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农村改革,为谁的利益,朝什么方向?
农村改革,为谁的利益,朝什么方向?
李昌平
食物主权按:我们昨天推送了《浙江省18位乡村干部联名致全国农村干部群众的倡议》。这一倡议响应习近平主席关于“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指示,提出“强化土地集体所有权,创新土地经营制度”。今天推送李昌平的文章,继续深化和拓展农村土地制度的讨论。土地制度是三农的核心;是农业的经营制度丶农民社会组织制度丶农村治理制度的基础。因此,土地制度如何变革,对中国农村的未来走向、对中国的未来走向有重大影响!欢迎广泛和深入的讨论!
我曾经作为乡党委书记,向朱总理写信说出了“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实话。斗转星移,在新一轮改革的今天,农村改革应怎样推进?对於越来越多生活在城镇的人,因城镇发生的日新月异的变化而想当然地认为农村也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作为一份责任,更是一份情结,我仍然站在农民的立场,为农村改革说实话。
回答是:“上面要求改革”。
这些天有好几个基层要跟我讨论农村改革。首先我要问为什么要改革,为谁改革。 一般县乡干部的回答是“上面要求改革”。如土地确权,如家庭农场,如公司+农户,如土地流转,如村长书记一肩挑。我要问:农村的问题是什么?农业的问题是什么?农民的问题是什么? 农民要求改什么?革什么?怎么改? 怎么革?
我们面对一个村庄时,住下来调查研究和生活观察1-2月,你会发现问题有很多,共性的主要问题有三五个,你再和基层干部群众一起讨论解决主要问题的办法,达成共识,并行动起来,把问题解决。我认为这就是改革。可是,这往往不被认为是改革,因为解决问题的办法往往可能是过去的老办法。很多人总想创新,创新即改革。结果老问题解决一个,新问题出现一串。不断创新不断深化改革,问题也不断发展,结果改革不得不进入深水区,如是,攻艰战,啃硬骨头,改革停一会都死路一条丶前功尽弃!很荒唐!
改革,谁主导?谁被改革?
改革和革命一样,谁主导,谁被改革和革命!?——是个根本性的问题。如果改革是新兴资产阶级要改或革小农的命,改革是一种搞法;如果改革是保卫小农利益并让小农平等分享改革开放收益,改革又是一种搞法!以新农村建设为例:如果政府采购我们乡建院的服务,让我们协助农民建设新农村,我们自然是全心全意为农民服务,这是一套搞法;如果政府让开发商下乡,自然是千万百计让农民上楼,这又是一套搞法!这都被称为改革,但有本质的不同。所以,邓小平教导我们说:改革是一场利益调整的革命,谁是我们家的佃户,谁是我们家的小二,谁是我们家的管家,谁是我们家的夥伴,这个问题是改革的首要问题。现在主流主导的农村改革,似乎是团结新兴资产阶级革小农的命,这是农村改革的本质!
站在资本和新型地主阶层立场上的制度设计
在我参与主导局部的农村改革一路走来,我感觉改革越来越接近革命属性——团结谁依靠谁发展谁巩固谁;而对另外的一拨人正好相反。如土地制度改革之徵地制度,本质是政府和谁谁谁结盟、革谁谁谁的命;如农地制度改革,本质是要重新培养“大地主”阶层,是为了消灭农民劳动者对农地的联合占有制度。对於这样“复仇式”的改革,我内心常有深深的恐惧。立场不同,改革主张和方案便不同。如中央最近下发的《关于农村土地承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通知》,基本上是站在资本和新型地主阶层立场上设计的制度,没有一项是为小农承包地抵押贷款设计的。集体所有制前提下的小农农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成员权的扺押贷款只能在村社内置金融中实现,其他金融形式都不能与之匹配,而文件中没有内置金融的影子。一般来说,屁股在哪里,脑子就在屁股下!改革由改革主导者的立场决定,立场由其屁股决定,所以改革往往是屁股决定的一些事情。有个江苏的农民朋友说:农村改革到了今天,实际上就是某人与农民利益无关的人的主导的一点屁事!我们很多干部把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往往等同於市场在改革中起决定性作用。邓小平教导我们说:不争论。有屁就放,不响最好!农村改革正在把千千万万小舟推进汪洋大海,等待大船救农民出苦海!不知道船顶上隐藏的直升飞机是干什么的?!
农民真的强烈要求农地改革吗?
