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民 :重读《甲申三百年祭》有感
1944年的暮春时节,郭沫若在重庆发表了他的历史散文《甲申三百年祭》。选择这个时间是意味深长的,因为正是在1644年的暮春时节,闯王李自成杀进了北京、崇祯皇帝吊死煤山、立国276年的明朝灭亡了。所以《甲申三百年祭》的第一句话便是:“今年是明朝灭亡的第三百周年纪念了”。
文章立刻引起了远在延安的毛泽东的注意,他将其列为整风文件,并多次号召全党认真学习。《甲申三百年祭》因此而扬名,但人们也因此形成了这样一个固定印象:文章主要是在总结农民起义军因为骄傲而失败的教训。
前段时间重读《甲申三百年祭》,我却有了一点新的感悟:文章不仅总结了李自成的教训,实际上更是如作者开宗明义所说的那样,是在总结明亡的教训。
明亡的教训现在看起来,也还让人不胜唏嘘。崇祯登基后的明王朝可以说是风雨飘摇,内忧外患。外有努尔哈赤的后金虎视眈眈,内则是连年的旱灾、蝗灾,闹到了“人相食,草木俱尽”的程度,李自成、张献忠等“流寇”已成燎原之势。对朝廷来说,要御侮,要救灾、要“剿寇”,提供这些“公共产品”都需要钱。问题是钱从哪儿来?
郭沫若写到:“早就有一位武生提出了一项相当合理的办法,然而却遭了大学士们的反对,便寝而不行了。”这位名叫李琏的武生提出的办法是什么呢?就是“请令江南富家报名助饷”,也就是说,让富人出一点钱。
用今天的话说,李武生的观点显然是属于“极左”、“仇富”的,结果遭到了“主流公知”的强烈反弹。皇帝身边的大学士钱士升便上书崇祯,说李武生“倡为缙绅豪右报名输官,欲行手实籍没之法。此皆衰世乱政,而敢陈于圣人之前,小人无忌惮一至于此!且所恶于富者兼并小民耳,郡邑之有富家,亦贫民衣食之源也。以兵荒之故归罪富家而籍没之……此议一倡,亡命无赖之徒,相率而与富家为难,大乱自此始矣。”总而言之,不能仇富,不能向富人开枪,不能搞民粹主义,否则的话就会“大乱自此始矣”。
皇帝当然是害怕“大乱”的,何况钱士升的资历和专业水平,也不是李武生所能够相比的,所以他的建议也就被搁置了。三百年后,郭沫若仍然为崇祯犯下的这一错误扼腕叹息:“‘搜括臣宰’的目的,在李武生的原书,或者不仅限于‘助饷’吧?因为既言到兵与荒,则除足兵之外尚须救荒。灾民得救,兵食有着,‘寇乱’决不会蔓延。结合明朝全力以对付外患,清朝入主的惨剧也决不会出现了。”
富人的钱不能动,皇帝自己舍不得出钱,“剿寇”又是火烧眉毛的事,不能稍缓。怎么办?只能是给政策,让他们自己去“创收”。明末清初的李清在其《三垣笔记》中说:左良玉(明朝大将)的兵一半要算群盗,甚是淫污狠毒。每入百姓家勒索,用木板将人夹住,小火烧之,胖人有的能流一地油。他们抢掠来妇女,公然在大街上奸污。因为朝廷严重拖欠军饷,士兵还要卖命打仗,抢劫起来自然理直气壮。当然,用这样的兵来“剿寇”,只能越剿“寇”越多,终于进了北京,反而把皇帝给“剿”了。
虽然在郭沫若看来,李武生是“很有政治的头脑”,但他这个建议还是彻底得罪了当时的“士大夫”们。当时崇祯为了故作姿态,一面采纳了钱士升的理论,一面也对钱进行了“切责”。但郭沫若发现,“当时一般的士大夫都左袒钱士升。钱受‘切责’反而博得同情,如御史詹尔选为他抗辩,认为‘辅臣不过偶因一事代天下请命’。他所代的‘天下’岂不只是富家的天下,所请的‘命’岂不只是富者的命吗?已经亡了国了,而撰述《明李北略》与《明亡还略》的人,依然也还是同情钱士升的。”
郭老的眼光是很准确的。崇祯自杀之后,这些士大夫们并不为他“死节”,而是热衷于当李自成的“大顺”朝的新贵。明朝遗民写的《小史》记载,李自成手下的将军李岩和军师宋献策在北京街头曾经“见先帝柩前有二僧人在旁诵经,我明旧臣选伪职者皆锦衣跨马,呵道经过”,不解“何以纱帽反不如和尚?”实际上,在清兵入关后,这些人很快又成了“大清”朝的新贵。看来,只要能够保住他们的地位和财富,则无论国号是“大明”、“大顺”还是“大清”,无论皇帝是姓朱、姓李还是姓爱新觉罗,他们都不是很在意的!
一晃明朝已经亡了372年了。无论是李自成因为骄傲而功败垂成,崇祯因为被人误导而招致覆灭,都已经是历史长河中的既成事实,不会因为我们的惋惜、愤怒和悲伤而改变,最重要的我们应该能够从中汲取足够的教训。法国“新史学”的代表人物雅克.勒高夫说过这样一句很有分量的话:“拒不思考历史的民族、社会和个人都是不幸的,因为同历史遗亡症引起的伤害相比,往昔的创伤其实是微不足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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