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解放初期中共的粮食政策与实践

作者:姚焱超 来源:党的文献 2018-05-21 3037

天津解放初期中共的粮食政策与实践

姚焱超

天津解放初期中共的粮食政策与实践

天津作为工商业大城市,其粮食自给率历史上就很低,主要靠从外地输入。

抗战以前,天津粮食来源,华北有蚌埠、开封、商丘、张家口、沧县等地,东北有营口、大连等地,江南有上海、汉口、无锡、芜湖、长沙等地,国外有美洲、澳洲、东南亚等处,“彼时货栈仓库存底既丰,纵使分出一部供作输出,而津市食粮之消耗亦绝不致发生问题”。

日本统治时期,施行配给制度,勒令市场停止交易,此时天津的粮食供应,除了一小部分仰赖配售者外,大部分由街头粮食摊贩供给,粮食日呈短缺之势。

日本投降后,华北城乡经济隔绝,粮食运津不畅,天津除能从小站一带输入少量稻米外,大部分粮食依赖江南大米、东北杂粮及美粮输入。

但随着内战的爆发,江南大米及东北杂粮亦均因战乱和交通阻塞,不能运津。与此同时,国民党政府的战争政策和腐败统治也愈发不得人心,每遇征粮,农民诸般躲逃,国民党政府的粮食动员能力因之迅速衰竭,根本无力拨调粮食援助天津;另一方面,因战争局势的变化,国民党政府在华北已入穷途末路,曾源源输津的美粮也随之断绝。

解放前夕,天津粮食库存只有5522万公斤,以1949年五六月间的物价和人口计算,需日售100万公斤粮食,才可维持供需平衡。不仅如此,粮价飞涨亦使市民苦不堪言,“1948年底,16种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比年初上涨了740倍,其中面粉上涨761倍,大米上涨689倍,玉米上涨1006倍”。

粮食匮乏,对于天津这样一个巨大的工商业城市而言简直如同灾难,“市民都已到了绝粮挨饿的境地”。同时,生活于此的近200万市民长期在日伪和国民党的统治之下,对中共政策不熟悉,甚至存有怀疑和恐惧。

如何在这座城市获得大多数人的政治认同,从而稳定秩序、安定民心,无疑是摆在中共面前的一个巨大考验。而当时,市民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对粮食均最为渴望,因此,解决天津的粮源问题,对新生政权的巩固相当关键。

目前,学界对于天津解放之后,中共如何解决天津的粮食问题,大多限于概括性的论述,较少详细具体的分析考察。本文选取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至1950年3月国家统一财经这段时间,描述分析中共接管天津之后,是怎样有效地解决天津的粮食问题,从而实现了巩固政权重要一步的。

设置粮食机构

天津解放初期,全市的粮食工作由财政与贸易部门分别设置机构管理与经营,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1952年将两个部门的粮食管理机构合并为天津市粮食公司为止。

为确保接管天津后尽快恢复社会经济秩序,中共于天津解放当日,即1949年1月15日,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军管会”),全权负责天津的接管事宜。同日,市军管会贸易接管处粮油部亦宣告成立。

天津解放后,市财政系统的供应组旋即根据市军管会的命令接管了原国民党政权河北田赋粮食管理处天津区储运处,随后在供应组的基础上设立了天津市人民政府财政局供应处,负责全市党政机关、部队、团体、学校等单位的粮食供应工作。

同时,为安排过往军政人员的食宿设立了天津市人民政府的食宿总站及区分站,其业务由供应处负责管理。

1949年1月19日,市军管会贸易接管处粮油部接管了原国民党政权的天津市民食调配处,着手解决市民粮食供应,并组织城乡物资交流,配合天津市工商局管理粮食批发市场。

1949年3月28日,在市军管会贸易接管处粮油部基础上成立了天津市贸易公司粮食公司,内设办公室、人事科、业务科、保管科、会计科,主要任务是做好市民的粮食供应,稳定市场粮食价格。

