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加拿大、澳大利亚建交前后
前言
同加拿大、澳大利亚两个发达的资本主义大国建交有助于进一步打开同西方发达国家关系。澳大利亚还是大洋洲大国,中国同大洋洲各国关系也随之洞开。
20世纪70年代初期,除中美关系和联合国席位问题外,还值得一提的外交大事就是我国同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实现了建交。
新中国成立后到那个时候为止,我国建交高峰大体有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实现了同社会主义阵营各国的建交,包括少数亚洲邻国,如印度、印尼、缅甸、巴基斯坦和少数西欧、北欧所谓传统中立的国家,如瑞典、芬兰、瑞士等。
第二阶段是亚非会议后,逐渐打开同发展中国家的关系。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至60年代初,我国进一步同很多亚非国家建了交。
第三阶段就是70年代初期,随着中美关系打开、新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中国同西方国家关系有进一步突破,而同拉美国家的关系则空前发展,迎来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三次建交高潮。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在这当中站在了前列。
两国酝酿同中国建交时,我正在欧美司工作,虽然建交谈判是在中国驻外使馆进行的,但作为负责人之一,我也有幸参与其中。
时代背景
两国愿意同中国建交自然都有当时的时代背景。
首先,就是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国际影响的扩大。新中国已建立20年,力量有所发展,联合国内关于中国代表权的斗争形势越来越有利于新中国,新中国在国际上正在扮演着一个独立的政治角色,而美国对华政策的动向也酝酿着变化。
两国政府对这些变化必然有所察觉。1969年时,加拿大驻瑞典大使安德鲁就曾对我方官员说,“三足鼎立(指中、美、苏)”是加政府对当前局势的基本看法。
加拿大进步保守党领袖斯坦菲尔德访华时,加随行人员中曾有人用两个英文字“Fixen(一边倒)”和“Mixen(和稀泥)”同我方人员开玩笑说,加拿大过去是“Fixen”,现在是“Mixen”。
澳大利亚同加拿大国情类似。澳大利亚工党领袖惠特拉姆1970年访华时曾对我表示:“澳过去依赖英国,后来紧跟美国,深深卷入美国对中国的遏制政策中,现在逐渐意识到必须为自己的利益作出安排,不要把印度洋和太平洋之间的地区交给美、英去管,澳必须决定自己的对外政策。”
第二,两国国内政局也有所变化,都在举行大选。在加拿大,特鲁多先生1970年当选总理,自由党继续执政。自由党对同中国建交态度较积极。特鲁多希望在中加建交后成为第一个访问中国的西方重要发达国家的领导人,因为在西方大国中,中法建交虽最早,但戴高乐总统始终未访华,所以特鲁多有此可能。周总理对此也给予积极回应,但因种种原因,没能实现。尼克松总统抢先于1972年访问了中国,而特鲁多在1973年才访华。