最近些年,最热门的农村改革似乎是农地改革,农民真的强烈要求农地改革吗?粮食自给率越来越低真的要靠资本下乡集约经营农地才能解决吗?农业龙头企业圈小农的地後从事农业真的就高效益了吗? 三岁小孩都知道这是鬼扯啦!可是为何每年都围绕土地向少数人集中扯来扯去呢?因为新生资产阶级有消灭小农的强烈要求,因为政府钱太多,官员和新生资产阶级结盟消灭小农可以实现双赢。
农村是个自治社会,以小农村社共同体为单元自治为主的社会,村社的基本经营制度丶基本组织制度丶基本治理制度是一个有机整体,村社共同体必须有共同的产权丶财权丶事权和治权,才能履行自治所必须的经济发展职能丶社区建设职能丶社区治理职能。土地制度丶金融制度是村社自治组织的核心,没有了士地村社共同体集体所有制,没有村社共同体内置金融,村社自治组织就是僵尸!现在的农村改革,不是在完善小农村社共同体制度,而是在进一步瓦解小农村社共同体存在所必须的土地制度基础和金融制度基础。
农村改革,主体是谁?立足点是什么?为谁的利益改革? 朝什么方向前进?共产党及其政权在农村的政治基础是什么?经济基础是什么? 跟小农村社共同体是什么关系?这些大事大非的问题要搞清楚!小农村社共同体垮塌了,难道共产党及其政权依靠黑社会不成!邓小平说,不管白猫黑猫抓到耗子就是好猫。我们的很多官员及其盟友们发展了邓小平学说,以“不管灰鼠还是黑鼠,猫子抓不到的就是好老鼠”对应之,不少猫主动変成了宠物。共产党领导的农村改革发展必须靠小农村社共同体主体性的完善和不断发展!
习近平同志强调巩固村社集体所有制和发展集体经济
如果我们能确定小农村社共同体是农村的基本组织制度,村社共同体内以党支部为核心、以村社代表为骨干的民主自治制度为基本治理制度,共同体内以土地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为基本经营制度,那么,农村改革怎么搞其实是非常清楚的事情了,那就是依靠小农村社共同体这个农村基本组织主体,完善和发展小农村社共同体的经济发展能力、社区建设和治理能力。政府各种转移支付资金及优惠政策都要向小农村社共同体倾斜丶并主要通过其实施。中央各部门权力到基层后要向小农村社共同体集中,而不是扶持创新什么新的组织主体去瓦解小农村社共同体存在的基础和环境。
中国农村改革搞到今天,基本组织制度是什么?基本经营制度是什么?基本治理制度是什么? 从中央一直到基层政府越来越不清楚了。资金和政策等从北京各部委出发,打着改革创新的旗帜,到了基层配置给新主体,成了瓦解基本组织制度丶基本经营制度和基本治理制度的子弹和枪炮!以至于共产党及其政府的基层组织在农村正逐渐走向边缘!
习近平同志最近几年都在强调巩固小农村社集体所有制和发展集体经济,可这几年具体政策似乎都还在对土地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经济实施和平演变的轨道上!亮左灯了,但驾驶员却加速向右转!对习近平耍小聪明的人还不少呢!
邓小平晚年说,农村改革第一次飞跃是把小农从公社里解放出来,解决温饱问题。这只是过渡阶段; 第二步还得把小农组织起来,搞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邓说这叫“二次飞跃”!
邓小平不仅把握了历史大趋势,而且制定了阶段性的大策略。邓小平走了,共同富裕和二次飞跃被遗忘了。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这应该是规律。违规开车必会出事的!
村社必须是四权统一的共同体
前面讨论了一些农村改革的路线方向问题,路线是纲举目张。下面讨论一些具体的改革:土地流转改革及配套改革。如果改革是站在小农及小农村社共同体立场上的,土地流转改革显然要遵循三个基本目标原则,一是巩固村社共同体存在及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土地村社集体所有制及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二是内部流转优先,公平优先丶兼顾效率;三是优先确立村社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村社成员权变现及退出进入机制。具体到操作层面,首先是建立村社内置金融,为村社农户承包权和村社成员权可以在内部抵押変现丶集约经营及退出进入提供基础性支撑;其次就是适应小农村社共同体因内置金融等建立导致的土地丶劳动力等要素重新配置後所带来的生产经营方式改变,而同步对村社治理结构的客观要求——建立村社一体化的民主经济及民主治理体制;再次是以完善小农村社自主性为前提的同外部的平等合作机制建设,和政府的合作丶和大城市消费合作社的合作丶和科研机构合作丶和龙头企业合作等,小农村社共同体建立和政府的合作关系是改革的关键举措,其中相当多的合作内容要法制化,以此替代多如牛毛的不平等条约——责任状:即村社有权要求政府依法履行职责丶义务,并依法对政府实施问责!
