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原来是这样的——农民生活温馨富足,地主佃户和谐共处?

作者:唐律疏议 来源:唐律疏议 2019-07-03 1324

民国原来是这样的

——农民生活温馨富足,地主佃户和谐共处

唐律疏议

在现在很多网络段子中,民国时的中国农村是一片祥和的世外桃源。土地平旷,屋舍俨然,良田美池桑竹,黄发垂髫怡然自乐。地主则都是靠勤劳发家致富的种粮大户,并且都是对佃户心怀慈悲的大善人。总之在他们看来,民国的中国农村是无比美好的人间天堂,直到共产党的“土改”将其变成了地狱。

但事实上……

【“西洋和中国许多研究者,是通过古典文化来观察中国的。他们通过这样的媒介物来观察,把中国当作是“古雅”的,而且发现年深月久的苍翠的锈痕,悠悠然笼罩在中国的乡村和人民之上。田野中圣经时代的韵律,使中国的生活仿佛是一首牧歌,以神所指定的旋律,从这一季荡漾到那一季,从播种时荡漾到收获时,从出生荡漾到死亡。中国的知识分子为了外国销行而写的关于他们国家和人民的作品,总是强调这潇洒之美,以及古哲学的明白纯洁。这种图画是虚假而有毒的。……当农民起来,在乡下激起变乱的时侯,对那些变乱的野蛮性最先吃惊的人,就是把农民的生活幻想成十分可爱的人们。”】

——[美]白修德 等:《中国的惊雷》,新华出版社1988年2月版,第35页。

当然,有些人可能会说,白修德是中共的“国际友人”嘛。他喜欢共产党,不喜欢国民党,说不定会抹黑民国呢?

但是国民党的史书总不太会刻意去抹黑民国的吧?甚至还有很大可能会美化民国的。那么,我们来看看国民党的官方史书是怎么说的。

【“自孙中山先生领导国民革命以来,经十余年努力奋斗,终于能推翻满清,建立中华民国。但所谓“民主政治”实际上仅徒有虚名而已,当时全般局势仍在袁世凯与各大军阀控制之下。由于彼等之争权夺利,完全置国家民族于不顾,致演成全国混战之局面。孙中山先生乃继续领导国民革命,先后发生“二次革命”。“反帝讨袁”与“护法”诸役;各大军阀间亦为争权夺利发生火拼,其大者如直皖之战、直奉之战,小者为一省之内的派系作战,则不计其数;因之战火遍及全国,生灵涂炭,较之满清末年尤有甚焉。同时帝国主义者,又乘机侵略中国,不平等条约较前更为苛刻,主权领土损失益多,国家有被列强瓜分之虞。战乱地区人民生活更加艰苦,平时难得一饱,荒年则饿殍遍地,因之偏激者则铤而走险。‘共匪’乃得乘机煽惑诱骗,此‘共匪’之所以能滋生也。
……
(北伐结束后)不幸又遭李宗仁、冯玉祥等,以及野心政客汪精卫之叛扰破坏,乃发生数平叛乱之战,其规模之大,国家、人民所受之损害,较之‘北伐统一’之战为尤甚,使社会更为支离破碎,政治无法纳入正规,尤其经历战乱之地区与偏僻之山区,如:湘、赣、闽、鄂、皖、豫等省边区与陕北等地,官吏无能,政治腐败,生产落后,人民困苦,共匪乃得于该等地区大量发展。”】

——[台]王多年:《国民革命战史:反共戡乱》,黎明文化事业公司民国71年版,第5卷,第185、186页。

在国民党的这部史书中,为描述民国时农村的凄惨,甚至直接使用了“土豪劣绅”的叫法来陈述农民所遭受的苦难来源。

【“部分官吏窳腐贪污,土豪劣绅巧取豪夺,往往使民间疾苦投诉无门,实为助长共匪凶焰之主因。”】

——[台]王多年:《国民革命战史:反共戡乱》,黎明文化事业公司民国71年版,第1卷140页。

民国原来是这样的——农民生活温馨富足,地主佃户和谐共处?

