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堡骏: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能“不再区分国企民企”吗?

作者:丁堡骏 来源:红色文化网 2024-05-06

唯物辩证法的贫困

——形而上学思想方法是怎样误导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

丁堡骏

在每个历史时代中所有权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完全不同的社会关系下面发展着。因此,给资产阶级的所有权下定义不外是把资产阶级生产的全部社会关系描述一番。要想把所有权作为一种独立的关系、一种特殊的范畴、一种抽象的和永恒的观念来下定义,这只能是形而上学或法学的幻想。

——马克思

掌握辩证法,统一宇宙观。真心搞马列,地覆又翻天。

——朱德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厉股份就在一些场合炫耀,他的国有企业改革观点已经被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所采纳。我们阅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也确实发现有一些文字和厉股份所持的观点相符合。例如,《决定》写道:“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还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厉股份还在演讲中强调“以后国资委不再管理国有企业,而只管国有资本进进出出就行了。”我认为,厉股份的国有企业改革思想是以形而上学思想方法为基本特征的,这种国企改革思想必然会严重误导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给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事业带来灾难性后果。下面就来做一些具体的分析和论证。

丁堡骏: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能“不再区分国企民企”吗?

一、坚持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须毫不动摇地做大、做强和做优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

经济学家高某在接受凤凰财经专访时提到,“原来的定位是国有经济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如果这样定位的话,国有经济只能进不能退,基础只能是加强不能削弱,所以国有经济退出来就不对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就削弱了。为了避免争论,我建议改为公有制为主导,或者国有经济为主导。我觉得党的执政基础不是国有经济,而是三个‘民’:民心、民生、民意。”厉股份等从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私有观念出发认为,只有产权明晰,市场主体才能形成,才能走市场经济的道路。他们武断地认为国有企业产权界定是不明确的,因此,国有企业不能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最近,厉股份又公开将“产权明晰”进一步明确为“产权私有化”。我们认为,经济学家高某和厉股份两人一唱一和,目的就是要反对中国现在事实上已经存在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经济学家高某否定公有制是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厉股份否定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地位。他们的理论基础都是反马克思主义、反科学社会主义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世界观和方法论。

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一书中把唯物主义历史观和通过剩余价值揭开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概括为马克思的两个伟大发现,并且认为,“由于这些发现,社会主义变成了科学”[1]。可见,科学社会主义与空想社会主义以及其他形形色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区别,就在于看它是否承认并践行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按照唯物主义历史观,经济的社会形态发展是一个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自然史的过程”[2]。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在批判地继承了古典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科学成就的基础上实现了科学革命,分析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规律。马克思运用否定之否定规律论证了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趋势。生产资料私有制,最初是以小生产私有制形式出现的。以后在私有制经济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小商品生产的小私有制被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大私有制所否定。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大私有制在其发展过程中又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马克思写道:“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3]这里所谓的“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显然是从生产资料所有制角度进行阐述的,具体指的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而“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则是从消费资料所有制的角度进行阐述的,具体指的是社会主义阶段消费资料的按劳分配和共产主义阶段消费资料按需分配的分配制度。

因此,科学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1、消灭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2、消灭按劳动力价值和按生产资料私有权进行分配的分配方式,建立共产主义社会的消费资料重建个人所有制。具体说,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也就是在社会主义阶段建立按劳分配的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制度和在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按需分配的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制度。

现在很多人孤立地阐述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所有制,将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简单地理解为共有资本所有权,而看不到它和分配关系的联系。关于未来社会的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马克思说:“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他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所以社会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以后,从社会领会的,正好是他给与社会的。……这里通行的是调节商品交换(就它是等价的交换而言)的统一原则。内容和形式都改变了,因为在改变了的情况下,除了自己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他任何东西,另一方面,除了个人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转为个人财产。”[4]可见,在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脱胎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中,在商品和货币关系都已经消亡的条件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按劳分配的前提。按劳分配规律是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关系的延伸。因此,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都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而且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必然要坚持按劳分配;反过来,只有坚持按劳分配,才能真正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

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上,许多机会主义者都试图要在不变革资本主义私有制生产关系的条件下实现所谓的社会公平正义。在《德国工人党纲领》中有这样一句话:“劳动是一切财富和文化的源泉”。这句话似乎是充分肯定了工人阶级的劳动在财富创造中的作用,理应受到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的赞赏。然而,马克思却是分明确地否定了这个说法。马克思说:“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 而物质财富本来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 )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的表现,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因为《德国工人党纲领》是对社会主义社会经济关系的阐述,所以马克思不得不就对其这种表述做出更深刻的分析。马克思具体表达了如下三层意思:第一,这个说法十分肤浅。这样的表述“在一切儿童识字课本里都可以找到”。第二,这种说法的漏洞是完全忽视了在财富生产中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的作用。这种说法只有“在劳动具备相应的对象和资料的前提下是正确的” 。第三,马克思尖锐地指出:在《德国工人党纲领》中,这个重要的不可学少的“前提”(即劳动要具备相应的对象和资料)被用资产阶级的说法回避了 [5]。马克思强调:“只有一个人一开始就以所有者的身份来对待自然界这个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把自然界当作属于他的东西来处置,他的劳动才成为使用价值的源泉,因而也成为财富的源泉”[6]。马克思强调自然界要为全体劳动人民公有公用,劳动人民的劳动才能够成为财富的源泉。为了进一步强调劳动条件和劳动对象的公有公用对工人阶级新型劳动关系的决定意义,马克思还特别指出:“资产者有很充分的理由应给劳动加上一种超自然的创造力,因为正是由于劳动的自然制约性产生出如下的情况:一个除自己的劳动力以外没有任何其他财产的人,在任何社会的和文化的状态中,都不得不为另一些已经成了劳动的物质条件的所有者的人做奴隶。他只有得到他们的允许才能劳动,因而只有得到他们的允许才能生存。”[7]在这里,马克思再明白不过地否定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在不变革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条件下能够实行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

