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项目开放应视中国实际而定
资本项目开放时间表不应人为设定而应视国情实际而定,既不能当作“政绩工程”为开放而开放,更不能为迎合境外投资者而损害中国金融安全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尚前名
“资本项目开放的时间表不应人为设定,而应根据一系列基本条件的成熟程度来确定。就目前情况看,中国仍然不完全具备这些条件。”针对日前一些学者热衷于列举中国资本项目开放时间表这一现象,国际金融论坛(IFF)副秘书长王元龙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提醒,中国开放资本项目要避免三种错误倾向:
一是为“开放”资本项目而开放资本项目,即以“开放”资本项目为实施这一政策的目的;二是为了获得或创造“开放”政绩而开放资本项目,即将开放资本项目当作一项实现政绩的形象工程;三是开放资本项目的目的在于迎合境外投资者要求,忽视中国的主权利益要求和条件状况。
在采访过程中,专家们表示,开放资本项目是中国经济崛起与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的必然要求,这已成业界基本共识。但是对于开放的时机、节奏、策略等相关内容,还需要仔细斟酌。
当前开放不能忽视风险
“资本项目的完全开放,既标志着该国的经济金融已完全融入国际社会,也意味其经济金融运行机制与格局要再退回到资本项目开放前的状态已极为困难。因此,对任何国家来说,是否开放资本项目都是一项重大的具有深远影响的经济决策。”王元龙认为,考虑到下述两方面情况,对中国来说,开放资本项目更需持认真而慎重的态度:
一者,不论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还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均没有关于开放资本项目的强制性条款或承诺要求。因此,是否、何时、如何开放资本项目完全属中国自主决策的事项,中国有着充分的选择权。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
二者,发达国家普遍开放资本项目也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事,绝大多数新兴工业国家也只是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才开放资本项目的,对中国来说,完全不必在条件尚未有效形成时匆忙开放资本项目。
事实上,在采访中有专家直言,综观内外形势,当前并非是中国政府加快资本项目开放的良机。
从外部环境来看,欧债危机尚未结束,全球金融市场依然动荡不安,发达经济体的经济增长未来几年内将持续低迷,而其过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又造成全球范围内流动性泛滥。
从内部环境来看,由于旧的增长模式难以为继,中国政府正致力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再加上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导致中国经济的潜在增长率下降。
因此,最近几年内中国可能面临短期国际资本大进大出的风险。一方面,一旦中国经济增长前景转弱、人民币升值预期逆转,或国际金融危机加剧、国际机构投资者重新去杠杆化,则中国可能面临大规模资本流出;另一方面,一旦中国经济完成软着陆、人民币升值预期再度增强、股市进入新的牛市,或国际金融危机减缓、国际机构投资者继续杠杆化,则中国可能面临大规模的资本流入。
“在这一背景下加快资本项目开放,无异于‘开门揖盗’或‘与虎谋皮’,并非明智之策。”该专家表示。
2020年并非确定期限
近日,中国人民大学一份研究报告公开认为,“人民币30年内将替代美元”,“中国的资本项目开放应该在2015至2020年之间完成”……一段时期以来,对于中国资本项目何时完成开放,一些研究者纷纷给出时间表,其共同的特点是不晚于2020年。对此,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学术委员会委员吴念鲁向本刊记者解释说,之所以出现这一“共识”,主要基于两方面“依据”:
首先,1994年1月,人民币便实现了汇率并轨;1996年12月实现了经常项目可兑换。从国际上货币可兑换进程来看,在经常项目实现可兑换后,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大体需要15---20年的时间,因此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最好应在2016年完成。
其次,中央支持上海“两个中心”建设的文件中明确提出,2020年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心。“如果人民币连可兑换都无法实现,建成金融中心只能成为一场空谈。”在他看来,上述文件实际上已经暗含了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时间表。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
不过在王元龙看来,上述理由还需推敲,“以前者为例,虽然从经常项目实现可兑换到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一些西方国家虽只经历15---20年的时间,但不容忽视的一点是,这些国家的市场化程度较高,相关制度已经比较完善。”他表示,这一方面,中国相差甚远。
“不应人为限定,而应视情况而定。”实际上,对于开放的时间表,王元龙的观点是,“至少应该具备稳定的宏观经济、健全的微观机制、健康的金融体系、有效的金融监管、有利的国际环境等基础条件。这些条件要具备得早就早开放,具备得晚就晚开放”。
不久前,国务院部署了今年经济体制改革9项重点工作,明确要求“稳步推出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措施,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操作方案”。在不少市场人士眼中,这似乎是决策层释放出了要加速资本项目开放的信号。
