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和建国初期的反腐蚀斗争

作者:汪裕尧 来源:《文献和研究》 2014-10-26 561

     一九五一年底在党和国家机关内部展开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简称“三反”)的斗争,是建国初期反对资产阶级腐蚀的一场严重斗争。这场斗争,在党中央和毛泽东的领导下,取得了重大的胜利。它有力地抵制了资产阶级对革命队伍的腐蚀,清除了一批腐化分子,教育挽救了一批干部。影响所及,使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毒受到了一次前所未有的荡涤,整个社会风气曾为之一新。

  《文献和研究》一九八六年第三期刊载的《毛泽东关于反对资产阶级腐蚀的十份文电》,基本上反映了这场斗争的历史面貌,阐明了斗争的重大意义,概括了我们党指导这一斗争的方针政策和主要经验。它们虽然都是三十多年以前写的,今天读起来仍然感到十分亲切,给人以深刻的启迪。

(一)  

    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发生在我们党执掌全国政权两年之后,并不是偶然的。它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时期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

    由于我国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同我们党有长期合作的历史,也由于我国经济落后,私人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因而在全国胜利后的一个时期内,国家对私人资本主义采取的政策是:一方面尽可能发挥他们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另方面又从活动范围、税收政策、市场价格、劳动条件等方面限制其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因素。但是,资产阶级作为剥削阶级,特别是他们中间的不法分子,唯利是图,对国家的限制必然要采取各种方式进行不同程度的反抗。这种限制和反限制的斗争,就成为这一时期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与此相联系,资产阶级中的不法分子,为了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往往采用请客、送礼、行贿、入股,直至施用美人计等方式,向手中握有权力的国家工作人员进攻,把他们拉过去为自己服务,因而必然要发生腐蚀和反腐蚀的斗争。建国初期进行的这场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实质上就是一场反对资产阶级腐蚀的斗争。

    对于全国胜利以后资产阶级会用糖衣裹着的炮弹向我们袭击这一点,党中央是预料到的。早在一九四九年三月举行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提醒全党警惕资产阶级腐蚀的危险。他说:“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因为胜利,人民感谢我们,资产阶级也会出来捧场。”“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是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过的,他们在这些敌人面前,不愧英雄的称号;但是经不起人们用糖衣裹着的炮弹的攻击,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我们必须预防这种情况。”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出现,他提出:“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革命胜利以后,大多数干部经受住了胜利的考验,继续保持了谦虚、谨慎和艰苦奋斗的作风。但是,我们队伍中的一些不坚定分子,进城以后,在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袭和引诱下,在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毒的感染下,渐渐地忘乎所以,陷进了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泥坑。同时,随着革命事业的迅速发展,我们的干部队伍迅速扩大,他们中间有些人在旧社会沾染的恶习和影响,还没有来得及改造。这是国家工作人员中发生贪污浪费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加之建国之初,百废待举,革命和建设的任务都很繁重,有些必要的制度还没有来得及建立或者还很不健全,这也给了贪污受贿等犯罪活动以可乘之隙。

    同国家工作人员中贪污受贿等错误行为作斗争,并不是从“三反”斗争开始的。建国以后,我们对这方面的问题即时有发现,并作了必要的处理。但在前两年只是零打碎敲地解决问题,发现一个处理一个,因而没有能起到应有的威慑和教育作用。

 (二)  

    一九五一年九月,东北地区在增产节约运动中揭露出干部中的严重贪污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和毛泽东的严重注意。同年十月的政治局扩大会议,即作出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和“三反”斗争的决策。此后,毛泽东于十一月下旬以中央名义先后批转了东北、西南、华北三个中央局关于开展三反斗争情况的报告,要求各地“必须严重地注意干部被资产阶级腐蚀发生严重贪污行为这一事实,注意发现、揭露和惩处,并须当作一场大斗争来处理。”十二月一日,中央正式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毛泽东在审阅这一决定时作了重要的修改和补充。这个决定下达后,即开始了“三反”斗争的全面发动。

