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富勤:乡村治理不能忽视农村集体资产流失

作者:佘富勤 来源:察网 2019-11-15 847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配套性文件。当前农村最突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社会治理问题之一就是集体资产流失的问题。严防农村集体资产流失是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是不能忽视的问题,是关系到实现乡村治理长治久安、实现数亿农民共同富裕的百年大计。

佘富勤:乡村治理不能忽视农村集体资产流失

一、农村集体资产流失三个阶段的主要问题

(一)从实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开始到集体经济模式逐渐被淘汰是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的第一阶段。

主要表现为大多数集体资产在落实包产责任制过程中被瓜分变卖;村办集体企业有的倒闭、有的被承包,而承包人长期低价或无偿占有集体资产资源;有的村干部近水楼台先得月,直接贪污,据公家钱财归己所有;还有村霸横行村里,甚至殴打干部,明抢或者赖占集体资产,时间长了就久占为业。

(二)从集体经济模式逐渐被淘汰到农村“四荒”等自然资源被低价承包或拍卖是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的第二阶段。

主要表现为集体“四荒”以及集体林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在拍卖、发包过程中,暗箱操作廉价拍卖、发包集体资源资产。这些所谓“依法取得”权利的人在土地被征用或占用时,他们因此而所获得了“天价”补偿,造成其他群众心里失衡而不断上访;有的地方甚至连村党支部、村委会办公场所也被卖掉,造成村“两委”会一穷二白,运作困难;

(三)从农村“四荒”等资源资产被低价承包、拍卖到现在提倡发展集体为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的第三阶段。

近年来,村级财务由镇政府监管,财政审计,对杜绝贪污、坐支、挪用等腐败现象的发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出租收益管理存在许多漏洞,透明度不高。主要表现为村干部与会计在转移集体资产中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利用集体资产账目不清,使许多集体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许多基础设施工程无规范投标程序、缺乏监管、工程造价无科学预算,有的村干部内外勾结虚列开支方式、以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机遇”等方式规避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变相侵吞集体财产。

二、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

主要原因一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政策法规的缺失,基层政府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不到位;二是多数群众无法监督参与集体资产管理,一些黑恶势力把持、操控基层政权,群众敢怒不敢言;三是农村集体资产流失发生的地域在媒体、信息薄弱的乡下,农村集体资产流失除城中村、城郊村、资源村外,被侵占、流失的金额值相对小,不太引起关注。

三、严防农村集体资产流失的意见建议

(一)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对村集体所有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核实,摸清集体家底,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账网络监管平台,切实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二)对涉及集体资源、资产合同进行全面清理,特别对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的承包合同进行重点清理,对无故不履行合同的,采取适当措施追收;对资产、资源承包标的明显不合理的合同,应通过民主协商或法律程序予以纠正;对侵占集体资产和资金的,要如数退赔,对涉及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黑恶势力强占集体资产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三)全国人大、国务院制定或修订完善有关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法律法规,在省、市两级人大出台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的实施办法和管理细则,把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的职责及其保值增值等内容,用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和保护,确保各级行政机关及村民自治组织在保护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时有法可依,切实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佘富勤,大同市政协委员广灵县政协常委司法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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