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曲解历史:当代历史虚无主义理论进路评析
一、问题和缘起
虚无主义一词系德文Nihilismus的意译,源自拉丁文nihil(虚无)。德国哲学家F.H.雅各比1799年在《给费希特的信》中首次使用。后来尼采把否定历史传统和道德原则的现象称为虚无主义。一般认为,虚无主义滥觞于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当时,对于物质宇宙的新观念、对人性的不同见解,以及文学和艺术表达中的新形式,共同推动了具有现代意识的文化革命,但同时也带来普遍的焦虑和对欧洲文明的信心危机。资本主义文明从高歌猛进的“资本的年代”迈入到危机初露的“帝国的年代”(霍布斯鲍姆语),一些西方学者锐敏地感觉到这一点,开始质疑启蒙运动以来笃信的理性乐观主义、历史进步主义、对自然的理性结构的信仰,颂扬非理性在人类生存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海德格尔、萨特等都曾不同程度地阐释了作为一种个体存在状态的虚无。
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和文化思潮的历史虚无主义,其实质就是秉持虚无主义历史观来认识、分析和解释历史现象。这与西方哲学中的存在主义、现象学、后结构主义(解构主义),以及史学理论中的相对主义、绝对历史主义思潮不无关系。就当下而论,历史虚无主义主要与后现代主义史学理论的若干影响密切相关。本来,中国的学术土壤中并未曾孕育出历史虚无主义,但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却不断遭遇到历史虚无主义的挑战。①
国内现有关于历史虚无主义的研究集中于对其表现、特征及其危害的分析,而对其原因尤其是其理论进路措意甚少。笔者以为,就当下而论,三个方面的原因促成了中国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兴起:首先,从历史哲学观念的变化看,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西方后现代主义史学理论在90年代中后期传入中国,并从学术领域扩大到社会领域,其理论主张集中表现在倡导解构宏大历史、视历史为文本和凸显历史的审美功能等,其渊源可以上溯至波普尔对带有历史决定论和目的论特征的历史主义的批判、亨普尔关于历史研究中能否应用普遍规律、阿瑟•丹图关于历史叙述句的分析,以及更早期的所谓新黑格尔主义者(克罗齐、科林伍德)的观念论,甚至可以追溯至与尼采同时代的批判历史哲学家狄尔泰、布拉•德雷等倡导的历史“理解”观念。其次,从历史学的发展看,历史虚无主义是受二战后崛兴的叙事史(因其内容主要围绕大众日常社会生活,故又称新社会史)的负面影响所致,是以倡导讲故事为主的微观史学滥用的结果。再次,从现实环境看,历史虚无主义是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部分利益集团的政治社会诉求在历史领域中的投射,以及在市场意识驱动下肆意“消费”历史的外在显现。本文仅从历史哲学视角审视历史事实问题以剖析其逻辑前提、基本特征及其理论进路。
二、现时代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逻辑预设