为便于推展业务,天津市贸易公司粮食公司在市内设立了五个粮栈,分别以序数命名为第X粮栈,同时在塘大区亦设立了市贸易公司塘大分公司,统一经营塘大区的粮食业务。

4月,根据市军管会通知,代管了军粮城碾米厂,因机器设备损坏严重,遂决定先做仓库使用,定名为军粮城仓库。5月,接管了十区(今和平区)台儿庄路的政记轮船公司仓库和太原道太孚轮船公司仓库,改称为一库和二库(以后这两个仓库分别移交给天津港务局和市人民政府使用)。

6月,在五区六纬路大直沽发电厂对面建立了天津市粮食公司第一货场(今大直沽粮库)。7月,接管了一区(今和平区)张自忠路、哈尔滨道交口的原轮驳行仓库,定名为第一仓库。

1949年8月21日,根据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华北商业机构的决定》,华北粮食公司在天津成立,内设秘书室、审计室、资料室、人事室及业务部、储运部。

在中央商业处直接领导和地方财政经济委员会指导、监督下,管理华北区各地的粮食经营,下设12个分公司及38个直属支公司。同时,天津市贸易公司粮食公司撤销,其业务由华北粮食公司直接管理,原设的五个粮栈亦调整为四个支公司,分别以华北粮食公司天津第X支公司命名,塘大分公司改称为华北粮食公司塘大支公司。

1949年10月,根据华北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各级粮食机构的命令,以天津市财政局供应处为基础成了天津市供应局,内设秘书室、人事室、保管科、会计科、调供科。

1949年12月12日,中央贸易部召开全国城市供应会议,会议决定成立全国性的粮食公司,“由贸易部领导,并在各区成立分公司,资金、物资、干部统一调度,计划统一制定,各区财委应在上述统一的条件下,领导保证任务之完成”。会议还要求,各省都要首先建立起粮食公司,并尽可能垂直建立到县。

经过认真的准备和筹划,中国粮食公司于1950年3月1日在北京成立,负责掌管全国粮食经营,各区、各省之公司受其领导。3月28日,将华北粮食公司改组易名为中国粮食公司华北区公司,内设秘书室、人事室、计划室、业务室、储运室、会计室,下设河北、陕西、平原、察哈尔、绥远5个省公司及北京市公司,天津市并未一并设立市级粮食管理机构,而是由华北区公司直接管理其业务。

天津解放初期,全市的粮食工作由财政与贸易部门分别设置机构管理与经营。其中天津市财政局供应处、天津市供应局隶属于财政部门,天津市军管会贸易接管处粮油部、天津市贸易公司粮食公司、华北粮食公司、中国粮食公司华北区公司隶属于贸易部门。

短期来看,这种分别设置是必要的,但随着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各部门职权划分进一步明晰,粮食工作的统一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于是,1952年10月,两个部门的粮食管理机构合并为天津市粮食公司,统一管理全市的粮食工作。

调粮入津,充实库存

在设置粮食机构以便合理有效地管理和主持粮食工作的同时,另一边庞大的调粮运津任务也在紧张地进行着。

天津解放前夕,城乡经济隔绝,水陆交通不畅,是造成粮荒蔓延的两个重要原因。因此,中共入城前就确定了沟通城乡交换,疏通粮源的方针。

在此方针指导下,中共把筹调粮食与解放天津同时进行,由冀中贸易公司统一筹划,从冀鲁豫、冀南、冀中解放区筹集粮食2亿8千余万斤。冀中农民为协助解决天津解放后市民的食粮问题,掀起运粮高峰,3.5万余辆牛车、胶轮车,在凛冽寒风中,直向天津进发。

与此同时,子牙河、大清河及运河上数千船工、民工,为使粮船畅通,加强运输,全力砸冰开河,把筹集到的粮食集中到天津附近的泊镇、沧县、青县、河间、唐官屯、王口、独流、王庆坨等地。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市军管会贸易接管处粮油部迅即通过在近郊设立的这些收粮站将大批粮食源源运入市区,并委托私营粮店、斗店和磨房代理接收,借用和租用一些库房、场地存粮。从1月下旬开始,由于冰消河开,运河浮桥亦已拆除,河运畅行,每日均有粮船源源到来,冀南、冀中、渤海军分区等地运津的大批粮食,纷纷到达,并每日增加调运数量,仅2月22日—24日三日内抵达天津的粮船就不下五六十艘,而且运河、子牙、大清等河流均有不少船只正在起运途中,每日来往运输的船只可达十余艘。

