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指挥枪”建军原则的确立与发展(1927—1949)
“党指挥枪”建军原则的确立与发展(1927—1949)
卢 毅
1927年,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失败,中国共产党人用血的教训换来了“政权是由枪杆子中取得的”的深刻认识,从此开始走上独立建军和领导武装斗争的道路,并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党指挥枪”的基本建军原则。这一原则的确立及其制度的不断完善,为中共军队政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最终成功夺取全国政权奠定了坚实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原则的确立
1927年爆发的南昌起义,是中国共产党独立创建人民军队的起点。但这时尚处于人民军队初创时期,中共对如何建军和建立一支什么样的军队还没有足够经验,南昌起义后,部队在转战过程中出现了大量减员。据聂荣臻、陈毅等人回忆:潮汕之役后,一些师、团级干部先后离队,一些中下级军官和士兵也自动离队。【参见《聂荣臻回忆录》上册,解放军出版社1986年版,第75—76页。】三河坝分兵后,朱德所率部队尚有2000多人,但到江西大庾时仅剩下900多人。【参见《陈毅资料选》,上海师范学院政治教育系、上海师范学院分院马列主义教研室1979年编印,第24页。】李立三亦曾向中央报告:“兵士全不明此次暴动的意义,因此军心大为动摇,逃走极多”;军纪也很差,“放枪拉夫等事随时都有”。他认为“这都是因为宣传工作没有深入士兵的原故”。【参见《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408、409、417页。】10月底,中共中央发布通告批评南昌起义军忽视宣传:“叶贺军队行军的时候,兵士之中并没有做充分的宣传及政治工作,所过地方的民众之中也没有宣传。”究其缘由,无疑反映了一种单纯军事观点,忽视了党的领导。因此,该通告郑重指出:“在这总的武装暴动工农革命政策之下,党的作用高于一切。必须有党的指导,……政治指导集中于党是非常之重要。”【《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第400、404页。】这是中共中央对党在军队中的领导地位的重要论断。
秋收起义后,部队情况也是如此。暴动失败后,军官和士兵一路溃散,5000余人的起义部队很快仅剩700余人。为了扭转这一局面,毛泽东在江西永新县三湾村对部队进行整编。他创造性地提出“支部建在连上”的军队制度,实行班、排制,建立党小组,连队建立党支部,营、团建立党委,并规定部队的一切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经过三湾改编,在实践中初步建立起党领导军队的制度。对此,毛泽东在《井冈山的斗争》一文中总结:“红军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5—66页。】
1929年2月,湘赣边界特委书记杨克敏在向中央的报告中指出:“红军中的党组织,由上而下说,由军委而团委、营委,连设支部,各班自成一小组,这个组织,我们很觉得法,很能适用于斗争,因为作战大部以连为单位,每一个作战单位有一个支部,会处理和指挥一个作战单位的事,很觉便当,我们的军队其所以打败仗而不致于溃败,这个组织的好处,应为主要的原因。”【井冈山革命博物馆等编《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上册,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年版,第263页。】鉴于此,周恩来在该年3月主持起草的中央给贺龙并湘鄂西前委的信中推广介绍了这一经验:“在朱、毛军队中,党的组织是以连为单位,每连建立一个支部,连以下分小组,连以上有党委、团委等组织。因为每连都有组织,所以在平日及作战时,都有党的指导和帮助。据朱、毛处来人说,这样组织,感觉还好。将来你们部队建党时,这个经验可以备你们参考。”【《周恩来军事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77页。】
井冈山的斗争是十分艰难的。除了物质匮乏,部队成分复杂亦是个问题。中共中央当时指示:“红军须有广大之工农分子参加,先选拔赤卫队中勇敢分子,尤其是同志加入红军,工人赤卫队分子尤须有多数加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版,第233—234页。】但这一要求在战争环境中显然无法实现。在经历了同国民党的几次作战后,红军伤亡很大。对此,杨克敏向中央报告:“因斗争的激烈,干部损失太多,每一次作战总要损失一些好干部和好士兵,补充的都是一些俘虏兵,明知俘虏兵是带危险性的,但是无法解决士兵的补充问题,有时连俘虏兵都很难得到,有有枪无人的苦楚。”他还说:“因为历次斗争的损失,党的发展常常受打击,所以组织力只有相当的程度,而不能如我们的计划去充分发展。”【《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上册,第261—263页。】在这种情况下,红军不得不靠大量吸收游民来补充。毛泽东当时亦指出:“红军成分,一部是工人、农民,一部是游民无产者。游民成分太多,当然不好。但因天天在战斗,伤亡又大,游民分子却有战斗力,能找到游民补充已属不易。在此种情形下,只有加紧政治训练的一法。”【《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63页。】
