经理办公室成为工人禁地,见领导成为奢求——正常的沟通渠道没有了,只能选择其他办法。最终,多年的愤怒酿成了悲剧。

  在地位变化的同时,是收入差距的不断拉大。建龙给陈国君的年薪是300万元,处级干部的年薪也有30万元。而后勤工人的月工资仅为600元左右,即使是技术含量最高,最为艰苦和危险的炉前工月收入也不足2000元,一般员工的月收入则普遍在1000元左右。不仅与管理层有数十上百倍的差距,而且比改制前有了明显下滑。随着物价攀升,这么低的收入,根本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更不用说供养子女读书。

  更让我无法理解的是,建龙一方面以减员增效的名义在通钢大举裁员,另一方面又从外面招聘大批农民工进入通钢——这些连拧螺丝都不会的新工人月工资都是四五千,比经验丰富的老工人高三四倍!

  对于上述种种不可思议的现象,通钢工人难以理解,更难以接受,直接导致了工人积极性低落。一时间,应付、敷衍成为员工的主流状态。在那些四处转悠的管理者看来,似乎工人都在忙活,等他们一走,大家都会停下来。即使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把螺丝装上去,再卸下来,手脚似乎一刻不停,但并没有创造任何效益——工人们的说法是,反正赚了钱都是个别人的,发展成果又分摊不到我们头上!

  这样的合作能持续多久,自然也就可以预料了。但合作竟然以暴力的方式收尾,却是出乎所有人的预料。

  回归

  时代在发展,企业也需要多种形式的合作乃至改革。但私有化未必就是最佳的发展途径。国有资产流失、企业发展遇挫、工人饱受其累、社会影响恶劣。这是我总结的通钢与建龙的合作结果。虽不能因此而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说所有与国企合作的私企都不怀好意,但不能不从这一合作中吸取教训,毕竟学费过于沉重。至少,我们要更好地认清改制的目的何在?改制的受益者是个别人还是大多数人?是为了搞好企业还是为了给某些人的账户上添加数字?

  目前,首钢已经接手了通钢。对于前几年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也作了调整。通钢的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工人待遇有所恢复,工人下岗现象几乎消失,收入中的两极分化现象好转。更关键的是,首钢有实力也有诚意搞好通钢。如今,首钢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对设备维护、更换,对工艺进行改进。工人的积极性也随之提高,生产效率显著上升。在铁矿石成本压力不断高涨,钢铁需求趋于平稳的今天,通钢已经连续盈利,逐渐走出了昔日的阴影。

  一位国企高管眼中的国企之路

  并不是所有搞私有的国家都富强了,中国企业应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

  口述|恒天集团董事长 张杰 整理|本刊记者 余智梅

  现在的媒体、学术界都在讨论关于国有企业的问题,一种声音认为应“国退民进”,而不应该“国进民退”。其实,这种声音背后的关键问题是,对于一个国家发展模式和全球经济发展模式认识上的成见,或者说是认识不全面的结果。如何更好地评价中国的国有企业,我认为首先应该系统地比较不同国家所走道路带来的不同结果;其次分析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逻辑问题和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借鉴意义;最后再来看我们国企该怎么做,是“进”还是“退”。

  比较:国企退出,谁能接手?

  西方发达国家所走的是经济私有化、政治民主化的道路,且已达到了一定的高度。所以很多人研究经济、研究发展模式的人就认为,中国要实现现代化,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也应该走西方的道路。

  那么,我们首先就要系统地比较,是不是所有走经济私有化道路的国家都达到了这样的高度,实际上不是。

  首先,看和他们一样采用这种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包括埃及、印度、南美等,几十年前就像他们一样经济私有化、政治民主化,但是并没有达到现代化的目标;其次,苏联因为听从了欧美的建议走经济私有化,从一个世界第二强国,变成国家分散、共产党下台,最终解体;最后,再看中国,经过建国以来60余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的发展,中国的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位,包括农民在内的各阶层的利益都得到了较好的维护和提高。事实充分说明,中国选择的发展道路是正确的。

