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为学:关于“党的指导思想”问题的思考

作者:高为学 来源:红色文化网 2013-05-02 425

关于“党的指导思想”问题的思考

——学习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的一点体会

高为学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一件大事。有的主流媒体称《决定》有九大关注点,我们的最大关注点则是两次提到“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现想就这个问题,谈一点学习体会。

“莫名其妙”的混乱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在谈到建设执政党的第一条“基本经验”时,指出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在谈到“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时,又提到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能两次提到“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一件大好事。对于这个问题,在四中全会召开之前,人们是寄予莫大希望的。因为在2009年9月9日,各大报头版头条都报道中央政治局审议四中全会文件的情况,会议强调“必须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因此人们觉得,可能四中全会要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放在突出地位了。可是,四中全会公报发表以后,令人大失所望,5000字的公报,没有一处提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幸亏后来公布的《决定》,有两处写上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虽然不够突出,但上了文件,总比靠边站好。现在人们担心的是,能不能贯彻落实的问题。因为文件里写上了,不等于实际上贯彻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早就写在党章和宪法里了,但是近若干年来一直被淡化、边缘化,基本上被有些人置之于脑后,这是一个必须记取的严重教训。

现在,党中央领导层对于“党的指导思想”问题的看法,似乎并不完全一致,认识比较混乱。我们不了解中央领导层的情况,不能作没有根据的猜测,仅从他们最近关于四中全会《决定》的讲话和公开发表的文章来看,说法就很不相同。贺国强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一文中明确指出:全会通过的《决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这里所表述的《决定》的指导思想,是符合党章精神的。令人奇怪的是,胡锦涛在四中全会的第二次讲话中,当谈到《决定》的指导思想时,竟没有提到“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只是说“这次全会通过的决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习近平在《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中的说法与之相类似,认为“《决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刘云山在《把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作为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中,同样也不提“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他在中宣部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班座谈会上,只强调宣传思想文化战线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仍然不提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就提出了一个极其严肃的政治原则问题:《决定》的制定和贯彻,究竟要不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

《决定》在讲到“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时,首先强调“必须按照科学理论武装”,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系统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胡锦涛在四中全会上讲:“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关键是要坚持科学理论指导。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我们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推进党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指导”。这里对“科学理论指导”的解释,是同《决定》的精神相一致的。可是,习近平的上述文章,却认为“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最根本的是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指导党的建设”,又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排除在外了。刘云山专门讲“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文章,也不讲“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而只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是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长期战略任务”。非常奇怪,不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能建立什么“学习型政党”啊!

把最近的情况和以往的问题联系起来看,在中央领导层中,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我们党的“行动指南”问题,在思想上是不统一的,经常摇摆不定,有的提,有的不提,有时提,有时不提,甚至大家都不提。“指导思想”是党之魂,“党魂”一乱其党必乱。我们面对在“党的指导思想”问题上的如此混乱情况,实感“莫名其妙”,无不焦急万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正由于领导层思想上的混乱,导致国庆大典的原有设计方案,只有邓、江、胡的标语方阵,唯独没有“毛泽东思想”标语方阵。之所以如此,绝非偶然,而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也!

这个问题的源头,至少应该追溯到党的十五大。十五大报告说:“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坚持邓小平理论,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就是真正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旗帜”。人们都知道,“只有”是“唯一”的意思,是排他的。这就明白无误地宣称:在当代中国,只有邓小平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因此只要坚持邓小平理论、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其他任何理论(当然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都是无济于事的。这样一来,就把邓小平理论提高到高于一切、取代一切的地位。作为党的文件,把话讲得这样绝,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这也算是一大“创举”吧!这些说法,是违背十五大通过的党章的。十五大党章明明写着:“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那就应该全面坚持、全面高举,怎么可以只要坚持邓小平理论,只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呢?从这种不合逻辑的论证方法出发,有些人就会认为只要坚持邓小平理论,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就可以万事大吉了,其他都是多余的。这就必然导致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淡化、边缘化,甚至加以丑化。

