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一部人类社会发展的至圣经典

作者:屈炳祥 来源:昆仑策网 2018-06-07 1809

《资本论》:一部人类社会发展的至圣经典

屈炳祥

《资本论》:一部人类社会发展的至圣经典

摘要《资本论》从诞生到现在已经过去了150年。这150年来的人类社会发生了极为深刻乃至根本的变化。如此重大的变化,并没有否定《资本论》及马克思的全部理论的科学性与真理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以其特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不仅考察与研究过资本主义社会,而且还考察与研究了人类社会的其它发展阶段,不仅科学揭示了其个别本质与具体特征,而且还探索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规律与总趋势,并且对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也作了种种科学预测。它是一部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至圣经典。只要人和人类社会还存在,《资本论》所阐述的一系列科学原理就必然起作用。它可与人类同呼吸、与社会共命运,是全世界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世代相传,具有永恒的科学性与真理性,永远值得人们信仰与遵循。

《资本论》,如果从其第一卷的正式诞生算起,至今已经过去了150周年。这150年来,人类社会的面貌发生了极为深刻乃至根本的变化。面对如此重大的变化,一切忠实的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事实正好证明《资本论》及马克思的全部理论的科学性与真理性。因为世界的发展变化完全遵循着马克思所揭示的人类社会运行的客观规律与方向运行的,使资本主义正经历着“否定之否定”的规律一步步地走向自己的反面,使社会主义从一种理想状态正一步步地变为现实,并一天天地战胜来自各方面的挑战而走向成熟。然而,另有一些人却不看这些基本事实,只是以已经过去的100多年的时间为由,就妄断马克思主义过时了,《资本论》没用了。对此,笔者认为,此说错也。如果不怀任何恶意与偏见,只要对马克思主义有一颗正常的心与正常的思想方法,就可发现,《资本论》除了考察与研究过资本主义社会,而且还考察与研究了人类社会其它所有发展阶段,不仅科学揭示其个别本质与具体特征,而且还探索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规律与总趋势,并且对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也作了种种科学预测。它是一部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百科全书。它阐述的一系列科学原理与提供的科学方法论全都是我们批判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解放全人类与实现共产主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思想武器。在人类科学思想发展以及为之留下的浩瀚无垠的文化宝库中,它是一颗璀灿的明珠,是一部光焰夺目的传世经典,具有永恒的真理性与历史价值。

一、《资本论》在考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同时,还研究了人类社会的其它各个发展阶段,揭示了它们的共同本质与一般规律

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资本论》的著述中,既研究了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同时也研究了资本主义以前的所有社会的经济形式。他对这些社会经济的基本属性、内在矛盾及其运行规律等作了科学阐述。此外,他还对未来社会主义的社会经济作了科学预测与构想。因而,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资本论》还是一部研究与揭示人类经济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

第一,《资本论》明确提出了人类社会是一个有机体的科学命题。马克思指出:“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1]社会之所以是一个有机体,就是因为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或元素就是人,社会就是由人的活动、人的关系结成的一个共同体。没有人,就没有社会。马克思明示:“社会……究竟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2]还指出:社会是“人的真正的共同体”。[3]另外,人的能动性是社会生命力之所在。人的能动性,就是人能够征服自然、改造社会的坚强意志与力量,具体体现在人的一系列社会实践。这些社会实践包括物质资料生产、相互关系生产、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领域的诸种活动,等等。正是因为有了人的这些实践活动,才有了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各个领域的划分,也才有了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政治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横向与纵向的结构。说社会是一个有机体,就是由这样一些因素构成且相互作用的一个严密整体.

第二《资本论》研究与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与更替的总规律。上述可知,社会是由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政治的与意识形态的)构成的一个统一体。这其中,生产力是最基本、起终极决定作用的因素,它决定生产关系的基本状况与性质;相应的,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与发展要求。在另一方面,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也有其反作用,它对生产力的发展或者起保护与促进作用,或者起限制与阻碍作用。当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起着保护与促进作用的时候,社会经济即可获得高速发展,而当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起着限制与阻碍作用的时候,生产力的发展将会减缓乃至倒退。但是,这种情况绝不会长久持续下去,终有一天生产力将会冲破生产关系的束缚,找到一种新的形式来与之匹配且保护与促进自己的发展。

另外,在一定社会,除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之外,还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总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也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现实状况与发展要求;反过来,上层建筑也会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对经济基础或者起着保护与促进作用,或者起着限制与阻碍作用。当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起保护与促进作用的时候,经济基础就会得到不断完善与巩固,而当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起着限制与阻碍作用的时候,经济基础将会遭到削弱或破坏。同样,这样的状况也不会长久地持续下去,或迟或早经济基础也会抛弃旧的上层建筑,找到新的上层建筑来与之为伍。