  进一步研究中国的经济结构可以发现,中国经济实际上是由三股力量组成。

  第一股力量是国有经济。实践证明,采用市场化经营的方式,使国有企业重焕生机。现在的国有经济不是国营经济,而是市场化经营,甚至可以理解为国有民营经济。第二股力量是民营经济(实质上是私营经济)。中国的私营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非常好的推动作用。第三股力量是外资经济。他们带来了先进的管理理念,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中国的产业中凡是没有国有大企业主导的行业,大多被外资垄断,例如直接关系民生的奶制品、火腿肠、牙膏、牙刷、洗发护发化妆品、食用油等,可能大都是外资跨国公司控制。我们的民营经济,尤其是产业类的民营经济,其实他们过得很苦,除了像华为、海尔、联想、万科等一些做得比较优秀的企业外,大部分民营企业还处于整个产业的低端市场,扮演的是一个供应商、配套服务的角色,而没有成为市场的主导者。在没有国有大企业主导的产业里面,大多数民营企业是抗衡不过跨国公司的。

  我跟很多人讨论过,假如国企退出后,谁能接手?我可以肯定的说中国的私有企业接手的概率很低,最终胜出的是具有强大实力和市场化经验的外国跨国公司。以恒天集团为例,如果没有恒天,单独的任何一家纺机企业是无法和国际纺机企业抗衡的,纺机市场的价格也不可能这么便宜,中国纺织在全球竞争力不可能这么强。因为有国有纺机企业的存在,即使利润很低我们也会坚持下去,维持比较低的价格,提供性价比最优的产品供给用户,这样才会有我们中国纺织业竞争优势的不断提升。

  逻辑:私有化道路必出问题

  现在的西方,出现了一个发展逻辑性的问题。他们选择的是经济私有化道路,政府是纳税人选举,为纳税人服务的。私人经济在经济全球化的初始阶段因利益驱动而快速增长,收入增加、税收增长,从而促进了国民福利改善和国家进步。但到今天,随着竞争的加剧,尤其是原来占近一半社会主义国家参与全球经济竞争,西方发达国家由于福利高、成本高,使本国企业竞争优势下降,导致产业外移,其发展的逻辑问题也出来了。由于每一届政府是需要选举的,政府必须对老百姓承诺做更多的福利改善,这就需要更多的成本。按照这样的逻辑,当政府靠税收履行承诺的收入和满足日益增长的国民福利需求的支出无法平衡时,就出现问题了,政府不得不采用大量举债的办法平衡收支差额,到今天,连美国和日本这样经济总量排名第一、第三的国家都难以继续加大政府债务维持运转了。这种经济私有化路径的选择,在促进国家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一个逻辑性的难题。我不知道他们该如何解决,因为任何一个执政者,在纳税难以增长的情况下,又不能削减国民的福利,政府长期收支不平衡靠举债度日是难以执政的。相比而言,中国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国外的发展经验给我们两条值得借鉴的警示。

  第一,把改善国民的福利作为政府的首要任务应是责无旁贷。但是所有福利改善的承诺必须在收支平衡的前提下进行,合理负债是必要的,但不可以高负债去满足社会福利的安排,否则政府无法长期执政下去。第二,政府手里必须有资源,必须有增加的收入的来源。中国的经济模式是符合发展的逻辑的。就像我们国有企业,除了正常纳税、提供较好就业岗位外,其剩余价值,产生的利润等资源最终归属国家和全体人民。对于收入的调节,政府有绝对的控制权,能确保百姓的福利逐步改善,承诺是需要物质基础的。但私人企业所有的盈利归个人所有,与老百姓肯定没关,政府无权支配,靠募捐选举上台的执政者,要增加富人的税收难上加难。

  对于目前中国走什么样的发展道路上,出现了不同声音,有些纯粹是理论探讨,有些则是另有企图,目的在于改变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国有企业在政府的帮助下,快速增长,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角度看,逐步达到外企的高度,参与全球竞争有什么不好呢?

  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国有经济退出竞争性领域,全部让跨国公司控制,对国民福利就一定会更好吗?

  措施: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

  不能因为国有经济的发展存在一些问题,就全盘否定中国所走的这条成功的路。但同时也应该研究,国有企业今后的路该如何走。

  第一,从大的经济结构调整角度来说,我认为应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发展国有经济,毫不动摇发展民营经济。但是我认为以前所说的“民营经济”实质上是“私有私营经济”。国有指的所有制,民营指的经营方式。现在的民营不是真正的民营,而是私营。国有也可以民营,民营应理解为市场化经营。中国的企业,无论是国家所有还是私人所有,其经营的方式,都得尊重市场规则。

  第二,进一步推动和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这几年国资委探索的路子是很清晰的,推动规范的董事会建设,授权董事会,选聘经理人,是推动国有企业按市场化经营的制度创新。我认为这条路应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建立真正的市场化决策和执行的机制。要逐步建立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市场竞争的选择权。