中国农村社会是个自治社会,这会是长期存在的现实。农村自治的基本主体是小农村社共同体,所以农村改革非常长的一个历史阶段要巩固完善和发展村社共同体主体性。小农村社共同体必须集经济发展丶社区建设丶社会治理三种职能於一体;必须是四权统一的共同体--有相对统一的产权丶财权和事权丶治权。
当下,内置金融是完善和发展小农村社共同体自主性的核心工作。
小平说,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改革更不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成果的完全否定或根本否定!领导政府遵循社会及市场规律发展治理社会和市场,是党。
如果农村改革立足於和新生资产阶级结盟,或是想培育新型地主阶层,在我看来这等同於玩火自焚!菲律宾八九十年前曾经是“亚洲典范”,他们曾经就是这么做的——小农消灭了,农民转变为农民工,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城市工业和服务业出现危机,农民工回不到土地了,农村问题在城市大爆发,菲律宾发生军事政変建立军政府,又从头来学习台湾土地改革,但土地改革至今也没完成,菲律宾向外输出800万菲佣。菲律宾算是亚洲转型失败的国家。菲律宾是我们的镜子!
在亚洲,日本丶韩国和我国台湾,坚持小农村班乡社制度,把分散的传统小农转变为有组织的现代小农,成为亚洲现代化转型成功的典范。
上世纪八十年代後期开始,在中国知识分子中形成了一个共识:中国学亚洲四小龙走出口导向工业化道路,在人圴GDP4500美元的时候,农民人口80%就会转移进城市并市民化,到时三农问题就解决了。因此,消灭小农的农业和农村发现战略就是基於此共识。可三十多年过去了,经济也如愿高速发展了三十多年,现在人均GDP6000多美元了,可我国农民户籍人口却由七亿增加到了九亿多,不减反增加了2亿多!遗憾的是中国知识分子还不检讨当初的所谓共识,还在梦想亚洲四小龙能走通的道路我们也能走通!
笔者曾经发明过一个新词——“中国拐点”,说的是在亚洲四小龙之后,当中国也加入全球一般制造业梯度转移进程时,全球一般性制造业即出现了中国拐点——由少数人为多数人搞制造逆转成多数人为少数人搞制造——一般制造业严重过剩了。亚洲四小龙搞制造业时100元GDP转化为国民收入70元,我们搞制造业时100元GDP转化为国民收入才30元。这就是中国三十多年高速发展丶农村人口不降反增的李昌平解释。当中国拐点出现后,中国之后的所有后发国家和地区的现代化转型将极为曲折和艰难,小农及小农农业、农村将长期存在。菲律宾消灭小农促转型失败了,日韩台保护小农转型成功了,在中国拐点出现后我国还走菲律宾失败之道路会成功吗?
中国革命给我们留下了土地村社农民集体所有制和小农村社共同体,这是中国近代最伟大的成果,今天中国的发展成就及发展中犯了极大的错误也能平安度过,就是因为有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及小农村社共同体制度。这个伟大的革命成果是用无数生命代价建立起来的,尽管不完全正当,但足以值得当代中国人用生命珍惜!
治理问题出在村社共同体日益溃散
农村治理是一件越来越头痛的事。中央长期强调加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丶战斗力的建设,而实际情况完全相反。问题出在村社共同体日益溃散。中国农村是由家族共同体社会过渡到村社共同体社会的。家族共同体靠血缘丶族产及家族服务丶族规等维持;村社共同体靠村社土地集体所有制丶共同经济及共同服务丶村规民约等维持。改革逐渐瓦解村社共同体产权和财权基础,其事权和治权自然逐渐丧失。当然是加而不强,且每况愈下!
很多人以为民主可以让乡村社会由无治变成善治,对海选村长和村长书记一肩挑等寄托厚望,这必定失败的!首先,海选村长的制度是极其荒唐的制度,只会把熟人社会撕裂,也难选出好人,即使选出了好人、村社内部也团结,但由于共同体没有产权和财权支撑事权和治权,好人也干不了好事。
中国的精英阶层特“无聊”和缺德,不在大学等接受西方教育的精英成堆的地方搞西方式民主试验,而在中国传统乡村熟人共同体自治社会搞西式民主试验,美其名曰叫锻炼或启蒙!把台湾选总统的办法拿来大陆选村长,拿农民当试验品过民主瘾!这是中国农民要的民主吗?把村社共同体瓦解掉,是农民民主决定吗?