当生产力的发展冲破旧的生产关系束缚,导致新的生产关系的诞生,新的生产关系的诞生又使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发生变革,使社会不断地向前跨出一步,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这就是人类社会发展与更替的根本动力。这是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向我们揭示的一条人类社会发展与更替的总规律。有心的朋友请直接阅读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一文。

第三,《资本论》确立了“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原理。[4]马克思指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5]因而他认为,人类社会从来不是一个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处于经常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并且社会的发展与更替是一种“自然的历史过程”,具有“铁的必然性”,[6]它的任何一个发展阶段的出现或消失都是“自然的”,“既不能跳过也不能用法令取消”。[7]这种客观必然性,如上所述,是由社会的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所决定的。当社会的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已经不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与要求,乃至成了它的发展桎梏时,必然引来剧烈的社会革命;如果新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还没有达到要求改变现存社会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时,新的社会革命是不可能成功的,因而新的社会制度也是不可能出现的。

第四,《资本论》研究与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与更替的一般规律及历史总趋势。马克思确认,人类社会不仅是处于经常变化的过程中,而且这种变化还是有规律的,遵循一定秩序的。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马克思用不同的方法从不同的侧面考察与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这一般规律与趋势。首先,马克思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角度,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概括为“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以及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这样几个阶段。他的这一思想,经史学界尤其是斯大林的悉心研究与探索,将之概括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等几个阶段。这是为中外思想界、理论界普遍认同与接受的一般规定。另外,马克思还从人的生存与发展的角度,把人类社会的发展归结为“以人的依赖关系”为特征的最初阶段、“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第二阶段和“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基础上的第三个阶段这样的发展路径。[8]除此之外,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还从劳动资料的技术性质[9]和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社会结合方式[10]的角度考察与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如此等等。

马克思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与更替的原理,不论从哪个方面或哪种角度理解,作为一种规律性的认识,它总是向人们展示的是一幅循序渐进,不断地由较低阶段向较高阶段拔升的图景,给那些处于社会底层还在为自己的命运进行抗争的劳苦大众带来了光明与希望。

二、《资本论》考察与研究了人类社会的一般生产,揭示了社会生产的一般规定与共同规律

马克思认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的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也是人及其社会存在与发展永恒的自然条件。他指出:生产,就其“简单的抽象的要素来说,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占有自然物,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因此,它不以人类生活的任何形式为转移,倒不如说,它是人类生活的一切社会形式所共有的。”[11]因此,马克思在创立自己的政治经济学与著述《资本论》的过程中,首先把人的物质资料生产作为自己的直接对象与出发点。在这整个过程中,他不仅考察与研究了人类社会生产在其某一阶段的具体情况,而且还研究了它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的生动表现,从而揭示了社会生产的一般规定与共同规律。

第一,“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进行的,社会生产也将把这个“一定社会形式”不断地再生产出来。马克思认为,任何生产,都包含人与人、人与自然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方面,生产活动就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通过自己的活动来征服自然,获得自己所需要的物质资料;另一方面,人要征服自然、占有自然物,必须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在一定的社会形式下进行。否则,生产将无法进行。马克思指出:“人是最名副其实的政治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孤立的一个人在社会之外进行生产……就象许多个人不在一起生活和彼此交谈而竟有语言发展一样,是不可思议的。”[12]所以,马克思总结道:“一切生产都是个人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对自然的占有。”[13]

如果把人的生产活动当作一个周而复始、不断循环的过程,那么,每一次生产活动不仅是物质资料的生产,而且还是人的相互关系的生产。没有相互关系的生产,物质资料的生产就不可能继续下去。这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反复阐述过的一个基本原理与重要规律。这一原理即使是在人类社会的早期阶段也是存在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在谈到古代印度公社生产关系再生产的情况。他说,古代印度公社是一种建立在土地公有、农业和手工业直接结合以及固定分工基础上的,在那里,除了有“首领”外,还有负责各种具体事务的“官吏”。此外,还有各种各样的专业人员,如“铁匠”、“木匠”、“陶工”、“管水员”、“边防人员”、“理发员”、“簿记员”、“教员”、“历法者”,等等。它是一个完全自给自足的生产机体。对此,马克思指出:“调节公社分工的规律在这里以自然规律的不可抗拒的权威起着作用,这些自给自足的公社不断地按照同一形式把自己再生产出来,当它们偶然遭到破坏时,会在同一地点以同一名称再建立起来”。[14]

第二,“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15]马克思认为,劳动和大自然都是财富的源泉。但是,劳动者的劳动作为一个独立的因素不可能创造财富,尤其是在不占有生产资料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因此,劳动者要创造物质财富,必须首先占有生产资料,并与自然富源相结合。马克思指出:“只有一个人事先就以所有者的身分来对待自然界这个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把自然界当做隶属于他的东西去处置,他的劳动才成为使用价值的源泉,因而也成为财富的源泉”。[16]同理,大自然也如此。大自然除了少数例外,就其绝大多数来说不可能为人类提供现成的可直接消费的物质资料。它要成为能满足人的需要的物质资料,就必须由劳动者按照自身的需要进行加工改造。这种情况,特别是在人类文明已经有了一定发展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所以,马克思指出:“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否则,“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17]这个道理,不论在什么社会状态下都不例外。