    为了推动“三反”斗争的展开,在决定下达的一个月时间内,就以中央名义下达了四个指示,批转了三十七个报告。这些文电,强调要放手发动群众,大张旗鼓地进行“三反”特别是反贪污的斗争。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央委托薄一波、安子文等同志出席中央直属机关总党委召开的有五百多人参加的党委扩大会,当场宣布中央决定,限期于一九五二年一月上旬所属一切单位务须发动群众实行坦白检举,否则一律撤职查办。在这次会议上点名表扬了做得好的单位,也批评了做得差的单位,并撤职查办了几名高级干部。这次会议在中央机关引起强烈的反响,许多单位当日回去连夜开会部署。第二天,在一九五二年元旦的团拜会上,毛泽东又号召“我国全体人民和一切工作人员一致起来,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将这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毒洗干净!”这一天,很多部长、副部长都没有休息,团拜会一结束就回机关,戏也没有看。到一月三日,差不多所有单位都开了坦白检举的群众大会。一月四日,中央发出《关于立即抓紧“三反”斗争的指示》,向各地通报了中央机关发动“三反”斗争的情况,要求各地限期发动群众开展斗争。此后,“三反”斗争进入高潮,在地方专区以上、部队团级以上机关都普遍开展了起来。

     “三反”斗争揭发出来的大量材料表明,党和国家机关内大的贪污案件往往是同资产阶级的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违法活动相联系的,大都是国家工作人员中的贪污分子同社会上资产阶级中的不法分子勾结起来干的。为了把“三反”斗争进行到底,彻底打退资产阶级的进攻,需要内外夹攻,在工商界中同时进行反对各种违法活动的斗争。因此,中央于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六日发出了《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中央要求在全国一切城市,首先是大中城市,团结工人阶级、守法的资产阶级及其他市民,向着违法资产阶级开展“五反”斗争,以配合党政军民内部的“三反”斗争。从二月上旬开始,在全国各大城市(包括省城)广阔的“五反”斗争的有力配合下,“三反”斗争进一步迅速地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这次“三反”斗争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即发动群众阶段、“打虎”阶段、定案处理阶段和建设阶段。为了指导这场斗争,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建立了节约检查委员会,作为党委领导“三反”斗争的办事机构。从二月上旬开始,不少单位结束了第一阶段,即发动群众阶段,先后进入揭发、批判和斗争贪污分子的“打虎”阶段。在第二阶段,从北京开始,各大行政区都先后举行了审判大贪污犯的公审大会,给了贪污分子有力的打击,同时使人们受到很大的鼓舞,正气大伸,邪气大降。随着斗争的深入,犯有贪污、浪费等错误的人员的定案处理问题提上了日程。为此,中央于三月六日发出了关于处理贪污、浪费问题的若干规定。三月八日,政务会议批准了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同时还批准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在“五反”运动中关于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办法。四月十八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于是“三反”斗争陆续转入第三阶段,即核实定案处理阶段。当时由于春耕大忙季节已经到来,为了不误农时,中央决定县区乡三级机关的“三反”斗争推迟到秋后结合农村整党进行。从全国范围看,已经开展“三反”斗争的单位,到五月底为止,处理阶段已经或者即将结束,有的已经开始或即将开始进入建设阶段。同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央批准了安子文关于结束“三反”问题的报告,历时十一个月的“三反”斗争正式宣告结束。城市的“五反”斗争,也大体在这个时候宣告基本结束。

 (三)  