由此可见,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以及由此而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经济关系,和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以及由此而决定的资本主义旧的经济关系,这两者绝不是可以“井水不犯河水”、“和平共处”的。小生产的私有制必然会被资本主义私有制所取代,资本主义的私有制,由于其内在的剩余价值规律和资本积累规律,必然会以不断剥削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而发展壮大。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大资本,由于其本性也必然会不断地吞噬中小资本和其他经济成分而发展自己。可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发展,又必然会造成对自身的否定,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发展成就基础上而产生的。

从直接利益关系来看,私有制经济的发展与共产党人领导人民群众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奋斗目标,不是天然合一的。在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革命胜利,政权掌握在人民手中的条件下,由于我们所处的历史条件的限制我们不可能只发展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经济,而排斥私有制经济和其他多种经济成分。但是,我们共产党人也不能幻想在没有共产党的领导、没有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引导的条件下,资本主义经济成分会主动地放弃对人民的剥削,而自觉地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路。我们必须发挥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的力量和发挥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引领作用,使各种非公经济成分沿着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路前进。我们不能否认,在这个过程中的矛盾和斗争。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以及其他非公经济成分,按照其内在逻辑必然有背离和对抗社会主义道路的倾向。我们必须要正视这种倾向的客观存在,并且要运用我们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力量对这种倾向进行扭转。在必要的时候,我们要向这种倾向进行斗争。由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其他非公经济成分的存在,我们共产党人中必然会出现立场不坚定者和变节者甚至出现背叛者。因此,我们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从严治党,随时清除不合格党员和腐败变质的党员干部。随时准备和那些企图通过颠覆和瓦解公有制企业而发展少数人的私有制经济的行为作斗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社会生产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然而,现在有很多人不主张再提抵御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腐蚀,只主张提“两个毫不动摇”。问题是我们坚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政策下,却出现了国有经济不断地在各个领域削弱甚至退出的现象。当然,我们也要承认,在从单一公有制经济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转变过程中,必然要出现一部分公有制经济在一部分经济领域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的退出。这种情况属于正常的国有经济投资领域的转移或变动。然而问题远非如此,我们在“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的政策作用下,非公经济发展一路高歌,而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却出现了严重的动摇。为什么在改革过程中,在政策宣传上一直强调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强调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可是改革的结果却是公有制经济被削弱了,甚至被否定了?为什么习近平总书记一再要求我们:“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如果说中国国有企业还在改革过程中,还没有出现能够定性为“私有化”的最终结果,那么,作为曾经是社会主义阵营中一员的中国,在经历了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私有化的前车之鉴之后,我们不能不正视如下的历史教训:苏联和东欧的社会主义国家以巩固发展社会主义作为出发点和最终目标的改革,到头来却落得以亡党亡国彻底否定社会主义的结果!这不能不说,辩证法对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派经济学家开了一个玩笑。

中国改革已经走过了四十多个年头,改革焕发了中国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动力。但是,就国有企业改革来说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国有企业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视察时再一次重申:“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要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不动摇。”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别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最本质的特征。如何做大、做强和做优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关键性的目标。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必须要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论上有新突破。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要在思想方法上坚持唯物论和辩证法,反对唯心论和形而上学。

丁堡骏: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能“不再区分国企民企”吗?

二、对资本主义私有制认识上的蒲鲁东形而上学思想方法以及马克思对它的批判

马克思的《资本论》是剖析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关系的经典著作。但是,在《资本论》逻辑严谨的篇章目录中,却没有一篇、一章、一节甚至一个目是以“资本主义私有制”或“私有制”来命名的。从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出发,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私有制看作是一个时代历史发展的运动过程,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总体。因此,马克思试图从分析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各个环节来揭示出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发生、发展和其运动趋势。为此,马克思从商品分析开始,分析了剩余价值生产、交换和分配过程,进而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本质。揭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由于剩余价值生产和资本积累而不断扩大;揭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由于剩余价值和分配关系而带来资产阶级社会内部各个阶级之间的矛盾;揭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在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矛盾的推动下必然为生产资料公有制所取代的历史趋势。这样,马克思才真正认识了资本主义私有制。

如果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分析是一个正面的、成功的典型,那么,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比·约·蒲鲁东(1809——1865)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研究就是一个反面的、失败的典型。蒲鲁东特别重视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研究,于1840年出版了《什么是所有权》。在这部著作中,蒲鲁东用新鲜的文体对资本主义私有制和维护私有制的各种论据进行了尖锐的批判。他以权力平等为条件,强调人人有权享有自己劳动的产品。他认为一个工人即使得到了工资,也没有实现对全部劳动产品的所有权。地主和资本家以地租、利息等形式扣留了劳动者的一部分产品,就是侵犯了他们的所有权。因此,他得出“所有权就是盗窃”的结论。

马克思对蒲鲁东批评道:“这本书的缺点在它的标题上就已经表现出来了。问题提得非常错误,甚至无法给它一个正确的回答。”“古代的‘财产关系’在封建的财产关系中没落了,封建的财产关系又在‘资产阶级的’财产关系中没落了。这样,历史本身就已经对过去的财产关系进行了批判。蒲鲁东实际上所谈的是现存的现代资产阶级财产。这种财产是什么?——对这一问题,只能通过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性分析来回答,这种批判性分析对财产关系的总和,不是从他们的法律表现上即意志关系来把握,而是从它们的现实形态上即作为生产关系来把握。但是,由于蒲鲁东把这些经济关系的总和同‘财产’ ‘’这个一般的法律概念纠缠在一起,他也就不能超出布里索早在1789年以前在一部类似的著作中用同样的话所作出的回答:‘所有权就是盗窃’。”马克思进一步认为,“在最好的情况下也只能从这里得出结论说,关于‘盗窃’的资产阶级法律概念也适用于资产者本人的诚实的收益。另一方面,由于‘盗窃’作为对于财产的暴力侵犯,是以财产为前提的,所以蒲鲁东就纠缠在连他自己也模糊不清的关于真正资产阶级财产的种种幻想里。”[8]

