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奋斗目标的历史演进
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奋斗目标的历史演进
张金才
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为把这一宏伟目标变成现实,在新中国的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进程,提出了一系列接续奋斗的具体目标,引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向前推进。
回顾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奋斗目标的历史演进,展示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而不懈奋斗的光辉历程及取得的伟大成就,对于总结我们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经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而继续团结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从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到实现“四个现代化”
把中国建设成为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孜孜以求的梦想。但这一梦想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变成现实。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28 年浴血奋斗,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也为在新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扫清了障碍,开辟了道路,创造了条件。
现代化首先是工业化。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当时一穷二白的基本国情出发,决定先从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入手,并在推动工业化建设的进程中逐步提出了到20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奋斗目标。
早在1949年3月召开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我们党就指出了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的发展方向。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三年的国民经济恢复,获得了开始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条件。在此背景下,毛泽东在1953年正式提出了以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主体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按照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设想,实现“一化三改”特别是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需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当时估计大约需要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即15年左右的时间。但后来社会主义改造提前完成了,以优先发展重工业为主要特征的“一五”计划也取得巨大成功。这在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奠定初步基础的同时,也一度助长了急于求成的情绪,所制定的发展战略逐渐脱离了中国实际。“大跃进”运动使新中国的工业化进程遭受了曲折,也促使中国共产党人从挫折和教训中开始重新确立更加符合经济规律和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战略。
1963年9月6日至27日,党中央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关于工业发展问题》初稿。这份文件提出:“在三年过渡阶段之后,我们的工业发展可以按两步来考虑:第一步,搞十五年,建立一个独立的完整的工业体系,使我国工业大体赶上世界先进水平;第二步,再用十五年,使我国工业接近世界的先进水平。”该文件改变了之前单纯追求个别工业指标的做法,提出了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的任务,体现了我们党对工业化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
文件中还提出,要“在一个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个文件虽然后来没有正式下发,但它对我国工业发展提出的“两步走”设想,特别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内涵的初步表述、“四个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及发展步骤的提出作了重要准备。
1964年12月,周恩来在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四个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之所以在这次会议上提出这一目标,是因为“调整国民经济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工农业生产已经全面高涨,整个国民经济已经全面好转。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不仅要总结前几年的经验教训,更要为此后一个时期的发展确立目标,指明方向,以统一人们的思想,提振人们的信心,步调一致继续前进。
在这次会议上,周恩来将“四个现代化”的具体内涵正式表述为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并提出了从“三五”计划开始,分两步来实现这一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即:“第一步,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使我国经济走在世界的前列”。这是我们党首次正式完整地提出“四个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在全国人民中留下了强烈印象,产生了深远影响。
1975年1月,周恩来在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地重申了他在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两步走”设想,而且对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两步走”设想作出了具体的时间安排。第一步,在1980年以前,建成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第二步,至20世纪末,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使我国国民经济走在世界的前列。
二、从实现“四个现代化”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科学总结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经验,立足中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遵循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对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内涵标准和发展步骤进行了调整,提出了“中国式的现代化”的命题和“小康社会”的具体目标,制定了“三步走”发展战略。在此基础上,我们党根据小康社会的建设进程,逐步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有力地推进了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全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一心一意地进行“四个现代化”建设。在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邓小平从我国人口多、底子薄的基本国情以及与西方国家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的具体实际出发,对“四个现代化”的内涵和标准作了丰富和调整。
1979年3月21日,邓小平在会见英中文化协会会长麦克唐纳时,首次提出了“中国式的现代化”的命题。他说:“我们定的目标是在本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我们的概念与西方不同,我姑且用个新说法,叫做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中国式的现代化”的提法为调整我国现代化的内涵和标准赢得了主动和空间。1979年10月4日,邓小平在中共省、市、自治区委员会第一书记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了这一点。他说:“我们开了大口,本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后来改了个口,叫中国式的现代化,就是把标准放低一点。”
两个月以后,即1979年12月6日,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回答他关于中国将来会是什么样的情况,整个现代化的蓝图是如何构思的问题时,首次提出“小康”的概念,并将我国现代化的标准进行了具体化。他指出:“我们的四个现代化的概念,不是像你们那样的现代化的概念,而是‘小康之家’。”
邓小平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指标说明了“小康之家”的具体内涵。他说:“到本世纪末,中国的四个现代化即使达到了某种目标,我们的国民生产总值人均水平也还是很低的。要达到第三世界中比较富裕一点的国家的水平,比如国民生产总值人均一千美元,也还得付出很大的努力。”后来考虑到人口增长因素,又把这一标准放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争取达到 800美元的水平上。