在冀中贸易公司筹粮运津的同时,中共天津市政府亦与东北地区进行了联系,预定在天津解放后立即调剂部分粮食入关,以应急需。2月26日,东北地区首批100余万斤杂粮运抵天津。

此后,华北贸易总公司又于4月28日派天津贸易公司粮油部部长王一鸣前往沈阳接洽华北地区购粮事宜,商定由沈阳起运4000万斤粮食。到5月8日,已有一部运至天津。

5月11日至25日,共运抵粗细粮杂粮6719万斤,除部分小麦、面粉、大米来自渤海、冀南军分区外,其余大部粗粮来自东北地区。6月1日至12日,经私商由东北运津粗细粮达8500余万斤。7月,营口海运粮食陆续来津,其中首批谷子500吨7月上旬便已运到,8月,东北来粮渐畅,杂粮大量来津。

1949年9月,天津粮食部门的粮食库存再次告急,已不足300万斤,华北粮食公司及时调运小麦2900万斤扶持天津各面粉厂生产,以缓燃眉之急。同时,加紧催促东北运粮。截至9月底,共运到粮食552万余斤,至10月中旬每天平均运100万到150万斤。10月24日,为充裕津市粮源,王一鸣再赴沈阳,协商东北食粮内运事宜。

经数日商讨,东北粮食总公司决定自10月29日起至12月底,每日发津500万斤食粮,其中一部分直发灾区及产棉区。

1950年一二月间,华北粮食公司天津第一支公司第一货场平均每日收东北来粮50车左右,1950年1至6月,总共接收2888车。三支公司2月中旬接粮最多,仅2月18日一天即有69车入津。到1950年6月份,华北粮食公司天津第一支公司进粗粮约12932万斤,细粮约736万斤,面粉41万余袋。第一仓库收面粉81万余袋,小麦3271万余斤,小米160万余斤,玉米约49万斤、大米119万余斤,军粮城仓库收粮2029余万斤。

应当说,天津解放初期,援粮入津,以北方为主,尤以东北地区为大宗,从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至1950年上半年,除短暂中断外,几乎每月都有东北来粮大批运至天津,极大地缓解了天津供应民食的压力。

1949年5月份之后,天津以南来粮支援渐多,仅《天津日报》所见,5月份开始即有私商从济南、蚌埠、徐州、宿县等地运粮陆续来津。5月底,因细粮价格北高南低的关系,南线面粉、小麦源源北上天津,仅面粉每日从济南运达天津者,即约有三五千袋之多。6月1日至12日,私商由徐州、济南、德州、小站和市周等地运来粗细粮1500余万斤。7月20日前后,天津批发粮商赴徐州、宿县等地采购小麦,购妥220余万斤后,仍继续采购。8月27日,65家批发粮商组成六个小组,经天津市工商局给予证明,赴徐州、兖州、蚌埠、宿县等地采购小麦。限于资金、交通等因素,私商运购数量难称巨大,但对消耗极巨的天津而言,亦是重要补充。

除私商运粮外,天津国营粮食机关亦有主动南下吸购之举。1949年6月30日前后,天津市麦粉购销委员会经工商局介绍,派员赴徐州采购小麦,由徐州市贸易公司购得2000包起运来津。同时,该会亦拟从商丘、黄口、蚌埠、宿县等地采购。8月初,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赴新乡购得面粉5000袋,于8月3日全部运津,并继续在新乡、内黄、濬县三县的城市与农村市场,收购小麦。同月,合作总社于半月内先后在徐州采购小麦102万斤。

