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强军方略的历史考察及启示

作者:高文俭 来源:《学习时报》 2018-01-22 2111

我军强军方略的历史考察及启示

高文俭

探究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的历史发展脉络,对于深入理解习近平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特别是党在新时期的强军思想,开创强军兴军新局面,确保人民军队坚实迈向强军兴军新征程具有重要意义。

政治建军铸牢强军之魂

我军历来是通过强有力的政治工作推动政治建军的。1929年,中共中央机关报《红旗》连续几期介绍红军第四军建军的经验,中共中央《给贺龙并湘鄂西前委的指示信》中说:“在朱、毛军队中,党的组织以连为单位,每连建立一个支部,连以下分小组,连以上有营委、团委等组织。”这是我军政治建军的最初经验。1929年12月召开的古田会议,强调了红军必须置于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之下的原则,明确了红军中政治工作的地位,古田会议通过的决议是我军政治建军原则的奠基之作。政治建军建的都是本质、本源、本色等关乎军队生命的“本”,“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这一著名论断精准说明了这一点。我军最早是在1932年7月中共中央《给苏区中央局及苏区闽赣两省委信》中提出了这一论断。1944年,毛泽东在修改谭政报告时,亲笔加上:“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的政治工作是革命军队的生命线。”第一部政工条例明确:“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是我军的生命线。”此后政治建军原则从没有变过,1986年《关于新时期军队政治工作决定》、1999年《关于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军队思想政治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2014年《关于新形势下军队政治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对此也都作了重申和阐发。2014年10月,习近平主席通过召开古田全军政治工作会议鲜明确立了新形势下政治建军方略,开启了重塑我军政治生态的伟大征程。

政治建军是我军的立军之本、看家本领,是我军的最大特色、最大优势,是我军同一切其他性质的军队的最大区别,更是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根本法宝。人民军队无论怎么发展,政治建军原则都不能有丝毫动摇。

改革强军锻造强军之骨

人民军队发展史,就是一部改革创新史。“三湾改编”可谓我军的首次改革,初步奠定了建军基础。古田会议是解决当时军队各种问题积弊的全方位改革,标志着中国红军马克思主义建军路线的形成。1941年12月至1942年初,八路军、新四军普遍实行精兵简政,克服了敌后抗日根据地面临的严峻困难。1948年11月,中央军委对全军进行统一整编,实行正规编制,统一称号。新中国成立后至今,为走上建设中国特色精兵之路,先后经历过11次大裁军。1950年4月军队总员额由550万裁减至400万,但由于抗美援朝军队又扩编至627万人;1952年军队通过大规模精简整编降至420万人左右;1953年至1955年总员额减到350万;1957年至1958年底全军总员额降至240万;1975年中央决定3年内将军队减少60万人,但后来裁军中断,实际精简13.6%;1980年裁并了各级机关的重叠机构,撤销了省军区独立师,部分野战军步兵师改为简编师;1982年51万余人的铁道兵和1978年1月成立的基建工程兵集体转业,部分部队转到武警部队;1985年百万大裁军;1997年至1999年裁军50万人;2003年至2005年裁军20万人;2015年习近平主席向全世界宣告裁军30万,中国军队规模将降至200万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亲自推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变动最大的整体性、革命性变革,必将引领我军实现历史性跨越。

改革是决定我军发展壮大、制胜未来的关键一招。面对波澜壮阔的世界新军事革命和波谲云诡的国际形势变化,不改革不行,改慢了也不行,不改革意味着坐等失败,改慢了意味着自我淘汰。改革强军势在必行。

科技兴军厚植强军之翼

科技兴军可以追溯到抗战初期,1936年至1944年陆续成立的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及其分校、第十八集团军工程学校、中央军委电信工程学校、延安炮兵学校等,为人民军队培养了近20万名各级各类干部和专门技术人才。抗战时期,我军实施的地雷战、地道战、麻雀战、破袭战、伏击战、消耗战等都是抗战将士的伟大创造。解放战争时期开展的“军事大练兵运动”,各部队射击、投弹、刺杀、爆破等技术水平有很大提高。新中国成立后,自力更生发展国防科技,用国产燃料试射苏制P-2型地地导弹、第一颗原子弹爆炸、导弹核武器试验、第一颗氢弹爆炸、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发射相继获得成功。我军军事训练领域也经历了科技兴军的历练,20世纪60年代的大比武、70年代的“三打三防”、80年代的合同作战训练、世纪之交的“辽阳集训”和科技大练兵,都是科技兴军的伟大实践,取得了巨大进步。我军向来注重对科技工作的领导。1977年成立中央军委科学技术装备委员会;1978年国防科技大学成立;1982年国防科工委成立;1978至1983年,全军武器装备技术革新兴起热潮,完成1.2万多项,获奖的有4636项;1985年国防科学技术发展战略讨论会强调要大力发展国防科技;1995年中央军委扩大会议明确提出了“科技强军”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战略高技术领域,载人航天、嫦娥探月、深海潜水器、超级计算机、北斗导航、国产航母等工程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17年,习近平主席强调必须下更大气力推动科技兴军,全面实施科技兴军战略。

我军注重创新驱动、注重国防科技从革命战争年代就开始了。核心国防科技是等不来、买不来、仿不来的,必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科技兴军没有休止符,推动科技兴军,必须抓得紧而又紧,确保占领世界军事前沿科技阵地。

依法治军夯实强军之基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党重要的治军思想。人民军队创建初期,毛泽东就极为重视军队纪律建设,倡导“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来是八项注意)”,使军纪严明成为人民军队区别于旧军队的一个重要特征。1930年5月,中央军委制定发布红军建立以来第一批条例,即《中国工农红军纪律条例草案》《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明确提出“编制红军法规”。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进一步提出,要总结我军的实践经验,“制成条例或章程,以便普及全军,成为定制”。共同条令是有代表性的基本法规。1933年8月,中革军委颁发《工农红军纪律暂行条令》,1936年颁布第一部《中国工农红军暂行内务条例》,1951年原总参谋部颁布试行内务、队列、纪律条令(草案)。至此,人民军队有了共同条令的称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军队法制建设步入一个发展的新阶段,《兵役法》《军官军衔条例》《司令部工作条例》《政治工作条例》等相继出台。截至2012年2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军事法律17部,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发布军事行政法规98部,中央军委发布军事法规228部,原各军区、军兵种和武警部队发布军事规章3000多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首次鲜明提出依法治军是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军被纳入依法治国总体布局,上升为党和国家的意志。

军队越是现代化、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我军革命化需要法治来强化,正规化需要法治来实现,现代化需要法治作保障。依法治军就是要将军队建设和管理的各系统、各领域、各层次、各环节、各要素都纳入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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