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佶:论中国对外开放的主体、原则、策略
论中国对外开放的主体、原则、策略
刘永佶
一、中国对外经济交往的主体性
中国是一个拥有主权的大国,这个主权是中国人经一个多世纪奋斗牺牲争得并捍卫着的。主权,是中国主体性的集合,是对外经济交往的依据和出发点,也是国际经济、政治矛盾的聚焦点。并不是所有中国人都知道自己的主体性和中国的主体性。有一些人自视天生“先进”,为了自己的权势和利益,往往会以中国的主权去做交易,以否认中国的主体性来证明自己的高明。而他们这样认为和这样做的时候,就必然否认劳动者的利益和意识,必然排斥和反对社会主义,反对乃至削弱公有制经济。
中国的主权是在社会主义的导引下争得的,也必须在社会主义的导引下捍卫。对主权的捍卫,也就是对中国主体性的捍卫。我们谈对外经济交往,就是在确定中国主体性的前提下,为了劳动者利益和意志的对外经济交往。
任何个人在与他人发生经济交往时,出发点都是其主体,目的源于主体的需要。只要是平等的权利主体,相互的经济交往就是以主体的各自需要的满足为目的。这是商品经济的一般性。只有不平等的个人之间,或处不同权利层次的人,才会出现依附对方的需要而被动地规定其交往目的的情况。国与国之间的交往,也是以各自主权为基础的交往。殖民地与宗主国,附属国与“中心”国家的交往,并不是平等主权国家的交往,因此其目的是由对方来规定,或适应对方的目的来规定自己的目的。
中国是个主权国家,它对外经济交往的目的当然要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来规定。为此,我们在规定对外经济交往目的时,首先考虑的不是对方的需要,而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对外经济交往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响应“经济全球化”的号召,而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和提高并发挥其素质技能,改革发展经济体制,创建内生拓展的经济结构及法制主导的运行机制,革新企业经营管理,自主积极地与外国展开经济交往。归结起来,也就是将对外经济交往作为解决中国经济矛盾,壮大公有制经济,抑制乃至消除官僚资本,促进小农经济改造,实现工业化的手段之一,同时将对外经济交往作为中国经济结构的必要一环。
这就是以我为主,知己知彼,根据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经营的需要,有选择地与相关国家及其公司进行商品和技术的交往,既出口我们的优势产品和技术,又要取长补短,从外国进口我们所缺的产品和技术。在对外经济交往过程中,坚持主权,尊重平等待我之国家和公司,同时与文化和政治的交往相配合。
鉴于中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因此,必须遵守其总的规则,讲求信用。其规则虽然是由美国大资本财团主持制订的,对中国会有许多不利条款,但它依然可以为我所用,这就需要在策略层面上的认真研究和灵活机动。
对外经济交往之“外”,是相对于“内”即国内经济而言的,是外国经济,外国是个总体,又是若干个体。在规定目的和原则时,要多考虑“外国经济”的总体;在探讨策略时,则应多注意其个体,即各个国家和企业的特点。在策略层面及更具体的对外经济交往中,不可能与“外国经济”总体打交道,而是与各国乃至各个公司打交道。为此,要具体分析其特点,同时要研究各国之间的关系,利用其矛盾。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是总体性的,在遵从这个规则的前提下,有许多细节都可以灵活机动处理,以使这个在总体上不利于我的规则,在具体层面为我所用。
对外经济交往要立足于知己知彼。首先是知己,即对中国的经济结构及其发展具有明确的认知,并清楚我们的优势和劣势;进而是对外国经济制度、体制及结构的具体了解,由此制定国家总体策略和分行业、区域的对外经济交往策略。
从目前情况看,中国对外经济交往的总目标就是为促进小农经济改造,实现工业化提供必要的技术条件,因此,要以引进先进工业技术为主。但技术先进的国家会在出售其技术时设置重重障碍,而且要价很高。尽管这样,中国又不能不购买必要的外国产品和技术,甚至不能不引进外国资本在国内办企业。这是必须做出的让步,但又应在国内做好尽快消化、改造这些技术的准备,并加强研究,从产品中发现其技术因素,力求在借鉴的过程中掌握并创新技术。对于已经出现的对外国产品的依赖,忽略改进和研究其技术的倾向,必须坚决地制止。