【“中华民国自建国以后,历经十八年战乱,全国方告统一。当时全国各地,天灾人祸频仍,尤以遭军阀割据数经战乱,导致民穷财尽,益以地方政治腐败,财政紊乱,教育落后,又有地方土豪巧取豪夺,几至民不聊生,此种情形,在各省政令所不及之偏远地区,地形隔绝之高山地区,更为严重,共匪乃得利用此等状况,肆其欺骗宣传之能事,并依暴力、恐怖、胁迫人民参加匪军。”】

——[台]王多年:《国民革命战史:反共戡乱》,黎明文化事业公司民国71年版,第5卷,第197页。

可见,民国时农村情形的水深火热和农民生活的极度艰难,甚至连国民党的官方战史都不否认。而今天那些粉民国的人,却连国民党的这点诚实态度都抛弃了。每当有人告诉他们民国是多么惨不忍睹,他们总会以为这是因为对方被共产党的历史书给骗了。但当接触了海峡或大洋对岸的资料后,我们才会真正发现,其实共产党说的是真的。

以上是国民党方面的资料,其描述尚不具体,可由其他海外资料补充映证。

美国记者白修德曾在中国多年,亲自采访过国共高层干部。他与人合著一本《中国的惊雷》,其中就介绍了他们亲历的民国时期农村状况。此外还有美国记者韩丁,曾跟随中国共产党的土改工作组进驻山西农村了解状况,后写成《翻身》一书记录中国的土改。此二人后来都被中共称为“国际友人”。但事实上他们并非天生就是共产党的粉丝。白修德曾很敬仰蒋介石,但目睹国民政府种种暗无天日的情形之后,终于对蒋介石丧失信心。

【“蒋是一个掌握实权的中国气息十分浓厚的中国人。我最初对他很敬仰,继而对他产生过同情,最后把他看得一文不值。”([美]白修德:《探索历史》,三联书店1987年12月版,第11页)】

韩丁在其早年对中国共产党亦持有保留态度。在其《翻身》一书中,不仅记录了土改前地主压迫农民的情形,也毫无顾忌地如实记录了土改时流氓无产者的残暴以及翻身农民的过火行为,并无为共产党做尊者讳的迹象。

如果说白修德和韩丁可以算为有所“左”倾之人的话,美国记者杰克•贝尔登则完全不同了。此人虽也被称为“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但却不是共产党的支持者。他对共产主义和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戒心,尤其提防知识分子。和韩丁一样,贝尔登也会说一些中文。他作为职业记者,活动的区域很广,包括国统区与解放区。他这种超然的态度和机遇给我们带来的两种统治下的对比更为客观,也因此而更为震撼。

下面就看看他们的书里是怎么描绘民国时的农村的。

【“农村中的压迫大不相同。中国地主把佃租提高到无可再高的程度。好一点的田地,他们收取收获物的百分之五十至六十;在某些地区,如重庆,他们收取百分之八十之多。在地权十分集中的县份里,大地主好象中古欧洲的贵族一样,自己有武装的家臣,有无情的收租管事,有农奴——即佃农。
小自耕农常常并不比佃农好过日子。任何人都可以向他抽税,并且常常是在抽着。他必须负担政府的勒索,各种本地官吏的零星窃盗,以及驻在他的县里的军官们的需求,路过他的地方的小兵们,都觉得可以随便问他要猪要肉要吃的。
有时农民需要贷款,而贷款在中国,可以把名义上拥有土地的农民降而为替债主耕种的雇农。一笔借款——买种子,买耕具或家庭急用的借款——就可以使农民陷入高利贷的天罗地网之中。不管政府如何设法在乡村中打破这个制度,货款权依然在乡村小押当和重利盘剥者的手里,而重利盘剥者,通常就是大地主兼做的。利率高至年利百分之三十至六十以上。一个人、一给高利贷者掌握以后,就很少脱身的机会。小农通常吃亏之处,还有市场。他在收获季节低价出售米谷,青黄不接的时候他从市场上买回来的米,却必须出高价钱。交通是这样困难,道路是这样稀少,以致每一地区都差不多与世隔绝。并没有全国市场来规定价格,也没有铁路来使各地互通有无。
在任何乡村里,地主,高利贷者和商人,往往就是同一个人。通常大镇市上总有‘小康’之家组成的一个严谨的社会圈子。他们的田地产业给他们以威严的气概和文明的外表。当传统主义者说起中国乡村民主的时侯,他们总提到‘父老’,大家的事情是由父老决定的。父老差不多总是有钱有地的人,或有钱有地之家的商业上的同盟者。中国少数的‘博学之士’,即出得起钱受教育的人,也是这些人家出身,中国各级政府的人员,是受教育的人之中挑出来的。这些人由于对自己阶层的忠实感,由于对自己所出身的有教养及有钱家庭的忠实感,从根起就有官僚主义。在乡村里,富有田地的人家和地方政府的统一性显而易见。政府指派保长和甲长负责收税、征兵和维持公共秩序。”】