对历史事实的甄别和判定是历史研究的重要内容,它同时构成了历史解释和历史认识的起点。但无论是在史学理论中还是在历史实践中,对“历史事实”标准的质疑一直存在。例如,美国学者贝克尔曾经对历史事实加以辨析,提出了历史事实“是什么、在哪里以及发生于何时”这样三个问题,他以公元前49年凯撒渡过卢比孔河为例,说明所谓的一个简单的事实只是由“许许多多较小的事实组成”。而且简单的事实绝不像砖头那样是实在的存在物:轮廓清晰、重量可测、唤起坚硬和冷冰冰的感觉。“事实”往往并非如挂在口上那么简单,在乔伊斯等意识流小说家的笔下,它可能需要794页厚的书才能描述清楚。[1](p.284)贝克尔辨析的结果是:怀疑“历史事实”的存在。而19世纪特纳的当代继承人比林顿也强调,历史学家的偏见和信念等主体性因素在历史研究中的不可排除性,决定了获取历史事实是一个不可得到的奢侈品,它只能存在于相对主义的真理观中。①弗里德里希•梅尼克在《历史主义的兴起》中强调,每个历史时代都有其自身的独特价值,因而每个时代都“独自地面对上帝”。意大利著名哲学家克罗齐更是主张一种“绝对的历史主义”,认为每一个时代都会对人们共同的历史提出自己的解释,有自己的理解。相对于编年史过去发生的“死历史”,当代人对它们的激活更为重要。学界耳熟能详的名言“一切真历史都是当代史”就出自克罗齐之口。②历史认识论领域的相对主义和历史主义,看到了历史认识主体的责任和主观能动的一面,但又都不同程度地带有虚无历史内容和意义的特征,极大地损害了历史学的科学性,它们是历史虚无主义在西方史学理论中的早期表现。
在有关中国史尤其是中国近现代史的研究中,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对待历史事实的态度可概述为以下几类:一是精心挑选某些历史细节,比如,20世纪20年代、80年代初以及90年代后期关于中西文化(文明)对比研究、中西社会性质和社会转型的比较研究出现的某些情形;③二是从传播学的角度解构具有“崇高”价值的历史,如用权谋解构延安整风运动等;三是假设、臆测、抽象推演历史事件,如《告别革命》中关于康梁维新变法的假设、关于未发生辛亥革命的假设,基于三星堆数目极为有限的出土文物和《圣经•旧约》的传说而对中华文明渊源的假设;①四是在“反思历史”和“总结历史经验”的幌子下借某些历史事件戏说或恶搞党和国家创始者形象,如《走向共和》对孙中山为革命募捐时形象的描绘等。这些不同的态度其实有着共通的历史研究逻辑预设,即对历史事实的虚无,具体表现为:一是视“历史事实”为语言描述意义上的存在;二是视虚构、想象在历史研究中无处不在。而上述观念率先出现在经历语言学转向后的当代西方史学理论界。
海登•怀特是美国著名历史学家,后现代主义史学理论的奠基性人物之一,他的许多观点被称为新历史主义或叙事主义,曾对学界颇有影响。他关于事实与事件的区分与贝克尔的史学相对主义见解几乎如出一辙。怀特认为,一般用语中的“历史事实”同时包含有“历史事件”和“关于历史事件的判断”的双重含义。[2](pp.238-239)发生和存在意义上的历史现象可以识别为事件,而对该现象的语言描述可识别为事实。“事件发生,而事实则由语言描述来形成。”[3](p.18)事件是可经验的,而事实只是一种观念,是不可经验的。“事件”具有一次性和给定性,它一旦发生之后,不因研究者的认识和观点而改变,其存在不受历史学家认识的影响。而“事实”往往依靠对它感兴趣的研究者根据资料的记载加以建构而成,因而是多样的、不稳定的。而且,“事件”可以通过文献记载和遗迹得到不同程度的证明;而“事实”只是“在思想的概念化构建和(或)在想象中的比喻化构建,并且只存在于思想、语言和话语中”。[4](p.397)实际生活中对“历史事实”的误用,是因为未能认识到历史事件一经置于语言的描述之下,就不再是纯粹的过去事件的模样,而是变成带有解释色彩的“历史事实”话语。鉴于不同的解释者会选择不同的排序方式来解释相关的一组事件,这种连接方式代表了一定的主观倾向性。由于历史发生过却无法证明,而且对历史事件的解释本身也因事件无法重演而难以得到证明,因而,说一种历史解释是事实,另一种历史解释不是事实,这种说法本身就不可靠。在索斯盖特看来,历史事实不过是主体建构的产物,无异于历史学家的一种虚构或发明。历史学家试图彻底澄清事实、通过资料获取真相的做法是在自欺欺人。