第三,任何社会的生产,都必须根据“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即必须按人的需要将社会劳动按一定的比例分配于社会生产的各个部门。马克思指出:“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决不可能被社会生产的一定形式所取消,而可能改变的只是它的表现形式,这是不言而喻的。”[18]马克思还认为,“这种按一定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即使是在一个人生活的社会里也是存在的。他在《资本论》中谈到孤岛上的鲁滨逊的情况时就曾指出:“不管他生来怎样简朴,他终究要满足各种需要,因而要从事各种有用劳动,如做工具,制家具,羊驼,捕鱼,打猎等等。……尽管他的生产职能是不同的,但是他知道,这只是同一个鲁滨逊的不同的活动形式,因而只是人类劳动的不同方式。需要本身迫使他精确地分配自己执行各种职能的时间。在他的全部活动中,这种或那种职能所占比重的大小,取决于他为取得预期效果所要克服的困难的大小。”[19]

第四,一切社会生产都必须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率。前文已经指出,生产活动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他使自身的自然中沉睡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己控制。……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20]这里所说的劳动者为实现“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必须使其“活动受他自己控制”,“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用现代语言来表达就是管理。在这里,由于管理不涉及到劳动者个人以外的其他人,所以,这里所说的管理是劳动者对自己劳动的管理。然而,当生产发展为社会化大生产时,管理就变成了经营主体对众多劳动者的指挥与协调。马克思指出:“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21]在这里,之所以需要指挥与协调,目的在于实现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均衡性、稳定性与高效益,以最小的劳动付出得到尽可能多的劳动成果。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真理,也是人类必须永远遵循的基本规律。

第五,社会物质资料生产必须与经济发展、人口增长、资源供给与生态平衡相一致。马克思认为,人类社会的物质资料生产不是一种孤立的行为,它只是社会发展总系统中的一个有机部分,因而,它的发展必须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总水平相适应。其中,社会总剩余劳动所能提供的保障能力、人口增长、资源供给等情况,都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一社会物质资料生产的发展必须与此相适应。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分析与研究社会资本再生产时曾得出如下的规律,为我们找到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

用公式表示即:

在简单再生产条件下:(1)I(C+V+M)=IC+IIC和(2)II(C+V+M)=I(V+M)+II(V+M);在扩大再生产条件下:(3)I(C+c+V+v+M)=I(C+c)+II(C+c)和(4)II(C+c+V+v+M)=I(V+v+m/x)+II(V+v+m/x)。

在上述公式中,公式(1)和公式(3)向我们表明,第I部类(即生产生产资料的各部门)所生产的全部产品必须保证全社会投资与劳动就业对生产资料需求的满足。在一定时期,当社会生产资料的总价值或价格水平一定,并且同一时期劳动力的平均价值或价格也一定的情况下,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对劳动力的需求也必然是一个相对确定的量。那么,整个社会生产资料的生产与供给必然要求劳动力的供给以及劳动人口的增长必须与之保持一致。

其次,公式(2)和公式(4)向我们揭示,第II部类(生产生活资料的各部门)所生产的全部产品必须保证全社会对生活资料需求的满足。这里,既包括劳动人口对生活资料的需求,也包括社会非生产劳动者对生活资料的需求。在一定时期,劳动力(包括非生产劳动者的劳动力在内)商品的价值或价格总是一个较为较稳定的量,那么,在这种条件下,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必须与整个生活资料的生产与供给相适应与保持一致。在这里,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不仅包括劳动者本人劳动力的维持与提高,而且还包括下一代劳动力的生产。所以,其中的V和m/x实际上不过就是表示全社会劳动人口的生产与再生产。所以,不论从生产资料的生产与供给的角度,还是从生活资料的生产与供给的角度,社会生产,乃至整个经济的发展,都要求人口的增长与劳动力的供给也要按一定的比例与之相适应。反过来,社会物质资料生产的发展也必须同人口增长与劳动力的供给保持一致。

另外,社会到底能将物质资料生产的发展扩大到什么程度,就完全取决于社会总剩余劳动量的水平或大小。物质资料生产的发展扩大的程度只能在社会总剩余劳动量中一个相应部分所允许的限度内,否则,就会打乱整个社会经济的全局,引发经济动荡与经济危机。

