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几点思考

作者:桑杰 来源:红旗文稿 2013-12-25 392

  毛泽东关于新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决策是由中国国情决定的,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经过长期深入思考,在总结党的民族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民族区域自治是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运用到中国民族工作实践的创举。今天,重温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及有关论述,对我们认识民族问题和处理民族关系,仍然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一、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形成条件

  1.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结构学说和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是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形成的理论基础。我国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普遍原则。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革命的观点出发坚持民主集中制,列宁认为民主集中制并不排斥民族区域自治。他指出:“民主集中制不仅不排斥地方自治以及独特的经济和生活条件、民族成分等等的区域自治;相反,它必须既要求地方自治,也要求区域自治。”不仅如此,列宁还把民族自治(包括地方自治和区域自治两种形式)提到了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一般普遍原则”这一高度上来。在我国各族人民已经翻身得解放,民族平等的民主制度已经建立的历史条件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结合我国国情,创造性地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单一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和国家学说。

  2.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是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形成的历史依据。中华文明史是一部各民族形成和发展的历史,更是一部多民族相互交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历史,各民族经济密切联系,文化高度依恋,大一统始终是中华各民族的价值追求和最高目标。入主中原的各族政权,也以统一中国为荣,以统一中国为己任。同时,历代中央政府都对少数民族地区采取不同于内地的特殊政策进行治理。“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始终是历代王朝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遵循。这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深厚历史渊源。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把民族区域自治确立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是顺应我国大一统民族心理和历史潮流的必然之举。

  3.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共同的革命斗争,是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形成的政治基础。追求大一统、维护大一统和巩固大一统,是中华各族人民共同的心理认同和政治诉求。近代以来,中国各族人民为维护国家统一和争取民族解放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在救亡图存的斗争中,共同的家园、共同的命运、共同的觉醒,把各族人民紧紧凝聚在一起,空前的民族团结成为中华民族获得新生的源泉。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各民族进一步联合起来,同仇敌忾、共御外侮,涌现出回民支队、内蒙古抗日游击队等以少数民族为主体的抗日力量,为夺取反法西斯战争胜利谱写了可歌可泣的历史篇章。与此同时,中国各族人民还同极少数民族分裂分子在帝国主义势力支持下进行策划制造所谓“西藏独立”、“东突厥斯坦”、伪“满洲国”等民族分裂活动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在这种斗争中,中国传统的大一统思想和民族认同得到进一步升华。伟大祖国是各民族的共有家园。只有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各民族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平等和发展进步;中国各族人民只有更加紧密地团结和联合起来,才能维护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实现国家繁荣富强。伴随着这种民族意识的觉醒,中华民族实现了从“自在的民族实体”到“自觉的民族实体”的历史性飞跃,从而为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正是顺应中国单一制政治传统的必然抉择。

  4.我国民族分布的特点和民族地区资源分布状况,是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形成的现实基础。我国各民族呈现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密不可分,汉族人口众多,少数民族地大物博,汉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存在着很强的互补性。同时,每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也各不相同。总体上看,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各民族之间始终存在着密切而广泛的经济文化联系,各族人民共同开拓了祖国辽阔的疆域,共同凝聚成伟大的中华民族,共同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这就要求在处理我国民族问题时既要致力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共同建设强大的祖国,也要从民族的、地区的实际出发,注意照顾差异和特点。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立足我国民族分布的特点和民族地区资源分布状况的科学抉择。

  二、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主要内容

  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以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为指导,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少数民族地区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一种政治形式,着眼于更好地发挥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和其他民族的主人翁精神,调动其政治积极性,加强民族团结,加速推进民族自治地方的各项建设事业。

  1.民族平等团结: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核心。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毛泽东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和各民族无产阶级联合团结的思想,结合中国历史条件和民族情况,把民族平等团结作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毛泽东民族平等理论的内涵,一是承认中国是由多民族组成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指出,中国是一个由多数民族结合而成的拥有广大人口的国家,国内各民族不管大小和发展程度如何,政治上一律称之为“民族”,享有平等权利。二是强调民族没有优劣贵贱之分。毛泽东认为,各少数民族对中国的历史都做过贡献,对开拓祖国辽阔的疆域、缔造统一的多民族中国的历史、发展繁荣祖国的经济、创造祖国灿烂的文化,都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各少数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平等的一员。三是尊重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毛泽东反复强调,要尊重各少数民族的文化、宗教、习惯,赞助他们发展用各族自己语言文字的文化教育。他倡导制定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以及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

  毛泽东民族团结联合理论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中华民族整体的团结即全民族团结;中华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即国内各民族的团结;中华民族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毛泽东强调,民族团结是使我们伟大祖国走向独立、自由、和平、统一和强盛的道路的前提条件和政治基础。他深刻指出:“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中国的民族团结是“兄弟般的团结”,“不论大的民族小的民族都要团结”。毛泽东科学阐明了民族团结的核心力量,指出:“只有经过共产党的团结,才能达到全阶级和全民族的团结”。他还强调,在我国,要搞好民族团结,中心是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团结,“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一定要搞好。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克服大汉族主义。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义的少数民族中间,则应当同时克服地方民族主义”。

  毛泽东民族平等团结的具体内容,一是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其语言文字的自由。毛泽东在明确提出应发展用各民族自己语言文字的文化教育的同时,提倡各民族在自愿基础上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并特别提倡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干部学习当地民族的语言。新中国成立后,为了使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适应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1956年毛泽东在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中明确提出,对于没有文字的少数民族,应当帮助他们创造文字。二是尊重各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这是民族平等团结的重要内容。毛泽东在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各个时期,始终强调要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为消除汉族与少数民族的隔阂,增强民族团结,扩大革命力量,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毛泽东把改革落后习俗看作是民族文明与进步的表现,是民族文化方面的革命。对此,毛泽东在《不要四面出击》一文中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是可以改革的。但是,这种改革必须由少数民族自己来解决。”三是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毛泽东强调:“共产党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信教的和不信教的,信这种教的或信别种教的,一律加以保护,尊重其信仰。今天对宗教采取保护政策,将来也仍然采取保护政策。”