——[美]白修德 等:《中国的惊雷》,新华出版社1988年2月版,第30-32页

【“农民要控诉统治他的寡头政权,是决无效果的。他要控诉不法的捐锐,奇重的利息,一般警察的野蛮,必须向地方政府请愿,而地方政府的组织,恰恰就是保护压迫他的一群人的组织。甚至在战争以前,对地方政府问题有兴趣的少数研究者发表了几个详细的调查材料,说明这个制度如何发生作用,就已经使中国有良心的人为之惊骇;他们写了几本枯燥的小册子,把这个地主制度痛骂一番。在有些地方,无力付出重利息的农民就由当地的警察捉去关在监牢里;他们的家里要不送饭送水的话,他们就会饿死而没有人理会。在某些地主的田庄里。农民被迫作无代价的工,作为他们封建义务的一部分。农民收获时,一切政府人员或地主纷纷各自勒索一份。”】

——[美]白修德 等:《中国的惊雷》,新华出版社1988年2月版,第32-33页

美国记者韩丁,曾亲自在中国走访,并虽中国共产党的土改工作队下乡考察。韩丁会说中文,因此他可以亲自直接采访接触到的中国农民。不妨看看韩丁在其《翻身》一书中记录的民国农村是怎样一幅不忍直视的画面。

【“‘在很多地方,乡村人民的处境,就像一个人永远站在齐颈深的水里,一个小浪就足以把他淹死。’托尼在一九三二年这样写道。”】

——[美]韩丁 著:《翻身》,北京出版社1980年10月版,第49页。

【“以下是从同我交谈过的那些农民的亲身经历中摘录出来的几个片断:
一连三年都闹荒,全家只好出去要饭。晋城县城里简直糟透了。好些做娘的把刚生下的孩子撂进河里,大街上不少孩子四处转着找不到大人。我们被迫卖了大闺女,那年她已经十四岁了。我们寻思,饿死不如逃荒去,就把一点点家什全卖掉了。我拿起一根扁担,一头挑上铺盖卷儿,一头挑上小子,抬腿就奔了长治。小子一路上饿得连哭带喊。我们在一家大门前头歇下脚,小子哭得可怜,里边一个女人出来看了看。我们在那儿停了三天。第四天早起,那女人说她想买这个小子。我把他安置在炕上睡熟了,到隔壁屋里领了五块银元。人家害怕小子醒来哭着找娘,就把我们撵出去了。我心里觉得苦得不行,卖掉亲生骨肉,滋味真是不好受哇。那天走在路上,我们整整哭了一天。
我险些没有饿死。那天我躺在大路上,正好过来了一挂大车,赶车的招呼我让开道,我觉得身板虚得不能动弹,心想叫它碾过去算了,可是人家还是由边上绕过去了。
闹荒时,我们都吃树叶和枯草。因为肚饥,身体虚得不能走路。我上山去寻树叶子,看见人们都为争树叶子厮打起来。我妹子饿死了。我嫂子熬不住饥,跑出去再没有回来。我表姐被迫当了地主的小老婆。
我和孩子们去给人家间苗,一总才挣下了半升小米,每顿饭只抓一小捧跟野莱搅在一起吃。娃们都挺成了大肚子,瘦得皮包骨头。没过多久,那个小的就起不来了。他害了红痢,睡在炕上,从屁眼里爬出了好多好多虫子,足足有一盆,赶他死后还一股劲往外拱。小闺女吃不上奶,因为我自己也没有吃的。不用说,她也死了。
人们一说到过去,就泣不成声,听他们讲述的人也无法忍住自己的眼泪。然而,当这些苦难和恐惧积累多了,人们的感觉变得麻木了。过去的生活中充满了野蛮、残酷、恐怖,人们也不感到心惊了。虫子从奄奄一息的孩子身体里爬出来,像买卖牲畜一样地买卖妇孺,把人活活毒打而死,为着争抢树叶而互相厮打——这一切人们已经习以为常了。不可想象的事物都变得平淡无奇了。”】