最后,公式中所显示的,不论是生产资料的生产与供给,还是生活资料的生产与供给,能在多高的水平上实现,就完全取决于社会资源的自然禀赋与供给,因为物质资料生产不可能做无米之炊。自然资源的生产与再生产有着自己特有的规定与规律,它们有着自己严格的自然条件(如气候、气温、土壤、雨水、光照时间等等)与时间周期,不可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另外,还有一些甚至是不可再生而必须严格控制使用或禁止使用的。因而资源的自然禀赋与供给始终是社会物质资料生产一个最不可逾越的障碍。否则,就会导致对自然资源的破坏与生态失衡,遭致大自然对人类的报复或惩罚。所以,物质资料生产的发展必须尊重大自然自身发展的规律,在其可承受的的限度内,既实现生产发展又不损害自然资源的生产与再生产,达到经济发展、人口增长、资源供给与生态平衡相一致的目的。

三、《资本论》分析与研究了人类迄今为止所有形式的商品经济,揭示了商品经济的共同规定性与一般规律

《资本论》,从它的核心内容与主要方面来说是一部研究与揭示资本本质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运动规律及其历史命运的书。但是,马克思的这种研究正是建立在对商品与商品经济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的。他在这里所研究的商品或商品经济就是那个商品经济一般,或是一般的商品经济。这种商品经济,既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曾经有过与现在依然存在的一切形式的商品经济,即它既包括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前的简单商品经济,也包括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还包括我们现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但在另一方面它又什么都不是,它只是上述所有形式商品经济的一种抽象。因而,马克思在这里所涉及的有关商品经济的所有范畴、规律、原理,对所有形式的商品经济都是适用的。如其中所涉及的商品、价值、货币、市场、价格、货币流通、需求、供给等,以及与此相联系的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价值与价格变动规律以及货币流通规律等,不论在哪种社会条件下都是存在的,一样起作用的。

另外,即使是关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一些具体或特殊范畴、规律与原理,只要我们通过科学抽象,将其所代表的资本主义的那种特殊生产关系撇开,其所剩下的部分对于其他形式的商品经济,特别是那些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商品经济也是普遍适用的,因而,它们都是构成一般商品经济原理的重要内容。

如《资本论》关于资本及其有关范畴。资本,按照马克思的规定,它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是资本家支配雇佣劳动的一种特殊权力。如果我们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予以撇开,就可将资本视为能够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价值增殖的某种生产条件。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今天在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也仍然保留了资本这一范畴,即使是是在公有制经济内部也不例外。资本这一范畴,在今天不再是剥削雇佣工人的手段,而是社会主义劳动者的劳动得以增殖的条件,它所体现的是社会主义劳动者共同劳动、共同占有的平等关系。

再如关于剩余价值及其有关范畴。剩余价值,如撇开其特有的社会生产关系,作为那种超出劳动者自身需要以外的剩余劳动,不论在哪种社会状态下也都是存在的。马克思曾明确指出:“一般剩余劳动,作为超过一定的需要量的劳动,必须始终存在。”还指出:“为了对偶然事故提供保险,为了保证必要的、同需要的发展以及人口的增长相适应的累进的扩大再生产,……就需要一定量的剩余劳动。”[22]众所周知,剩余劳动,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不仅可以体现在剩余劳动产品中,而且还会体现在它的价值形式上。剩余产品的价值,不论人们怎么称呼它,但作为一种价值余额它总是一种客观存在。可见,作为剩余产品的价值存在自然也就成了所有商品经济社会共有的经济范畴。既然如此,那么,与此相关的利润、利息、地租等范畴也一样。因为它们都不过是剩余产品价值形式的一种变相的存在或别称而已。这些范畴即使在我们今天仍然是存在的。

既然资本、剩余价值这些核心经济范畴都可以是所有形式的商品经济社会存在的一般范畴,那么,《资本论》中,一些与此有关的如资本增殖、资本积累、个别资本的循环与周转、社会资本的再生产与流通、利润平均化等范畴及其相关原理,也一样是适用于所有形式的商品经济社会的。如在资本增殖与积累方面,通过采用新的技术手段,节约物化劳动与活劳动,增强资本的价值增殖能力的方式与方法;在个别资本循环与周转方面,各种职能形式的资本空间上的同时并存、时间上的相互继起和数量上的按比例分配,确保资本运行的连续性,以及最大限度地节约流通时间,加快资本周转,提高资本盈利率的原理;在社会资本再生产与流通方面,社会生产各部门在物质形式与价值形式上必须在其质与量的两个方面相互适应,保持均衡状态,以及货币在其流通中的重要作用的原理;在利润平均化方面,关于资本竞争与资本转移,促进资源流动,实现合理配置的原理;此外,还有关于银行的作用及其与之有关的经济参数如利润率、利息率、股息率等对社会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的原理,如此等等。这些也都是对商品经济一般原理与规律的揭示,它对所有形式的商品经济也都是适应的。

