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旭:总书记为何强调“造不如买,买不如租”的逻辑要倒过来?
“造不如买,买不如租”的逻辑为什么要倒过来
——一个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解读
魏 旭
编者按:俄乌冲突以来,美国对俄罗斯全方位的制裁和封锁一再升温。其中,对芯片等关键元器件的禁售,手机、电脑等操作系统地禁用,这些制裁手段,对俄罗斯仰仗美国数码产品进行生产生活的企业或个人来说,无疑是一剑封喉。这也提醒了我们,关键信息技术领域受制于人,在国际竞争和国家安全领域会造成重大隐患。
近年来,华为、中兴等中国企业遭受了美国政府的严厉制裁,暴露出中国在芯片设计和制造领域的短板。毫无疑问,中国在芯片领域的弱势地位,与一些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在一段时间内鼓吹的“造不如买、买不如租”的逻辑及其事实形成的一定舆论影响有很大关系。中国“芯”痛,正是这种买办逻辑所造成的恶果。国产芯片之痛,应当痛醒国人——“造不如买、买不如租”的买办逻辑必须要得到遏止与扭转!
对芯片等核心技术,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非常重视,明确指出“互联网核心技术是我们最大的‘命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们最大的隐患。一个互联网企业即便规模再大、市值再高,如果核心元器件严重依赖外国,供应链的‘命门’掌握在别人手里,那就好比在别人的墙基上砌房子,再大再漂亮也可能经不起风雨,甚至会不堪一击。我们要掌握我国互联网发展主动权,保障互联网安全、国家安全,就必须突破核心技术这个难题”。
因此,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视,重视建设我国独立自主的产业安全基础能力,是在维护我国国家安全的底线,而不是那些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长期鼓噪的封闭和僵化的。任何对中国发展高新科技自主产业努力的质疑,都是对中国国家安全的无视。为此,红色文化网特刊发吉林财经大学魏旭教授的论文《“造不如买,买不如租”的逻辑为什么要倒过来?——一个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该论文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梳理“造不如买、买不如租”论的历史渊源,从理论上着重指出了“造不如买、买不如租”在当代的变种即所谓的西方经济学比较优势理论的危害。指出遵循该原则而参与国际分工与贸易的发展中国家,必然受到掠夺与剥削,实践的结果会导致本国产业陷入产业的低端或低端产业的锁定。由此,我们不难看出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路径在于坚持独立自主的发展原则。
摘要:西方经济学比较优势理论因其内在的缺陷和为先发国家资本服务的本质,无法科学地解释国际贸易利益在国家间的分配差异。遵循该原则而参与国际分工与贸易的发展中国家,必然受到掠夺与剥削,实践的结果会导致本国产业陷入产业的低端或低端产业的锁定。马克思的国别价值—国际价值—国际市场价值—国际生产价格逻辑的国际价值转形理论则科学地阐明了国际贸易利益分配的差别,得出国际交换的结果是价值财富从发展中国家或落后国家向发达国家转移。因此,中国要摆脱和避免在国际上受剥削地位,实现自己的经济发展目标,根本出路在于坚持独立自主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发展原则,加快实现对外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2014年5月23日,习近平同志在上海考察“中国商飞设计研发中心”时指出,“我们要做一个强国,就一定要把装备制造业搞上去,把大飞机搞上去,起带动作用、标志性作用。中国是最大的飞机市场,过去有人说造不如买、买不如租,现在这个逻辑要倒过来,要花更多资金来研发、制造自己的大飞机”。习近平同志的这一讲话,既在方法论上贯彻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也在行动上倡导了我们党原本一直秉承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传统。然而,在过去的改革开放实践中,由于受西方比较优势理论的误导,使我们在发展对外经济关系领域,不自觉地抛弃了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原则和独立自主的优良传统。特别是在“市场换技术”的逻辑下,使我们的产业在参与全球贸易分工和生产网络过程中,逐渐被锁定在全球生产网络的低端,出现了“链—网”的双重锁定,甚至陷入了“高端产业低端化”的陷阱。因此,我们有必要重塑马克思主义的国际分工与贸易理论的指导地位,并以此来说明“造不如买,买不如租”这个逻辑为什么要倒过来。
一、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的核心观点及其演变
