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自力:科学认识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
科学认识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
何自力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和政府作用的基本定位。科学把握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了政府作用与市场作用的有机统一
将社会资源有效分配到社会生产不同部门,是人类社会生产活动的首要任务。社会资源的分配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市场调节,一种是政府调节(或计划调节)。在现实的经济运行中,单纯依靠市场调节或政府调节配置资源均属于特例,通常情况是政府与市场结合在一起共同进行资源配置。由于社会制度、文化传统、自然禀赋的不同,政府与市场结合的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并由此派生出形态各异的经济体制,产生了不尽相同的资源配置效果。
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与市场调节的结合体,生产什么、为谁生产、生产多少及怎么生产都是在利润最大化动力驱使下由私人资本决定的。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也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但是这种作用不可能改变私人资本的支配地位,无法克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因而会周期性爆发经济危机。上世纪70年代以来,受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纷纷削弱政府干预,导致去工业化和产业空心化,制造业严重衰竭,金融业过度膨胀;中产阶级没落,两极分化和贫富差距急剧扩大。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正是资本主义基本矛盾激化的结果,也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高度依赖市场机制自发作用、极端轻视和削弱政府干预的直接后果。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严重扭曲了政府与市场关系,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并不像西方经济学教科书里描述的那般美妙。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计划调节与社会主义公有制相结合形成的集中计划经济体制,苏联东欧国家和改革开放前的中国都曾实行这一体制。该体制以快速实现工业化为目标,实行单一公有制,主要利用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商品货币关系和价值规律只起形式的和辅助的作用。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在迅速推进工业化进程,初步建立现代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改变经济和社会发展落后面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该体制的缺陷也很突出:片面发展重工业,轻视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失调;排斥市场、商品货币和价值规律,企业经济效益低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世界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开启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探索政府与市场结合的新形式。党的十四大创造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为我国探索对政府与市场关系新的科学定位指明了方向。此后,我们党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认识不断深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我们党对政府与市场关系认识的一个新突破,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正是通过不懈地改革探索,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综合国力显著提高,人民生活极大改善。实践证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符合现阶段中国国情的,它实现了政府作用与市场作用的有机统一,充分体现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状况这一客观规律的要求。
二、我国实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一系列成功结合
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架构,在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方面积累了成功经验,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的结合。
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融合,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的必由之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实现融合,关键是使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经过多年深化改革,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已经实现了公共管理职能和出资人职能的分离,国有企业成为了市场中独立的法人实体;全国90%以上的国有企业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深入推进,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等机构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得到加强;劳动、人事、分配等制度改革逐步深化,经理人市场化选聘机制开始运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全员竞争上岗和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普遍建立。可以说,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已基本得到转换,市场竞争能力不断提高,总体上与市场经济实现了融合。
释放市场活力与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相结合。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各种经济成分在市场上展开平等竞争,市场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同时,我们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使我们党和政府拥有强大的集中决策、组织动员和统筹协调能力,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独有的最大限度整合社会资源、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机制优势。市场活力充分释放与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相结合,是中国经济取得巨大历史性成就的重要制度原因。
市场激活微观经济与政府稳定宏观经济相结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我们把放开搞活企业作为改革的抓手,让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根据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进行自主决策,谋求最大利益。政府不再直接干预企业,而是着力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将经济快速增长、实现充分就业、稳定物价、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国际收支平衡作为宏观调控的目标,同时创新宏观调控方式,建立了需求管理与供给管理相结合、全面调控与精准调控相结合、区间调控与相机调控相结合的宏观调控框架,为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供求在总量、结构上保持平衡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市场提供产业变迁动力与政府引领产业变迁方向相结合。为实现国民经济各个产业部门的比例更加协调,推动产业升级换代,我们强化了市场在产业变迁中的优胜劣汰和激发创新作用,依靠市场力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动力转换,为经济运行提质增效提供强大动力。同时,政府凭借信息掌握充分、资源动员能力强大的独特优势,可以通过产业政策确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和产业变迁的方向,比如:促进产业兼并重组,优化产业组织结构;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企业供给能力;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优化产业结构;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增强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等。
市场激励自由竞争与政府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相结合。市场竞争可以优化生产,增强产品的多样性和异质性,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但如果竞争是无序的,则会抵消效率,不利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我们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督和管理,形成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与此同时,政府还着力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努力促进就业,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为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为维护公平正义,实现共享发展提供强大保证。
市场提高效率与政府保障公平相结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率主要是通过收入分配形成的动力激发出来的。市场调节初次分配,适当拉开收入差距,有利于激发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整个经济运行的效率。公平则主要是通过政府的再分配功能实现的。充分发挥政府的再分配调节功能,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理顺分配关系,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使全体人民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维护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在深化改革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与市场关系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政府既存在越位也存在缺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我们必须不断完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给市场主体提供更大的活动空间。为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政府监管部门要继续着力放松对市场主体的准入管制,大大简化企业登记注册程序,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凡是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都应当取消审批,凡是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都应当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提升政府监管意识,落实监管责任,改变重审轻管、有权无责的现象,破除“懒政”“怠政”不良政风;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通过相关制度约束市场主体的行为,提高违法成本。
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体系。建立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合理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建立和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积极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
优化政府组织机构。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的制定和实施;着力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优化政府组织机构设置,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科学配置行政职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推动形成权责统一、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健全宏观调控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不是要政府无所作为,而是要政府更好地作为。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认识和确定宏观调控的任务,建立和完善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宏观调控框架。着力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高度关注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以及民生、生态等指标,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健全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原载《求是》201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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