四、《资本论》揭示了资本的实质,剖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运行规律与发展趋势

《资本论》以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为直接研究对象,揭示了其产生、发展的一般规律及其历史趋势。在这一研究中,马克思运用了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这就是历史的、辩证的唯物史观、辩证唯物主义的矛盾分析方法、抽象方法以及从抽象到具体与从具体到抽象的方法,此外还有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方法,等等。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一反传统经济学家之常态,不再把资本当作某种物,如货币或一定形式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而是把它作为一种特定的活活生生的社会生产关系,即资本家对工人的雇佣与剥削关系。为了揭示这一生产关系的实质、发展变化规律及其历史趋势,马克思并不直接从对资本的研究开始,而是选择从对商品的研究作为出发点。他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23]此外他还认为,商品也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切内在矛盾的发源地,资本主义社会的所有矛盾都是从这里萌芽与发展起来的。

马克思的研究发现,商品是一个二重物,具有使用价值与价值这样的二重属性。使用价值与价值之间是一个对立统一的关系。所谓统一,就是它二者相互依存,以对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共同构成一个商品统一体。二者缺一不可。所谓对立,就是其使用价值与价值之间存在着矛盾与对抗。在这里,使用价值仅仅代表商品的物的存在或自然属性,而价值则代表商品的本质或社会属性。这种矛盾在货币出现以后便转化为商品自身与货币的对立。此时,商品仅仅作为使用价值存在,而价值则表现为一个作为价值独立存在的物即货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商品不能让渡,其使用价值不能实现在货币的形式上,那么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之间的矛盾就成为对抗性矛盾。这正如马克思所言:“商品爱货币,但是‘真爱情的道路决不是平坦的’。”[24]还说:“商品价值从商品体跳到金体上,……是商品的惊险的跳跃。这个跳跃如果不成功,摔坏的不是商品,但一定是商品所有者。”[25]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在商品世界出现了劳动力这一商品之后,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值之间的矛盾便进一步发展为劳动力与资本的对立。劳动力较之商品世界里的所有其它商品有一个绝大的不同,那就是,它是价值源泉与剩余价值的创造者。马克思指出:“包含在劳动力中的过去劳动和劳动力所能提供的活劳动,劳动力一天的维持费和劳动力一天的耗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量。前者决定它的交换价值,后者构成它的使用价值。维持一个工人24小时的生活只需要半个工作日,这种情况并不妨碍工人劳动一整天。因此,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价值增殖,是两个不同的量。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时,正是看中了这个价值差额。”[26]这里,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的分析深刻地揭露了资本的本质与资本家发财致富的秘密之所在。

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27]也是该社会的核心经济范畴。它“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它“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它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28]因而,它决定该社会的经济实质与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由于资本的本质就是价值增值,以无偿占有剩余价值,所以,“生产剩余价值或赚钱”,就成了“这个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29]

在揭示资本的本质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经济规律的基础上,马克思还具体考察与研究了资本主义的生产与再生产过程、流通过程以及生产总过程,进一步深刻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在不同阶段的基本特征与一系列经济规律。这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是劳动过程与价值形成、价值增值过程相统一的规律;劳动对资本的关系随资本主义生产的技术方式的进步必然从形式上的隶属转变为实际上的隶属的规律;资本主义积累就是商品生产所有权规律向资本主义占有规律转变,使财富与贫困分别在资本家与工人两极积累的规律;资本主义的生产与再生产既是物质资料的生产与再生产同生产关系的生产与再生产相统一的规律;企业资本运动是生产过程与流通过程(资本流通与一般商品流通)相统一的规律;企业资本运动必须是空间上的并存性、时间上的继起性与数量上的比例性相协调的规律;资本价值的增殖程度与其流通时间的长短成反比,与其资本尤其是可变资本周转的次数成正比的规律;社会总产品的价值构成与实物构成的划分及其相互适应与平衡是保证社会再生产正常进行的规律;资本竞争与利润平均化,推动资本流动与重组,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的规律;银行货币资本的供给与物质资本的供给之间“有一种看不见的联系,”货币资本的积累必须与物质资本的积累或实体产业的发展相一致的规律;如此等等。

另外还有,在科学技术进步与银行信用的支持下,资本间日益加剧的竞争使企业内部生产的计划性与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同时并存且相互推动的规律;由剩余价值规律的作用使资本主义生产无限扩张导致对自然资源的肆意掠夺与环境的破坏,必然引发生态危机,造成生产发展、人口增长、资源供给与生态承受能力严重失衡的规律;因资本致富欲的冲动、市场竞争的压力以及科技进步的刺激等因素的作用,使资本主义生产与再生产在不断扩大的同时,又使全社会劳动者就业与消费能力相对缩小所构成的矛盾的存在与发展,必然导致经济危机进而引发商业战争与殖民扩张的规律;特别是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与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而社会生产关系尤其是其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仍然保留在原有性质的框框内,而必然引发社会革命,导致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总趋势与总规律。如此等等。