上海解放后,沪市面粉亦开始源源北运供应天津,仅1949年10月中旬,即有20万袋面粉运至天津,同时,华北粮食公司与上海粮食公司签订协议,规定10月至12月3个月内,再由沪运津面粉20万袋。

另外,这里应提及,华北地区尽管1949年夏季水灾严重,需粮极巨,但在夏令期间天津细粮消耗量较多的情况下,仍对天津进行了重要的粮食支持,冀中、冀南一带曾先后调拨大批小麦来津,8月22日由冀南元村集运小麦62万余斤。8月26日,又有4.2万余斤运津。同日,冀中国营裕东公司拨来32万多斤小麦亦抵达天津。

另据档案资料,8月份天津共接收河北小麦1547万余斤、杂粮29万余斤,平原小麦1262万余斤、面粉3.8万袋,察哈尔杂粮129万余斤,北京市面粉约2.6万袋,天津专区还以粗粮换天津市细小麦559万余斤,总计调进细粮2388万余斤,粗粮158万余斤,共约2547万斤。

总之,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后,由于全国各地大量调粮援津,天津的粮食库存得到充实,民食问题暂得保证。1950年3月,国家实行财政经济统一管理,调拨给天津市的粮食逐年增加,供求矛盾缓和。

粮食供应与粮价调控

天津解放初期,长期的粮荒已困扰市民多时,飞涨的粮价,也早已超过市民的购买能力。尽管有大批粮食运津,但仍不能确保无虞,如何合理地供应民食、稳定波动频繁的粮价是疏畅粮源之外的又一要务。

当时主要有三个难题摆在中共面前。其一,天津近200万人口的粮食供应,工作量极大,中共的干部紧缺,合作社也一时不能组织发展起来;其二,必须把粮食加工变成米、面才能出售,但由于当时客观条件,在加工环节存在困难,对成品亦无法保管;其三,城市中有两个价格,一是批发价,一是零售价,要想减轻市民所受的中间剥削,必须掌握零售价格。

面对这种情况,经过慎重思考,中共决定一方面采取粮店代售、政府救济和配售等办法供应市民,另一方面通过平稳粮价,打击囤积居奇和投机倒把,稳定粮食市场。

为尽快恢复粮食正常供应,稳定粮食市场,市军管会贸易接管处粮油部从1949年1月开始便组织私营米面铺代售粮食,凡经营粮食的正当商人,经区、街、公安派出所、工商局的介绍和粮食部门审查批准,可以成立粮食代售店。同时明确规定粮食代售店:秤要公平、说话和气;不掺假使水,保证原供粮食质量;不把粮食卖给小贩;执行粮食部门规定的出售办法、价格和交款手续。

为保证市民可以买粮,1949年1月20日,天津粮食市场开始恢复交易,次日,军管会贸易接管处粮油部批准480多家私营粮店开业代售粮食。当时已临近农历春节,为让市民吃上饺子,各代售店都出售小麦粉,每斤为16元(旧人民币),每人每次限购5斤。仅此一项,全市就供应小麦粉近500万公斤。

2月底,粮食代售店已在市内普遍设立,并开始零售食粮。是年4月,全市粮食代售店发展到580个,后经审查、整顿,至11月,增加为640个。粮食代售店的设立,对于迅速疏通粮食供应渠道,合理安排市场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代售店出售粮食约8208万斤,减轻了市场的压力,在稳定市场粮价与零售价格上起到了一定作用,使市民吃到了比较便宜的粮食,也有利于解决加工问题,扶持几百家磨房业,对发展商业起到一定作用。

平津战役期间,灾民纷纷涌入天津。为救济灾民,天津市政府特拨付首批救济粮40万斤,于1949年1月21日开始发放。1月22日下午2时许,各区分赴粮库领运,待领到救济粮后,即由工作小组分别发给每个灾民,每日1斤。1月25日,军管会、市政府所拨的第二批急赈粮350万斤开始发放,其救济对象是孤寡、老弱、赤贫和遭受严重灾害的市民。