为了解答他在《什么是所有权》一书中所提出的问题,1846年蒲鲁东又出版了他研究政治经济学的著作《贫困的哲学》。一方面蒲鲁东没有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他没有去用历史的观点研究资本主义所有权的起源。另一方面他没有真正掌握辩证法,他没有用辩证发展的观点去阐述小商品生产的所有权到资本主义所有权的历史发展。因此,在蒲鲁东那里,小商品生产的所有权或者说小商品生产的“个人占有”,是一种能够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安无事地存在的制度。

由于他小资产阶级的立场的局限性,加之他对政治经济学、哲学、历史等方面知识的贫乏,他试图要用黑格尔的辩证法去阐释资本主义所有权。然而,他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理解却只是停留在表面形式上。他只知道黑格尔辩证法的正题、反题及其合题,只知道事物发展的这个一般形式。他不知道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展形式是由小商品生产者这个历史上最简单的萌芽形式辩证发展而来的。 “蒲鲁东无法探索出历史的实在进程,他就给我们提供了一套怪论,一套妄图充当辩证怪论的怪论。”这套怪论将经济进化过程概括为以下若干个时期:第一个时期分工;第二个时期是机器;第三个时期是竞争;第四个时期是垄断;第五个时期是警察和捐税;第六个时期是贸易平衡;第七个时期是信用;第八个时期是所有权等。蒲鲁东随意地用正题、反题和合题这样空洞的逻辑概念框定这些范畴。

马克思对蒲鲁东所列出的这些范畴进行了唯物主义的阐释和批判。针对蒲鲁东将所有权看作是和分工、机器、竞争、垄断等平行的独立范畴来阐释的做法,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一书中尖锐地批评道:“在每个历史时代中所有权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在完全不同的社会关系下面发展着。因此,给资产阶级的所有权下定义不外是把资产阶级生产的全部社会关系描述一番。要想把所有权作为一种独立的关系、一种特殊的范畴、一种抽象的和永恒的观念来下定义,这只能是形而上学或法学的幻想。”[9]

马克思在这里强调: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时代,有不同的所有权关系。按照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说,在原始社会末期及产生了私有制,而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都是私有制社会。但是,马克思认为这些不同的社会形态中的私有制都体现不同的社会生产关系。恩格斯说“政治经济学不可能对一切国家和一切历史时代都是一样的。从野蛮人的弓和箭、石刀和仅仅是例外地出现的交换往来,到千匹马力的蒸汽机,到纺织机、铁路和英格兰银行,有一段很大的距离。火地岛的居民没有达到进行大规模生产和世界贸易的程度,也没有达到出现票据投机或交易所破产的程度。谁要想把火地岛的政治经济学和现代英国的政治经济学置于同一规律之下,那末,除了最陈腐的老生常谈以外,他显然不能揭示出任何东西。”[10]前面我们已经说明了马克思在《资本论》是如何辩证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私有权或私有制。在那里,马克思从分析商品和货币,从货币转化为资本,从资本购买劳动力进行资本主义生产,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劳动过程和价值增值过程以及资本积累过程进行分析来进行阐述的。更具体的,资本主义地租和封建地租相比较,虽然二者都是土地私有权形式的实现形式,但是,资本主义地租和封建地租却表现出不同的生产关系。封建地租是劳动者农民全部剩余劳动的产物,表现的是封建地主和农民的剥削与被剥削的生产关系。而资本主义地租则是劳动者雇佣工人所提供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是超过农业资本家平均利润的那部分剩余价值,它体现的是农业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共同剥削农业雇佣工人的剥削关系。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对土地所有权及其实现形式——地租的认识,不能用形而上学的静止的观点去认识,不能仅仅停留于一个土地“私有权”的实现形式这个表面联系上。事实上,如果从简单的仅仅从“私有权”还是“公有权”的角度来看,我们就只能看到封建土地所有权和资本主义土地所有权的共性,而看不到二者的重大差别。因而,也就不能科学地区分作为封建土地私有权实现形式的封建地租和作为资本主义土地私有权实现形式的资本主义地租。由此可见,马克思说“要给资产阶级的所有权下定义不外是把资产阶级生产的全部社会关系描述一番。要想把所有权作为一种独立的关系、一种特殊的范畴、一种抽象的和永恒的观念来下定义,这只能是形而上学或法学的幻想。”换言之,不阐述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的剩余价值规律,我们就无从了解资产阶级所有权。

蒲鲁东也是以资本主义社会改革者的姿态出现的。在设计未来社会新型生产关系时,蒲鲁东把小私有财产看作是一种“个人占有”。蒲鲁东认为,个人占有是社会生活的条件,因而是也一种人类天然的“权利”。他主张在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之后还要保留这种“个人占有”。由此 蒲鲁东在激烈地反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同时,他又激烈地反对“共产制”。 他认为“共产制”反对“独立性和相称性”,“压制治理上和情感上的自发性、行动和思想的自由。” 蒲鲁东追求的是“第三种社会形式”。这是一种“综合”共产制和私有制的“自由”,也就是使一切人“平衡起来”的小资产阶级私有制。由此,蒲鲁东也被称为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者。