但此时的军队政治工作并不尽如人意。由于部队的补充来源主要是农民、游民和俘虏,加上连续作战,生活艰苦,部队中存在的单纯军事观点、军阀主义、流寇思想、极端民主化等不良倾向有所滋长,红四军内部在如何建军的问题上出现了原则性分歧。有人认为红军的任务只是单纯打仗,提出“司令部对外”的口号,主张削弱党的领导;有的公开提出要限制党代表的权力,认为过去“党太管多了”,“权太集中前委了”,要求限制前委对红四军的全面领导。这些分歧导致红四军在建军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党的领导权“还不能绝对建立起来”【《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5页。】。与此对应,军队政治工作也受到排斥,“差不多官兵一致地排斥宣传队,‘闲杂人’‘卖假膏药的’就是一般人送给宣传员的称号”【《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0年版,第819页。】。
针对这些思想倾向,毛泽东在1929年6月给林彪的信中明确提出了党的“绝对的指挥权”“绝对的党领导”【《毛泽东文集》第1卷,第66、67页。】等概念。同年12月底召开的红四军九大(即古田会议),更是明确批驳了单纯军事观点,确立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毛泽东起草的古田会议决议案指出:红军“决不是单纯的打仗的,他除了打仗一件工作之外,还要担负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帮助群众建设政权等重大任务”。因此,那种忽视党的领导和军队政治工作的观点是错误的,“这种路线发展下去,便有走到脱离群众,以军队垄断政权,离开阶级地位之危险,如国民党军队所走的道路一样”。决议案还规定:“红军的军事机关与政治机关,在前委的指导之下,平行地执行工作。”【《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第801、802、833页。】这就从理论上阐明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重要性,并确立了前委的最高领导地位和“党指挥枪”的重要原则。
为了贯彻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1930年9月,中共中央军委书记周恩来在主持中央军委扩大会议时反复强调:“政治上党的领导要有最高威权,红军中只有党的一个领导,不能容许有第二个领导。”【《周恩来军事文选》第1卷,第120—121页。】同年颁布的《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提出:“中国红军为要完成其伟大的历史任务,须接受无产阶级先锋队(共产党)的领导。……红军的政治工作就是要巩固无产阶级及其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在红军中的领导,要使红军成为有力的工农革命的武装力量。”【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1册,解放军出版社2002年版,第600页。】1932年1月,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革军委”)总政治部主任王稼祥在给红军中各级政治委员、政治部、党的支部委员会发出的指示信中明确指出:“提高并巩固党在红军中的绝对领导,保证红军中对上级命令的执行与巩固红军中的纪律,这是目前红军中党的最中心任务。”【《王稼祥选集》,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6页。】随后颁布的《总政治部关于红军中党的工作的训令》等文件,也一致要求“保障党对红军的绝对领导”【总政治部办公厅编《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2册,解放军出版社2002年版,第217页。】。
二、政治委员制度的确立和推行
这一时期,除了在政治上强调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外,中共还在制度上进行了探索。红军最初沿袭的是国民革命军的党代表和政治部制度。1927年11月,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决定:“党代表政治部的制度,应当在新军队的各级组织之中建立起来。”【《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3册,第464页。】1928年,红四军颁布的《党代表工作大纲》也明确规定:“党代表是代表党在军中工作”,“党代表在军队中,在民众中,均在党的指挥之下”。【《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1册,第172页。】此时,其他根据地的红军也普遍建立了党代表制度。后来受苏联取消党代表制的影响,中共中央要求红军以政治委员制替代党代表制。1928年5月,中共中央在《军事工作大纲》的通告中便强调:“红军应由苏维埃派政治委员监督军官,并负责进行政治工作。政治委员应即为党的代表,……但对外不得用党代表名义,应代表苏维埃进行兵士群众的政治教育。”【《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第236页。】6月,中共中央又致信朱德、毛泽东并红四军前委,要求“在政治上设政治部,取消党代表”【《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第253页。】。时至7月,中共六大更在《军事工作决议案》中提出:“采用苏联红军组织的经验,实行政治委员与政治部制度。”【《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4册,第491页。】