——[美]韩丁 著:《翻身》,北京出版社1980年10月版,第46-48页

【“地主对佃户、债主对债户的残暴行为达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地主实际上将农民的生死大权都操在自己手里,一旦自己利益受到损害或威胁时,他们就任意采取惩罚措施。如果他们抓到一个小偷,当场就对他进行惩处。有一个张庄农民家的小孩刚刚才六岁,闹灾那年偷摘了他爹东家树上的几把叶子。地主抓住了这个孩子,用大棍打得他混身青紫,并且罚了他爹二十五块银元,相当于他整整一年的收人。为了熬过冬天,他只好去向亲戚借钱,直至十年以后,这笔债还没有还清。
在张庄以西不远的下韩村,有一个姓侯的贫农,从他的阔亲戚侯玉福的地里偷了几堆玉米。侯玉福逮着了这个小偷,把他拖进村中的空场,捆在一棵树上,亲手用鞭子抽得他死去活来。这个人受了内伤,过不久便一命呜呼了。
如果拖欠了地租,或者还不起利钱,那么地主对他们也毫不客气。那时候,地主就来佃户家里通租。逼不出来,就把佃户逐出那块土地或赶出房屋。要是这个农民抗拒,他就要挨地主或其狗腿子的毒打。
如果农民企图进行自卫,事情就会变得不堪设想了。有个太行山的农民,因为地主强奸他老婆而动手打了那个地主,就被拴住头发吊起来毒打,直到头皮从脑顶上撕裂,人栽到地上,流血过多而死。
地主只有到了自己对付不了农民的时候,才会跑到村公所求援。挎着左轮手枪的村警和保安队的扛枪大汉一会儿就把问题解决了。如果一个村的力量还嫌单薄,全区所有的枪支马上可以集中起来对付一个村,如果还不够,县长就要出动他手下那支百八十人的警备队了。
所以毫不奇怪,农民们很少反抗地主豪绅的勒索。他们非常明白,反抗将会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结局,这在他们自身的经历和这个地区的历史上都是不乏先例的。
在大多数与农民发生纠纷的情况下,只要地主豪绅们亲自采取行动,或者在必要时借助村政府的武装,就足以维待法律和秩序了。但当地主之间闹翻的时候,情况就不是这样了。由于村长不过是他们的奴才,或者顶多不过是他们的同僚,所以他只能进行调解而已,没有办法强行解决。当调解无效时,唯一的办法只有到县衙门去打官司。先是请人写状子,又是投状,驳状,请证人,还有上下的打点等整整一套名堂。官司打来打去,直到打出个结果为止。在当时那种风气之下,一般总是两家之中钱最多、势最大而又最不择手段的那一家打赢官司。输方不但要当堂挨一顿板子,而且还得办一桌酒席,酬劳所有跟这场官司有关的人。席上当面赔礼道歉,官司就这样了结了。”】

——[美]韩丁 著:《翻身》,北京出版社1980年10月版,第56,57页。

【“多少年来,佃户和长工们稍稍表示一下反抗,就要遭到残酷的镇压,因此,如果要向地主的权力发起进攻,农民便深为犹豫,这几乎成了本能。在地主阶级统治的两千年内,一次又一次的反叛都被镇压下去了。率众起义的首领们,不是被收买,就是被砍头,他们的追随者则被活活地剁成肉块、烧死、剥皮或活埋。太行地区的地主曾经得意地向一些外国来访者们出示过他们用人皮制成的物品。这些事件和这些回忆就是中国农民文化遗产的一个组成部分。残酷镇压的历史故事,通过诗歌和传说世世代代流传下来,在各地流行的戏剧中也一再得到表现。
因此人们不难理解,只有当农民被逼得忍无可忍时,他们才会行动起来。不过,一旦行动起来,他们就要走向残忍和暴力的极端。他们如果要动手,就要往死里打,因为普通的常识和几千年的痛苦教训都告诉他们,如果不是这样,他们的敌人早晚要卷土重来,杀死他们。”】