总结马克思对蒲鲁东关于所有权理论的批判,我们得出如下结论:蒲鲁东在对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权或私有制认识上犯了陷入“形而上学或法学幻想的错误”,其主要表现就是他将生产资料所有权或所有制,从社会生产过程中辩证运动的社会生产关系中孤立出来,在脱离社会生产关系诸范畴的运动和发展过程的情况下生产资料所有权下定义。用我们通常的说法就是“就所有权说所有权”。由马克思对蒲鲁东的批判我们可以得到如下启示:任何一种所有权或所有制,都是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之下面成长着的。因此,对于任何一种所有权或所有制的认识,都不能脱离特定的社会生产关系,不能脱离反映生产关系运动的诸经济范畴而抽象地进行议论。换言之,任何一种所有权关系或所有制关系,如果不具体落实到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经济环节之中,这种所有权关系或所有制关系就是一种被束之高阁的所有权关系。任何试图将生产资料所有权或所有制关系,从社会生产过程的生产关系运动过程中孤立出来,进行孤立、静止地进行概括,就是犯了马克思所痛斥的陷入“形而上学或法学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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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认识上的形而上学思想方法及其危害

现在我们来分析当下中国经济学家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探讨上,是如何陷入“形而上学或法学幻想”的。20世纪90年代,受西方经济自由主义思潮影响,在中国经济学界悄然兴起了科斯或产权经济学“热”。罗纳德·哈里斯·科斯是新制度经济学创始人,也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他在《企业的性质》(1937年)和《社会成本问题》(1960年)等著作中提出了著名的科斯定理。所谓的科斯定理就是用明却界定私有产权的办法来提高私有制经济资源配置效率的极端经济自由主义观点。科斯的论文发表在20世纪30年代一直没人问津,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适应西方推行新自由主义的形势需要,瑞典皇家科学院将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颁给了科斯。随后在世界经济学领域里掀起了科斯或产权经济学“热”。中国一部分经济学家盲目崇拜科斯定理,并且试图运用科斯的理论来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当时陈岱孙、陶大镛、高鸿业、吴易风、丁冰、杨德明等著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从科斯定理或进一步从产权经济学的学说渊源及其理论谬误的分析中阻止这种错误的蔓延。但是由于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这种错误理论的影响却没有彻底地得到控制。在这种背景下,一部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也不得不站出来强调马克思不仅有产权理论,而且马克思的产权理论远远优越于西方经济学家的产权理论。这部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进一步从产权的内涵、产权的分解等方面重新表述了马克思的经济学说。这部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反对运用西方新自由主义的产权理论指导社会主义国家国有企业改革,他们的理论宗旨和良苦用心是值得肯定的。然而,用西方经济学的产权理论的理论范式和话语体系表述马克思的经济学说,我们是不赞成的。因为这种表述方式也有陷入“形而上学获法学幻想或法学幻想”之嫌。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来思考:如果马克思真的有一个像西方资产阶级产权经济学那样的脱离对社会生产方式各个环节进行分析产权经济学,那么,马克思的经济学说为什么不以产权经济学来命名?事实上,如果马克思在1842——1843年担任“莱茵报”主编时,在对关于林木盗窃和地产分析的讨论中就能以产权理论就解释清楚这些问题,那么,马克思就不会用40年的时间去研究政治经济学。在马克思看来财产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11]。马克思认为,“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十八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称之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12]既然财产关系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既然财产关系只是哈哈镜中表现出来的变了形的社会生产关系,那么,对财产关系的任何深刻的分析都必须撤掉哈哈镜,使其远离财产权关系界定的法律领域,也就是使其还原为社会生产过程的生产关系的本来面目才能做到。为此,马克思离开法律领域而进入政治经济学研究领域奋斗了40年。这样马克思才令人信服地回答了什么是资本主义私有制或资本主义私有权。可见,不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个环节中的生产关系,是不能揭示出现实的深刻的资本主义所有权关系的。当然,目前中国经济理论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的这种思想错误,其影响范围还是很有限的。现在我们回到主题上来分析西方资产阶级产权理论及其根本思想方法错误,对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误导。

如前所述,全民所有制是对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否定。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必须要通过资本家才能实现结合的生产关系。全民所有制则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的新型社会生产关系。对于这种新型社会生产关系,必须要从工人阶级是社会主人的全新的观念去理解,而不能用小生产的私有观念去理解。上世纪90年代西方资产阶级产权理论的泛滥,一批经济学精英人物出来宣传以科斯定理为核心的西方产权理论。随之便有经济学家运用所谓的产权理论分析我们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他们从小资产阶级的私有观念出发,认为中国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产权不明晰。他们认为在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里,生产资料名义上是“全民所有”,实际上是“全民皆无”。产权经济学或新制度经济学用小资产阶级的私有观念,把全民所有制解释得一团糟,这就从理论上颠覆了社会主义公有制,进而也就为在实践上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敞开了方便之门。

对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其理论引领作用的是,厉股份等一批经济学家所提出的股分制改革方案。厉股份等经济学家最初也援引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有关论述证明股份制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当然了,他们援引马克思的有关论述,最终还是曲解了马克思的原意。股份公司出现于十九世纪下半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于股份公司的性质有一个初步的概括。马克思认为,私人资本以股份形式投资的股份制,是投资人组成社会的社会资本和社会企业。在马克思看来,股份制企业是与以单个私人投资的私人企业具有不同性质的。在一般的私人企业中投资人是单个个人,但是在股份制企业中投资人已经由单个个人变成了由若干单个投资人组成一个集体。从这个意义上看,股份制是对单个投资人的资本主义企业的一种革命。但是,这种革命是很有限的。股份制企业只是用多个投资人集体投资的资本主义企业取代原来的单个投资人投资的资本主义企业。这种革命是对单个投资人投资的资本主义企业的一种否定。这种否定当然也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单个资本生产的分散性和无政府状态。但是,它还不是用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企业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因此,它还不是真正意义上彻底革命。马克思把这种革命定性为,“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13]。对于变革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马克思认为,这种股份制企业还要继续变革,要将股份制的资本由投资人的财产变革成为生产者的财产,即变革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马克思说:“在股份公司内,职能已经同资本所有权相分离,因而劳动也已经完全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剩余劳动的所有权相分离。资本主义生产极度发展的这个结果,是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的财产所必需的过渡点, 不过这种财产不再是各个互相分离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财产, 即直接的社会财产。另一方面,这是所有那些直到今天还和资本所有权结合在一起的再生产过程中的职能转化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单纯职能,转化为社会职能的过渡点。”[14]可见,股份制不是天然的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有制。它只是从资本主义个人投资的私有制企业向劳动者联合起来所组成社会的社会所有制企业过渡的一种过渡形式。在这里,厉股份等经济学精英满脑子资本逻辑,他们把马克思的全社会劳动者联合起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生产方式,曲解为他们所理解的资本所有者以资本联合起来,资本所有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生产方式。然而,资产者联合起来的社会生产方式,与全社会工人阶级联合起来完成了“剥夺剥夺者”任务以后的社会生产方式,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生产方式。由于厉股份等所推崇的股份制不过是资本联合起来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因此,按照股份制改革方案所进行的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结果必然是“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