对是否废除党代表制,毛泽东有自己的观点。1928年11月,他在给中央的报告中说:“党代表制度,经验证明不能废除。特别是在连一级,因党的支部建设在连上,党代表更为重要。……故我们决定不改。”【《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64页。】次年2月,杨克敏也报告:“取消党代表制,实在不好。事实告诉我们,那一连、一营、一团的党代表好,那一连、一营、一团的士兵就好,就会作战,问题也少些。那一连、一营、一团的代表弱些,那一连、一营、一团的士兵也要坏些,作战也不行些,问题也多了。所以红军中实行党代表制是很好的。”【《井冈山革命根据地》上册,第262页。】但中央在1929年9月给红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再次重申:“党代表名称应立即废除,改为政治委员,其职务为监督军队行政事务,巩固军队政治领导,副署命令等”,并要求成立几省边境的苏维埃政权来公开指挥红军,以“免除党军的毛病”。【参见《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第483页。】因此,该年底召开的古田会议不再提党代表,而代之以政治委员。红四军将党代表制改成政治委员制,实质上仍是党代表制的延续。与苏联军队不同,红四军中的政治委员不仅代表苏维埃,还是党在军队中的代表,而且政治委员与军事首长是前委领导下的平等的分工协作关系。在此之前,陈毅曾就如何处理政工人员与军官的关系向中央汇报:“政治工作人员与军官可以有四个方式:一,政治工作人员与军官平等(结发夫妻式),结果天天要吵嘴。二,把政治工作人员权力只限于政治训练,这样军官权力过大,政治人员会变成姨太太。三,照江西红军二、四团的办法,军官须听命于政治工作人员,这样成了父子式了。四,军官与政治人员平等,由党内书记总其成,一切工作归支部,这样可以解决许多纠纷,划分职权。”【《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5册,第774页。】实际上,古田会议的决议最后采用的是第四种方法,建立了在党委领导下的双首长制。这不仅保证了政治委员在军中的地位,而且确保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1930年3月,中共中央又在《关于成立红一军及军事工作的指示》中明确指出:“政治委员是代表政权与党两方面来领导军队的,政治委员在政治上、在党的立场上比军官权限大,即在军事上一切问题亦应得政治委员的副署。”【《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1册,第422页。】7月,共产国际也发来指示说:“政治委员作为党的代表与指挥员享有同等权力,他监督指挥员,使指挥员的作战行动符合革命的利益。一旦有叛变嫌疑,政治委员有权将指挥员送交审判,如有明显的叛变行为,政治委员有权处决。指挥员的命令如无政治委员的签字和该部队加盖印章是无效的。印章由政治委员保管。”【《联共(布)、共产国际与苏维埃运动(1927—1931)》第9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39页。】此外,政委还有选任干部的考核权:“红军干部的升迁,概凭战功和政治的坚定性,如一个排长要升任连长的时候,团长须根据战功,鉴定他的指挥能力,团政治委员则须鉴定其在政治上的坚定与否,再由师部军部核准任用。”【张国焘:《我的回忆》第3册,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66页。】这些都进一步明确了政治委员的职权。
到1930年5月,各地红军先后实行了政治委员制度。该年冬,党中央在《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中明确:“政治委员不仅是苏维埃政权在红军中的政治代表,而同时是中国共产党在红军中的全权代表。他是代表政权及党的双重意义,执行党在红军政治路线及纪律的完全负责者”,“政治委员有监督一切军事行动、军事行政的权力”。关于红军中的政治机关,条例规定营、团设政治处,师、军和集团军设政治部,中革军委下设总政治部,各级政治部是党和政治工作的指导机关。条例还重申了“支部建在连上”的传统:“支部是党在红军中的基本单位组织,每连中有党员三人以上者均得成立支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历史资料选编》第1册,第602—607页。】根据这一规定,党在连队设立支部,团设立总支部,团以上设立党委。这基本上确定了中共军队沿用至今的军队政工模式。