与把整体意义上的“历史事实”无限细分并行的是,历史虚无主义夸大历史学家的“虚构”在历史认识中的作用。它认为历史一经发生,就驶入过去的黑洞当中,作为历史“事实”所指的对象,就决然不复存在,而数千年来人们之所以仍然坚信它的存在,只不过是因为存在某种被想象出来的、充当研究过去实际曾经发生过的“事件”的假设模型而已。为了保证历史编纂的可读性,即要符合读者的阅读习惯,达到为读者所理解的程度,必须要进行虚构。正如在建构模型过程中为了确保模型的逼真与完整,少不了建构者本身的补充和连接一样。一个简单的连词,甚至一个标点符号,都可能表达出作者的某种态度。例如,《圣伽尔年代记》中的一条记录“1065年亨利皇帝去世了;然后他的儿子亨利继位”,表面上作者未曾显示出对于人类道德和法律制度的关心。但是,作者已经想当然地接受一种法则(即家族继承法)和一种观念(即把它当成是一种正当地支配着权威从一代过渡到下一代的原则)。因为“然后”一词在把两件事情连接起来的同时,也隐蔽性地传达出这种法则和观念,由此构成了一个包括开头和结尾而且有意义的简短叙事。这种基于缄默的知识(tacit knowledge)之上的“虚构”往往不易为读者所觉察,也无处不在。如果说,怀特强调“虚构”是指一种其结果未必为“假”产物的“想象”活动,②还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他的下述观点,即关于历史学家在书写中的表现(书写模式的选择和理论的预构),与文学家、艺术家运思中的“虚构”毫无二致,就明显走过了头。一个自然的结果便是,叙说的事可以变成真的事,而究竟它发生过还是没有发生过,则完全取决于人们相信还是不相信,此即安克斯密特所谓的“叙事实体”。③詹金斯说得更直白:“历史可说是一种语言的虚构物,一种叙事散文体的论述”,撰写历史无异于写小说。[5](p.214)基于上述逻辑预设,主张历史即叙事的西方学者才敢于解构作为总体意义上的历史事实,比如,启蒙运动、工业革命等,进而在历史认识论上否定历史客观性,在价值论上倡导多元价值标准,否定历史进步性、历史真理,虚无历史的意义和价值。为了避免对历史虚无主义评价中政治立场宣示的简单化做法,我们试着从辨析现时代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关于历史事实的逻辑预设着手去把握其实质。
三、历史事实的祛蔽
我们先讨论第一个问题。一个基本的常识是,“历史”并非完全对应于作为可感“经验现实”的“过去”。即使现代的信息技术手段能够全息记录当下所发生的一切,它们也不等于就是全部的“历史”。毕竟我们现在所知道的“历史事实”,无论是通过历史学家构想的,还是通过文本表达的,只能是“过去事实”(即“过去现实”)微不足道的一部分。茫茫的“过去”黑洞之中只有些微部分有机会闪耀发光成为“历史事实”。典型的事例是,清末内阁多达数袋的档案,曾被醇亲王下令销毁,若无后来罗振玉、陈垣等的抢救性保护,其中记录的部分事实怕是永无可能为人所知。“历史”不等于全部的“过去”,“历史事实”更不等于全部的“社会现实”。因而,“还原历史”,既无可能,也不必要。而实践中的历史虚无主义者往往抓住某些零散的、碎片化的“历史事实”(假定其史料依据果真能够经得起检验),摆出一副论据在手、真理在握的样子来“恢复历史面目”或“还原历史”,并声言既定历史(党史或民族史)中刻意隐瞒和回避了某些不符合其意识形态的“历史事实”。
这种把历史理解为对现实中发生的现象的还原或者重建,其误解在理论上并不罕见。19世纪末的兰克史学就主张历史学家“排除自我”的一切先入之见和一切理论干扰,一切结论以第一手史料为依据,即所谓“让史料说话”或“让事实说话”。事实上,兰克史学带有明显为普鲁士专制王朝辩护的意识形态色彩,其关注的只是隐没了大多数民众生产生活记录的少数精英人物的历史(主要的史料来源是档案中的精英人物的信函、日记等),但这个在当时尚可为人们所接受的历史观如今已不再可能得到认同。“历史事实”一经被发现和被解释(解读),就会打上发现者或解读者的思想和语言烙印,因为“历史事实”本身不可能具有独立“说话”和显现其意义的能力,历史学家古朗治所称的“不是我在向你们讲话,而是历史通过我的口在讲话”,[6](p.368)如今更多是一种笑谈。因为历史要说什么,或按照什么样的方式来说,或什么样的素材能够作为历史事实展现出来,这些靠事实是无法解决的,都在于询问者(历史研究者或撰写者)的提问,归根到底在于提问者秉持什么样的社会历史观。诚然,兰克学派所倚重的“历史事实”不是真实的历史,这并非仅仅因为作为历史学研究对象的世界一去不返,难以在现实中触及,还在于每一位历史研究者开展研究时总要遭遇到他本人的时代局限和认识能力局限,更在于作为“史实”判定重要依据的史料不可避免地带有记录者自身的价值取向、情感偏好和主体选择(档案馆中的卷宗也不例外)。那种相信历史实在静静地躺在档案馆内等待历史学者去“发现”,或者认为可以排除“询问者”的个人偏见让“历史事实”“开口说话”的见解,只是一种幼稚的、朴素的“历史实在论”。