与此同时,天津市政府为缩短运输时间,使灾民早日得到赈济,委托本市粮业同业公会,由散处各区300余户粮店,就近代为配发。财政局并制定灾贫民救济支粮证多册,由各区把灾民登记造册,适当分组,填写粮种及支领姓名,持二联单到指定粮店内领取,由干部检查粮食质量,掺土和砂者不能发放。至2月4日,全市约7万户,近30万名灾民贫民得到了救济,每人都得到了半个月的赈粮(每人每日以1斤小米计算)。

在发放救济粮的同时,市军管会文教部为解决天津市大、中及专科学校员工学生的食粮问题,于1月21日拨发临时救济粮10万斤分配给法商、冀工、国体、水专、长春大学、省立男中、省立女中、保定公职、东北第三及第四临中、大中补习班、沧县联中、职业训练班等十三校。

1月26日为解决各校复课中的经费和员工的薪金、学生的公费及食粮等问题,又拨款950万人民券和29.5万斤食粮(其中包括细粮5万斤,粗粮24.5万斤),分别借给南开、北洋、冀工、女师、法商、水专、省立男中、省立女中等学校,以备急需。

拨粮救济只是应急举措,难以长久,而粮店代售亦出现了弄虚作假、私自抬价以谋私利之事,不少贫苦市民仍有断炊之虞。

为了保障天津贫苦市民购买食粮,减轻奸商投机剥削,降低市场粮价波动影响,华北贸易总公司在1949年2月23日颁布了《天津市粮食配售实施办法草案》,规定:配售以玉米面、小麦粉为主,所需粮食由华北贸易总公司粮油部负责筹措;配售对象只限市区有常住户口、固定住所、经济条件比较清苦,经所在区公所审查批准者;配售数量,每人每月供应玉米面20市斤、小麦粉10市斤,3周岁以下儿童不计入人口;配售价格每10天根据当时市价调整一次,但必须低于市场卖粮公市价5%,每次调整的价格均在《天津日报》公布;配售粮食之零售业务全部委托本市各区之零售粮店办理,统称为“粮油部代理店”。粮油部统一印制天津市贫苦市民粮食配购证,统一编号,加盖公章,免费发放,市民凭证到各代售店购粮。

通过这一办法,基本保证了全市居民的口粮供应。在此基础上,天津市贸易公司粮食公司于1949年6月3日进一步制定了《粮食公司对机关、工厂、学校粮食配售试行办法》,规定:凡本市购粮制的机关、工厂、学校,已组织消费合作社或供给商店者皆可申请,经粮食公司审查批准后,每半个月按单位人数配售1次,每人每月不超过粗粮20市斤、细粮10市斤,粮种以白面、大米、玉米、小米、红粮为限,配售价格粗粮低于市场批发价格10%,细粮低于市场批发价格5%。

6月4日,天津市贸易公司粮食公司为保证机关粮食供应,免受市场物价波动影响,制订了《关于机关粮食的配售办法》。9月3日,又制订了《对包干制机关粮食配售办法草案》,对经市财政局批准实行包干制的机关及薪金制干部参加机关食堂者,按大、中、小灶的供给标准与数量每半个月配售1次;配售价格按购粮当日市场批发价格细粮低5%,粗粮低10%;购粮时采取单位集中购买办法。

粮食配售对于稳定粮价,保证居民口粮供应起了重要的作用。1950年3月全国财政经济统一后,市场趋于稳定,市场粮食价格已接近配售价格,故配售粮食的销量逐渐减少。

通过粮店代售、政府救济和配售等措施,基本保证了市民有粮可买、有粮可吃。这是中共接管天津之后稳定民心的关键之举。然而,是时天津刚刚解放,国民党统治时期粮价飞涨的局面尚未得到有效控制,若不能迅速稳定粮价,不仅将严重影响市民的日常生活,同时也不利于政权的巩固。为此,中共对天津的粮价动态十分关注,时刻注意调控。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后,由于天津近郊及附近城市物价上涨;金圆券与人民币的兑换比值一再变更,商人心里没底;粮食批发业尚未恢复;以及临近农历年关,粮食需求增长,粮价上涨并于“1月底达到高峰”。