由于政治委员制度的广泛推行和政治机关的普遍建立,这一时期红军的政治工作卓有成效。1929年8月,周恩来在致红四军前委的信中说到:“红军不仅是战斗的组织,而且更具有宣传和政治的作用”,政治工作“是红军中政治命脉”。【《周恩来军事文选》第1卷,第85页。】1932年7月,中共中央在给苏区中央局及苏区闽赣两省委的信中指出:“政治工作在红军中有决定的意义,……政治工作不是附带的,而是红军的生命线。”【《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8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310页。】1934年2月,朱德在全国红军第一次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我们红军从游击队到现在大规模的正规红军,这是从政治工作领导得来的,也就是在中国共产党和无产阶级领导下发展起来的。如果没有政治工作,没有党和无产阶级的领导,是不会有红军的。”“政治工作是红军的生命线。”【《朱德军事文选》,解放军出版社1997年版,第153页。】将政治工作视为政治命脉、生命线的比喻,反映了其重要程度。随着相关制度的逐渐完善和红军政治工作的开展,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原则逐渐在红军中确立起来。共产国际军事顾问李德在1934年观察后说:“红军无可争议地是处于共产党的领导之下,这保证了它的高度的纪律和士气。”【〔德〕奥托·布劳恩:《中国纪事:1932—1939》,李逵六等译,现代史料编刊社1989年版,第54页。】
三、“党指挥枪”的提出与坚持
1935年6月,红一、四方面军在懋功会师后,张国焘拥兵自重,不服从党的领导,向中央争夺兵权。对此,1935年8月中共中央在沙窝召开政治局会议,重申党中央对红军有绝对的领导权,红军必须服从党的领导。沙窝会议决议强调:“必须在一、四方面军中更进一步的加强党的绝对领导,提高党中央在红军中的威信。中国工农红军是在中国共产党中央的唯一的绝对的领导之下生长与发展起来的。”【《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0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529—530页。】1938年11月,毛泽东在批判张国焘分裂行为时明确指出:“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而决不容许枪指挥党。”【《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47页。】“党指挥枪”遂成为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种形象化表述。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为了适应国共合作的要求,中共领导的部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并曾取消政治委员制度。中共中央曾规定:“改编后的红军,为适应新的条件的变更,确定红军中实行单一首长制,以政治部主任为其政治的助手。同时为健全党的组织,以集体的领导方式来代替政治委员制度。”【《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68页。】政治委员制度虽曾经取消,但中共并未放松党对军队的领导。1937年8月1日,总政治部制定文件强调要“保证党在红军中的绝对领导”,“在新的环境中千百倍加重了共产党对红军的领导责任。应该健全与加强红军中党的组织及其作用,党的组织,应该成为部队生活决定的骨干,成为一切政治工作的支持与依靠,而政治机关亦始终应保持其为党的工作机关的特点”【《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305—306页。】。8月25日,中革军委提出:“各师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后,必须加强党的领导,保持和发挥十年斗争的光荣传统,坚决执行党中央与军委会的命令,保证红军在改编后应完成共产党的党军,为党的路线及政策而斗争,完成中国革命之伟大使命。”【《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332页。】9月25日,中共中央重申:“在原有红军中苏区中及一切游击区中,共产党绝对独立领导之保持,是完全必要的,共产党员不许可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任何原则上的动摇。”【《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347页。】