再看关于“事件”与“事实”的区分存在的问题。
第一,把“事件”作为历史研究的根本元素就值得怀疑。历史现象除了表现为事件之外,它还表现为某种物质、某种存在和变化状态(比如工资物价的增长曲线、人口数量的变化规律)、某种精神观念、某种关系(比如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不同现象间的相关关系和因应关系等),或者习俗、礼仪、制度等等。埃文斯就曾质疑把“事件”当作一切历史存在代称的做法。而且,把历史学仅仅视为关于“事件”的学问也不妥当。这不仅不适用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或者思想史,也不适用那些更具有‘事件’特征的政治史或军事史。退一步而论,即便历史事实仅仅只是对事件的语言描述,就此把历史研究的重点放在对语言描述过程中连词成段、连句成篇中所必经的事件取舍、前后顺序安排,各自加权等技巧方法层面,而对其描述对象的历史事件生成的逻辑起点及其内涵本身,例如“事件”发生的背景、“事件”的参与者各自的活动及其发挥的作用、“事件”演变的过程、“事件”的意义等等,却以“悬置”的形式变相抹去,或者把其中的意识形态嵌入、情节结构设计体现的审美意识放到与历史认知同等重要的地位,这就完全抽空了历史本身的内容,也抽空了历史研究的价值(历史虚无主义的要害正在于此)。
第二,并非所有的历史记载和历史陈述都是同等武断地充满了意识形态和偏见,况且依靠历史学家经年累月的辛勤劳动的积淀,在历经反复的考辨和分析之后,关于同一事件的叙述总能在逐渐剥离其意识形态色彩之后显露出真实面目。借口历史叙述中包含着无法剔除的意识形态要素就否定历史事实和历史真理,这种理论实则走向了对兰克史学历史实在论和秉笔直书观念否定性批判的另一极端,它与上述客观主义史学在方法论上表现出的谬误没有什么两样。借助于抽象的细分和形而上的推演,作为总体意义上的历史事实就被瓦解和虚无了。通常所说的“解构宏大历史”,其方法上的进路即在于此。
历史事实之所以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事实,首先是因为它已经驶入过去的时间,与我们当下的存在之间似乎隔了一条不可跨越的时间鸿沟。这是历史事实不能以原来的场境重演,也不可能完全还原之所在。但是不能认为,过去的历史就此永远完全与当下绝缘。“现实”与那个作为历史流逝的“过去”之间不是绝对的取而代之的关系,“过去”消融、沉淀或休眠在“现实”之中。何时、出于何种原因要激活那个休眠的“过去”,让它成为“历史”,这完全取决于每一代人当下的生存状态及其需求,也就是说取决于社会现实。
四、历史事实的“实”与“虚”
那么,应当怎样理解“社会现实”及其与“历史事实”之间的关系呢?在人类思想史上,黑格尔第一次明确把理解“社会现实”作为一项科学的任务标举出来,并使这一任务的实现成为可能。[7](pp.174-176)但是,黑格尔只是以他思辨的唯心主义的方式完成了这一任务。他把市民社会现象的矛盾直接归入“本质中的理念中的统一”,对作为理念的国家本质的揭示变成了对现存事物的哲学辩护,同时使实存仅仅表现为这些理念的化身。为此,马克思把这样一种哲学的状况概括为“非批判的实证主义和同样非批判的唯心主义”,[8](p.318)表示对这种具有实证主义和唯心主义特征的哲学的不满。尽管黑格尔试图在社会现实的内容中为历史运动找到一种深刻的表达,但他只是为历史的运动找到抽象的、逻辑的、思辨的表达,而且由于这种表达本身的非批判性,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中揭示的历史还不是“作为一个当作前提的主体的人的现实历史”。[8](p.316)相反,正是这种抽象的思想将作为本质内容的社会现实彻底遮蔽。马克思超越黑格尔的地方在于他重新强调历史哲学应当是“有前提”的哲学,历史的主体应当是“有前提”的“现实的人”。