长期以来,在西方经济学界一直占据主流地位的国际贸易及其利益分配理论是由大卫·李嘉图开创的比较优势理论。在1817年出版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中,李嘉图以例证的方式分析了英国和葡萄牙两个国家如何在葡萄酒和毛呢的生产和交换中实现对各自都有利的贸易方式。李嘉图写道:“英国的情形可能是生产毛呢需要一百人一年的劳动;而如果要酿制葡萄酒则需要一百二十人劳动同样长的时间。因此英国发现对自己有利的办法是输出毛呢以输入葡萄酒。葡萄牙生产葡萄酒可能只需要八十人劳动一年,而生产毛呢却需要九十人劳动一年。因此,对葡萄牙来说,输出葡萄酒以交换毛呢是有利的。即使葡萄牙进口的商品在该国制造时所需要的劳动虽然少于英国,这种交换仍然会发生。虽然葡萄牙能够以九十人的劳动生产毛呢,但它宁可从一个需要一百人的劳动生产毛呢的国家输入,因为对葡萄牙说来,与其挪用种植葡萄的一部分资本去织造毛呢,还不如用资本来生产葡萄酒,因为由此可以从英国换得更多的毛呢。因此,英国将以一百人的劳动产品交换八十个人的劳动产品。这种交换在同一国家中的不同个人间是不可能发生的。不可能用一百个英国人的劳动交换八十个英国人的劳动,但却可能用一百个英国人劳动的产品去交换八十个葡萄牙人、六十个俄国人或一百二十个东印度人的劳动产品。关于一个国家和许多国之间的这种差别是很容易解释的。我们只要想到资本由一国转移到另一国以寻找更为有利的用途是怎样困难,而在同一国家中资本必然会十分容易地从一省转移到另一省,情形就很清楚了”。[1](P114-115)这里,李嘉图不仅说明了他的比较优势原理,而且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基于比较优势原理进行的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所产生的不同的利益分配问题,即在具有不同的技术水平的国家间的贸易交换中,存在价值财富的转移现象。也就是说,国家间的贸易利益总是会由技术水平落后的国家向技术水平先进的国家转移。从这点来看,李嘉图的贸易理论包含了一定的科学成分,奠定了其在经济思想史的地位。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李嘉图虽然试图从劳动价值论出发把国际贸易和他的价值理论统一起来,但由于其没有科学的国际价值及国际生产价格理论,导致其认为国际贸易只能增加一国的商品总量而不能增加一国的价值。对于这一点,马克思批评道:“他的国际贸易理论是错误的,他认为国际贸易只产生使用价值,他称为财富,不产生交换价值”,“因此,在李嘉图那里就出现了价值和财富之间的绝对对立。”[2](P289)自此,李嘉图在其国际贸易的比较成本说的构建过程中,已经不自觉地背弃了劳动价值论,沦为劝诱落后国家实行贸易自由化的“真实的谎言”。①
大卫·李嘉图之后,约翰·穆勒又从需求和交换比率方面对比较优势理论加以补充,形成了相互需求论。相互需求论从供求决定价值出发来解释国际间商品交换的比率,认为供求规律决定国际间商品流转的水平和对外贸易中的商品价格,并将这一规律称为“国际价值法则”。这样,穆勒就把国际价值的决定归于供求,彻底抛弃了劳动价值论。
随着技术进步和国际分工的拓展,国家间技术扩散变得容易,由此导致国家间生产技术日益接近。然而,在实际的生产和贸易中,却仍然存在着国家间的较大成本差异,古典经济学的贸易理论无法给出有力的解释。由此,赫克希尔、俄林在彻底抛弃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继承了大卫·李嘉图的比较成本思想,利用马歇尔的提供曲线方法,构建了新古典贸易理论,即H—O模型。新古典贸易模型将比较优势和自然禀赋联系起来,把决定国际贸易分工格局的因素归于生产中所使用的要素密集度和各国的要素禀赋。此后,萨缪尔森进一步用数学形式表达了H—O模型的所有内容,并认为产品贸易实际上是对要素贸易的替代。这样,就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新古典贸易理论,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成为解释工业革命后贸易产生原因的主要理论。然而,这一理论在现实的实证检验面前却遭遇了严重的挑战,即所谓的“列昂剔夫之谜”。②
“列昂剔夫之谜”的提出,大大动摇了新古典贸易理论的基础,各种新的贸易理论不断出现,先后形成了新要素理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等。其中最突出的代表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出现的以克鲁格曼为代表的新贸易理论。如果说传统贸易理论是在完全竞争市场和规模不变基础上来解释产业间贸易的话,新贸易理论则是用规模经济效应和不完全竞争市场结构来解释产业内分工和贸易现象。在此基础上,又先后形成了以格罗斯曼和赫尔普曼为代表的产品内分工和产品内贸易理论、以杨小凯为代表的新兴古典经济学的以分工、交易效率为核心,运用超边际分析来解释国际贸易成因及利益分配的国际贸易理论。
从比较优势理论的演变来看,现代国际贸易理论就是一个逐步背离劳动价值论的过程。如果说李嘉图是在不自觉中放弃劳动价值论的话,现代西方国际贸易理论则是有意地背离劳动价值论。所以,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国际贸易理论不过是在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学说基础上对已有理论的技术缺陷进行不断的修补,并没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新发展,且一步步地沦为庸俗化。这种庸俗化不仅体现在把国际分工和贸易看作是一个纯粹的自然的过程,完全抽象掉了价值而只研究使用价值。而且,现代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是在既定的资本主义框架下从单纯的技术层面来分析国际贸易的动因、贸易格局的形成以及贸易利益的分配,掩盖了国际自由贸易是保证发达国家资本家占有他国特别是落后国家人民剩余劳动的手段的实质。