但取消政治委员制度还是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和军队政治工作的开展。据黄克诚回忆,1937年9月平型关战斗结束后他去部队检查政治工作情况,“在检查和座谈中,我感到部队虽然改编时间不久,但作风却起了很大变化。主要是由于部队中取消了政治委员制度,政治工作显著削弱,吃得开的是副官,军阀习气开始滋长蔓延”【《黄克诚自述》,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54页。】。于是,他向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主任任弼时作了汇报。10月19日,朱德、彭德怀、任弼时联名致电中共中央:“部队改编,政治工作人员的公开地位降低职权,因而影响到政治工作人员积极性降低,政治工作已开始受到若干损失。……对此现象,我们认为除教育干部反对地位观念及轻视政治工作外,还需积极的从组织上得到适当的解决。”具体建议如下:“团以上或独立营执行党代表制度,争取党代表名义的公开。党代表的职权一般与过去政委相同,应是负责保证党的路线与上级命令之执行,领导政治工作和党的工作,对党及政治工作有最后决定权力。”【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16册,国防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19页。】在收到这封电报后,毛泽东、张闻天立即于10月22日复电表示:“关于恢复政治委员及政治机关原有制度,我们完全同意,请即速令执行。惟党代表名义不妥,仍应为政治委员。”【《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1册,第377页。】在这一指示下,中共军队迅速恢复了政治委员制度和各级政治机关。对此,谭政后来曾评价:“在抗战初期,曾经一时迁就国民党,取消了政治委员制度,降低了政治工作的地位,这是错误的。后来改正了,恢复了政治委员制度,提高了政治工作地位,这是很对的。政治工作在任何一部分革命军队中,都应有其适当的地位,都应适当地强调它的作用,否则这个部队的工作就要受到损失。”【《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4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第211页。】
为了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1940年颁布的八路军政治工作条例还明确规定:“政治委员是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的全权代表”,“为着巩固党在自己军队中的领导,政治委员有过问军队中一切工作与一切行动的权力”。尤其是在干部任免程序中,政委拥有极为关键的考核权,“参加挑选、考察、检举指挥员、军事人员、政治工作人员的工作,并在委任及调动人员的命令上签字”。【参见《中国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第八路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八路军军政杂志》第2卷第4期,1940年4月。】这种“党管干部”制度是中共始终坚持的原则。
抗战初期,新四军的政治工作曾一度滑坡。《新四军政治工作组织纲要草案》中提出:“今日本军队之政治工作,应遵照蒋委员长告国民书中训示,……应遵循中央政府团结救国之既定国策,及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主张,拥护蒋委员长,拥护国民政府,实行三民主义,实施抗战建国纲领。”【《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8册,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1979年编印,第445页。】如果按此纲要执行,势必削弱党对新四军的领导。鉴于此,中央军委总政治部给新四军发出指示:“你们起草的政治工作条例是不妥当的。我们必须保证共产党对军队的领导。一切减弱党的领导与作用的企图办法,都应该坚决拒绝之。”并指出:“政治工作必须在政治上、理论上、组织上、工作内容与方法上,保持共产党的独立性。一切迁就国民党,迁就军队指挥的上下系统,而丧失或减弱我党独立性的办法都是有害的。”【《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2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389—390页。】
但后来,还是发生了皖南事变的悲剧。事变发生后,中共中央立即指出:“全党全军应该警惕,引为鉴戒。……须知有枪在手的共产党员,如果不服从中央领导与军委指挥,不论其如何自以为是与有何等能力,结果总是要失败的。”【《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3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33页。】重申“党指挥枪”的原则。中央又通过《关于建军问题的决定》强调:“党要建立一支铁的党军,……这支军队要有巩固健全的政治委员,政治工作和党的支部之制度和工作,以保障党的绝对领导,掌握党军在政治上须是绝对忠实于共产党。”【国防大学党史党建政工教研室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17册,国防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8页。】