把中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新中国70年现代化建设一以贯之的鲜明特色。小康目标的提出充分体现了这一点。这一目标把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紧密联系在一起,克服了之前的现代化目标偏重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的增长、忽视个体生活水平提高的问题,因而一经提出就受到全国人民的热烈响应,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积极性,对此后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
小康目标提出后,邓小平又提出了“三步走”发展战略,简而言之即分解决人民温饱问题、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基本实现现代化三个步骤发展的战略。这一战略安排把“到20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改为“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把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时间推到了21世纪中叶,避免了急于求成、指标过高的问题。
在“三步走”发展战略的指引和全国人民的积极努力下,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迅速推进。到 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已达89404亿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比 1980年翻两番的任务,已经超额完成。
由此,我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第二步目标顺利实现,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小康目标的基本实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胜利,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
但此时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巩固和提高此时达到的小康水平,还需要进行长时期的艰苦奋斗。因此,2000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又提出了从新世纪开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
党的十六大制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目标,提出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党的十六大提出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这次大会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符合我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实际,意义十分重大。
党的十七大在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经济方面,提出要增强发展协调性,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将经济发展指标落实到了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上。
党的十七大同样注重发展目标的全面性,对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强文化建设、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建设生态文明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目标要求对切实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调动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三、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党的十八大基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特别是小康社会建设的实际进程,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并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经济方面,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在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基础上,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 2010年翻一番。这不仅提高了总量标准,而且落实到了人均收入上,更加充分地体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本质要求。
党的十八大根据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规律,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目标基础上,提出了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号召,即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既与时俱进、鼓舞人心,又立足现实、切实可行,为中华儿女团结奋进、开辟未来树起了一面新的光辉旗帜,向世人清晰地勾画了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丰富和充实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内涵,对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顶层设计,在党的十九大上提出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一更高目标,推进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郑重承诺,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期盼。实现这个宏伟目标,标志着我们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2020年,我们将努力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那将是中国历史乃至人类历史上一个令人激动的重大时刻。
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脱贫攻坚战大力推进,贫困人口脱贫明显加快。2018年末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至166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至1.7%。截至2019年5月中旬,全国共有436个贫困县脱贫摘帽,占全部贫困县的52.4%,贫困县摘帽进程过半,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步伐加快。正如习近平所说:“从现在的情况看,只要国际国内不发生大的波折,经过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应该可以如期实现。”
党的十九大综合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我国发展条件,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变化,提出从2020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分两个阶段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第一个阶段,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阶段,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这一战略安排,把党的十三大提出的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时间提前了15年,是我们未来30年乘势而上、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关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党的十九大从经济、政治、文化、民生、社会、生态等6个方面进行了谋划;关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五大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这些目标和要求,体现了新时代“两步走”战略安排的全面性和前瞻性。这些目标只有原则性发展方向,没有具体翻番指标,体现了我国现代化从量的提升到质的飞跃的发展要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命题的基础上,专题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了系统总结,提出了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的前进方向和工作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对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在党的坚强领导下,经过70年的不懈努力和接续奋斗,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我们的国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也更有信心和能力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只要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韧不拔,锲而不舍,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不懈奋斗,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一定可以实现。
作者张金才,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 文章来源:《党的文献》201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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