外国人之所以要和中国进行经济交往,也在于其自身需要。从目前条件说,发达国家对中国,一是视为其产品和技术的售卖场,二是要利用中国廉价资源和劳动力。显然,中国是弱势一方,也是被动的一方,怎样变被动为主动。充分地、灵活地利用这些机会,制定对外经济交往策略,并以此指导具体业务,以为国内的经济改革和结构调整服务。
二、原则:对外经济交往要服从国内经济发展
在由国际大资本财团发起的“经济全球化”运动中,中国处于弱势。大资本财团及其政府力求从经济、政治、军事、文化上施加压力迫使中国沦为“外围”国家,依附于大资本财团,在由其控制的世界经济布局中扮演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任由其摆布。这并不是我们危言耸听,而是美国金融资本财团的既定战略,此次金融海啸充分暴露了这一点。
中国工业经济的落后,是事实,也是长期集权官僚制统治的结果。时下一些人根本不去分析历史,也不去分析现实的社会和经济矛盾,而是简单地把中国的落后归因于社会主义,归因于公有制,在他们看来,只要放弃社会主义,实行“私有化”,并敞开国门,欢迎外国资本进入中国,那么,资本的“客观经济规律”不仅能将中国带进“世界经济一体化”,而且能够因“一体化”而达到美国、西欧那样的富裕程度。正是这种思路,将中国经济发展纳入金融资本的“国际大循环”,以廉价劳动力和资源向发达国家提供低廉的产品,养活其国人,而挣回的外汇却因金融海啸而大大贬值,甚至为金融危机“买单”。
可是,如果中国没有社会主义导引的革命,没有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工业化,那么,它的现状又将如何?作为外国大资本财团的“外围”国家,是可以有若干大富翁,若干大官僚及其集团,但全中国的民众仍处于落后的小农经济。
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这是中华民族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根据,是国家主权的保证,也是广大劳动群众提高素质技能和社会地位的惟一形式。对外经济交往,不是少数大富翁、大官僚的“开放”,而是全体中国人的对外联系。只有公有制才能保证最大限度的“开放”。公有制为主体的对外开放,不是为了适应外国大资本财团的需要而改变中国的社会制度和经济结构,而是适应公有制及以其为主的经济结构的发展,进行对外开放。
有一种观念,认为对外开放就是为中国的产品及生产这些产品的劳动力寻找市场,对外经济交往的惟一原则,就是“利润最大化”。
这是美国经济学的教条。它对处于强势地位的美国大资本财团而言,是自明之理。
但对处于弱势的中国来说,这个教条不仅无可取之处,而且有极大危害。
从表面看,中国当然也要向国外输出产品和服务,甚至劳动力,对外经济交往也要获取利润,不能做赔本买卖。可是,中国劳动力及其产品,有多少可以在外国找到市场?13亿人口,劳动力的技术程度和产品的技术含量都很低,除了少数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以极低的价格可以出口外,绝大多数劳动者的产品根本不可能在国外找到市场。至于对外贸易中的利润,在外贸企业中,当然会以贱买贵卖方式获取。即使中国产品在外国价格压得再低,外贸企业也可以通过压得更低的价格从国内收购这些产品,其价差还是利润。
中国的对外经济交往绝非仅仅外贸企业的事,不能以外贸额及其利润来判断。中国的经济更不能是为外贸服务的。“出口导向型”经济结构给20世纪的拉丁美洲造成的历史性灾难,我们必须记取。而今天的金融海啸暴露了美国在“经济全球化”中的自我定位和功能:它所向外国,特别是中国输出的主要是金融衍生品,这些“高端产品”及以美国霸权为担保的美元,虽然还会有“逆差”,但却可以迅速地印钞票弥补。
中国应以自主的经济体——内生互促拓展的经济结构——来参与国际间的经济交往,并时时把握主动权,不能将主动权交给外国大资本财团掌控。现时的中国经济体是弱的,但它是在生成的,虽然因为弱不免受到欺辱,但坚强我们的人格国格,以公有制来凝聚劳动者,使其在合理的体制和结构中逐步提高并发挥素质技能,中国的经济体就可以由弱变强。对外经济交往,要有助于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和发展,这是惟一评判对外经济交往政策的标准,而不能只以外贸的利润,甚至“顺差”和外汇储备量作为标准。