一方面,在人类社会的历史起源问题上,马克思把基于旧本体论所提出的最初的人和自然的创造者问题斥为一种“抽象的产物”。绝对唯心主义所设想的那种本质,说到底乃是与人和自然界的一切现实规定性毫不相关地生成的本质,因而真正说来乃是“非现实的本质”。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特别详尽地阐发了这个观点。他说:“任何一个存在物只有当它用自己的双脚站立的时候,才认为自己是独立的,而且只有当它依靠自己而存在的时候,它才是用自己的双脚站立的。”[8](p.309)因此,人的实践活动是人类历史发展自身的原因。人类只有首先从理论上把自己作为自身的原因来看待,才能达到其本质和实存的现实的统一。
另一方面,马克思牢固确立了“现实的个人”或“现实的人”这个唯物史观的出发点,强调在“现实的人的劳动”中找到了“社会历史发展的锁钥”。黑格尔正确地认识到,实存不等于现实,实存与本质的统一才是现实。与黑格尔把本质锁定在抽象的“绝对理念”不同,马克思强调,本质也是在人们的生产生活实践及其社会关系上形成的。马克思对“现实的人”的含义包括三个层面:首先,他是具有生命活动特性,“从事生产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人;其次,他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具有一定阶级属性的人;再者,他是依靠自身实践活动不断推动自己从低级向高级发展,进而不断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人。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为我们提供了一幅“现实的人”依靠自身劳动推动自我和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历史构图:人类谋求生存和发展的实践活动和在实践活动中增长的实践能力,构成决定社会历史进程的终极原因或根本动力;实践活动的发展和实践能力的增长既决定着、推动着人们的精神(包括思想、观念、目的、意志等等)从低级向高级发展,也决定着、推动着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和与之相应的经济、社会、政治、精神等各个社会生活领域的交往关系及其体现那些交往关系的结构、体制、制度从低级向高级发展,而这也就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普遍的因果必然性规律。[9](p.62)
大抵正因为此,对马克思颇多微词的海德格尔也曾言,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的观点比其他的历史学优越。胡塞尔、萨特都未曾在存在中认识到历史事物的本质性。[10](p.383)可见,历史事实只是在社会现实中构成并通过社会现实而显现的,历史事实的客观性归根结底不过是社会现实的客观性。如果我们持这样的历史观,那么“历史现实—历史事实”的非对应和非均衡关系就能够破解。
研究历史没有必要完全彻底地还原历史,正如没有必要绘出一张与实际大小完全一样的地图。那么,既然如此,历史事实在历史学家的研究中究竟占有什么地位呢,换言之,既然难以追求历史的全真,为什么还要研究历史呢?这就关涉到前面所提到的历史事实的连接及其当中的虚构问题。