为此,政府通过调运天津解放之前在近郊的囤粮,迅速止住了涨势,2月初粮价普遍下落。2月中旬以后,由于“粮价低于津浦线及平汉线各地,一月下旬至二月上旬粮食入市销售量减少,因此粮价看涨,存粮户不愿出售,又因战争影响,交通尚未完全恢复,年节及元宵节前后,调运者减少,这就造成供求失调,价遂上升”,同时商人亦在粮价上涨中趁机活动,助长了粮价的上升。

2月15日,兵船牌面粉每袋由1200元快速升至1500元,这种不正常状态不仅影响天津本市人民生活,而且会导致天津市外围各地粮价波动,给投机奸商以可乘之机。贸易处粮油部有鉴于此,遂在市内金城仓库面粉市场,按每袋1300元价格大量抛出,共售出2090袋,市场粮价即回转下降。

但旋即2月17日至20日,粗细粮价格再度上升,且有带动附近城镇粮价波动的趋向,贸易处经缜密研究,决定采取全面平抑的方针,自23日起在金城、启泰等交易市场大量出售粮食。23日面价开盘1400元,贸易处粮油部先按1300元出售,后落至1280元,24日则落至1100元,先后出售近万袋。23日启泰栈市场玉米开盘曾达12元以上,经两日平抑,市价已落至9元5角。每日还出售杂粮数百包,各种杂粮价格亦回落。

1949年春旱不雨,冀中灾区和天津近郊农民到天津市场上购粮备荒,粗粮大量外流。私商囤购、支前和春耕也导致运力紧张,粮食调入减少,而东北地区也“向华北输入减少,同时又禁止私商向关内运输,致使进境大减”。

在此情况下,4月下旬粮价逐渐上涨,从4月26日至30日,仅五天时间,小麦粉便由每袋1650元涨至2180元,玉米面每斤由16.50元涨至22.50元,大米、小米每斤分别由26元、15元升至39.62元、19.50元。东北行政委员会为帮助平抑粮价,充分供给华北食粮,决定撤销此前禁止私商贩运粮食入关命令,准许商人自由贩运粮食入关,并通知铁路局增加运粮车辆。

5月10日左右,东北杂粮及山东面粉又源源运抵天津,市场粮食显著增加,价格下跌趋向稳定。5月底,东北粮食入关数量日渐增加,同时人民银行调整了东北币兑换比值,天津粮商感到运销有利,赴东北购粮者日多。细粮价格亦因北高南低的关系,吸引了南线面粉、小麦源源北上。

6月,在政府协助下,私商运津粮食约14684万斤。其中细粮(大米、面粉、小麦)占总数的25.62%,粗粮占74.38%,粗粮大部来自东北,细粮则来自津浦线——济南、徐州、蚌埠一带,此外,冀中、冀南、小站等地亦有部分运来。政府对于正当粮商购运食粮,尽量予以种种的便利,如发给购粮照和银行贷款,国营贸易公司也从价格上给予适当照顾,使私商可获合理的利润。

另一方面,粮食公司为适应市民过节需要,避免商人操纵价格,大量抛售面粉。此后,随着粮源的增多和政府的有意调控,至7月中旬前后,天津市的粮价虽有升降,但基本处于稳定状态。

7月上旬,津沪通车后,上海、徐州、济南粮价大涨,大批粮商遂觉有利可图,携款北上购粮。同时,夏季大雨,河水暴涨,天津周围水灾严重,收成无望,百姓纷纷来津采购粮食,市民亦争购粮食以备汛期。东北交通被水冲断,运输断绝,来粮大减,而国营粮食部门实力不足,不能支配市场,因此,粮价急剧上涨。到7月24日涨至高峰,面粉零售价高出批发价70%,通粉每袋上涨93.3%,小米零售价高出批发价36%。