  第三,营造一种好的舆论环境。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反之亦然。希望媒体能深入调查国企的现状,全面客观的报道,国企也应持开放的姿态,主动与媒体沟通,不回避问题和矛盾。尤其是占国企数量不多的垄断行业的企业,增加透明度。国资委适时公开国企改革与发展的年度报告,主动接受媒体的监督,促进国企的健康发展。

  国企之道

  遏制公共权力私有化

  在某些主流精英的眼中,只要把国企这块绊脚石搬掉,公共权力私有化也就指日可待了

  文|尹国明

  从苏联到俄罗斯的苏东地区国家,到阿根廷等拉美国家,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私有化。在中国打着各种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改革精英无论怎么绕,就是绕不开私有化。

  私有制社会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少数人富有多数人贫穷,即便发展到大机器工业的资本主义阶段,这个基本特征不但没有改变,反而更加严重。私有制的发展结果,就是财富日益集中于少数金融寡头的家族手中。集中的最终结果就是10%的人占有90%的社会财富,而10%的国家又控制了世界90%的资源和市场,这种财富的空前集中正是来自资本主义私有制。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结果是经济、政治、文化资源的全面资本私有制,核心就是政权的私有化,即政权被私人资本控制。

  以美国为例,私人股东的美联储不是政府机构,却控制着不受政府也不受国会约束的货币政策和经济管理职能,美国的税收权作为政府向美联储借款的抵押,也基本沦为垄断资本财团的囊中之物。这真是一个奇迹,在号称自由民主的美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最重要经济权力的税收权和货币发行权实际上被美联储(几个垄断资本财团)控制。

  这就是资本控制国家。

  还有比公共权力私有化更大的腐败吗?还有比货币发行权让私人资本占有,税收权成为私人资本的抵押物更大的腐败吗?这是社会主义制度无法容忍的,而资本主义制度则提供了这样的可能。在资本主义国家,这样的腐败竟然是合法的,而腐败合法化是腐败的最高形式。

  正是资本控制国家的这种风光无限,让私有化的受益者和支持者们为之心动。从公有走向私有的过程就是腐败不断加重的过程。一个企业的私有化就可能造成几百亿资产的转移,在这种腐败规模面前,几万的,几十万的,几百万的贪污受贿那都是毛毛雨而已。这一点在俄罗斯和阿根廷的私有化过程中表现的非常明显和突出。从这个意义上,私有化就是最大的腐败。

  根据最新数据,2010年上半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构成中,非国有部门比重为70.6%。其中,私营企业为17.8%,个体经营为0.4%,合计为18.2%;外商企业为3%;港澳台企业为2.8%,合计为5.8%。他们共计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构成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比重为32.3%,非国有企业的比重为67.7%。但计入国有控股企业的份额后,非国有企业的比重为83.2%。其中,股份制企业为53.4%,三资企业为26%,集体企业为2.7%,股份合作企业为1.1%。从数字中可以看出,中国的国有企业所占经济的比重已经相当低,并且从大多数经济领域中退出,已经彻底失去现行宪法规定的“公有制主体地位”。国有企业已经退无可退,也无法再退。

  在某些主流精英眼中,国企腐败不是问题——“反腐败力度在把握适当,要非常适度”,问题是要私有化——“要把企业财产经营权改为‘法人财产权’,国有企业的一切难题就迎刃而解了”。在他们看来,只要把控制着国家经济命脉的国有企业这块绊脚石搬掉,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就不存在了,政治权力私有化也就指日可待。

  这就是他们大谈国企腐败却避而不谈私有化才是最大腐败的根本原因。

  “非少数人所得而私”才是国企改革的方向

  按照共产党新民主主义的主张,落实工农群众对国有经济的有效监督,制止少数人改变国有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是十分必要的

  文|杨松林

  《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与改革报告》(后简称《报告》)引用大量数据,得出“国企造成分配不公;实际绩效低下,对经济增长和稳定性造成损害”的结论。最后提出“国企必须从营利性领域(而不单是从竞争性领域)中逐步退出”。这篇报告集合了国内主流学者的研究,应该是很长时间以来综合分析国企改革的一篇重要文章。读完以后感觉该项研究有很多“硬伤”。

  主流学者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关于国企进退存废的评价标准始终没什么进步,还是一个标准——企业效益。《报告》最大篇幅就是论证国企现在的效益实际没那么好,其实很差。觉得只要能再次证明国企效益依然不好,那就能顺水推舟,名正言顺地毕其功于一役,实现张维迎国有经济占GDP比重不足10%的目标了。