    毛泽东在领导“三反”斗争的过程中,表现了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坚强决心和巨大魄力,表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深刻洞察力和领导艺术。他在斗争中提出的重要思想和总结的主要经验,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要把反对资产阶级腐蚀作为执政党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前面说到,早在建国前夕,毛泽东即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这个问题,唤起全党的注意。在东北地区揭露出干部大批贪污的问题以后,他敏锐地看到了资产阶级腐蚀对于革命队伍的巨大危险性,决定随即发动一场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他强调指出,反贪污反浪费“实是全党一件大事”,“需要来一次全党的大清理,彻底揭露一切大中小贪污事件,而着重打击大贪污犯,对中小贪污犯则取教育改造不使重犯的方针,才能停止很多党员被资产阶级所腐蚀的极大危险现象,才能克服二中全会所早已料到的这种情况,并实现二中全会防止腐蚀的方针”。毛泽东在问题刚刚暴露的时候就尖锐地向全党提出,并把反对资产阶级腐蚀的斗争同党的建设紧密联系起来,作为全党的一件大事来抓,这是很有远见的。根据毛泽东的意见,一九五二年二月三日,中央发出了《关于“三反”运动应和整党运动相结合》的指示,进一步指出,“三反”斗争是一个更加深刻更加现实的整党运动,不发动群众开展“三反”斗争,党内存在的许多严重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就不能被彻底揭露并得到应有的惩处,广大的党员、干部就不能从中受到应有的教育,资产阶级思想对党的侵蚀就不能得到认真的清理和有效的克服。因此,中央要求各级党的组织在“三反”基础上,按照党员标准,对党员进行登记、审查和处理,并对干部作一次认真的考察和了解,坚决清除贪污蜕化分子,撤换那些官僚主义分子和居功自傲、不求上进、消极疲沓、很不称职的人的领导职务,大胆提拔一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分子到各级领导岗位,使“三反”斗争同党的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践证明,把反对资产阶级腐蚀作为党的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是完全必要的和正确的。它对五十年代成为建国以后我们党风和社会风气最好的时期,有着重要的作用。

     (2)反腐蚀斗争要从高级领导机关和高级领导干部抓起。毛泽东十分重视高级领导机关和高级干部在“三反”斗争中的作用,把它看作反腐蚀斗争能否取得胜利的关键。在发动这场斗争的过程中,他为统一领导干部的思想付出了很大精力。对于做得比较好的,及时进行表扬,并转发他们的经验,号召大家学习。他先后多次批转了西南局的报告,肯定邓小平关于开展“三反”斗争的正确意见;赞扬西南军区司令员贺龙“亲自上前线”指挥“三反”斗争;支持武汉市委坚决撤销敢于压制群众批评的领导干部的职务;他还推广了天津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带头作自我批评,放手发动群众,使斗争迅即展开,领导由被动转为主动的经验。凡此等等,对于统一领导干部的思想,推动“三反”斗争的展开都起了有力的促进作用。他对行动比较迟缓、斗争抓得不力的领导干部,则进行严肃的批评和督促,甚至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前面说到的通过中直机关总党委扩大会议限期发动群众打开斗争局面的做法,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例子。对于那些因本身有严重问题阻碍斗争开展的领导干部,则坚决撤职查办,直至进行党纪国法的制裁,决不手软。对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中的严重问题,不下这样的决心,是很难将群众发动起来打开局面的。