——[美]韩丁 著:《翻身》,北京出版社1980年10月版,第59-60页

有人可能会说白修德和韩丁都是亲共的美国人,所以他们可能会夸大国民党统治下农村的阴暗面。那么我们现在来看看贝尔登这个中立记者记录下了什么,然后再回过头来想想,白修德和韩丁有没有夸大或抹黑民国。

贝尔登首先发现的是,农民所受的第一重压迫,是来自国民政府的苛捐杂税。

【“一九四一年夏秋两季,我走过河南、河北两省,从黄河走到长江,目睹了本书前面某一章所描述的那场大饥荒的开始。每天走在路上,但见原野空旷,土地荒芜,十室九空,残破不堪,十分凄凉。当时许多地方的旱情并不很严重,所以我很奇怪,为什么土地会如此荒废。农民告诉我,他们背井离乡去逃荒,是因为国民党税吏、蒋军粮秣官横征暴敛,田赋超过了实际的产量。既然全部劳动果实都要被抢走,交不出捐税还要挨打坐牢,谁还种地呢?
农民在官府衙门外的田野里掘野菜草根果腹,而我却在一个又一个国民党将领的演戏筵席上受着山珍海味的招待,不禁感到十分羞愧。可是,当我得知正是这些将领和国民党官吏把饥民的土地收去抵税,等侯雨季放佃时,我就不仅感到羞愧,而且感到愤慨了。
我在路途上的时候,每天都有农民来到我的马车跟前,向我哭诉自己的悲掺遭遇,每天晚上都有县官偷偷来到我的住所,求我在还来得及的时候,在老百姓还未全部饿死之前,帮帮忙——“看在上帝的面上帮帮忙吧!”我答应尽力而为。”】

——[美]杰克•贝尔登:《中国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1980年7月版,第118-119页。

【“苛捐杂税在中国并非新事,自从清朝被推翻,军阀开始用枪从农民那里征粮养兵以来,就一直存在。不过这些残暴的军阀,在蒋介石政权面前,可就是小巫见大巫了。蒋介石政权从中国农民那里榨取的财富,恐怕比中国悠久而曲折的历史上的任何一个统治者都多。
近年来,蒋介石的职业辩护师把沉重的捐税归因于抗日战争。可是他们无法说明,何以国民党几乎是从其当政之日起,就向人民敲骨吸髓地征收重税。
即使在蒋介石政权的所谓黄金时代,即一九二九年至一九三三年期间,据官方材料,中国农民必须交纳的五花八门的捐税,也有一百八十八种之多。一九三二年,据说是蒋介石实现大治之年,就在这一年,中国多数地区的田赋也比美国高三倍。
然而比正式田赋更苛刻的,是各种名目的杂税,其数值往往十倍于正税。在前清末年,杂税从未超过正税的十二分之一,而在蒋介石的鼎盛时代,杂税竟高达正税的十倍!
对农民这种骇人听闻的剥削,在抗日战争时期自然又达到了空前的新高度。为了进行这场战争,蒋介石在其纸币变得毫无价值的情况下被迫放弃货币税,改收实物税,要农民交粮。
民国原来是这样的——农民生活温馨富足,地主佃户和谐共处?
四川省是蒋介石在抗日时期的大后方,那里对农民征收实物税有时达到稻米产量的百分之五十九;在湖南洞庭湖一带是百分之五十三;在云南是百分之四十九。地主头上的税虽然增加了,可是他们总是以增加租子的办法把负担转嫁给佃户。如果佃户过去向地主交百分之五十的稻谷或麦子,现在就要交百分之七十、八十或九十。有时超过百分之一百,我在成都平原就看到这种情况。这样佃户还得去买米来缴租。也就是说,佃户在稻田里干了一年,到头来自己却得不到一粒米。
抗日战争的结束并没有使备受压迫的庄稼汉松一口气。虽然国民党政府正式宣布在内地和'光复'地区免税一年,但是实际上农民还要拿出更多的钱粮交特别捐。
这一类捐税多少还是固定的,虽然名目繁多,却还不及农民实际捐税负担的一半。这是因为兵捐这种古老的赋税形式在西方早已废除了,在中国却从来没有消失。由于连年内战和抗日战争,兵捐实际上比过去几个世纪更普遍了。
近二十五年来,中国兵捐的负担确实吓人。由于军费无着,军官层层盘剥,拖欠粮饷,以及搜刮之风盛行,不少中国军队就依靠兵捐来获取粮食、衣服、房屋以及巨额银行存款。粮食、牲畜、车辆、房屋、金钱以至人丁,都是军官们征派的对象。不过若是没有蒋介石官吏以及地方豪绅的合作,对农民的这种剥削是不能实现的。其实,兵捐就是官吏们用来掠夺人民以自肥的一种手段。他们的主要手法是在征集兵捐时层层加码。军官们派五斤面,地方官和交绅就加到八斤;派五斤草就加到十斤;派四辆车就加到十五辆;派六十个民夫就加到九十个,派一千块钱就加到一千五百块,等等。因此,战争永远是地方官发财的捷径。
一九四七年,在国民党统治区的河南安阳县,我发现蒋军军官在地方豪绅配合下所征派的兵捐常常是田赋的一千倍以上。光说数字不免抽象,据我所知,兵捐之重,不仅使农民常常失去全部土地、粮食和衣物甚至迫使他们卖儿卖女,把妻子给税吏为佣为妾。”】

