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根先:蔡元培与中国图书馆建设
蔡元培与中国图书馆建设
全根先
清朝末年,中国一大批有识之士在各地相继建立了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图书馆。蔡元培是近代著名的革命家、思想家和教育家。辛亥革命后,他出任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第一任教育总长。有感于西方各国社会教育之发达,他十分重视社会教育,重视图书馆的社会教育功能。他说:“(清)学部旧设普通教育、专门教育两司,我为提倡补习教育、民众教育起见,于教育部中增设社会教育司。”他“以为必有极广泛之社会教育,而后无人无时不可以受教育,乃可谓教育普及”。[1]这是社会教育在我国国家行政组织中确定地位的开始。当时,社会教育司主要掌管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通俗教育及讲演会、巡行文库等。在蔡元培领导下,社会教育司司长夏曾佑和鲁迅先生积极推动图书馆事业发展。鲁迅先生是1912年由教育部参事兼译学馆教授许寿裳先生介绍来教育部的,担任教育部部员兼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在蔡元培、夏曾佑、鲁迅等人的推动下,我国近代图书馆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从而推动了中国文化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京师图书馆
京师图书馆与北平图书馆均为中国国家图书馆的前身。对于这两个馆的建设和发展,蔡元培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在辛亥革命前,京师图书馆尚未开馆,只是以翰林馆、国子监及内阁大库残本为基本馆藏,陆续抽调地方一些重要图书资料。蔡元培出任教育总长后,派员继续筹建,将旧翰林院所藏《永乐大典》与部存影印《古今图书集成》一部分调入京师图书馆,当年8月开馆。1913年,又在宣武门外前青厂胡同设分馆。京师图书馆馆长江翰于当年9月呈报教育部批准京师图书馆阅览章程18条。次年2月,教育部又派社会教育司司长夏曾佑负责京师图书馆,并由鲁迅负责该馆的具体建设事宜。1916年鲁迅以教育部名义,将立案的出版图书分类送京师图书馆收藏,1917年内务部复文通行京内外。从此,我国始有呈缴制度。这年1月,京师图书馆正式举行了开馆仪式。
1928年7月,国立京师图书馆改名为国立北平图书馆。1929年8月至1940年3月,蔡元培在担任国立中央研究院院长期间,还兼任国立北平图书馆馆长。他认为,“欲保存旧有文化,务须保存旧图书;欲发展新文化,则须以外洋文化为借鉴”,“择其可以消化者而吸收之。”对于1929年酝酿北平图书馆与北平北海图书馆合并一事,蔡元培也持积极态度。
经教育部和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董事会签订协议书,在确保教育部对图书馆的行政管理权的前提下,同意两馆合并。在任北平图书馆馆长期间,他对馆舍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新馆舍于1928年9月破土动工,1931年6月落成。蔡元培专程从上海到北京主持开馆仪式,并撰文《国立北平图书馆馆记》,由钱玄同书写,刻碑纪念。
地方图书馆
蔡元培十分重视地方各级图书馆的建设。1915年10月,教育部颁布了《通俗图书馆规程》和《图书馆规程》各11条,提出各省市县应设立通俗图书馆和图书馆,收集图书,供众人阅览。图书馆设馆长1人,馆员若干人,由主办单位任用并报主管公署和教育部,享受教育职员待遇,经费“由主管公署列入预算,具报于教育部。”“图书馆得酌收阅览费。”这两项规程的颁布,对于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产生了很大影响。从1906年到1909年,全国共有15个省设立了图书馆。[2]到1918年,全国共有通俗图书馆286所,其他图书馆170余所(包括普通图书馆和大学、学校图书馆)。[3]此外,在全国各地还有许多公众阅报所,有些省还设立了巡行文库。各类图书馆的兴办,极大地推动了我国社会教育的发展。