历史事实的另一规定性在于作为其指涉内容的历史现象之间的社会联系。单个的生物性的现象不成其为历史事实,只有社会性的事实才可能成为历史事实。“黑人天生不是奴隶”,只有在进入特定的社会关系中才成为奴隶。历史学的功能不是单纯地描绘一种生物性的事实或者存在,而在于揭示这种存在发生变化的动力和机理,通过“现实的人”的多样性联系去寻找到一种本质的联系。套用海德格尔的观念,历史存在不是存在者本身,而在于不同历史存在者之间的关系。当然,这里的“现实的人”的联系并不只是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不只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的联系,也是指处于自然界中人与自然发生的联系。同时,历史学揭示的联系是“现实的”本质联系,不是抽象的、神秘的天意的联系。
接下来的问题是,在现实地把握历史中现实的联系过程中,历史认识主体如何直面所不得不进行的历史虚构呢?对于真实历史事件的描述和加工问题,经典作家曾作过论述,普鲁东、雨果关于法国路易•波拿巴政变的描述同样包含真实的历史事件,但展现在读者面前的绝不可能是同一个模样,其认识价值也各不相同:雨果要攻击“个人的暴力行为”反而把小人物变成了伟人;普鲁东本意是对政变的历史说明,结果变成了为政变辩护。①这一历史描述的差异固然与书写者的修养和技艺有关,但归根到底在于他们历史观的差异。不同的历史观促使他们选择不同的书写方式,站在不同的阶级立场,捍卫不同的价值观念。普鲁东看重社会制度环境在历史进程中的决定作用,雨果则重视精英人物的思想意志动机的决定作用,而这两种历史观主导下的解释都不能真正揭开法国爆发革命的秘密,提供令人信服的答案。大约在同一时期,马克思站在唯物史观的立场上,运用集体主义的研究方法,也对路易•波拿巴雾月十八日政变进行分析,他从阶级力量对比变化的角度表明了特定环境下个人力量的作用,揭示了法国革命的历史必然性。这个事例启发我们,历史书写中存在多种多样的模式,而且这种多样性的背后有一个更具决定性的因素,但它不是科林伍德、黑格尔等观念论者所认为的那类“绝对观念”,也不是怀特等人所谓的转义修辞,而是作为“现实的人”的历史书写主体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世界观,即社会历史观。
面对同样的事实,历史书写和历史解释固然方法多样,结论各异,但其史学价值高低不等,很大程度上源于历史书写者或解释者所持社会历史观的差异。历史事实确实不是静静地躺在历史博物馆里等待人们去发现的实物,它需要历史研究者以相对科学的社会历史观指导,从合理的前提假设出发,遵循一套严格的程序,对史料进行不辞辛劳地筛选、辨析、考证和编排。舍弃了科学前提预设的历史研究,就算其史料非常充足,论证非常严谨,也最终难以证明它是历史事实。
五、余论
历史虚无主义者并不像有些批判者武断地认为的那样,否定“一些人们已经普遍接受的事实”,强调历史是一种可以随意涂鸦的空或无。至少在学理上,即便历史虚无主义者有着明确的意图和偏见,他们绝不会愚蠢到对显而易见的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加以否定的程度。有学者指出:“历史虚无主义并不是对历史完全虚无,而是有所虚无,有所不虚无。”[11]历史虚无主义者要虚无、解构和恶搞的是若干按照他自己的历史观排斥的不中意的“历史事实”。历史虚无主义者借口历史的选择性、连接历史事件方法的多样性和多变性否认一些经过长期实践检验为真的历史结论,其谬误在于未能认识到史学认识、史学方法是受制于社会历史观的。科学的社会历史观能够指引人们逼近对历史事实的客观认识,而偏颇的社会历史观只能把人们误导到种种非历史、反历史的迷途中。正因为如此,在对历史发展动力、历史进步、历史发展规律、历史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的限定性关系等社会历史观重要问题上的见解,最能暴露出历史虚无主义认识的缺陷,也最能彰显唯物史观的科学性。
总之,不管历史虚无主义如何怀疑、悬置、虚空过去发生的历史,人类当下生产生活中须臾不止的生命活动都是真实不妄、毋庸置疑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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