——[美]杰克•贝尔登:《中国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1980年7月版,第120-122页。

杰克•贝尔登随后展示了民国时期,国统区农民(尤其是佃农)与地主之间是怎样一副“其乐融融”的景象。

【“在过去的华北和现在的蒋管区,新年对于富农和地主是吃喝玩乐的喜庆佳节,但对于贫农和佃户却是忧愁难熬的灾殃。佃户们被迫出门东躲西藏,以逃避地主及其狗腿子追讨年关债。佃户要是不敢逃走,或是想留在家里过个团圆年,那么,为了还债,往往得把家里的东西抵个罄尽,只给老婆孩子留下糠皮,有时连糠都不剩。
我访问解放区的时候,虽然看不到一个贫农在过年的时候吃得很丰盛,可是也看不到一个贫农跑到野地里躲债,看不到有哪一个农民为了抵债把闺女送给地主当丫鬟或者陪地主儿子睡觉。而你若是到了国民党统治区,就还会发现这些现象,绝非少见,而是非常普遍,天天都在发生。”】

——[美]杰克•贝尔登:《中国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1980年7月版,第157页。

看到贝尔登上述这些凄惨的描述,你是否还觉得《白毛女》是在造谣抹黑旧社会呢?

【“(国民党政府)地政署调查了十一个省的情况,发现一千五百户大地主平均每户有两千多亩地。对这十一省的七十万农户的调查表明,这些农户平均每户有地十五亩多,比大地主少一百三十倍。仅此一端就不能不使人认为,在少得可怜的土地上无法活命的农民,在地权不平等的逼迫下,必然会铤而走险,组织起来从地主那里夺取土地,求得一条生路。”】

——[美]杰克•贝尔登:《中国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1980年7月版,第179页。

【“抗战期间蒋管区和沦陷区由于典押和负债而丧失土地的农民增加了不知有多少万。华北荒年期间,农民为了借粮度过春荒,必须拿地作抵押,两三年内无力赎回就完了。七口之家因此而有三、四口人饿死的是常事。土地集中的结果造成许多肥田的尸骨,但也造成千千万万要求土地革命的人们。”】

——[美]杰克•贝尔登:《中国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1980年7月版,第180页。