1927年,蔡元培建议在中国推行法国式的、教育权与政权脱钩的“大学区”制度。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采纳了这一建议,将教育部改名为“大学院”,并聘蔡元培为大学院院长。蔡元培出任大学院院长后,即在大学院内设置了图书馆组,专门负责图书馆的建设。同年12月20日,大学院公布了经蔡元培批准的《图书馆条例》。该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立图书馆之经费,应于会计年度开始之前,由主管机关列入预算,上报大学院。但不得少于地方教育经费总额百分之五。这就以政府行政命令的形式,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因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无保证而造成图书匮乏的局面,使图书馆藏书得到了可靠的经费支持。
大学图书馆
蔡元培也十分重视大学图书馆的建设。在他的倡导下,教育部所起草和发布的一系列有关学校的法令中,都将图书馆列为办学立案必须具备的重要条件之一,申请开办的学校如果没有图书馆的设置,教育部一概不予立案。1928年5月,在大学院召集的全国教育会议,邀请图书馆专家参加,会议议决案中有14项内容属于图书馆及出版物组,其中规定全国各学校均需设置图书馆,并于每年全校经费中拨百分之五以上为购书费,从而确保了学校图书馆的建设。
不仅如此,他还身体力行。1917年,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1918年,他特聘对图书馆学颇有研究的李大钊为学校图书部主任,并随时特支购书经费,努力建设好北京大学图书馆。当时,该馆馆址占有北京大学第一院大楼一层全部,设有阅览室、书库,共有职员21人。截止到1920年,该馆拥有中文图书123651册,西文、日文图书19846册,在当时全国高校图书馆中名列前茅。
1931年,北京大学通过蔡元培获得了美国文化教育基金的补助,中华文化教育基金董事会自1931年至1935年与北京大学合作,双方每年各提款20万元,其中一部分作为购置图书仪器和建筑设备之用。北京大学利用这笔款项的一部分,加上全校师生募捐,于1931年开始筹建图书馆,新馆于1934年建成,有4个阅览室,可容纳500人,供教授使用的研究室有24间,书库还配置了防火防潮设备,从而使北京大学图书馆建设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专门图书馆
民国时期,专门图书馆主要为一些学术团体和机关图书馆。对于这两类图书馆,蔡元培均有自己的建树。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蔡元培出任第一任教育总长,即在教育部建立了图书室。其藏书包括清学部的图书局和名词馆的中外书籍、审定各科的参考书和京师译学馆的藏书。图书室藏书大体按四部之例编目归类,共有中文图书81000余册,西文、日文图书67000余册。教育部图书室原为部员参考之用,1913年《教育部图书室规则》规定:“本京各学校及各学会之职员或学生,持有该机关介绍书者,也可阅览。”还规定:“图书室主任1人,图书管理员2人,庶务员2人,均以文书科职员充之。”当时图书室图书只能在本室阅览,不得外借。
1928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遵照孙中山先生的遗愿,创办了中央研究院,作为中国有史以来的最高学术研究机关,由蔡元培负责筹备建院工作,并出任院长。该院最初归属大学院。1928年4月10日,国民党政府将其独立为国立中央研究院。而蔡元培也在离开大学院后,再没有直接参加教育行政,倾注全部精力培育和扩展我国的科学、教育和文化事业。1930年中央研究院初具规模,除了9个研究所外,蔡元培还专门设立了图书馆和自然历史博物馆。这无疑是对中央研究院工作的有力支持。
情系图书馆
蔡元培对于我国图书馆事业所做出的贡献,这与他对图书馆的认识是分不开的。他说:“教育并不专在学校,学校以外,还有许多的机关,第一是图书馆。凡是有志读书而无力买书的人,或是孤本、抄本,极难得的书,都可以到图书馆研究。”[4]又说:“书报之必不可少明矣。惟个人之财力有限,而书报之卷籍无穷,势不能尽买。”“其惟一解决之法,莫若建设图书馆,使大家都可来看。况图书馆之用,不仅限于一隅。譬如北京大学图书馆,不惟北大学生可用,北京人及各省人亦可用。”[5]
正因为如此,蔡元培经常超越自己的职责范围,利用自己的影响,为我国图书馆事业奔走呼号。例如,1921年7月他出访美国,在旧金山的一次集会上,他就为图书馆募捐。他说:“图书馆既有如许好处,为何不早办耶?此无他,经费问题而已。”“兄弟此次出来,评议会决定,劝海外同胞热心帮助。”同时,他提出了具体的募捐办法:
“今请为诸位概括言之:(一)图书馆经费,定为美金百万。如有热心好义的富翁,如陈嘉庚先生一样,单独捐一百万者,即以其大名名图书馆。(二)如有捐十万或二十万者,则估量图书馆一部分建筑费之多少,藏书价值多少,以其大名名之,写作某人书库,永垂不朽。(三)照普通各大团体办法,以捐款多少定照相多少。(四)提(题)名或赠纪念章,表示谢意。”[6]
1922年,蔡元培又参予发起了东南大学孟芳图书馆募捐图书活动。在“募图书启”中说:“本馆既蒙齐督军(齐燮元)禀承太翁孟芳先生慨出巨资,独力捐建,”“国内不乏藏书之家,奖学之士,倘愿割爱转赠,或捐资购备,本馆当视若奇珍,置若鸿宝,借以发挥文物,嘉惠士林。”其募捐图书办法如下:
甲 捐资或赠送贵重书籍数在一万元以上者,本馆特辟一室,以捐资或赠书者别号名之。
乙 捐资或赠书数在二千元以上者,将捐资或赠书者等身照片悬挂室中。
丙 捐资或赠书数在五百元以上者,本馆将捐资或赠书者小像悬挂室中。
丁 捐资或赠书数在一百元以上者,本馆将捐资或赠书者姓名汇镌铜牌,嵌置壁上。
戊 凡捐资购书或赠书者,本馆将捐资或赠送者姓名载入书内。
己 凡以名人专刊著述或海内孤本寄存本馆,当负保存之责任。[7]
这类例子,多不胜举。值得一提的是,在蔡元培为我国的科学、教育和文化事业不辞劳苦、奔走呼号时,他自己却几十年如一日,始终过着十分简朴的生活。在他就任南京临时政府教育总长时,他规定全部成员不分等级,每月只发30元生活费。直到他70岁时,还没有自己的一所住宅。1935年秋,蒋梦麟、胡适等人联名致函蔡元培,信中说:“我们知道先生为国家、为学术劳瘁了一生,至今还没有一所房屋,所以不但全家租人家的房子住,就是书籍,也还分散在北平、南京、上海、杭州各地。没有一个归拢庋藏的地方。”他们决定联合赠屋,给蔡元培“用作颐养、著作的地方”,作为庆祝他70寿辰的献礼。后来,建屋计划因中日战争而未成。1940年2月春节来临时,身为中央研究院院长的蔡元培迫于无奈,向老朋友王云五请求经济援助。[8]这种对己克勤克俭、对公共事业的呕心沥血的态度令人感动!
蔡元培晚年曾担任多项领导职务,但他始终关心图书馆事业,坚持参加图书馆界的一些活动。1925年中华图书馆协会成立,他被选为协会董事。1928年,蔡元培任大学院院长、国立中央研究院院长。1929年,他被选为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董事长,同年教育部和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聘请他为国立北平图书馆馆长。1933年,蔡元培受聘于鸿英教育基金董事会,该董事会接收人文图书馆筹备处,负责成立鸿英图书馆。1935年上海市立图书馆临时董事会成立,蔡元培又被推为董事长。此外,他还兼任了故宫博物院理事长、全国国语教育促进会会长等职。
尽管如此,蔡元培仍在百忙之中努力为图书馆事业而工作。在《北京图书馆馆史资料汇编(1909-1949)》一书中,就有许多蔡元培对于国立北平图书馆具体工作事项的记载。例如:“1928年12月4日筹备委员会电请蔡元培蒋梦麟陈述不宜将北平图书馆并入北海图书馆理由”“1928年12月27日筹备委员会公推马衡到京向教育部面陈一切并谒乞援助”“1929年1月27日陈垣等致蔡元培李石曾蒋梦麟请大力赞成促成中意庚款委员会拨基金函”“1938年2月8日蔡元培致袁同礼表示同意委员会议决之六条”“1938年10月4日蔡元培致袁同礼与临大合组图书馆事应征求委员会同意函”,等等。
作为图书馆人,我们不应忘记蔡元培先生一生对我国图书馆事业所做出的巨大贡献。1940年3月5日,蔡元培不幸病逝于香港养和医院,在《北京图书馆馆史资料汇编(1909- 1949)》一书中赫然收录——“1940年3月23日参加蔡元培追悼会的通知”。这是图书馆人对蔡元培先生崇高敬意的一种体现!
参考文献:
〔1〕蔡元培:《自写年谱》。
〔2〕〔3〕王酉梅:《中国图书馆发展史》,第234、252页。
〔4〕原载《北京大学日刊》第806号,1921年2月14日。
〔5〕〔6〕旧金山《大同日报》1921年7月18日- 21日,见《蔡元培全
集》第四卷。
〔7〕原载《北京大学日刊》第1027号,1922年5月15日。
〔8〕赵庆元:《蔡元培传》,安徽人民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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