以上对待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态度,是极其错误的,是违背马克思主义原则的。在这里,我们不能不说一说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是怎样看待毛泽东思想和马列主义的关系的。他向来反对“把毛与马、恩、列、斯并列起来”,认为他们“是做先生的,我们做学生”。即使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他也反对突出毛泽东思想,强调要“突出马、列”。他在1969年2月7日讲:“现在讲几个里程碑(指把毛泽东思想说成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第三个里程碑——引者注),我就不赞成”。1968年9月,他在修改《人民日报》社论时,删去“毛泽东同志天才地、创造性地、全面地继承、捍卫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提高到一个新的阶段”。1970年4月初,他在审阅“两报一刊”编辑部文章时,删去毛主席是“当代最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毛泽东思想是帝国主义走向全面崩溃、社会主义走向全世界胜利的时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同志就是当代的列宁”,等等。1971年上半年,全国出版工作座谈会在起草《汇报提纲》时,周恩来不同意“要突出毛泽东思想”的提法,指示“要全面”,“要写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并强调说:“水有源,树有根,毛泽东思想是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又发展了马克思主义。马克思是根,不能割断嘛!”毛泽东当时完全同意经周恩来亲自修改的这个会议文件,表明他是反对丢开马列主义来“突出毛泽东思想”的。这就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对待马克思主义的一贯的正确态度。

可是,现在有些人则完全相反,不仅要突出自己的“理论”、“思想”,而且要把它抬高到高于一切、排斥一切的地位,让“老祖宗”靠边站,那还像是马克思主义吗?在十五大强调“只有……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之后,党的十六大党章,又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并列起来,作为中国共产党的“行动指南”。看来,有的人是不满足于“并列”的,因此,胡锦涛2003年7月1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又进一步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高举‘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旗帜,就是真正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旗帜。”这就又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抬高到高于一切的无以复加的高度。

十七大党章对于党的指导思想虽然没有改动,但十七大报告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这就向世人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不包括毛泽东思想的另一个“理论体系”,坚持这个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因此,十七大报告就只讲“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而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排除在党的指导思想之外。由此可见,国庆大典原设计方案中只有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的标语方阵,而没有“毛泽东思想”标语方阵,正是多年来在党的指导思想问题上不断发展变化的必然恶果。

“解铃还须系铃人”

幸亏在最后关头纠正了这个政治错误,增补了“毛泽东思想万岁”标语方阵,避免在世人面前闹出天大的政治笑话。但是,仅仅在国庆大典中临时增补一个“方阵”是不够的,关键是要从根本上端正指导思想,把它作为党的“行动指南”,真正贯彻到实践中去。这就要像四中全会《决定》所要求那样,“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严格遵守、贯彻、维护党章关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党的“行动指南”的规定。党章还讲:“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建国以后,顺利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这就表明,毛泽东思想不仅是中国革命的理论,而且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毛泽东不仅是新中国的缔造者,而且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奠基者,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者,中国探索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创者。因此,毛泽东思想永远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