     (3)开展反腐蚀斗争一定要抓好典型的重大案件的处理。毛泽东历来主张对犯错误的干部实行教育与惩办相结合的方针。“三反”斗争一开始,他就明确指出,对犯有贪污错误的人,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撤职查办,判处徒刑,劳动改造,直至枪毙一批最严重的贪污犯;对典型的贪污犯,必须动员群众进行公审,依法治罪。按照这个方针,各地在发动群众坦白检举的基础上,选择若干典型案件公开作了处理。首都北京和各大区、各省市的所在地,普遍开了公审大会,依法审判和处理了一批贪污犯,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大会以后,许多贪污分子坦白交代自己的罪行,争取从宽处理。在这些案件中影响和震动最大的是刘青山、张子善一案。刘、张二人原是天津地委的两任书记,是三十年代初入党、有二十年左右革命历史的老党员、老干部。他们在国民党的白色恐怖下,在艰苦的八年抗战和三年解放战争中,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进行过英勇的斗争,立下了功劳。但在全国胜利以后,经不起和平环境下资产阶级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和引诱,为了贪图个人享受,满足腐化生活的需要,竟凭借职权盗窃机场建筑款、救灾粮,治河款、干部家属救济粮、地方粮,克扣民工工资和骗取银行贷款,总数达一百五十五亿元(旧币。下同,旧币一万元折合新币一元)之多。他们大量贪污后任意挥霍浪费,过着可耻的腐化生活,仅个人开支和送礼即达三亿多元。刘青山并吸食毒品竟至成瘾。刘青山、张子善的所作所为,已经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和革命干部应有的品质,严重地违反了党纪国法,终于受到了开除党籍、逮捕法办、判处死刑的严厉惩处。这一重大案件,是在毛泽东、周恩来亲自过问下作出处理的,它既说明了资产阶级腐蚀干部的严重性和危险性,也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资产阶级腐蚀、保持共产主义纯洁性的坚强决心。在经历过“三反”斗争的人们中,这件事至今仍记忆犹新。实践证明,抓住典型的重大案件进行严肃认真的处理,影响大、震动大、教育意义也大。

     (4)反对资产阶级腐蚀要形成有力的社会舆论和群众威力。这个思想是西南局在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向中央的报告中提出的。他说,过去反贪污斗争之所以效果很小,原因在于没有形成有力的社会舆论和群众威力。毛泽东非常赞成这个观点,认为“这是完全正确的”。建国初期的“三反”斗争就是以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大规模的方式进行的,在当时历史条件下,不采取这种方式,就不能形成强有力的社会舆论和群众威力,也就难以收到应有的效果。当然,在今天的历史条件下,反对资本主义腐朽思想侵蚀、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已经不必也不能采取过去大搞群众运动的方式来进行,更不能象当年“打老虎”那样,从上向下压指标、摊任务(这样做,在当时也是不适当的,它助长了逼供信的现象,后来经过核实定案,这方面的问题基本上都得到了纠正,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反对资产阶级腐蚀,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是集中搞一二次运动所能解决的,而是需要我们从各方面加强工作,包括以法律为武器与之进行斗争,并且要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才能奏效。但是,在适当时候,集中抓一下,造成反对资产阶级腐蚀的强有力的社会舆论,动员群众群起而攻之,还是取得了显著效果的。

     (5)反贪污要同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结合起来。毛泽东指出,利用职权实行贪污和实行浪费,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浪费和贪污在性质上虽有若干不同,但浪费的损失往往大于贪污,其结果又常与侵吞、盗窃和骗取国家财物或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相接近,所以反对浪费必须同反对贪污同时进行。一些单位开展“三反”斗争的经验表明,从浪费现象中往往可以发现贪污现象,因此反浪费的斗争又有助于反贪污斗争的进行。而反贪污反浪费斗争的展开和深入,必将接触到各方面存在的官僚主义和自由主义工作作风,这种作风是贪污和浪费现象所以能够存在和发展的根本条件。因此,在反贪污、反浪费的斗争中必须同时开展反官僚主义的斗争。毛泽东强调指出,对于所在单位发生严重贪污或浪费现象,而事先毫无觉察,事后又不厉行惩治的严重官僚主义者,也应以失职论处,决不宽贷。毛泽东这些思想主张,对我们是很有启发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二大以来,在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党中央从我国新的历史时期的实际情况出发,多次指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反对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纠正以权谋私等不正之风。在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以后,这个问题被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今年年初中央书记处专门召开中央一级机关八千人干部大会,动员端正党风,要求中央机关做表率。几个月来已经开了一个好头,中央对几起大案的严肃处理,以及对不正之风所作的一些限制性规定,受到了群众的拥护。尽管今天所处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同建国初期相比有很大的不同,但是当时以“三反”斗争为主要内容的反对资产阶级腐蚀的斗争所提供的经验,对于我们是有不少可供借鉴的。

(来源:《文献和研究》198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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