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生理解剖与一系列规律的揭示,马克思认为,“现在的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机体。”[30]并且预言:资本主义“这个外壳就要炸毁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丧钟就要响了。剥夺者就要被剥夺了。”[31] 马克思的科学預言为人们指出了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与未来前景。

五、《资本论》以其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预测了未来社会的发展前景为我们展示了一幅关于未来社会的美丽画卷

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过程中也对人类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与发展作出了种种科学预测。这是因为一方面,在科学阐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在矛盾及最终发展历史结局时很自然地会对未来社会作出种种预测;另一方面,为了深刻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质特征,往往也需要用未来社会的生产方式来与之进行比较。由于这样的原因,所以,《资本论》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研究的同时,也对人类的未来社会作了迄今为止最为科学的理论阐述。

那么,马克思关于人类未来社会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他有些怎样的构想?

在《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指出:“设想有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许多个人劳动力当作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在那里,鲁滨逊的劳动的一切规定又重演了,……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社会的产品。这些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一部分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这种分配的方式会随着社会生产机体本身的特殊方式和随着生产者的相应的历史发展程度而改变。仅仅为了同商品生产进行对比,我们假定,每个生产者在生活资料中得到的份额是由他的劳动时间决定的。这样,劳动时间就会起双重作用。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调节着各种劳动职能同各种需要的适当的比例。另一方面,劳动时间又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劳动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因而也是计量生产者个人在共同产品的个人消费部分中所占份额的尺度。在那里,人们同他们的劳动和劳动产品的社会关系,无论在生产上还是在分配上,都是简单明了的”,即无须通过产品的价值形式来表现。[32]

这就是马克思所预言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状况与基本特征。用我们今人的语言来表达,就是:第一,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公共所有;第二,“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第三,个人消费品的“按劳分配”;第四,人的自由发展;第五,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的消失。

另外,还有如旧的社会分工的消失,工业与农业的融合和城乡差别的消失,比以往任何社会更高的劳动生产率等等。这些都是未来社会主义社会同以往一切社会相区别的明显特点或优势。

上述诸点,就是马克思对未来社会的基本构想。由于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著述《资本论》的过程中,一直是以当时资本主义生产力水平最高、生产关系最发典型的英国为直接对象的,因而,他所预想的未来社会自然是一个完全成熟的社会主义社会。然而,当问题一旦回到社会现实,面对诸多具体问题时,马克思非常明白,他所预想的那种完全成熟的社会主义不可能立即实现,而必须经过一个或长或短的成长时期。因而,在这个时期,社会虽然实现了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但还不可能“以直接社会化的形式把它应用于生产”,[33]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那种使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得以存在的那种“彼此当作外人看待的关系”[34]仍将继续存在。这样,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的保留与延续也将会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

可见,马克思所预想的社会主义社会,在它的初期阶段,自然还是一个需要保留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社会。

另外,在马克思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著述《资本论》过程中,他还同恩格斯一起研究过许多落后国家的社会情况,确认那些经济社会发展比较落后的国家,在具有适当的外部环境的情况下,也同样有实现社会主义的可能。因而,他们认为,社会主义一旦在这些国家获得成功,那将具有自己更多新的特点:第一,二重形式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同劳动人民的个体所有制同时并存;第二,多种形式的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同时并存;第三,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同时并存等等。(关于这一点,笔者已在拙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法论解”一文作出说明,有兴趣的读者请详见《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

上述就是马克思所预想的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两种基本模式。一个是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实现的完全成熟的社会主义的模式即产品经济模式,一个是在比较的那些国家实现的社会主义的模式即商品经济模式。

此外,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还认为,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理论构想,一旦回到实践,必然要与不同国家或民族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必然要反映这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以及历史传统的实际,并受其影响。因而,它在不同的国家或民族也必然会显现出不同的特色。他指出:“由生产关系本身产生的经济制度的全部结构,以及它的独特的政治结构,都是建立在上述的经济形式上的。任何时候,我们总是要在生产条件的所有者同直接生产者的直接关系——这种关系的任何形式总是自然地同劳动方式和劳动社会生产力的一定的发展阶段相适应——当中,……为任何当时的独特的国家形式,找出最深的秘密,找出隐蔽的基础。不过,这并不妨碍相同的经济基础——按主要条件来说相同——可以由于无数不同的经验的事实,自然条件,种族关系,各种从外部发生作用的历史影响等等,而在现象上显示出无穷无尽的变异和程度差别”。[35]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从理论到现实的过程也就是社会主义从一般到特殊再到个别的具体过程。这样,它就为我们认识社会主义的国家差异与民族特色提供了理论依据。马克思当年在谈到当时的国际问题时曾提到过“中国的社会主义”与“欧洲的社会主义”的问题,于是,将社会主义在具体实践中的形式或它的民族特色作了区别。他认为,社会主义的民族特色,除了某些发展程度或形式上的差别外,关键是文化精髓与民族精神上的差异。他当年在提出“中国的社会主义”与“欧洲的社会主义”的问题时指出:“中国的社会主义跟欧洲的社会主义”的“共同之点”就“象中国哲学跟黑格尔哲学一样”。[36] 如果我们从另一角度理解,那么,“中国的社会主义”与“欧洲的社会主义”差异自然也就同样体现在“中国哲学”跟“黑格尔哲学”的差异上,即体现着两种不同的文化精髓与民族精神上。