国际经济交往的实质,是劳动者素质技能的发挥与提高的交往,但由于资本统治和其他各种统治形式,使交往的主体从劳动者变成了大资本财团和各式统治集团,他们将劳动者排斥于国际经济交往之外,交往的只是它们之间财产和势力的较量,争夺的是利润,是它们的利益。中国不可能因与外国大资本财团交往,就改变对方的性质与交往目的,为此,只能在适应对方的同时,明确和坚定自己的目的和原则,在以灵活的策略取得受大资本财团控制的技术资料和技术产品——这本是外国劳动者素质技能的体现——之后,以最快捷的方式,交由本国劳动者借鉴、研究,促进其素质技能的提高,并提供相应的资金和其它条件,使之得以发挥。
中国之所以要与外国进行经济交往,就在于我所缺他所有。这是商品交换的一般,也是国际经济关系的基础。现代的国际经济交往,除了商品贸易之外,更有资本输出(包括虚拟资本)和技术贸易。中国之所缺,主要是现代工业技术。至于消费品,则国内生产大体可以满足需要,而且,随着生产技术的提高,消费品的增长将更快。此外,还有一些自然资源,如石油、铁矿砂等亦需进口。
当然,外国大垄断资本财团并不会轻易地将其掌控的先进技术卖给中国,美国的大资本财团支使其政府制定了诸多限制条款,并不许其他拥有这些技术的国家向中国出售。它们在世界经济中的垄断地位,就在于控制了这些先进技术。它们所出卖的,主要是金融资本“生产”的各种衍生品,或其企业的产品,并以技术作为资本投资中国——但要对其技术严加保密。它们也会出卖一些技术专利,不过都是在其本国过时的技术,而且是绝对的垄断性高价。由此看来,中国要发展经济,实现工业化,绝不能将希望寄托在购买外国先进技术上,只能依靠能够调动本国劳动者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制度上。在此基础上,也应该积极地学习、借鉴外国的先进技术,这种学习主要是通过教育和培训。日本在19世纪末所实行的“教育立国”,加之其以传统的海盗演变过来的武装侵掠,使之在几十年的时间内就跻身发达国家之列。中国当然不能靠侵掠邻邦积蓄原始资本,但我们完全可以强化教育和培训从外国先进技术的基础学起,通过提高劳动者素质技能来吸收、改造外国技术,更进一步创造本国的技术。因此,在将对外经济交往的主要目标放在引进技术的同时,必须真正地把发展教育和培训,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根本。
现在中国能向外国出口的,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农产品、服装、玩具、鞋等低价生活用品,由于其他落后国家的竞争,特别是国内各企业的竞争,将价格压低得惊人,以致有“一亿条裤子换一架飞机”之说。以如此高昂的代价,换取“高技术含量”的产品,或许还有些应该。但大量地购买金融资本的衍生品符号、洋酒、化妆品等奢侈品就绝不能说是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了。
外国大资本财团限制其先进工业技术向中国出口,但这不是绝对的,实际上,除其军火和少数尖端技术之外,大多数民用工业技术专利都是在市场上交易的,即使其价格再高,它们也是商品,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来说,在举全国之力组建主干行业的进程中,根据自己的需要,购买相关专利,以为补充和借鉴,是必要的。问题的关键不在钱上,而在于选购,更在于买回专利后的应用。对于所要购买的技术和设备,必须做好使用的准备,更要强化应用技术人员的培训,使之尽快进入生产。在此基础上,加强对这些技术的研究,发现其逻辑的演进趋势,进行创造性的革新。
此外,对于中国经济发展所必须的设备和生产资料类产品,暂时我们不能生产或不能满足需要的,也可以从外国进口,但同时更要加快本国产品的生产和研制,绝不能形成对外国产品的依赖。至于某些自然资源,中国储量小,或者开采成本高于从外国进口,则不应限制。