在社会各界认真反思我们的国有企业改革道路的时候,厉股份等改革精英,又出来劝说我们放弃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厉股份说:“改革开放以来的许多年内,我们所着手的有关国有资本体制的改革,基本上集中于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即属于第二层次的改革。国有资本配置体制的改革,即属于第一层次的改革,实际上并没有推进。国资委的主要任务放在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方面。甚至可以这样认为:国有资本配置体制改革被忽略了。因此,在现阶段谈到中国国有资本体制改革时,必须两个层次的改革一起进行,而且着重点应当放在第一层次的改革(国有资本配置体制的改革)方面。”国有企业改革被厉股份改成国有资本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被厉股份赋予了国有资本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厉股份给出的改革路径是,“国资委可设置若干个按一个行业或几个行业划分的国家投资基金公司,把现有的国有股划给某一个国家投资基金公司持有,作为该国家投资基金公司投入企业的国有资本,并根据该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派出董事会成员。”并且厉股份强调:“以后国资委不再管理国有企业,而只管国有资本进进出出就行了。”

那么,国有企业改革被解释成“国有资本配置体制的改革”意味着什么呢?我们认为,这个建议要害在于弱化或者放弃了人民政府代表全体人民对全体人民所有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和控制权利,从而也就彻底地放弃了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在社会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各个环节中的社会主义新型经济关系。我们可以设想:如果厉股份的理论真的能够成立,那么,资产阶级政党执政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经济,只要政府握有一笔国有资本,只要政府将这笔国有资本投放到资本市场中去按照资本的原则进行经营,那么,这个资本主义国家不就已经是社会主义经济了吗?

厉股份等的新建议实际上是劝说我们的党和政府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放弃追求建立生产和交换领域的社会生产关系,而仅仅保留形式上的资产公有。厉股份等信奉国有企业 “产权虚置论”或“产权缺位伦”。厉股份说“在这种国家所有制之下,投资主体是不明确的,产权也是不清晰的。没有具体的投资者对国有资产负责。”厉股份之所以奉劝我们国资委放弃对国有企业管理,就是基于各级各类政府不代表全体人民利益,是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政府。这是对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公然否定!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本来应该由全体人民自己来直接行使所有者、经营者以及相应的受益者的权力。但是,在社会主义现阶段,由于阶级和国家尚未消亡,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只能由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国家代为行使所有者的权力。全民所有制企业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所有者是全体人民。全体人民的代表者是中国共产党和他所领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厉股份等经济学家的逻辑,各级各类人民政府一定是不代表全体人民利益,是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政府,那么,谁又能保证在这些所谓的什么“投资公司” 一定是能够代表全体人民利益的,是有作为或者不乱作为的“投资公司”?我们认为,如果说中央、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不能够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行使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所有者的权力,那么,在国资委下面新成立的所谓“投资公司”,我们更没有理由相信它会更好地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行使全民所有制生产资料所有者的权力。这种用从“从本丢推给彼拉多”的办法,是对国有企业改革不负责任的推来推去而不能解决问题的方案。这样从一个“不负责任”的政府,再推给一个更不负责任的“投资公司”,推来推去的结果必然会造成国有企业的毁灭!这是典型的经济学上形而上学!他和蒲鲁东经济学上形而上学的区别仅仅在于,蒲鲁东陷入形而上学思想方法,不能通过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和在生产各个环节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分析,认清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本质。而厉股份陷入形而上学思想方法,则是通过否定社会主义生产和再生产各个环节的社会主义新兴生产关系,而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最终实现私有化。如果说蒲鲁东经济学形而上学是由于蒲鲁东认识上的不足或无知,那么,厉股份经济学形而上学则可以说是一种别有用心!

在这里我们还可以举出几种经济学形而上学的例子。一个例子是,闭口不谈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其在社会生产过程诸环节中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而片面议论所谓的收入分配橄榄形结构。事实上,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一定是在人们在生产领域的平等关系和在分配领域里的平等关系(按劳分配的分配关系)。一个时期以来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受到西方资产阶级宣传材料的影响,有的企业搞所谓的“高薪养廉”或实行企业家年薪制。在这种理论指导下,有的国有企业经营效益并不好,但是领导人却拿到了几百万元的年薪。然而,人们惊奇地发现:国有企业领导人越是拿到这种高额的年薪,越是助长了其腐化堕落。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曾不无感慨地宣布反腐清单证明:高薪不但没有养廉反而养贪。其实,高薪养贪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原因在于,国有企业领导人拿到如此高额的年薪以后,他就已经由一个普通劳动者变成了资本所有者。资本所有者是受其所属的经济关系支配的。马克思援引托·约·登宁《工联和罢工》(1860年伦敦版第35、36页)中的如下一段话描述资本的本性:“资本逃避动乱和纷争, 它的本性是胆怯的。这是真的,但还不是全部真理。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象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 它就敢犯任何罪行, 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走私和贩卖奴隶就是证明。”[15] 事实上,分配领域的生产关系不过是由生产领域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从属关系。因此,欲求分配领域人民群众之间实现公平公正的分配关系,必须要从在生产领域里建立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入手。否则,就是本末倒置!