为了落实中央这一决定,新四军军分会于1941年6月召开会议,代理军长陈毅明确提出:“建军是从政治上着手,首先保证党在本军中的绝对领导权。”【《陈毅军事文选》,解放军出版社1996年版,第121页。】在这个会上,新任新四军政委刘少奇表明:“我们新四军是党军,党军是执行党的政治任务的工具”,因此要“绝对服从党的领导,完全执行党的政策和命令,来完成党的任务”,“一切离开党的非党的以及反党的这些倾向,在我们部队中间都不能允许。在这一方面要加强我们的斗争”。【参见《新四军·文献》第2册,解放军出版社1994年版,第850、853、855页。】从后来的情况来看,新四军的政治工作有了很大好转。新四军第三师师长兼政委黄克诚对于“党指挥枪”原则有了充分的认识:“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巩固党的单一绝对的领导。”【《黄克诚军事文选》,解放军出版社2002年版,第171页。】
抗战期间,周恩来、朱德等中央领导人也对“党指挥枪”的原则和政治工作的重要性作了多次论述。1938年1月,周恩来在《抗战军队的政治工作》中提出:“以革命主义为基础的革命政治工作是一切革命军队的生命线和灵魂!”【《周恩来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93页。】1939年3月,他又在新四军军部大会上强调:“我们要以政治工作保证建军工作的完成,巩固党在新四军的领导。”【《周恩来军事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81页。】朱德也在1940年8月撰写的《党是军队的绝对领导者》中指出:“我们八路军和新四军,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产生、成长和壮大起来的。没有我们党,就没有这支军队;有了这支军队,就必须要巩固我们党的领导。”【《朱德军事文选》,第409页。】1945年6月,他又在七大闭幕会上强调:“我们军事干部在各方面一定要无条件去服从党”,“我们的军事干部离开了党,那他就一样也做不成,一样也做不了,一切问题要靠党”【《朱德传》(修订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646页。】。可见,党的主要领导人高度重视“党指挥枪”的原则,并且始终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不动摇。
1944年4月,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副主任谭政受中央委托,在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等人的指导下,起草并由他在西北局高干会议上作了《关于军队政治工作问题》的报告,系统总结了建军以来的政治工作经验。《报告》从三个方面论述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思想:第一,概括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内涵。《报告》认为,所谓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就是指“我们的军队,必须完全的绝对的无条件的放在共产党及其领导机关的政治指导之下,不能闹独立性”。第二,阐述了必须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因。《报告》提出,只有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才能保持我军是人民军队的性质,因此“必须使八路军新四军一切部队,无条件地服从共产党中央及其代表机关的政治领导”。第三,指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通过政治工作来实现的。“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的政治工作是革命军队的生命线”,没有军队政治工作,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就成为一句空话。【参见《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4册,第196、214、207页。】总之,《报告》分别从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涵义、原因和具体途径,完整阐明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思想,标志着“党指挥枪”原则日臻成熟。
四、健全党委制和加强集中统一领导
回顾历史,红军原本实行的是以党委制为核心的党对军队的领导体制,以前委为最高领导机关,但王明“左”倾教条主义占统治地位后,照搬苏联,取消了红军中的党委制。党委制取消后,以个人领导取代集体领导,这就为博古、李德等人在中央苏区推行“左”倾路线提供了机会。曾参加过中央红军长征、担任过中央纵队干部团政委的宋任穷在总结这段历史教训时指出:“(六届)四中全会后,部队中取消了党委的领导,单纯的强调个人行政领导,养成了个人领导不民主的作风,把过去集体领导党委会领导的光荣传统丢掉了,这是很大的损失。”【《军队政治工作历史资料》第10册,解放军政治学院政治工作教研室1982年编印,第758页。】解放战争爆发后,为了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集中统一领导,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军恢复和健全党委制,这是解放战争时期加强军队党的建设的重大决策。