重新组织农民应为基本国策
农村是个自治社会,自治的基本单元是村,自治的主体是村民及村社组织(村社共同体),村社组织最关键。村社组织是集经济发展丶社区建设丶社区治理三种职能於一身的综合性组织——即村社一体化共同体。现在的农村只有很少的村的村社共同体还比较完善,绝大多数村因为改革的失误而破坏了,变成了一盘散沙。农村必须再组织起来,重建村社共同体及村社共同体社会。有知名的学者认为小农自发自由自我组织起来,这在东亚小农社会还没有先例,日韩台的农协组织也是政府组织起来的丶并给予其很多特殊保护才可持续发展存在到今天。例如,一乡只能一个农协,乡村只能农协办金融丶且初始本金是政府给的,粮食只能农协收储和加工等。在毛泽东时代,用了革命的办法--土地革命及土地集体所有制和一村一社(村社一体化)把小农组织起来。毛时代的乡村改造成果来之不易(尽管有不足和错误),改革如果挖去村社共同根基是大错特错的罪恶!
现在阶段,如果不用革命的手该如何重建村社共同体呢?第一,必须坚持和巩固土地村社集体所有制,推行家庭和个人所有制的改革必须收手;第二,必须优先发展村社内置金融,并真金白银的扶持发展,私人金融和非内置合作金融要限制发展;第三,推进村社一体化,不是搞什么“分家”,共同体不是政党政府组织,是自治组织,共同体内有分工,不能分家。
很多人希望通过推进土地私有化和选举等民主技术手段的创新让乡村社会的发展丶治理有根本的改善,这是在瓦解村社共同体及村社共同体社会的同时,依靠村社共同体搞发展丶建设和民主自治。悲哀!
现在之中国,重新组织农民应为基本国策!没有小农重新组织起来,现代农民丶农业丶农村是说梦话,民主丶人权丶宪政也是说梦话!没有农民重新组织起来,改革必定导致菲律宾化!
农村改革不能异化为政府与新生资产阶级结盟消灭小农
土地改革是最受关注的农村改革。习主席说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底线,因为中国革命後的乡村的生态秩序丶社会秩序丶政治秩序丶经济秩序的基础就是土地村民集体所有制,这是我的理解。如何在坚持集体所有制前提下让集体成员权“自由流动”起来?——实现有偿退出或进入;如何让承包经营权也“自由流动”起来?——实现转让丶抵押等,这应该是土地改革的关键。一种思路是土地到户长久不变+金融下乡(外置金融)+永佃权抵押流转变现等;另一种思路是土地集体所有+有偿承包+集体成员按份额占有所有者收益+内置金融+成员权或承包权抵押流转变现等。经过最近十年的各地实践证明,第一种思路的改革,实际上是私有化的思路,超越了底线,但金融和土地不匹配,既没法实现自由抵押流转变现的效果,又对乡村秩序产生极大破坏。第二种思路的改革,因为金融与土地配套,既坚持了集体所有制,又实现了成员权和承包经营权的自由抵押变现流转等。我们乡建院这些年按照第二思路作了大量实验,很成功!我对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的建议是先别动集体所有制,完善承包制,把主要精力花在村社内置金融的建设上。没有为农民土地产权配套服务的内置金融,所谓扩大农民土地权益丶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益都可能是骗局。越南农村土地私有化快三十年了,农民土地照样不能抵押贷款。日韩台的农地抵押贷款主要是在农会内部农信部实现的。
我国的徵地制度很多问题,这是另外的一个问题,是政府的问题,不是集体所有制的错。恰恰相反,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动摇的村社,由於村社成员团结,他们的土地政府没法征用,自己的土地自己种庄稼丶种厂子丶种房子。其实,这样的集体所有制对政府而言才是问题,对农民才不是问题。村官腐败的问题,与政府有关,因为政府对村官有合法加害权和激励权。这也是政府的问题,不能靠否定集体所有制解决。要靠坚持集体所有制巩固村社共同体团结及提升民主自治能力来解决!