二、马克思国际价值转型理论对国际贸易利益分配的科学论证
众所周知,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只是初步研究了国际价值问题,没能进一步深入研究世界市场上的国际价值转型——国际生产价格问题。但是,马克思关于一国范围内的价值转型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分析国际价值转型问题的思路。恩格斯早就明确指出,“生产价格适用于国际贸易”,[3](P1023)只是价值规律在世界市场发挥作用的形式产生了新的变化,③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逻辑要求国别价值首先要转化为国际价值,然后才是国际价值转化为国际市场价值,国际市场价值转化为国际生产价格。
在世界市场上,各个不同国家生产的商品仍然要像在国内市场一样,按照统一的市场价格出售,但其价值的决定却与国内有所不同,不是由一国国内平均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而是由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决定的。也就是说,在世界市场上出售的同种商品是在不同的国家以不同的劳动强度和生产效率生产出来的,因而会具有不同的国别价值。正如马克思所说,“国家不同,劳动的中等强度也就不同;有的国家高些,有的国家低些。于是各国的平均数形成一个阶梯,它的计量单位是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因此,强度较大的国民劳动比强度较小的国民劳动,会在同一时间内生产出更多的价值,而这又表现出更多的货币。”[4](P644)因此,在商品按相同的国际市场价格进行交换时,这些产品的国别价值就以一定的梯度、以不同的国别价值依次平均化为相同的国际价值。而且,在交换过程中,往往是较发达的国家一定长度的劳动时间比落后国家一定长度的劳动时间表现为更大量的国际价值。“一个国家的资本主义生产越发达,那里的国民劳动的强度和生产率,就越超过国际水平。因此,不同国家在同一劳动时间内所生产的同种商品的不同量,有不同的国际价值,从而表现为不同的价格,即表现为按各自的国际价值而不同的货币额”。[4](P645)而且,“一百万人在英格兰,比在俄罗斯,不只会生产更多得多的生产物,并且会生产价值更大得多的生产物,虽然个个生产物更便宜得多”。[5](P66)由此可知,生产效率和劳动强度小的相对落后的国家在参与全球生产分工和贸易交换过程中,会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
当国际价值形成后,各个国家的同一贸易部门内部的企业由于不同的劳动生产率而具有不同的个别国际价值。在整个部门内部的所有同种的质量接近的产品只能按照一个统一的市场价格(国际市场价值)来出售的条件下,部门内部的不同资本家,为争夺有利的生产条件和销售市场以获取超额剩余价值,必然展开激烈的竞争,竞争的结果是形成一个统一国际市场价值。国际市场价值形成后,商品就不再按照国际价值而是按照国际市场价值来出售,这就导致贸易利益的分配在等价交换的条件下,出现了有差别的分配情形。劳动生产率高于部门平均劳动生产率的那部分企业的产品其个别国际价值要低于国际市场价值,而劳动生产率低于部门平均劳动生产率的那部分企业的产品其个别国际价值要高于国际市场价值。在整个部门产品都按统一的国际市场价格(以国际市场价值为基础)出售时,劳动生产率高于部门平均劳动生产率的那些企业的产品就会以高于其自身价值的国际市场价值出售,这些企业中生产商品的劳动就会起“自乘”的简单劳动的作用,实现一个比自己实际投入的劳动量更多的价值。相反,劳动生产率低于部门平均劳动生产率的那些企业的产品就会以低于其自身价值的国际市场价值出售,这些企业中生产商品的劳动就会像简单商品生产时因为劳动者懒惰、不熟练等原因不能形成价值一样,不能得到和自己投入劳动量相一致的价值。这并不是对价值规律的违背,而恰恰是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结果。这样,发达国家的企业在国际交换中就会比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