  《报告》用大量篇幅证明“有关部门则拿出账面数据宣传国有企业的绩效” “并非其真实绩效”。但材料用的很牵强。

  《报告》计算出国企“应缴纳土地租金”以提高“实际成本”。这个土地租金是按国企卖出土地平均价格计算出来的,只有一个问题没考虑:这种算法应该找到财务制度依据,哪怕是国外的也行。

  接着计算了所谓“石油租金”和“煤炭租金”,理由是中国这两项资源税税率分别为5%和2%,国外“一般在10%〜20%”和“8%〜10%”。但论述这个问题必须列举不同国家在数千种税率方面各自的高低,从而叙述对经济的影响。仅举出中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率有差异,就作为中国石油、煤炭企业少交了“租金”,理由不足。如果有人指出主要是私企和外企的行业中中国税率低于国外的例子从而得出相反结论,《报告》作者服气吗?

  《报告》用数据指出国企和外企融资成本低,私企融资成本高。大约私企是国企和外企的两倍左右。问题在于,税率低了可以提高,难道让银行给外企和国企贷款加息?那种财务制度是这样计算的?国企融资成本低私企一倍,但国企贷款比例高私企50%。两者相抵,算不出谁吃亏谁占便宜。

  最有意思的是,《报告》列出国有企业受政府财政补贴情况,举出2001年来国家对国企财政补贴的数据。但是作者忘记了一点:国企是谁的?国家的。国家作为投资者该不该追加投资或补充资金?应该。私企是谁的?老板的。老板是不是不断给自己的企业追加投资或补充资金?也应该。国有企业每年上缴利润数百亿元,2009年仅石油一家就上缴1077亿元,而每年财政补贴仅仅100多亿元,不到国企每年数万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的1%,即使在经济危机期间刺激经济每年也不到1000亿元规模,难道多了么?查查这些年私企和外企老板给自己的企业追加或补充资金有多少?国企的“老板”给自己企业投资少,本来是问题,怎么又成了“优势”了?

  国企受惠于垄断部分行业,这也是《报告》强调的。但是,评判不同行业受惠程度要看所有者权益利润率。按这个标准,2007年国企控制的石油加工为5.3%,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为8.9%,水生产供应1.7%。而私企和外企占主导的医药行业为16.5%,服装鞋帽为18.4%,皮毛羽制品为22.3%,农副产品加工为23.5%,食品行业为18.9%。国企垄断的烟草行业达到21.4%,确实利润不低,但尚达不到私企22.8%的平均投资回报率。一些看起来利润微薄的行业投资回报并不低。比如批发零售行业2007年所有者权益利润率高达59.1%,投资1元钱一年要赚5毛9! 而这些行业中,私企和外企是占主导的。

  说瞎话有两种说法,一种是编造事实,一种是只说自己想说的事实,不说必须说的事实。

  国企工资福利成本高,纳税多,因此利润低,这本来是通常的看法,可以得到大量数据支持。如果注意到利改税后国企债务高利息多的事实,会加重这种看法。私企、外企给职工工资福利低,老板自觉投钱,纳税少且偷避税严重,这也是通常看法,也可以得到大量数据支持。如果《报告》作者把说明这个问题必须引用的数据都列举出来,才叫说了“实话”。

  最主要的是,自从国有企业或者叫国家资本产业在中国诞生的那天起就不是以营利为第一目标的。

  最早的国企应该始于洋务运动,没有人能证明洋务企业是为了国家财政而设立的,倒是都很清楚洋务企业是为中华民族举办现代产业以增强国力尤其是军力而办的。如果不是仅仅地方大员办,老佛爷只关心颐和园,效果肯定不一样。

  辛亥革命后,世界进入帝国主义时期,孙中山意识到仅仅借助资产阶级不能实现独立自主和国家富强,提出节制资本的主张,“凡天然之富源,如煤铁、水力、矿油等”、“社会之恩惠,如城市之土地、交通之要点等”、“一切垄断性质之事业”由国家垄断,此乃“节制资本之要旨也”。节制资本的目的,是“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生计”。但蒋介石政府为了维护其独裁统治和剥削阶级利益,巧取豪夺攫取大量私营产业。抗战前夕私营资本为18.89亿元,官营仅5.71亿元。抗战爆发,私营企业损失惨重,600家西迁。1937年,国民政府即通过《非常时期农矿工商管理条例》。到1943年,国统区官企已占产量的27%。棉纺织一向是民营最重要的行业,至1942年官营企业控制了后方纺织工业资本总额的49%,到1943年,官营已达51.1%。留在日占区的,均被日本强制合资。日本投降,蒋介石“下山摘桃子”,不分青红皂白将沦陷区产业均冠以“日伪资产”,大量被没收。到1948年全部交通、工业中官僚资本与私人资本之比为2.6比1。如果算上金融资本基本被四大家族控制,达到3比1。蒋介石搞国有化也不以企业是否营利为目标,是为了打仗,维护官僚集团利益和独裁政治。