1973年10月10日,加拿大总理皮埃尔·特鲁多偕夫人抵达北京,周恩来等到机场迎接。图源:中共党史网
澳大利亚工党在1972年的大选中获胜。澳工党一直主张同中国建交。澳大利亚当选总理惠特拉姆(工党主席)就职后积极推动中澳建交,而早在他当选前就曾访华,并向我方表示,如果当选,将立即实现此事。这样,两国国内反对建交的政治障碍就减少了。
第三,两国从各自经济利益出发,也有此需要。两国都是世界上的小麦生产国,都向中国出口大量小麦,两国的很多重要矿产品也都需向中国出口,因此,需要同中国保持正常关系。
中加建交后,中国曾一度削减购买澳大利亚小麦,而着重转向加拿大,这使澳大利亚感到着急了。
建交过程
加、澳两国同我国建交都是对方主动提出的,加在前、澳在后,故正式谈判成功并建立外交关系也是加在前、澳在后。中加建交公报和中澳建交公报分别在1970年10月1日和1972年12月22日正式发表。
中加建交过程
早在1969年2月,加拿大驻瑞典使馆参赞就主动打电话给我使馆三秘,表示:加拿大政府已决定承认中国政府并建立外交关系。接着,加拿大外长又在议会正式宣布已指示加拿大驻瑞典使馆同我们接触。这样,从当年5月起,中加就开始了漫长的建交谈判,中国方面谈判代表就由驻瑞典大使王栋担任。
中加建交经过17轮谈判,历时一年多才达成协议,时间之长可以说是同我建交各国中罕见的,关键因素就在台湾问题上。
加拿大愿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但又不愿意同台湾断绝关系,在联合国有关中国席位决议中,不愿意承担支持驱逐蒋帮的义务,对“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问题也不愿公开表态支持。
加方反复表示:加尊重别国领土完整,但认为不需要对别国领土界线表态,不预先承担义务。
同时,加方也一再表白诚意,如:说“加是主权独立国家,美在台有何打算,加不可能参与,因这与加荣誉不符” “加不愿从事促使该地区取得特定地位的任何活动(暗指台湾独立),没有愿望,也不接受玩弄‘一中一台’的活动” “一旦同中国建交,自然就撤销和停止了对蒋帮的承认”等等。
这样,经过反复谈判后,我方考虑到加拿大确有建交的诚意,但当时美国政策趋向还不明朗,而联合国也还没有恢复新中国的合法权利,加拿大的处境有困难,故为打开局面,对公报措辞,在坚持原则的同时作了让步。
公报除重申一般建交原则(如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等)外,只有两段,即:“加拿大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为一段;“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加拿大政府注意到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为另一段。
这里用的是“注意到”,而没有强要加方作更明确的表态,就是照顾了加方的困难,而用“注意到”一词也多少包含了加不反对我方立场甚至也可加以承认的意思。这一公式后来又被援用到很多愿与我方建交,但暂时还不愿意在台湾问题上更明确承担义务的国家身上。
同加方谈判时还有一个小插曲。加方在第一次谈判时,竟然提出了一个多达十条的备忘录,都是有关如何保护使馆安全、活动自由、交通联络等方面问题的,如说“双方使馆馆舍不可侵犯” “使馆档案文件不可侵犯” “使馆设备和财产应免予搜查” “外交代表及其家庭成员不受侵犯” “所有外交人员享受刑事豁免权、免税权、旅行和出入境自由”等等。
我方严肃指出:双方建交谈判,应首先解决建交原则,其他可以后再谈,加方的所谓“十点备忘录” “是毫无道理的,实际是对‘文化大革命’的歪曲”。加方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和我们多纠缠,就进行了正式谈判。
事后看来,加方采取这种非常的手法也是有客观原因的。“文化大革命”中,北京曾发生“极左派”打砸某些国家使馆的事件,这不能不使后来者和新来者感到担心。加方提出的备忘录虽然无礼,却也情有可原。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拿大政府关于中、加两国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 图源:网络
中加建交公报最后在1970年10月13日公布。
中澳建交过程
澳大利亚同中国的建交谈判则远较加拿大为顺利。
1971年5月,澳大利亚驻法国大使雷诺夫首次约见我国驻法国大使,称:奉总理指示来谈两国关系正常化,但目前只希望发展贸易、文化、体育交流,人民往来,关系正常化是长远目标,而且表明“台湾归属未定”。
在澳方这种表态情况下,我方只能采取不主动响应的办法,等待以后变化。后来,澳方又多次同中国驻波兰、南斯拉夫、埃及等使馆接触,解释澳方立场并非反对中国。
估计,澳方采取这种又动又不动的做法,是因为:一、还要观察美对华政策最后动向;二、联合国当时还没有恢复新中国的合法席位;三、澳积极主张同中国建交的工党还未取得政权。
1972年3月,新中国已进入联合国,澳大利亚驻联合国代表团主动同我们接触,探询我们愿不愿意同澳官方就两国关系问题进行商谈。直到这时,我们才正式接受澳方建议,由我大使约见澳大使,表示我国愿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一切国家建交。
周总理在给外交部的指示电中特别加上“在两国关系正常化前,尤其澳还参加侵越战争情况下,较快发展两国贸易关系有困难”一句。
1972年12月2日,澳大利亚工党在大选中获胜,给两国关系发展增添了强大动力。澳工党政府一改前政府的模糊立场,在选举获胜四天后,即由澳大利亚驻法国大使雷诺夫再次约见中国驻法国大使黄镇,转达澳大利亚新总理惠特拉姆致周总理的信,要求立即开始建交谈判,并提出建交公报草稿。
经过两三轮谈判,双方就达成了协议。中澳公报的措辞较中加公报更有利于我。澳方除在公报中表示“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外,又加上承认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省的立场,并决定于1973年1月25日前撤走澳在台的官方代表机构。用“承认”而不是只用“注意到”,自然进了一步。
我们之所以能争取到更有利的措辞,除了国际大形势更加明朗外,同澳工党立场对我们更加友好有关。事实上,在中澳正式建交谈判开始前,惠特拉姆总理(工党主席)早在1971年就曾主动要求访华,并在来华后受到周总理接见和我方的友好接待,在访问过程中一再表示同我国建交的愿望。
建交后访华