  2.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关键。毛泽东指出:“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认真在各少数民族中进行工作,推行区域自治和训练少数民族自己的干部是两项中心工作。”在领导中国革命和建设中,毛泽东一向重视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训练。早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他主持的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和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就为党培养了一批包括邓恩铭、韦拔群等在内的少数民族农民运动骨干。在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和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为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提出了正确方向和最高标准,主持制定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在他的倡导下党中央在延安创办了以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为主的民族学院,为造就宏大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做出了巨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指出,要培养和吸收大批能够与共产党合作的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各级人民政府;在各少数民族地区建立的人民政权中,更要有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参加政权领导工作。1949年11月14日,他在给彭德怀和西北局的电报中强调:“各政权机关均应按照各民族人口多少分配名额,大量吸收回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能够和我们合作的人参加政府工作。在目前时期应一律组织联合政府,即统一战线政府。在这种合作中,大批培养少数民族干部。”1950年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指出:“我们一定要帮助少数民族训练他们自己的干部,团结少数民族的广大群众。”1952年,毛泽东主持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对培养和选拔民族干部作出了具体规定。1956年6月,毛泽东在《关于藏区工作与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中有一段话,说得最为深刻,也最为直接,他说:“要发展党,要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民族自治要民族干部,我们包办也包办不了那么好。各级党委要逐步增加本民族干部。委员要少数民族占多数。书记由少数民族当。少数民族为主,汉族为副。当然有个过渡阶段。要有这样一个心,这样一个计划,事情就好办了……要有这么个心,要准备以少数民族干部来代替自己。”毛泽东还亲自选拔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在他的亲自关怀下,包尔汉、乌兰夫、赛福鼎等一大批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先后到地方乃至中央人民政府中担任领导职务。

  在毛泽东的指导下,党和国家提出了“普遍大量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政策,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截至1958年,全国已有少数民族干部48万人,为民族区域自治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干部基础。

  3.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根本归宿点。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经济文化社会事业,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思想,是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根本立场和最终归宿,是党和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贡献。毛泽东少数民族发展理论和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这些地区(指少数民族地区解放前的落后状况)社会改革必须进行;二是国家和汉族人民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三是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要全面发展,特别是经济要发展。

  在民族地区顺利实施社会改革,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前提。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根据我国少数民族地区解放前还存在原始公社所有制、奴隶主所有制、封建主所有制等情况,指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强调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制度的改革必须实行”,并根据不同条件逐步完成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毛泽东强调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主改革,要靠少数民族人民自身的觉悟来进行,这种觉悟要靠积极稳妥和十分慎重的工作来创造条件。他告诫全党:必须谨慎对待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这件重大的事情,“这种改革必须由少数民族自己来解决。”事实证明,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实行少数民族社会改革是很成功的。

  针对民族地区经济文化极为落后、人民生活极端贫苦的状况,党和毛泽东及时提出恢复和发展经济、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并将其作为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论述“汉族与少数民族的关系”时,提出:“我们要诚心诚意地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逐步地改变其落后状态,逐步地达到事实上的平等”。毛泽东认为,由中央和内地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这是整个国家的利益。毛泽东还从少数民族对中国历史发展的贡献,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在我国现实社会中重要地位的高度,进一步阐述了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毛泽东对少数民族人民团结奋斗,自力更生,改变家乡面貌寄予厚望,号召各民族地区“努力生产,改善自己的物质生活;并在这个基础之上,一步一步地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

  三、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的若干重要原则和方法

  在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过程中,毛泽东提出的许多工作原则、方法,充分体现了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思想实事求是、注重实践、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对推动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工作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共同性和特殊性相结合。毛泽东指出:“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有自己的特点”,“少数民族问题,它有共同性,也有特殊性”,因此,“共同的就要适用共同的条文,特殊的就要适用特殊的条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按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根据毛泽东的这一工作原则、方法,我国在民族工作中充分注意了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制定了100多个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正确处理了民族地区发展中的许多特殊问题。

  2.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毛泽东在1957年提出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的理论,并把它运用到了民族区域自治工作中,把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作为需要克服的一种人民内部矛盾。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做民族区域自治工作,搞好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处理民族内部矛盾问题,主要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即使对敌我性质的个别事件的处理,对多数参与的群众也应按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加以处理,这既可以争取大多数,又可以孤立少数,使民族工作顺利开展。

  3.“商量办事”、“做好事也要商量着做”。毛泽东强调中国共产党是代表各民族人民利益的,又是最尊重各民族人民的平等、自主、发展权利的,因此,做好事和商量办事是完全可以统一的。党和毛泽东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制度改革、风俗习惯改革等问题,特别是在西藏的改革和发展问题上都是这么做的,受到了各族人民的欢迎。

  4.“要对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经常注意检查”。毛泽东多次指出党内和人民中存在大汉族主义的问题,多次提出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问题,特别是着重反对大汉族主义。根据毛泽东的指示,1953年、1956年和1975年进行了全国性的民族关系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发现和解决了许多问题。

  5.“要广泛地持久地进行无产阶级的民族政策教育”。毛泽东指出:“我们无论对干部和人民群众,都要广泛地持久地进行无产阶级的民族政策教育”。这一做法是中国民族工作的独创,在我国民族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者:青海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会长,青海省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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