为稳定此次涨风,天津市粮食公司调动大量粮食向市场抛售,日抛售量最高达360多万斤,粮价得以回跌。

1949年夏令期间津市细粮消耗量较多,贸易公司为保证细粮的充分供给,先后从冀中、冀南一带调拨大批小麦来津。大量的粮食运津,充实了库存。8月份又结合行政管理,加强动员私商及各区驻津之公营贸易部门出售粮食,并采取协议价格办法,严格检查、冻结投机取巧奸商的隐避囤粮,定价拍卖。

由于实施了这些措施,再加上后来东北交通恢复,新粮日渐上市;农村商贩日渐减少;天津防汛期期间群众也积存了一部分粮食,涨风才停止,整个9月份粮价亦处于平稳正常之状态中。

1949年10月上旬至11月下旬,粮价再次波动。10月15日之后,全国币值大跌,物价猛涨,加之天津市粮价偏低,私商贩运亏本,粮源减少。而东北正值征粮,严禁私商贩运,故进入11月份,粮价又开始上涨。

11月中旬开始,国家由东北调运大批粮食入关,同时又拨出大批公粮供应京津地区。11月下旬,入津粮食量为2305万斤。天津与各大城市统一步调,先由贸易公司提高牌价,与黑市价格持平。然后,全国贸易公司于11月25日统一行动,抛售粮食4000多万斤,粮价重回平稳。

1950年2月,私商趁新旧年关之际,一面哄抬市价,一面套购市场粮食,导致牌价市价差距拉大。由于国营粮食部门库存货源充足,坚持按牌价出售,3月初牌市价接近拉平。自此,经过一年多的反复较量,国营粮食部门逐步取得了控制市场的主动权,几次粮价波动终得到抑制,粮食价格趋于稳定。

结语

粮食是一种重要资源,尤其在战争期间,能否有效地解决粮食问题,使军需民食得到保障,对战争的走向起着重要的作用。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爆发后,国民党政府为赢得战争,在军需民食的供应上,过分地倾向于军需,而将民食供应放在第二位。

随着时局的变化,国民党政府发现不仅军事的失利威胁着自身的统治,蔓延的粮荒更使其日益失去民心。为应对日益严重的粮荒,国民党政府在天津采取了口粮配售政策,然而,国民党政府并没有掌握充足的粮源,始终难以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的民食供应体系,天津的食粮供应仍主要依赖私人粮商的出售。

因此,当粮荒蔓延,国民党政府首先想到的便是限价政策。在货币超发,政府却强行要求限价经营的情况下,正当粮商实难维持生存,纷纷破产,黑市投机却愈演愈烈。因此有学者认为,国民党政府对粮食资源动员能力的衰竭,“可能是它最终垮台的关键原因”。

天津解放后,国民党政府无力解决的粮荒问题依然存在。中共深知若任此种情况延续下去,会影响市民对新政权的信任。因此,中共接管天津初期,一方面建立和完善代表新政权的粮食机构,主持粮食工作,另一方面既以行政能力从各地调粮运津,又鼓励私人粮商贩运,充实天津的粮食库存。

由此,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至1950年3月国家统一财经这段时间,大量的粮食源源入津,天津的粮荒逐步得到遏制。

另外,为应对和解决频繁波动的粮价问题,中共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粮价是市场物价的基础和指针,其变动会影响乃至决定着整个市场物价的运动方向。

粮食作为人类赖以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资料,一定时期内的产量是固定的,而人们对粮食的需求弹性又很小,因此粮食供求关系的微小变动便可能引起粮价的大幅波动,从而拉动以粮食为生产资料的商品的涨价,并带动各种生活消费品价格的上涨。粮价的非正常波动会严重影响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将导致经济秩序紊乱。

为此,中共一方面通过政府行为供应民食,减轻奸商投机剥削,减少市场粮价波动对市民生活的影响,另一方面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调控,高抛低吸,有效抑制粮价。

总体而言,天津解放之后,中共为解决天津的粮荒问题,所采取的措施是有效的,不仅缓解了当时天津的粮食紧缺问题,也使人民看到了中共良好的执政能力,赢得了民心,从而走好了巩固政权的重要一步。

作者姚焱超,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生

文章来源:《党的文献》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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