  第三次国有化高潮是解放初。1950年,除了跑掉部分外国资本外,共产党顺手牵羊接手,近现代产业中国有资产比重高达75%。第一个五年计划苏联援建项目均为国企,到1955年社会主义改造前,国有资本已经占近现代产业85%以上。1955-1956年共产党对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把剩下一小块公私合营(其实即使不做社会主义改造,156个项目上完,私企比重将不足10%)。共产党继续国有化也不是看到国企效益好,一是因为经济主体已经国有化,二是最后实践证明,选择计划经济是新独立的大国实现快速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最佳途径(通过中国与印度在这30年发展可以验证选择的正确性)。

  从中国国有经济发展历程看,国家利益和全民族利益始终是优先选项。经济发展的好坏,只与办国企是为了这个目标还是“少数人所得而私”有关。为了国家和民族利益增加国有化程度,事情就办得好。改革开放后发展私营企业,允许外资进入,国有经济比重下降,从国家角度看,这些改革实现了中国成为西方产业资本外移,国际贸易剧增的最大受益者。因此也是正确选择。同时,国家保持基础产业和命脉产业的控制权,并在竞争性行业中“提高素质”、“优胜劣汰”、“加强重点”,对应对全球经济虚拟化必然不断产生的经济动荡起到关键的避险作用,同时成为缩小收入差距的唯一本钱。因此,用盈利好坏作为衡量国企存在的唯一指标,本身就很不得当。

  目前的国企不是没有问题,但问题绝不在国企占经济比重大小,垄断不垄断,而在于是否存在“少数人所得而私”的情况。现在看来确实存在。这才是国企和国有经济管理体制深化改革的方向。

  高尚全说:“我们一个传统的观念,社会主义就是国有化,国有化就是社会主义。两者之间画等号了,实际上并不是。” 国有化确实不是社会主义的“充分条件”,“没有国有化就不是社会主义,但有了国有化就一定是社会主义”的判断是错误的。但国有化是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即“没有国有化一定不是社会主义,有了国有化不一定是社会主义”。高先生这段话用“有两条腿的不一定是鸡子”去否定“鸡子都有两条腿”,论述有逻辑缺陷。

  蒋介石的国有化程度很高,但不是社会主义而是官僚资本主义,国企不是国企而是“四大家族”产业。金融危机美国、英国增加国有化成分,这些国有化也不是社会主义而是资本主义经济。但中国改革前的国有经济具备社会主义特征,因为这些经济没有“非少数人所得而私”,企业管理者和国家资产管理者没有为了自己利益而经营和分配,而是为了国家强大、社会进步和人民幸福而经营和分配。如果今天的国有经济的管理者为了小团体的利益而经营,或者通过“股份制改造”让自己变成资本持有者,就有“为少数人所得而私”的嫌疑。因此,按照共产党早年新民主主义的主张,落实工农群众对国有经济的有效监督,制止少数人改变国有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是十分必要的。

  读完天则所的《报告》,感觉作者们的论据不足以支持自己的论点,逻辑不周延,没有列举必须说出的事实。这是该《报告》的硬伤。

  国有企业是另一支“人民解放军”

  国企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企业在处理自身和社会的关系时,必须按照全新的原则行事

  文|郭松民

  近年来,一股妖魔化国有企业的舆论充斥着各种话语平台,什么国企“与民争利”啦,什么国有垄断企业制造了贫富差距啦,什么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相容啦……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天则这份带有极强的意识形态偏见的“研究报告”,不过是这类观点系统化、“学术化”表述罢了。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有企业作为“共和国长子”,为中华民族跳出近代陷阱,实现自己的工业化居功至伟,为什么有人必欲将其置之死地而后快?这个问题很好回答,因为不搞垮国企,就很难彻底把中国变成西方的附庸。但为什么如此离谱的妖魔化国企言论在公众当中还有市场?