六、《资本论》关注人,关心人,把人的解放与发展作为自己的根本目的,并为之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资本论》,不仅是一部关于资本的经济学,而且也是一部关于劳动的经济学。因为它既全面考察与深刻揭露了资本的本质、运行规律及历史趋势,也为捍卫无产阶级和其他所有劳动群众的利益作了辩护,并且为其解放与发展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所以,《资本论》全书倾注了马克思对人尤其是对无产阶级的全心关心与关注,把人的解放与发展作为全书研究的根本目的,并且也生动地记录了马克思为之奋斗的伟大实践。

所谓人的解放,就是将无产阶级和其他所有劳动群众从不合理与反动腐朽的社会制度的奴役中、在现代社会主要是资本主义统治中解放出来。具体说来就是:从旧的社会分工中解放出来;从资本主义的异化劳动中解放出来;从资本主义雇用劳动制度中解放出来;从资本主义旧的意识形态的奴役中解放出来;此外,还要从自然和社会的统治中解放出来。

众所周知,无产阶级及其他所有劳动群众之所以受剥削与奴役,都是由资本主义制度造成的。因此,无产阶级及其他所有劳动群众要想实现自己的解放,就必须推翻整个资本主义社会制度。马克思指出:“逃亡奴隶仅仅是力求自由地发展和巩固他们现有的生存条件,因而归根到底只是力求达到自由劳动;而无产者,为了保存自己的个性,就应当消灭他们至今面临的生存条件,消灭这个同时也是整个旧社会生存的条件,即消灭劳动(这里的“劳动”系指资本主义雇用劳动。笔者注)。”[37]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就是要建立共产主义制度,因为只有建立共产主义制度才能实现人的真正解放。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即“自由人的联合体”,它是对“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它是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与本质、对象化与自我确证、自由与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38]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制度的推翻和立共产主义制度的建立并不能立即实现人的真正解放(或彻底解放),它只是为实现人的解放提供了一个一般的前提。因为此时的共产主义还只是它的开始,一个发展的起点,即我们今天所说的社会主义社会或它的初级阶段,它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还带有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39]因此,要实现人的真正解放,还必须经过一个长时期的发展,为其创造一系列的经济、文化与社会的具体条件。

马克思同时还认为,人的真正解放,必须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因此,人的真正解放的条件也就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对此,在《资本论》及其有关著作中,马克思作了具体阐述。

第一,利用无产阶级政权的力量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请在此前提下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

生产资料所有制不仅决定社会生产的全部性质和全部运动,而且还是一个关乎劳动者身家性命的要害东西。马克思指出:“资本、地租(根据马克思上下文的意思,这里的译文有误,其“地租”应是“地产”。笔者注)和劳动的分离对工人来说是致命的。”[40] 资本主义给工人命运造成的全部罪孽就在于资产阶级掌握了全部生产资料,因此,人类解放的首要问题就是要运用强有力的革命措施消灭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马克思告诫人们:当无产阶级取得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以后,必须“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步地剥夺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资料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以此作为社会确立的根本前提。[41]

当然,仅仅具有这样一个条件还是不够的,还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马克思指出:“建立共产主义实质上具有经济的性质,这就是为这种联合创造各种物质条件,把现存的条件变为联合的条件。”[42]这是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全部基础。有了这样的基础,才能使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以及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对立将得以消失,进而使那种迫使人们奴隶般的社会分工也将归于消失;有了这个基础,才能使劳动失去谋生手段的性质而变为人的一种精神享受与追求。有了这样的基础,才能为人的真正解放或全面发展提供充裕的物质条件和奠定良好的精神文化基础。

第二,发展和普及教育,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与能力,促进劳动的自由变换。

要实现人的解放,必须发展和普及教育,以促进劳动的自由变换。马克思指出:“承认劳动的变换,从而承认工人尽可能多方面的发展是社会生产的普遍规律,并且使各种关系适应于这种规律的正常实现。……用那种把不同社会职能当作互相交替的活动方式的全面发展的个人,来代替只是承担一种社会局部职能的局部个人。”为此,他还指出:“工艺学校和农业学校是这种变革过程在大工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个要素;职业学校是另一个要素,……工人阶级在不可避免地夺取政权之后,将使理论的和实践的工艺教育在工人学校中占据应有的位置。”[43] 另外,他还十分强调教育与生产劳动的结合,认为这“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办法。”[44] 马克思在这里所阐述的一些基本原则不仅适用于职业教育,而且也适用于其他所有形式的教育。只有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劳动才能实现自由变换。反过来,劳动的自由变换又可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因此,胜利了的无产阶级必须把发展和普及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人的素质与能力的提高,还包括人认识与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力的提高。有了这种能力的提高,才能使人在自然和社会面前获得“自由自觉的活动”的可能,真正实现向人的本质的复归。因此,发展和普及教育,不仅要教给人们一些应有的科学文化(包括思想道德)知识,还要教给他们一些科学的思想方法,既提高他们的文化道德水平,也提高他们的认识能力。