1972年,中国国家副主席董必武会见加拿大首任驻华大使。前左二为姬鹏飞,前右二为凌青。图源:《从延安到联合国——凌青外交生涯》
我有幸参与接待了加、澳建交前后访问中国的代表团。加拿大同中国建交谈判成功后,派出了以加拿大工商贸易部长佩潘为首的代表团访问中国。
这是加拿大第一个访问中国的代表团。我和吕聪敏(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组织接待工作。周总理接见了佩潘。佩潘多次表示,此来不单纯是为了贸易,而是要为两国现有的新的关系创造良好气氛。因此,加拿大代表团也不主动谈政治,只是有时谈及加对外政策的独立性。这次访问为发展两国关系打下了基础。
以后,特鲁多总理访问中国,我已专注于国际、条法事务工作,就不再参与接待了。
这里应该特别指出的是:我国政府是十分重视对加关系的,中加建交后,我国派出了中国外交界重量级人物——黄华担任首任驻加拿大大使就是证明。

1971年8月13日,黄华大使拜会加拿大总理皮埃尔·特鲁多。图源:中国驻加拿大使馆
接待澳大利亚工党主席惠特拉姆在中澳建交前访华,是难忘的又一次外交经历。这次访华实际上是为建交谈判铺平道路的。周恩来总理和姬鹏飞部长都亲自会见惠特拉姆并作长谈。

1973年,澳大利亚总理惠特拉姆接受周恩来总理的邀请,来华进行国事访问。图源:网络
惠特拉姆表示同意敦促澳政府从越南撤军并说明,澳工党代表大会从来就主张任何国家都不应在国外驻军,对我国八项援外原则中不控制受援国一条特别给予赞扬。惠特拉姆还敦促我们购买澳大利亚小麦。
惠特拉姆是我接触的西方国家领导人中,对中国有研究的政治家之一,而且平易近人、对华友好。他回国后,担任了澳中友好协会主席。
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率对外友协代表团访问澳大利亚时,惠特拉姆出面接待,并邀请我方在著名的悉尼歌剧院进餐和看戏。
当有人提起我是中国历史名人林则徐的后裔时,他很清楚这段历史,一再问我:“林”是“Lin”,而你的姓是“Ling(凌)”,为什么会是这样?
他对中国历史了解的深入程度使我心中感到惊讶,但我改名的过程比较复杂,外国人不容易懂,当时时间也不容许我多说,我只好含糊答复“两者都可以”,没有详细说明。

2002年7月,澳大利亚前总理惠特拉姆访华时会见凌青。图源:《从延安到联合国——凌青外交生涯》
2000年以后,他又再来北京,友协接待他,请几位曾任中国驻澳大使陪见,但他指名要我也出场。两人见了面、照了相,多少记忆重新涌上心头。但可惜他已患类风湿症,行动十分不便,要坐轮椅,必须走路时得拄着拐杖,而且要有人搀扶。他以80多岁的高龄,带着重病的身躯,仍要为中澳友好事业奔波,真可谓“鞠躬尽瘁”,令人起敬。
加、澳都是有影响的世界和地区大国,同中国建交无疑是20世纪70年代初期新中国同外国建交高潮中的一件大事,对新中国进一步打开外交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简介
凌青原名林墨卿,1923年4月生,福建省福州市人;
1949年10月起在外交部工作,任美洲澳洲司美国科科长;
1951年7月起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停战谈判代表团机要办公室主任、翻译队队长;
1953年底回国后,历任外交部美洲澳洲司副专员,中国驻罗马尼亚大使馆和驻印度尼西亚大使馆一等秘书,外交部国际司副司长、欧美司负责人、国际条约法律司副司长;
1975年任中国驻委内瑞拉首任大使;
1978年任外交部国际条约法律司司长;
1980年至1985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特命全权大使,其间曾四次轮任联合国安理会主席、出席第35届至39届联合国大会中国代表团副团长。
夫人张联,曾任外交部亚洲司副司长、中国驻斯里兰卡兼马尔代夫大使。夫妇二人被称为新中国外交界第一对“伉俪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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