但王元龙认为,这种理解或许存在偏差,“所谓操作方案,即执行,实施的行动计划,其主要内容应至少包括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步骤、程序及其影响、应对措施。如开放的条件、时机、所产生的影响,及可能出现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显然,操作方案是指在特定环境下该采取什么措施,与加快推进速度并无直接关系。”
坚持“渐进”、“可控”的原则
“在具体操作中,应在兼顾我国‘发展、转轨’特征的同时,从可预测的国内外趋势出发,把握好其核心思想,坚持‘渐进’、‘可控’的原则。”国务院参事室参事夏斌的观点也代表了受访专家的共同意见。
按照专家们的理解,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分类中,资本项目包括43个子项目,不同的子项目实现可兑换对经济金融又有不同的影响,资本项目无序开放将会带来很大的金融风险,因此资本项目开放应当循序渐进。
对此,国内学者的基本共识是:先流入后流出;先直接投资后证券投资;先长期投资后短期投资;先机构、后个人;先债权类工具后股权类工具和金融衍生产品;先发行市场后交易市场;先放开有真实背景的交易,后放开无真实背景的交易。
“需要指出的是,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排序只能是原则性的,决不可将其模式化或固定化,需要根据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对排序适时进行灵活调整。”王元龙谈到,例如,近年来人民币汇率升值预期不断加剧、国际游资为追求投机利润蜂拥而入,导致中国外汇储备持续高增长,不仅孕育着巨大的风险,而且又进一步增加了人民币升值的压力。
因此,这种状况反映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上,今后重点在于放开资本流出,而需减少或取消对资本流入的鼓励措施。在资本流出方面,不必拘泥于“先机构、后个人”的顺序,至少可采用机构与个人“双管齐下”。
所谓“可控”,是指使资本项目开放进程中的风险可控制。“应研究建立资本项目开放的风险控制体系与成本控制体系,确保资本项目开放的成果可预期。要随时评估子项目开放的时机,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吴念鲁谈到。
“资本项目开放,不是指资本项下任何子项都不受限制的完全开放,而是指资本项目的基本开放,即大部分或绝大部分子项已充分开放而少部分或个别子项依然有所管制的状态。”王元龙表示,不仅如此,资本项目开放,不是指只能对外开放不能再依据条件变化再度对某些子项实行管制,而是指资本项目的总走向是对外开放但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对某些子项有开有收。
避免成为“中等收入陷阱”导火索
事实上,从国际经验看,资本项目开放的成本与收益并不对称。有的国家利用资本项目开放,吸引了巨额国际资本来弥补财政赤字和贸易逆差,并乘机大大扩张了本国金融的全球版图;而另一些国家资本项目开放却带来了严重金融危机,使本国经济安全面临国际资本经常性的挑战。
例如,在拉丁美洲国家陷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的背后,金融过度自由化就一直被认为是重要的推手之一。
“几乎没有严肃的经济学家把危机完全归因于资本项目开放上,但资本项目开放确实为危机创造了条件。”王元龙表示,在一个资本项目没有开放或有条件开放的情况下,即使国内经济出现了问题,或者国际金融市场存在弊端,也不会很快发生危机。但对于一个允许资本自由流动的开放的国家来讲,国内经济问题就会很容易被国际资本利用,从而导致危机。
“也就是说,资本项目开放至少是一个导火索。”他说。
为什么同是资本项目开放,结局却相差悬殊?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副主任董小君认为,这里涉及名义开放与实际开放的差别。
“80年代以来,欧、日等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资本项目基本都开放了,但并不是完全没有限制。这种限制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针对特定国家、特定项目的限制;二是通过反垄断法、反兼并法间接限制。”她谈到,我国资本项目如何在扩大开放中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是我国决策层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在缩小资本项目管制范围的同时,针对特定国家、特定项目实现重点管制。
“主要目的是要在提高资本项目名义开放度的大背景之下,通过技术性的要求、程序化的规定等,实行一系列可解释性的限制措施,实现‘效率与安全并重’的资本项目开放。”她表示。
如何实现?专家们给出的答案是“练好内功”。
“从制度层面看,资本项目开放,只是解决了融入金融全球化的一个约束,这与开放后能否真正融入全球化,并发挥理论上的积极作用,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夏斌表示,最终的效果如何,除了外部环境,更主要是取决于本国的汇率制度、货币金融体系乃至经济发展阶段等内部因素。本文来源:瞭望观察网
“需要强调的是,资本项目开放不是一个简单的外汇管理问题,而是一项涉及经济、金融、外汇等诸多方面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与其他改革相互配套、循序渐进。”王元龙谈到,实施资本项目开放的进程必须与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能力相适应,与其他经济金融改革统筹考虑,例如推进银行业的改革、消除金融的脆弱性等。
“实际上,我们之所以一直强调资本项目开放的渐进模式,主要目的在于尽可能有足够的时间来‘练好内功’。”他最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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