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存在着另外一种经济学形而上学。这就是将国有企业改革的底线定位在国有资产是否流失。首先,在市场经济中,在资本上市运营过程中资产是不是流失要从动态总过程的结果才能判断出结果。因此,我们在一个短期内很难能够判断出国有资产是否已经流失。其次,更重要的是,这种方法思想方法将国有企业改革的侧重点转移到了资本运营,忽略了改革的社会生产关系意义。事实上,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社会生产关系意义就在于,它为全体劳动者带来了平等的劳动权利和平等的分配应该由劳动者个人消费的那部分社会产品。这样来看,国有资本即使是足值出售,那也意味着能够给劳动者带来平等劳动和平等分配个人消费品的生产条件的减少。这也就等于社会主义生产和相应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范围的缩小。由此看来,混合所有制关键不在于“混”还是“不混”,关键在于如何“混”,是为了扩大社会主义生产和扩大社会主生产关系而“混”,还是事实上放弃社会主义生产和扩大社会主生产关系而“混”。坚持社会主义改革方向,我们主张要实现国有资本控股,国有政府主导经营,放大国有资本作用的混合所有制。反对以削弱国有资本作用,缩小社会主义生产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范围和作用的混合所有制。

正像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要通过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得到贯彻一样,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也必须要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贯彻社会主义原则。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原则就是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的主人,在生产和再生产的各个环节中能够实现劳动者和自己的生产资料直接结合的新型社会生产关系。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的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不能仅仅理解为一个简单的生产资料归属权的范畴,而是要理解为与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相联系的一系列关系。将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仅仅弱化为一个所有权归属问题,奠定在这样的“形而上学或法学幻想”基础上的国有企业改革,其典型特征就是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个环节和领域里做虚、做弱和做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这样做的结果必然导致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或国有企业,以做虚、做弱和做空而告终!

丁堡骏: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能“不再区分国企民企”吗?

四、中国共产党人必须要认真回答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几个原则性的问题

(一)做大、做强和做优国有企业,是不是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必要之举?

马克思按照唯物主义历史观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生发展和必然灭亡的规律,得出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被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所代替的科学社会主义结论。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我们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领导全国人民经过浴血奋战夺取了国家政权,又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这个经济基础从总体上来看,是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是相适应的,因此,在建国后前三十年中,尽管我们在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由于缺少经验而犯过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包括像文化大革命中所犯的错误,我们的经济建设还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就。当然了,在经历了文化大革命挫折以后,特别是我们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又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改革开放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使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焕发了新的生命力。由于我们改革开放过程中借鉴和利用了一些资本主义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手段,因而也在人们心中造成了一些错误的认识。在一部分人中逐渐产生了一种误解,似乎改革就是发展资本主义。这种误解之深,影响面之广,是我们不能小视的。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失败为我们提供了前车之鉴。现在国外敌对势力加紧了从思想理论上对我们的瓦解。我们的一部分干部和群众由于受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潮的影响,形成了如下的错误认识:国有企业改革只能走引进西方公司制的法人治理结构的道路,这条道路说到底就是私有化。现在对一部分干部来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他们可以跟着中央的宣传要求喊口号。但是,对于做大、做强和做优国有企业,他们没有理论上的自信。他们不相信中国共产党能够有什么办法能够做大、做强和做优国有企业。在他们那里已经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式:一说到改革国有企业,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研究如何出售或如何股份化国有企业。这是我们今天国有企业改革,所面临的最严峻的思想形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所面临的最严峻的思想形势。

习近平同志曾经郑重声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前面我们已经指出: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关系。国有企业是最现实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形式,是社会主义新型社会生产关系的代表。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国有企业只能做大、做强和做优,而不能有丝毫的削弱,更不能把它全面私有化。只有在这种新型社会生产关系下,劳动者之间才能够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这是不可动摇的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真理。当然,我们也必须要清醒地认识到:人类社会在从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历史时期,特别是在两种制度还在进行激烈较量的初期阶段,这种公有制的生产关系刚刚诞生,它必然是很弱小的,还要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之处。但是它是新生事物,代表了社会的前进方向。因此,一切马克思主义者、一切代表工农大众利益的共产党人都必须要满腔热情的支持、扶持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现在的问题是,对于我们的主流经济学家、以及那些深受主流经济学家影响的政府官员,他们对于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不但不支持、不扶持,而且还千方百计地去刁难打击,甚至以除之而后快。这种怪现象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蜕化变质前曾经出现过。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且坚决纠正这种错误的思想倾向。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及其国家所有制的具体形式,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国有企业不断壮大和加强,离不开全体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领导。因此,我们必须要在全党和全体工人阶级队伍中进行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教育,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抵制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历史唯心主义和形而上思想方法,破除对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国有企业及其运行认识上的形而上学思想方法的束缚。我们必须要及时戳穿新自由主义强加给中国国有企业的各种错误理论概括和诅咒,例如对于国有企业低效率论、国有企业垄断论和国有企业政企不分论等等,我们必须要进行理论批判。我们必须要恢复、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当代中国,在现实的社会生产力和现实的经济基础上,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制度特征。因此,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必须首先要把它落实在做大、做强和做优国有企业的具体行动上。

(二)做大、做强和做优国有企业要不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思想方法,反对历史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