【“农民急需填充饥腹,利息再高也不得不借债。在蒋介石统治时期,利率增长到了惊人的程度。一九三二年,农民借一百块钱,到年底要还一百二十五块钱。一九三六年,就要还一百四十块至一百六十块钱了。抗战期间,利率猛涨到三个月百分之百,用粮食计算。负债农民的境遇有时是骇人听闻的。作者在河南见过一位农民,他在春播前向地主借了一百斤小米,借约规定,到了秋收时节要还两百斤。他后来还不起这么多,就请求宽限,答应来年秋后还三百斤。可是因为遭灾,到期还是还不起,他只得把自己的地抵押出去,最后结果是丢了四亩地。由于这个原因,母亲和两个孩子就饿死了。为了区区一百斤粮食的债务,竟赔了四亩地和三条人命。”】

——[美]杰克•贝尔登:《中国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1980年7月版,第181页。

七口之家饿死三四人为常事……就因为向地主借了100斤小米的债务,农民丢了四亩地还饿死了妻子和两个孩子……这就是一些人眼里田园牧歌的民国农村。

但是如果你认为民国时农民的苦难仅限于经济问题,那就错了。地主的经济地位决定着他们在农村的政治地位。农民不仅没有钱,没有权利,甚至连家里的妻女,都成为地主可以任意享用的私产。是的,你没有看错,这不是中世纪农奴制下的欧洲,而是中华民国的农村。

【“就是在上海并离上海不远的苏北,地主也象封建领主一样住在土围子里,有民团守护,统治着一、二十个村庄的佃户。这种土围子是佃户集市贸易的场所,他们完全受地主及其狗腿子的摆布。佃户不但要把收成的百分之五十向地主交租,而且自己的个人问题和家庭问题也要由地主决定。在山西,我发现地主往往包揽一切红白喜事,不经这伙封建老爷的同意,就不能成亲,也办不了丧葬。地主仗着自己的权势,任意奸淫村里的妇女,特别是佃户的妻子,更是地主随心所欲地玩弄的对象。佃户夫妻因为害怕,往往敢怒不敢言。佃户要是反抗,也绝不会有好下场。我在鲁西一个村庄里见过一个地主,他经常把佃户支出去干活,然后乘机调戏他的妻子。这位姓李的佃户表示了抗议,于是地主便指使土匪把他绑走了。地主为了掩盖自己的干系,假装请伪军解决这一绑架事件,还代替佃户摆了一次酒席。请看地主有多么狡诈吧。佃户被释放了,感激不尽,向仁慈的地主借钱偿还那顿酒席。当然,利息低不了,佃户还不起债,就把自己那一小块地抵出去了。最后,地主要他把老婆也送去顶债,这一桩事才算了结。实际上,常常不必如此设局。富农或地主只需等到佃户下地后,就溜到佃户家里奸污他的老婆。佃户要报仇,只有去杀地主,但这很因难,因为地主有保镖,控制着村里大部分的武器,还因为地主或其狗腿子就是村长,掌握警察的权力。
我在鲁西的另一个村子里,还听说这样一件事:一个地主看上了邻舍的一个女子,这女子是他表兄的儿媳妇。因为女的深居简出,地主很难上手。唯一的办法就是来硬的。一天,地主叫上村长,自己和管家拿着手枪和刀,闯入屋里,把女的强奸了。没有人敢说什么,也没有地方可以投诉,因为地主即官府。
在河南安阳县的一村子里,一个年轻的农妇告诉我,她被迫经常接待本地一个地主,国民党民团的头子。她和丈夫都抗拒不得,因为那个地主是地方一霸,他的意志就是村里的王法。
对于中世纪的因素在中国农村仍居统治地位这一点,还需要什么证据吗?在西方,随着农奴制的废除,贵族的初夜权也被废除了,然而在东方,地主虽然对佃户的妻子没有初夜权,却可以在许多个夜晚和下午跑去奸污她。
蓄婢、纳妾和包办婚姻的习俗也是与地主制度分不开的。如果不废除地主制度,国民党法律中有关这方面的一切条文都是毫无意义的。穷人女儿在内地地主家当丫头,有的被商人贩卖到上海当妓女,太丑的,就送到工厂做工。她们自己毫无选择的余地,因为已经卖身给他人,只得任人摆布。”】

——[美]杰克•贝尔登:《中国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1980年7月版,第181页。

微信扫一扫|长按识别,进入读者交流群

5
0
0
4
2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