第三,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人的发展提供充分的自由活动时间。

人的解放和发展,离不开充分的自由活动时间。如果没有这种时间,人们想接受教育、从事社交、发展和运用智力等一切都不可能。所以,马克思特别强调增加人的自由活动的时间。他指出:“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发展的空间。”[45] 他还指出:“如果把资本创造的生产力的发展也考虑在内,那么,社会在6小时内将生产出必要的丰富产品,这6小时生产的将比现在12小时生产的还多,同时所有的人都会有6小时‘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这种时间不被直接生产劳动所吸收,而是用于娱乐和休息,从而为自由活动和发展开辟广阔天地。”[46]为此,必须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另外,马克思还认为,为了使全社会成员都获得更多的自由活动时间,还应当尽量减少社会的非生产人员,消除有闲者阶层,实现平等劳动与平等享受。只有这样,才能为人的发展提供充裕的自由活动时间。

第四,同旧的社会意识形态实行最彻底的决裂。

旧的社会意识形态,是旧的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是为他们服务的思想工具,也是禁闭大众的精神枷锁,如我们在前文所谈到的资产阶级的种种奇谈怪论和荒唐理论就是如此。只要他们还存在一天,就一天也谈不上思想解放,人的解放。所以,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主义革命,不仅要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而且还要同传统的思想观念实行最彻底的决裂。所以,他在《资本论》中,对资产阶级的所有奇谈怪论和荒唐理论都一一作了无情的批判与抨击。如他对资产阶级的那种极端的自私、贪婪、虚伪、狡诈腐朽本质的批判;再如,他对资产阶级的一些所谓资本主义制度是“天然的”、“永恒的”,资本主义社会是所谓“天赋人权的真正乐园”的批判;又如,他对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所谓“分工”是“自然的”、“合理的”,他们之间是“自由的”、“平等的”等种种胡言乱语的批判;此外,他对一些御用文人所发明的一些形形色色的所谓价值理论、利润理论、拜物教理论(包括各种形式的宗教)等所作的批判等等。他所作的这些批判,不仅为人的解放扫除了思想上的障碍,也为人的解放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

七、简短的结语

《资本论》以其特有的世界观与方法论,不仅考察和研究了马克思所设定的那个特定的研究对象,向人们阐述了马克思经济学的一些基本范畴和基本原理,而且还考察与研究了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因而它是一部关于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百科全书。只要人类社会还存在,《资本论》所揭示的人类社会各个阶段所共有的本质规定与一般规律就不会过时,因而人类社会的发展就必然会予以遵循;只要人类要生存、要发展,人类就必然要进行生产与再生产,所以,就必须遵循《资本论》所揭示的社会生产的一般规定与共同规律,在商品经济还存在的条件下,还要遵循它所揭示的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和一般原理;只要资本主义还存在,《资本论》所揭示的关于资本主义的内在本质、运行规律、发展趋势与历史结局的基本原理就不会过时,在本世纪的第一个10年内爆发的始于美国尔后蔓延整个西方世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金融、经济危机,再一次证明了它的正确性,因而它仍然是我们今天批判与战胜资本主义的强大思想武器;只要我们还是共产党或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建设社会主义始终是我们的神圣使命,实现共产主义是我们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与远大理想,《资本论》关于科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伟大学说,必然永远是我们必须牢牢把握与始终遵循的行动指南。只要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资本主义、存在着雇佣劳动制度,存在着人剥削人、压迫人的不合理现象,存在一切剥削阶级腐朽意识形态,存在着任何必然王国对争取自由的人的统治与奴役,那么,《资本论》关于人的解放的理论主张必然永远是全世界劳动阶级争取解放与获得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

总之,《资本论》以其从诞生到现在150年的辉煌历史向人们证明,它是一部可与人类同呼吸、与社会共命运,为全世界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世代相传,具有永恒的科学性与真理性,永远值得人们信仰与遵循。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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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77页。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95页。

[8][12][13][27][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04、21、24、45、44页。

[10][15][17]《资本论》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4、44、44页。

[16][3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15、21页。

[1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541页。

[22][35]《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25、891页。

[3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334页。

[3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年,第265页。

[37][4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87、79页。

[38][4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20、49页。

[4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489页。

[4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532页。

[4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26卷第3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2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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