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先后于2013年12月3日和2015年1月23日分别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为主题进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不断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的滋养,更加自觉地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更好认识国情,更好认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势,更好认识历史发展规律,不断增强辩证思维、战略思维能力,努力提高解决我国改革发展基本问题的本领。为什么习近平同志反复告诫我们的党员干部:当官就不能发财,发财不要选择当官?为什么我们有的党员干部对新的党内规章制度叫苦不已?为什么我们现在有的官员对于“新时代反腐”怨声载道?为什么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在腐败案发以后都不约而同地将“理想信念动摇”作为自己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理想信念动摇说到底还是世界观和方法论上背离了马克思主义而陷入了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前面提到的吴市场否定社会主义革命、否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提到经济学家高某否定公有制国有企业是共产党执政的基础,提到厉股份因为形而上学思想方法而给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改革开出致命的毒药方。为什么我们有这样多的同志自觉不自觉地堕入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呢?总结其原因,也是方方面面的: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针对每一个人的不同情况都可以有不同的总结。但是,这其中有一个教育方面的共性原因我们不能不认真总结。有材料显示,目前我国高等教育领域里,经济学教育、哲学教育、法学教育和新闻学教育等都是按照资本主义国家里资产阶级教育体系组织教学的。我们的高等教育被资产阶级用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思想方法占领了思想阵地。这对中国共产党思想建设来说,进一步对于中国共产党正在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斗争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颠覆性错误。很多人都忌讳谈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贯彻中有阻力。事实上,我们的许多干部,没有能够按照正确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因而产生误解和错解。这种干部既不能正确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当然也就谈不上率领干部群众正确地去贯彻执行。对于这种干部来说表现出观望、犹豫、彷徨、畏缩不前等的情绪,自然也就不是什么不合逻辑的事情了。这种情况表明这些人在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上的与我们党中央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干部和群众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错误是颠覆性的致命错误。这一点我们的有关领导部门重视不够。有人甚至低估我们不加批判地引进西方的社会科学教育体系。在这里我想用陈佩斯和朱时茂主演的小品《主角和配角》中的人物形象来说明我们不加批判引进西方社会科学教育体系的危害。在小品《主角和配角》中,陈佩斯不能超越他曾经当过日本汉奸的身份和思维方式,但是他又要争着去扮演朱时茂这个站在国家和民族利益和立场上所表演的新四军的人物形象。但是,陈佩斯表演的结果却是令人捧腹大笑的。陈佩斯表演出了一个穿着新四军军装、窃取了新四军领导地位、透着从骨髓里流出来汉奸气的反面人物形象。把这个小品搬到我们中国经济学界,中国经济学家是不是存在着陈佩斯的表演呢?我们认为,中国经济学家是存在陈佩斯是的表演的。经济学家高某有这种表演、吴市场有这种表演,厉股份也有这种表演。因为,对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国有企业的认识,他们的所谓的经济人,或者是以小商品生产的小私有制的私有观念立说的,或者是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中资本家追求利润的大私有者的私有观念立说的。他们无论如何也不能站在经历过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和对资本主义私有制进行“否定之否定”以后锻造出来的大公无私的现代工人阶级的立场立说。他们有这种唯心主义的历史观和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解读社会主义公有制和国有企业。因此,他们的解读必然是是历史的闹剧表演,必然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我们在新形势下搞好国有企业和壮大公有制经济,必须要清除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思想方法的影响,必须要彻底批判西方经济学。当前,我国有的经济学家已经认识到经济学话语体系和话语权的重要性。但是,话语体系和话语权问题归根到底是由其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所决定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就体现在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概念范畴之中。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只有运用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概念范畴之中,才能发挥其认识和改造资本主义以及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作用。列宁层高度评价马克思的《资本论》,列宁说:虽然马克思没有留下“逻辑”(大写字母的),但他遗留下“资本论”的逻辑,应当充分地利用这种逻辑来解决当前的问题。在“资本论”中,逻辑、辩证法和唯物主义的认识论[16]都应用于同一门科学,而唯物主义从黑格尔那里吸取了全部有价值的东西,并且向前推进了这些有价值的东西。[17]所以,我们说《资本论》的精华是经济学唯物辩证法。现在,由于种种复杂社会历史原因,我国高等教育领域里,经济学、哲学、法学和新闻学等学科领域里的教育,都已经被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教育体系所控制。党中央多次指示教育部要尽快对于扭转这种被动局面。我们认为,按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扭转社会科学各领域的教育教学被西方资产阶级思想所控制的局面,不妨从经济学教学抓起,不妨从深入学习和研究《资本论》抓起。 我们呼吁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要尽快彻底扭转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被边缘化,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占领我教育阵地的局面!

(三)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代精神的现代企业制度,要不要用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和驾驭西方的所谓公司治理结构?

如前文所述,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一系列的社会主义新型生产关系的整体。因此,对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必须要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辩证运动的观点去解释,而不能用形而上学静止的观点去解释。同样,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关系,也必须要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一系列过程中,在企业的管理和经营的各个环节中建立起新型的社会生产关系。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新型生产关系,归根到底是全体劳动人民之间平等的生产关系。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是不可忽视的问题。我们看到2015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在全党都在学习研究如何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时候,2015年9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本来在《指导意见》中已经专门论述了党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和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但是《指导意见》刚刚下发7天,中共中央紧跟着又下发《若干意见》。由此可以证明党中央对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党的领导和企业中的党的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确实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的一个特色和优势。”但是,我们到底能不能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真正做到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呢?曾几何时,历史上就在上世纪90年代,也就是国有企业改革中不断弱化和否定党的领导,并不断地实现私有化时候,1997年1月24日中共中央也曾经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在这个《通知》中,对于国有企业改革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的原则问题都有了较明确的规定。但是,就是在贯彻这个《通知》的过程中,上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改革却导致党的领导越来越弱化。当然,党的十八大选举产生的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在全党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以全面从严治党的优异成果向世人证明这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坚强有力的。习近平同志治国理政从基础做起,强调要树立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在党内进行群众路线教育,树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的群众观点。在党内进行三严三实教育,教育全党要踏踏实实地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在党员领导干部中高压反腐,要求他们与资产阶级世界观方法论以及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做彻底的决裂。所有这些都鼓舞我们进一步思考如何由中国共产党领导解决国有企业治理结构问题。为此我们必须对如下诸问题做出认真的回答:

第一,究竟谁是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究竟是党在企业的各级组织,还是董事会?共产党的党性就在于其人民性。在人民利益之外共产党没有自己的不同于人民利益的特殊利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明确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是,在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怎样才能更好地代表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不能把这种代表让位给股东代表大会、让位给董事会!中国共产党在地方党委和政府中能够代表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如果在企业中不代表全体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那这是党的领导的虚化。这种体制机制上的弊端必须要在今后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彻底改变。要让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加以落实。

第二,国有企业的工人究竟是国有企业生产资料的所有者,还是私有制企业的雇佣工人?我们党一直都在讲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搞好国有企业。但是,我们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却一直在探索工人“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和体制机制。所谓“能进能出” 的用人制度和体制机制,就是指国有企业的工人要按照雇佣劳动制在劳动力市场上雇佣。这是和根本经济制度相矛盾的。我们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加强党的领导归根到底要加强工人阶级的领导。我们必须要坚持前者,摒弃后者。我们再也不能走过去的剥夺工人阶级生产资料所有者身份的改革道路。中国国有企业能不能做大、做强和做优,关键在于能不能真正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这是一篇大文章,我们要做大做好。

第三,既然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既然中国工人阶级既包括普通白领工人、蓝领工人,也包括知识分子这个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为什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竟然选举产生不出优秀的管理者能够管理好国有企业呢?为什么还要高价到市场上去雇佣所谓的高级经理层人员呢?我们不排除对于特定企业,在特定的条件下可以到市场上去用市场的办法雇佣企业经理人,但是,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不易采取在市场上雇佣经理人员的做法。因此,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必须要否定在市场上雇佣经理人的制度。中国共产党要有信心能够打下江山,更要有信心坐江山、坐稳江山。只要我们全心全意地依靠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只要充分调动工人阶级的积极性,工人阶级是完全能够管理和经营好国有企业的。

第四,究竟谁是国有生产资料运营的监督者?是工人阶级及其代表——工会,还是其监事会?显然,共产党人的回答当然是前者,而不是后者。总结以上诸方面我们不难得出结论: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在改革中做大、做强和做优国有企业,必须在指导思想上实现拨乱反正。目前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我们必须要坚持历史唯心主义的宿命论和僵化教条的形而上学思想方法做彻底的决裂。通过坚持和改善党对国有企业领导而恢复和重建社会主义新型生产关系。只有这样,做大、做强和做优国有企业的目标才能顺利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到达理想的彼岸。而所有这些任务的完成都指向国有企业必须要恢复和重建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

(四)代表全体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国共产党,能不能在国有企业中建立起自己的组织并有效地开展工作?换言之,在国有企业中能否存在有全心全意为人民利益而奋斗的中国共产党?

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已经反复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已经以法律条款对此加以规定。但是,在以往的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我们国有企业的党委和它所领导的各级组织却没有承担起这种领导责任。一切社会主义的敌人,都以唯心主义宿命论的观点否定中国共产党能够领导好国有企业。现在我们的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的领导同志,由于没有能够超越西方经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组织机构安排,因此在事实上否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由此就决定了当下中国正在进行的国有企业改革也不能彻底克服这一致命的根本缺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兴衰成败,关键在于我们中国共产党能否领导人民做大、做强和做优中国国有企业。为此,中国共产党必须要加强自身建设,特别要加强自己在国有企业中的党建工作。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不能仅仅局限在党对中央机关和中央人民政府、对各省、市、县的党政机关领导范围之内。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最重要的是党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建设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全体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难道国有企业中就没有能够代表全体人民利益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吗?中国共产党的预备党员在入党誓词中宣誓:“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具体化为日常工作中,就应该是为维护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关系而奋斗。作为国有企业领导人的党员干部,一定要坚持和践行共产党奋斗宗旨,而不能沾染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自私的、寻租的、经济人价值观。我们党要对党员,特别是要对在国有企业中担任领导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共产党人宗旨教育,用一切政治的和司法的手段坚决惩处国有企业中党员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中国共产党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不能采取所谓的“高薪养廉”政策。要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利益服务的根本宗旨落实到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具体工作之中。不断改善和深化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政府对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的领导,是搞好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重要的政治保证。对于在国有企业担任重要领导工作的党员干部,我们的组织部门要经常按照习近平同志所规定的标准衡量他们。看一看他们“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否勤奋工作、廉洁奉公,能否为理想而奋不顾身去拼搏、去奋斗、去献出自己的全部精力乃至生命。”我们党要通过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法律建设和道德建设等方面教育和督察党员领导干部,使他们符合上述标准。同时我们党还要注意对中国工人阶级的阶级队伍建设,以巩固自己执政的阶级基础。中国共产党要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国有企业中的党组织建设,以便为加强和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中国国有企业做大、做优和做强,进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胜利,归根到底,要靠中国工人阶级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觉、理论自觉和制度自觉。在这里关键是用马克思主义和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教育和武装中国工人阶级,尽快将中国工人阶级锻造成为能够承担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代重任的坚强的领导阶级。中国共产党要教育中国工人阶级有效地抵制腐朽没落的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现在,中国工人阶级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经过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考验和锻炼以后,已经表现出了更加宽广的胸怀和更加昂扬的斗志,是一个更加成熟的代表时代前进方向的伟大阶级。我们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中国工人阶级一定会为做大、做强和做优中国国有企业和振兴国有经济,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无愧于伟大时代的历史性贡献。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66页。

[2]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0页。

[3]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版,第874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二版,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二版,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8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二版,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8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二版,第25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8——13页。

[8]马克思:《论蒲鲁东》,《马克思恩格斯文集》。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80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一版,第20卷,第160页。

[11]马克思说:“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8——9页)。

[12]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1版,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第8页。

[13]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 493页。

[14]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 494页。

[15]《资本论》1975年版,第一卷,第829页

[16]不必要三个词:它们是同一个东西

[17]列宁:《黑格尔辩证法(逻辑学)的纲要》,《列宁全集》第38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3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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