中国的对外经济交往,不仅是进口,还有出口,现在我们的出口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初级产品和生活用品,其价格极低,容易受到其他落后国家的竞争。对此,必须认真分析检讨,不能每年以增加多少出口总额而自负。同时要在调整产业结构时,有步骤地缩小这类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使之转产后纳入国内扩大再生产。再就是扩展贸易伙伴,不能只将眼光盯在美、欧、日,而应放之四海,力求扩大我们的工业品,特别是高技术附加值产品的出口。由此保证有必要的外汇可以进口技术设备和生产资料。
再者,中国的对外经济交往,应与学术交流和文化交流结合起来,并以政治上的外交为保证。经济交往在形式上是产品、技术、服务的交换,但在内容上,还涉及科学、思想、价值观等的交流。国家和企业都应认知这些交流的深远意义,组织学者和科学技术人员,密切与国外的交流。
三、策略:竞争与保护并举
近年来,中国某些“世界主义”的“自由主义者”在宣传这样一种观念:“经济全球化”就是建立世界一体的自由贸易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只有竞争,没有,也不应当有国家保护。为了顺应“经济全球化”,中国应当敞开国门,开放市场,欢迎外国商品、技术、资本来竞争,而中国的企业也要纳入“国际经济大循环”,在竞争中优胜劣汰。
然而,由外国金融资本财团主导的“经济全球化”,并不是什么公平、公正的大市场,而是金融资本财团对全世界劳动力和资源的吸收器,这个吸收器的发动,也就是它们控制人类命运的过程。华尔街的金融海啸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金融资本财团对经济的垄断,已延续一个多世纪,其实质就是专制,这是奴隶主、封建领主、官僚地主专制的继续。与其他专制的差别在于,它们不是以武力夺取并控制土地,而是通过金融及其衍生工具控制产业资本,再由产业资本依据雇佣关系占有剩余劳动的价值,并控制全世界再生产的劳动。它们依据资本控制国家机器,以武力来威胁、统治本国及全世界的劳动者。垄断资本财团是由竞争起家的,它们也以竞争对待中、小资本企业,而这种竞争从开始就已明确了胜负。当然,它们所雇佣的代言人仍在鼓吹竞争,而且是世界范围的自由竞争,并以武力威胁那些不发达的国家,强制要求它们敞开国门,与这些金融巨无霸来竞争——犹如泰森等重量级拳王踢开托儿所大门,逼迫那里的幼童与他进行同一规则的比赛。可是,偏偏有那么几个“先进”的托儿所阿姨,容许幼童进行这场拳击赛。
竞争导致垄断,垄断就是专制——这是人类历史演变至今出现的最为全面、深入、具体的专制,它以自由的面目出现,以竞争而控制人类,人类因竞争而被其控制。垄断资本财团的专制,是以自由竞争表现出来的,这自由竞争的规则,就是其利益和意志的体现。
自由竞争的规则,如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就是大资本财团垄断专制的规则。
对于仍处弱势的中国经济来说,既不能不加入“经济全球化”,又要在这过程中发展自己,这是相当困难的。前车之鉴如拉丁美洲诸国,它们在美国大资本财团为其制定的制度下,按大资本财团所定的规则与大资本财团竞争,结果只能是弱者愈弱,强者愈强。中国绝不能走拉丁美洲之路。中国革命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我们自主的基础,也是我们参与“经济全球化”,并与大资本财团展开竞争的根据。
但只有社会主义的制度,并不等于就有了竞争的实力,制度只是有效发展并凝聚竞争力,是从弱势走向强势的社会形式。在“经济全球化”中,我们还要经历相当一个时期的弱势阶段。在这个阶段,对外经济交往,当然要面对竞争,也要展开竞争,但同时也要对我们的企业从制度上进行必要的国家保护。
资本主义经济就是在保护与竞争的双重作用下发展起来的,最初的重商主义特点就是贸易保护,等到英国的资本发展到可以称霸的时候,它的代言人斯密、李嘉图等才主张自由竞争。其原因很清楚,就是可以在竞争中获胜。英国政府要求别国开放国门、降低关税,以输出其技术含量高价格便宜的商品。对英国的资产阶级及其政府来说,竞争就是保护,是最好的保护。而此时尚处于资本发展初级阶段的德国和美国,则采取保护主义政策。德国历史学派的创始者李斯特,这样阐述其保护主义:“保护制度是使落后国家在文化上取得与那个优势国家同等地位的惟一方法。从这一点看起来,保护贸易制度可以认为是促进各国实现最后联合,也就是促进真正自由贸易的最有效的方法”[①]“在与先进工业国家进行完全自由竞争的制度下,一个在工业上落后的国家,即使极端有资格发展工业,如果没有保护关税,就绝不能使自己的工业力量获得充分发展,也不能挣得圆满无缺的独立自主地位。”[②]
