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承包地——农村继续资本主义化的政策

作者:尘沙 来源:少年中国评论 2016-09-20 1970

退出承包地——农村继续资本主义化的政策

7月30日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在农村改革试验区稳妥开展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引导有稳定非农就业收入、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的农户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重庆梁平县是这项政策的一个试点。据报道,全县已有99户农民,有偿将223.68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退还给了集体。其中一户人家以每亩1.4万元的价格退了自家全部的4.23亩土地。

这些土地,被从农民手里拿走以后,又要到谁手里呢?表面上看,是农民把耕地退还给所谓“集体”。然而,我们稍微想一想就能知道,这项政策的目的是把大多数人的土地收归“集体”。既然这些退地的人进城了,那么所谓集体就不存在了。这些土地,不可避免地会成为大生产即资本主义生产的生产资料。

重庆试点的两种退地方式之一是“整户退出”。报道中说的很明白,“整户退出,以保证其免除农耕牵挂”。这就是要让过去的农民断了对土地的念想,而甘于成为雇佣劳动者。另一种退地方式是,“承接土地的业主看中某一块地后,涉及该地块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村民组、承接业主三方联动,共同商定退地价格、用地方式等事宜”。就是说,资本家看中哪块地,就从农民手中一次性买走。和之前的土地流转相比,这更显得是一种剥夺。

按照官方的说法,退出土地承包权是农村第二轮改革的重要标志。三十年前的第一轮改革,实现了农村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实际上瓦解了农村的集体经济。而这第二轮改革,表面上是农民把土地退给集体,实际上是要实现农民同土地的分离。

近几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快速增长,至2014年底已达4.03亿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0.4%。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达5833万户,占家庭承包农户数的25.3%。现在出台退出土地承包权的政策,说明之前的土地流转政策已经不能满足资本家们的要求。

和退出土地承包权的政策相匹配的,还有退出宅基地的政策。这些旨在剥夺农民土地的政策,对于资本家们主要有这几方面的好处:

第一,进一步促进农民的无产化,产生更多的劳动后备军,继续给资本家提供相对廉价的劳动力。财政部长不是早就在叫嚣说工人工资太高了吗?近年来,各种农业政策无不号称会给农民带来好处。比如几年前的土地流转政策,据说能给农民创收。这些所谓的创收是什么呢?某市报道说,“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全市流转土地11万亩,在为农民带来近亿元土地租金的同时,还帮助农民创造了2亿多元的劳务收入”。就是说,失去的土地的农民自己去打工挣点钱,也要被他们算作是政策带来的好处。

第二,剥夺农民土地的一系列政策,有利于城市房地产的去库存。以安徽省为例,继今年2月要求“市、县人民政府要设立退出宅基地奖励资金,鼓励村民自愿退出宅基地”以来,6月又出台了《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对退出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的农民,由县(含市、区,下同)政府给予购房奖励”。半年前,我们在评论退出宅基地政策的文章里提到,“如果把宅基地卖掉仍然去不掉库存,资产阶级还可能会让农民把耕地卖掉”。近期出台的政策的确是要让农民退出耕地。

第三,农民退出退地承包权的政策,对资本家们在农村圈地也是有好处的。比如重庆梁平县的这个例子:“有一位业主看中了该村四村民组一片20余亩的地,准备租用来建大棚,种植水果和蔬菜。经三方协商,共19.7亩地所涉及到的29户农民,全都自愿申请将这部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退出,并获得每亩1.4万元的补偿金。所退出的地,由村民组集中租给业主经营。”

这些政策,对于资本家来说有不少好处。而对农民来说,失去了土地,就意味着要世世代代为人打工。而从另一方面讲,农民的进一步无产化,使农民工彻彻底底地转变为工人阶级。马克思主义关于小农必然无产阶级化的理论再一次得到现实的验证,同时也让我们之前的一些理论争论尘埃落定。有些人认为,两亿多农民工不算无产阶级,说“他们不是还有土地么”。现在,这个问题将不再成为问题了。还有一些人,说什么中国的工人运动不会像外国的工人运动那样发展起来,因为中国的工人同时也是农民,反正有土地不会饿死,所以不会反抗得太厉害。而如今的农村继续资本主义化的事实,将要铲掉这种观点的基础。

 退出承包地——农村继续资本主义化的政策

在过去沙俄也有这种观点,尼古拉一世的财政部长康克林曾经提出,俄国大工业发展带来的工人是无害于统治的。他宣称,“在我国,工人也就是农民,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块土地,要是丢掉了工厂的工作,或者工厂主把工资压得过低,工人可以干脆回乡,又从工人变成农民。”这位财政部长没能料到的是,日后危及罗曼诺夫王朝统治的正是他认为无害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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