  在我看来,这里存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受新自由主义的误导,国企在改革当中,逐渐偏离了自己作为社会主义企业的性质,把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的市场主体。一位前国资委领导说,国企不赚钱挨骂,赚了钱也挨骂,自觉很冤枉。但他没有意识到,国企本来就不应该把赚钱当成唯一目的。这恰如在大街上有歹徒抢劫,一般人可以冷漠旁观,但如果你是一个解放军又身着军装,你就不能无动于衷,否则必会被公众舆论所谴责。这大概是由于公众对解放军的期待不同。国企挨骂的现象也是这样,除了别有用心者之外,一般公众骂国企,主要也是因为他们对国企的期待不同,国企“身着军装又不肯挺身而出”,如何能不挨骂?

  所以,国企的管理者必须认识到,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企业!尽管国企和一般的私营企业在自然属性方面没有什么区别,但在社会属性方面差别巨大。“共军”、“国军”都是武装部队,但社会属性的差别何止霄壤?一般的私营企业就是资本主义企业,特点是以资本为中心,把对利润最大化的追逐作为企业行为的全部出发点和最终归宿。私营企业是以资本的逐利本能来主宰一切、控制一切的。资本主义几百年来,其私有企业制度经历了巨大的变化,但其作为压迫、剥削劳动者,进而获取剩余价值的雇佣奴隶制度的基本属性,却没有也不可能有根本的变化。

  社会主义企业则完全不同。在经典意义上,国有企业是国家的,也是全体人民自己的,所以国有企业也被称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这个名称如今几乎已经被完全忘记)。当然,说企业是全体人民所有的,并不是说每一个人都可以直接占有和任意支配企业,而是从企业的性质、目的、运行方式,生产成果的最终归属、分配和运用上来看,企业是属于全民所有的,由全体人民共同使用和支配,并且始终是为全体人民共同的根本利益所服务的。

  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企业在处理自身和社会、自身和国家以及企业内部人与人之间关系时,必须按照全新的原则行事,就目前的现实情况而言,除非能够恢复国有企业作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人民性,否则国企就不能符合人民的期待。这正如军队只有按照毛主席在古田会议上创立一系列原则建军,才能成为区别于一切旧式军队的新型人民军队一样,国有企业也只有按照一系列新的原则来运行和管理,才能成为区别于一切旧式资本主义私有企业的新型社会主义企业——在这方面,中国在上个世纪60年代创立的鞍钢宪法,为确立中国国有企业的人民性奠定了基础。在这个意义上说,鞍钢宪法对于国有企业的意义,绝对不亚于古田会议决议对于人民军队的意义。

  根据毛主席批语、鞍山市委的报告和此前党的八大确认的两项企业制度,50年前诞生的鞍钢宪法,在其科学内涵中存在着互相关联的六大基本原则:第一,在企业管理、企业改革和技术革新、技术革命中必须坚持无产阶级政治挂帅;第二,在企业管理、企业改革和技术革新、技术革命中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第三,在企业管理、企业改革和技术革新、技术革命中必须坚持“两参一改三结合”,在三结合中建立平等、互帮互学、同志式的新型生产关系;第四,要持续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第五,在企业管理、生产经营和技术革新、技术革命中必须坚持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第六,在企业管理、企业改革和技术革新、技术革命中,必须健全、坚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在鞍钢宪法的诸项原则中,其中第一、第二项,主要讲的是企业和国家。企业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因为“政治挂帅”、“党的领导”实际上就是强调国有企业绝不能简单地把利润最大化作为自己的目标,而应该把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放在优先地位,企业对利润的追求,只有在同时增进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前提之下才是有正当性的。

  鞍钢宪法的后面几项内容,则主要讲的是企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强调劳动者当家做主的主人翁地位。劳动者当家做主,这是国有企业社会主义性质中最为醒目的一面。在社会主义的企业里,劳动者不再是简单管理对象、“生产要素”,而是企业的主人,劳动者可以参与企业管理,并在企业的各项活动中充当主体;在国有企业中,劳动者真正是为自己劳动,而不再是为别人劳动,“可以感到自己是人了”,“第一次有可能为自己工作了”(列宁)——这才是社会主义企业和本质上是雇佣奴隶制度的资本主义企业的一个显著区别。

  摆脱新自由主义的歪理邪说,荡涤其在企业管理方面留下的一切污泥浊水,按照鞍钢宪法的原则重新确立企业管理的各项原则,恢复国有企业的人民性,是国有企业这支“人民军队”重新获得人民支持、繁荣兴旺的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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