李斯特学说的基础是斯密的体系,他也承认自由竞争对资本发展的意义,但他站在德国新兴资产阶级立场探讨对外经济关系时,则得出类似重商主义的贸易保护论。美国在独立后的一个多世纪,也实行贸易保护主义,而当其取代英国成为世界经济的霸主后,它的经济学家和政治家们,才弹起英国人自由贸易、反对保护主义的老调。就是现在,美国政府也没有放弃贸易保护主义,依然以各种保护方式挑起与西欧、中国,以及几乎所有与其发生经济关系的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战。至于其为了应对金融海啸而拿出的7000亿美元的“救援”方案,可以说是金融资本利用其控制的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并迫使全世界的政府动用民脂民膏来保护、救助这掠夺性的金融资本的极端表现!
竞争是强势国家的企业对弱势国家企业的垄断,也是对其强势的保护;保护则是以国家政权组织并展开的弱势企业对强势国家企业的竞争。
这是几百年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国际经济关系所体现的一般规律。中国参与国际经济关系,必须认知这个规律。竞争与保护都是手段,是维护和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的手段。中国的对外经济交往,必须辩证地、灵活地使用这两个手段,而且在近期应以国家保护为主。
国家保护并不是禁止竞争,更不是以一国之法律、政策取代国际间的竞争规则,而是由国家机构有计划地组织企业的对外竞争,这样,就可以将个体企业的弱势构成总体性的相对强势。从对外经济关系的竞争中,也显示出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的优势。如果实行现在某些人主张的无保护的自由竞争,一是丧失主权,二是不可能建立起自己的工业体系。也正是由于新中国在贸易保护下的发展,才为世纪末主张全方位开放的自由竞争提供了基础,但这个基础并不雄厚,中国对外经济交往范围扩大了,也增加了沦为依附国家的危险。为此,在改革和完善公有制经济,调整经济结构的基础上,由国家机构和行业协会等实施计划和协调保护政策。
对外经济交往中的保护是以国家主权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这不仅是针对与外国企业的交往,还包括对本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及企业布局的计划和协调,同时包括对生产出口产品企业在总体上的约束,近年来中国出口企业间自相残杀式的竞比压价,以致外国企业得利的混乱局面,一定要克服。
贸易保护不是不要竞争,而是有组织地进行竞争。从总体论,中国是国际经济关系中的弱国,但并不等于我们处处都弱,永远地弱下去。中国虽弱,但是个经济大国,在某些行业也有自己的优势,要不断地扩大优势,通过国际竞争发展它,充分地掌握本国市场的主动权,并开拓国际市场,以优势行业参与竞争,所得利润,一是发展本行业,二是可以拿出一部分扶植弱势行业。当然,对弱势行业的扶植,主要应根据国有企业占有权行使和执行机构的计划进行,此外,就是在财政、金融等方面对合作和私有企业的有条件支持。
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企业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优势,必须充分地发挥。为了参与国际竞争,“与狼共舞”,企业就要有相对雄厚的技术人才和资金设备。对于中国这个大国而言,参与国际竞争,必须突出重点,集中发展,组建强势企业。一定要消除为了“创汇”指标,就不惜血本地动员企业蜂拥竞争的混乱。
对于中国目前相对弱势的行业——这大都是主干性行业,如飞机制造、汽车、精密仪器、电气、电子、通讯、化学和生物制品等,必须在举全国之力组建和发展的同时,选择其中较强的企业,支持其参与国际竞争,即使短期内获利不大,甚至有所亏损,也可以取得经验,提高技术,积累资本。绝不能将这些行业让给外国企业,只是在为外国企业代理、销售中,从中国消费者手里赚小钱——大利润归外国资本家。