伴随同一贸易部门内部为获取超额剩余价值而展开的竞争,导致世界市场上不同部门之间因资本有机构成不同而产生利润率的差别。由于不同国家生产不同产品,但每一个国家生产自己投入到国际市场上去的产品都有一个中等资本有机构成的生产部门。这个具有中等资本有机构成的生产部门,它所生产的产品的生产价格就是其国别生产价格。然而当不同国家将其产品投入到国际市场时,不同国家的资本又形成一个“社会总资本”。这个“社会总资本”的不同部分之间又会围绕利润率的高低而展开部门之间的竞争。[6]这是因为,资本作为一种社会权利,必然要求等量资本获取等量的利润,进而引发资本不断地由利润率低的部门流向利润率高的部门,其结果是使不同部门之间的不同的利润率形成一个平均的国际利润率。国际平均利润率的形成,就使国际市场价值转化为国际生产价格。国际生产价格形成后,商品就不再按照国际价值交换,而是按照这个同一的国际生产价格交换。这样,资本有机构成高的部门就可以获取比本部门创造的高得多的利润。也就是说,发达国家所提供给国际市场的产品一般都是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产品,因而在按照国际生产价格出售这些产品时,都能够占有比自己国内创造的剩余价值多。正是基于这一点,所以,马克思说: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一个国家的三个工作日也可能同另一个国家的一个工作日交换。[7](P112)“两个国家可以根据利润规律进行交换,两国都获利,但一国总是吃亏……一国可以不断攫取另一国的一部分剩余劳动而在交换中不付任何代价。”[8](P401-402)
三、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的本质
正如前文所述,西方经济学的国际贸易理论是建立在一个有着致命缺陷的比较优势理论基础之上的。在他们看来,只要按照这个原则,所有参与国际贸易的国家都可以从中获得好处,因此,他们主张贸易自由化。然而,在世界市场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凭借其对资本的控制与技术垄断,贸易自由化的结果不仅没有实现真正的贸易互惠,反而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剥削。因此,这种贸易互惠论的结果,不仅不是世界经济和政治的统一,反而使全球政治经济发展更加不平衡。其实马克思早就一针见血地指出自由贸易的实质是资本的自由,“排除一些仍然阻碍着资本前进的民族障碍,只不过是让资本能充分地自由活动罢了”。[9](P756)从世界市场运行的现实看,在资本主义生产体系内,造成发展中国家普遍依附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形成所谓的“中心——外围关系”。特别是二战后,处于分工阶梯低端位置的发展中国家,在按照所谓的“比较优势”原则参与国际分工和贸易时,专注于生产初级产品或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数量虽然剧增,但从贸易中获得的实际利益非常少。一些国家由于过于强调资源、劳动力等初级要素的比较优势的发挥,造成国内产业结构无法实现升级,并固化了原有的产业分工,从而使这些国家深陷“比较优势陷阱”而难以自拔,甚至造成了拉美国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出现增长停滞,并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近年来,在所谓的产品内分工及产品内贸易模式下,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在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的过程中,大多被限定在价值链的最低端,从事“微笑曲线”中价值增值最少的加工制造环节,形成“俘获型”的产业链,绝大部分利益被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获得,甚至使发展中国家出现“贫困化”的增长。
对于这种不平衡,现代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要么有意回避其背后的真实原因,要么由于其纯粹的技术生产过程的分析方法而将这种不平衡归于各种外生变量。例如李嘉图模型将其归于外生的比较技术优势,H—O模型将其归于外生的资源优势,新贸易理论则将其归于规模经济优势。事实上,造成这种不平衡或者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剥削的根本原因,是价值规律在世界市场作用的结果。我们知道,在世界市场上,交换仍然遵循着等价交换原则。但是,在等价交换下,由于劳动生产率的国别差异,交换的结果是发达国家的产品实现更多的价值,而发展中国家则在平等交换下实现较少的价值。因此,在等价交换条件下,比较富有的国家实现了对比较贫穷的国家剥削。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发达国家对落后国家的这种剥削,绝不是有些学者所认为的不等价交换导致的,而恰恰是价值规律作用下等价交换的结果。在当代,尽管国际贸易和各国间的经贸往来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世界市场得到了很大的拓展,价值规律的作用范围和方式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但价值规律的优胜劣汰的功能依然未变。由于战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劳动生产率水平具有不断拉大的趋势,在价值规律优胜劣汰功能的作用下,通过国际市场交易所实现的利润不断地由发展中国家转移到发达国家,这也导致富国越富、穷国越穷、南北差距不断拉大。因此,我们很难想象战后的日本,如果按照“比较优势”原理参与国际分工,还会不会成为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成员国。与此同时,在所谓的劳动力比较优势下,发展中国家的劳动力往往以较低的工资受资本的雇佣,从而使全球的资本家实现了共同瓜分剩余价值和共同剥削劳动力的局面。因此,西方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的这种主张,不外是为资本的掠夺性进行辩护,从而服务于西方跨国资本的利益需要。对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其在国际分工和国际竞争中的这种不利地位,单纯依靠参与全球价值链体系的方式很难实现所谓的比较优势的升级。