毛泽东早在1956年4月4日,就提出要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正确道路。他说:“我认为最重要的教训是独立自主,调查研究,摸清本国国情,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我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制定我们的路线、方针、政策。……现在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要进行第二次结合,找出在中国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正确道路。……现在我们有了自己的初步实践,又有了苏联的经验和教训,应当更加强调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强调开动脑筋,强调创造性,在结合上下功夫,努力找出在中国这块大地上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道路。”(吴冷西:《十年论战》(上)第23-24页)他在提出“第二次结合”三个星期之后,就作了《论十大关系》的重要讲话,以苏联的经验为鉴戒,总结了中国的经验,提出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基本方针,对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初步的探索。此后,《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又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奠定了重要的哲学基础,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我们只要翻开建国以来的发展史,就可以看出:毛泽东是提出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和两类矛盾学说的第一人;是提出社会主义可以分为“不发达”和“比较发达”两个阶段的第一人;是提出把中国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的第一人;是提出“中国工业化道路”的第一人;是提出“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的第一人;是提出“分清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区别”的第一人;是提出“统筹兼并顾、适当安排”的第一人,等等。其他如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思想文化建设和党的自身建设等方面,都有许多伟大的贡献。所有这些,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毛泽东也就成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先驱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奠基人。最近,中央政策研究室党建局副局长田培炎在《治党兴党的行动纲领》中明确指出:执政以来,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独立自主地探索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道路,尽管经历了艰辛和曲折,但却最终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写出了《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的新篇章,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对于这个重大的问题,胡锦涛《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早已有所认定。他说:“毛泽东同志毕生最突出最伟大的贡献,就是领导我们党和人民找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正确道路,完成了反帝反封建的任务,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从中国实际出发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为古老的中国赶上时代发展潮流、阔步走向繁荣昌盛创造了根本前提,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他接着又强调指出:“高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旗帜,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不断开创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境界,最重要的是始终坚持贯穿这个科学思想体系的活的灵魂,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这就清楚地指明,毛泽东不仅“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且“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毛泽东思想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同一个“科学思想体系”,共同“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因此,他庄严宣告:“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始终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现在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毛泽东思想怎么会突然被排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之外,变成不要“坚持”、不要“高举”的另类“理论体系”呢?

这里不妨回顾一下邓小平是怎样看待毛泽东思想的。他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指出:“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就是恢复毛泽东同志那些正确的东西嘛,就是准确地、完整地学习和运用毛泽东思想嘛。基本点还是那些。从许多方面来说,现在我们还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还是做这件事。当然,我们也有发展,而且还要继续发展。”(《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00页)这就清楚地表明,改革开放以后,仍然应该“准确地、完整地学习和应用毛泽东思想”,“基本上还是那些”,“发展”应该是在毛泽东思想基础上的发展,当然不应该在毛泽东思想之外另立什么“理论体系”。

面对当前的现实,人们不能不产生疑问:把毛泽东思想排斥在外的“理论体系”又属于哪一类呢?那自然是属于“毛泽东思想”的另类。否则,为什么还要另立门户、另起炉灶、另搞“体系”呢?对于那种自外于“毛泽东思想”的另类“理论体系”,人们还会相信其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吗?既然毛泽东思想被排斥在外,当然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建立起来的早已载入宪法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思想文化制度,以及毛泽东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所形成的理论和经验,也就都成为这个“理论体系”的另类了。试问,排斥了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制度及其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的那种“理论体系”,还算是真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吗?对于这些重大问题,我们百思而不得其解!

“解铃还须系铃人”。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个范畴还没有载入党章,希望到党的十八大时,在党的指导思想问题上,能够恢复十二大到十四大党章的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十四大报告虽然突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作用,但它是在肯定“我们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指导思想”的前提下讲其作用的。这就把它置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之中、之下,而不是置于之外、之上,可以保持党的指导思想的稳定和统一,以免无限制的变动,造成思想混乱。毛泽东思想本身就是“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当代中国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的理论发展,就应该是在其基础上的发展,也就是毛泽东所开创的“第二次结合”的继续,而不能把它排除在外,另立什么“体系”,排斥和取代毛泽东思想。近若干年来,每“一代”都有自己的“理论”、“思想”或“观”,如此延续下去,我们党的指导思想的名目之多、变化之快,就会令人无法承受,也难以表述。更重要的是,必然导致全党思想混乱,无法统一意志和行动。因此,恢复十四大党章关于党的指导思想的提法,是最为稳妥的做法,既有利于在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前提下统一全党的指导思想,也有利于沿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原则去发展理论,可以避免犯修正主义或教条主义的错误。愿我们党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重申的毛泽东的名言“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精神,永远高举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旗帜。否则,就会越走越远,走向事物的反面,酿成历史的最大悲剧!

2009年11月6日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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