国际经济关系中的贸易保护,更多地体现于对外国产品和技术专利的购买,以及对外资的引进上。有关的国际贸易规则是要遵守的,但我们作为贸易的一方,完全有权利要求修正规则,起码要充分地表达我们的意图,并在适当的时候贯彻与规则中。即使规则不变的情况下,作为买主,也有购买的主动权。但凡我们能够生产,而且质量并不差,或者经技术改造、创新就能提高质量,增加产量的产品,就要尽可能地不购买;对于生产这类产品的行业,也要尽可能少引进,或者不引进外国资本。以此来保护本国企业的发展。这一方面需要主管外贸的机构把关,以及各级政府在引进外资时要慎重——绝不能再给各级政府下引进外资的任务指标了,分析外国资本所能带来的技术,特别是根据国内行业的状况及其发展计划,制定引进外资的政策。这样做,短期内所引外资的数量可能减少,但所引外资带来的技术质量却提高了,本国企业又在保护下得以发展。而一方面将巨额外汇储备存在美国,投资其金融衍生品符号,另一方面又以各种优惠吸引外资的荒唐行为,必须坚决根除。我们外贸中的收入,既可以购买急需的设备、技术,也可以购买黄金、石油及各种资源,扩大国内再生产。
对外经济交往中的国家保护,核心在于金融。现代的资本主义经济,是金融资本主导的经济。以美国华尔街为基地的金融资本财团利用资本主义制度及美国的霸主地位,制造出了众多的“金融创新”,形成了庞大的虚拟经济,操控实体经济,特别是控制国际经济交往。它编织了巨大而系统的无形之网,将全世界的经济交往笼罩其中。货币发行、货币政策、汇率,乃至形形色色的衍生工具,几乎处处都是实体经济,特别是落后国家实体经济的陷阱。中国对外交往几十年,所受其害之惨痛,令人刻骨铭心。中国政府务必组建真正能代表国家民族利益,而且有能力的机构和学术团体,对国际金融资本进行深入研究,制定相应政策,提供必要咨询,给中国企业,特别是金融企业以保护。剔除外国金融资本安插的“内线”,将金融决策作为国家安全的头等机密,像保证军事机密那样保证金融决策权的行使。今天,美国的金融海啸充分暴露了金融资本的实质,连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及欧洲国家领导人都在痛批“金融资本主义”,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对之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关保护本国企业的政策、策略呢?
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不仅摧毁了世界经济,也使“经济全球化”的主导者金融资本现了原形。套用三十年前流行的一句成语“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发现以金融资本为核心的经济学说不过是以经济常识加数学公式编织起来的陷阱——以虚拟符号和衍生工具骗取钱财。这场大海啸对中国经济的危害是巨大的,它要求我们进一步认清“经济全球化”的本质,反思我们对外开发的历程,明确参与国际经济交往的主体、原则、策略。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人民出版社,2004.
2.罗恩·彻诺:《摩根财团》,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
3.多斯桑托斯:《帝国主义与依附》,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
4.刘永佶:《中国经济矛盾论》,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
5.费朗索瓦·沙奈等:《金融全球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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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第113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②] 同上书,第2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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