四、结论与启示
按照马克思的国际价值和国际生产价格理论,如果一个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比较优势作为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其经济发展必将会丧失自己的独立性,甚至出现过度依附发达国家的依附性经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国际资本积累体制的金融化趋势,全球的经济结构、权力基础也日益金融化。其核心特征是构筑了一个全球性的“美元体系”,并将世界各国纳入到该体系当中。在“美元霸权”体系下,金融资本对产业资本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掠占性日益增强,从而导致发达国家产业资本在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中更加注重技术的垄断性,防止技术外溢,以维持其对剩余价值或利润的占有。对中国来说,那种希望通过招商引资来承接国际产业转移,通过以市场换技术的方式提高自身的资本有机构成,从而提高国内产业、企业的劳动生产率而增强自身的竞争力的想法,即使抛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的封锁,也是难以实现的。因此,要摆脱这种不利的局面,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对外经济发展战略,充分依靠国家的力量,特别是以国家的力量保护和支持本国的企业或产业,构建国内发达的装备制造业体系,尤其是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战略性企业和产业,从而实现技术跨越,形成自己的竞争优势。正是基于这样的事实,习近平同志说:“过去的造不如买、买不如租的逻辑现在要倒过来”。我们坚信,在这一逻辑下,习近平同志重新倡导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精神,在今后新的伟大实践中,必将实现产业经济的二次腾飞,助推中国梦的实现。
(作者系吉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本文原载《理论月刊》,作者授权红色文化网发布)
参考文献:
[1]大卫·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剩余价值学说史: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6]丁堡骏.试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在国际交换领域的运用和发展[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3,(4):52-59.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9]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
注释:
①从李嘉图的出发点来看,他确实是想把他的对外贸易学说和劳动价值论统一起来,国内有些学者也从其“对外贸易的扩张虽然大大有助于一国商品总量的增长,从而使享受品总量增加,但却不会直接增加一国的价值总额”这一观点,认为其坚持了劳动价值论。但事实上,这个基本论点恰恰反映出李嘉图只是将资本主义对外贸易视若简单商品流通,并为它披上了一件“半自然经济”的外衣,从而歪曲了它的性质。更由于他没有国际价值理论,因此他的观点受到马克思的强烈批判。因此,李嘉图在其对外贸易学说中,已经不自觉地放弃了劳动价值论。
②1947年和1953年,美国经济学家列昂剔夫先后两次对美国的对外贸易进行投入产出分析,结果发现美国出口的商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从而形成了与H—O模型相悖的结论。
③马克思指出,价值规律在其国际范围的应用,还会由于下述情况而发生更大的变化:只要生产率较高的国家没有因竞争而被迫把它们的商品的出售价格降低到和商品的价值相等的程度,生产效率较高的国民劳动在世界市场上也被算作强度较大的劳动。这里,马克思明确地表达了在世界市场上,价值规律发挥作用的结果必然引起贸易利益的分配差别,即商品不是由国别的平均劳动决定,而是由世界劳动的平均单位决定。因此,价值规律发挥作用会首先要求国别价值转化为国际价值,商品要按照国际价值出售。具体可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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