这个案例再次证明:农村改革一旦异化为政府与新生资产阶级结盟消灭小农,改革就走向了人民的反面。 1985年出现第一次卖粮难,随即出现第一批“大户”;从80年代后期开始,粮食开始进入涨价通道,绝大多数“大户”逐渐消失。 90年代后期种粮亏本,农民大量撂荒,随即出现第二批“大户”,2004年前後,取消农业税丶增加农业补贴丶粮食涨价,大量“大户”再次消失。当下,政府以农业项目资金造大户丶以农业补贴资金扶持大户、以流转土地越多农业越“现代化”,这既把农业成本推高了,把农业搞歪了,也把社会风险推高了,一旦再次遇到2008年那样的经济危机;如果农民及农民工回不到土地,1964年在菲律宾爆发“失地失业者革命”在中国大地上就一定会风起云涌!中国改革开放初,有农村人口7亿,经济高速发展几十年丶人口控制增长几十年,农村人口不减反增,增加到了9亿多,人地关系高度紧张没有丝毫缓解,农村改革走与新生资产阶级结盟消灭小农之路,真的是疯了!
中国农村改革总体上讲,只能走日本道路——把分散传统小农转变为有组织的现代小农,巩固村社集体所有制,巩固村社共同体双层经营体制,完善村民民主自治制度!千万千万不可学曾经的“亚州典范”菲律宾,走与新生资产阶级结盟消灭小农的错误道路,这才是死路!
农村改革面临两条道路的选择
八十年代的农村改革,主要是扩大农民家庭的自主权,或者说是给家庭放权,极大的解放了农民家庭的生产力,促进了竞争和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但随着市场化的深入,小农家庭的市场竞争力逐渐下降,且小农之间恶性竞争日趋惨烈,导致小农简单再生产及家庭基本生计要靠外出打工才能维持,否则,小农家庭就会彻底破产。现在农村改革面临两条道路的选择:一个是和新生资产阶级结盟消灭小农,另一是扶持分散小农组合起来成为有组的现代小农。前面我已经讲过,三十多年改革实践及菲律宾发展过程的失败教训证明,现在消灭小农会导致改革及中国六十多年现代化前功尽弃。组织农民是根本出路。以什么样的组织方式组织农民呢?综合农业农村农民农民工现代化过程中统筹发展的客观需要,最根本的是要发展集“经济发展丶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三种职能于一体的,有共同“产权丶财权丶事权和治权”的,且内置金融的村民村社一体化共同体。简单而言,现代阶段农村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扶持发育有内置金融的村民村社共同体,并不断放权给村社共同体,以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和建设治理乡村的能力。八十年代农村改革主要是解放农民家庭,现在农村改革主要是解放农民组织!
如果被资本的力量牵着走,会导致改革的整体失败
中国农村维持小农家庭丶小农农业丶小农社会几千年,为什么不能像发达国家那样升级呢?就农村内在而言,首要的原因是金融供给不足,尤其是村社内置金融供给不足;其次是由于内置金融供给不足,导致三农组织供给不足。毛泽东一代人在农村组织供给方面迈出了一大步,打下了中国三农现代化的第一根桩。谁能在毛的基础上发展村社内置金融,将是打下三农现代化的第二根桩!中国农村改革下一步最核心的任务是发展村社内置金融,巩固和完善三农基本组织制度丶基本经营制度丶基本治理制度,其他改革都是枝儿末节的!今天中国农村改革,如果被资本的力量牵着走,会导致改革的整体失败,会是菲律宾第二! 现代化过程中日韩节制资本下乡丶以内置金融为核心组织小农变大农的成功经验和菲律宾联合资本消灭小农的失败教训值得中国大陆借鉴。
农民城市化,需要中央政府作为
很多人以为户籍制度是阻止农民城市化的恶制,其实户籍是个冤大头。农民城市化主要有两项制度阻碍,一是集体成员权“退出”难变现。这个只能靠建立村社内置金融解决,暂时别无他法!另一是重要的大城市政府阻止农民城市化。问题不出在户籍制度本身,而是出在中央政府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国民基本待遇均等化制度,从这个视角看,中国大陆还不是一个统一的正常国家。改革前的国民,其基本待遇只能城乡二元差别,今天每个城市都是一个“国家”,农民一个村就是一个“国家”。综上,农民城市化关键要建立和完善两项基本制度:一是集体成员权退出制度——创村社内置金融帮助实现成员权退出变现;二是建立全国统一的国民基本待遇均等化制度——这是中央政府的事,地方政府别瞎作为。所谓的户籍改革,只能靠中央政府作为,否则会越改越乱!
文章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2014年03期;原标题:李昌平:我为农村改革说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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