晋冀鲁豫中央局较早开始恢复各级党委制的工作。他们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在1945年11月召开的中央局会议上决定团以上单位恢复党的委员会。1946年12月,晋冀鲁豫军区向中央作了《关于部队中党委的组织与领导的报告》,介绍他们恢复各级党委会的做法和经验,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1947年2月,中央发布《关于恢复军队中各级党委制的指示》,介绍了晋冀鲁豫军区的经验,强调改组和健全各级党组织的意义,命令全军恢复党委制。同年7月,总政治部颁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党委员会条例(初稿)》,明确规定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其组织形式即在军队中设置各级党委员会,而以党委员会作为军队之一切领导与团结的核心”【《我军各个历史时期政治工作条例汇编》,解放军总政治组织部1977年编印,第155页。】。这就确定了党委集体统一领导的核心地位,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军队的集中统一领导。该条例还对各级党委会的性质、基本任务、职权和工作、产生和机构作了详细规定,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各级党委在部队中的领导地位,使“党指挥枪”更为制度化、规范化。
为了加强对军队的集中统一的领导和指挥,这一时期中共中央还多次作出建立严格、完备的报告制度的规定,统一全军的思想和行动。同时为了纠正个人包办的倾向,保证和加强党的集体领导,中央于1948年9月通过《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规定今后“一切重要问题(当然不是无关重要的小问题或者已经会议讨论解决只待执行的问题)均须交委员会讨论,由到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做出明确决定,然后分别执行”。【《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40—1341页。】《决定》强调,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军队在作战时和情况需要时,首长有临机处理权。这一系列重要原则,既确立了党委在部队中的核心领导地位,保证了高度集中的统一指挥,又明确了集体领导同个人负责的关系,进一步加强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1947年10月,毛泽东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发出号召:“我全军将士必须时刻牢记,我们是伟大的人民解放军,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队伍。只要我们时刻遵守党的指示,我们就一定胜利。”【《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39页。】同年11月,国民政府面对战局的失利,国防部新闻局局长邓文仪在主持全国新闻工作检讨会时曾感慨:中共“军队党化”,“在党之领导下,执行党的政策与决议,真正做到政治领导军事”;而反观国民党军队,却是政工与党脱节,导致军队“失去中心领导,革命精神遭受打击,工作效果,事倍而功无半”。【《国军政工史稿》下册,台湾“国防部”总政治部1960年编印,第1402—1410页。】此言所揭示出的国共两党军队政治工作的反差,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双方决战的最终胜负。就连蒋介石后来也认为,中共军队的成功秘诀乃在于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因此不由慨叹:中共“从来都是强调以党领军,最重视政治思想工作的”【李云汉主编《蒋中正先生在台军事言论集》第2册,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94年版,第777页。】。
总之,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年代,探索总结出了一套坚持“党指挥枪”的制度。这些制度包括:确立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支部建在连上,推行政治委员制,健全党委制和加强集中统一领导等。这些制度互相衔接、共同作用,形成了一个系统完整的组织架构体系,为“党指挥枪”提供了坚如磐石的制度保证,同时也是人民军队不断发展壮大和取得革命胜利的重要法宝。历史已经证明,“党指挥枪”是人民解放军的建军之本、立军之本、强军之本,是人民解放军永远不变的军魂。
(本文作者卢毅,中共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教授,北京 10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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