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狈为奸的宪政民主学者与主流经济学家

作者:牧川 来源:红色文化网 2013-06-05 3528

 

  宪政民主学者与主流经济学家

 

 

 

  在当今中国,倡导新自由主义、市场原教旨主义的主流经济学家已经是臭不可闻。只要是还有点良知的国人,只要是听说过几句主流经济学家惊世之语,都会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个国家经济学界的话语权竟然会被这帮人长期把持,长期误导中国的经济政策?

  余永定,中国世界经济学会会长,他对新自由主义、市场原教旨主义有着清晰的认识。他在给诺贝尔经济学家获得者约瑟夫 E斯蒂格利茨的《自由市场的坠落》序言中写道:

  过去由于对计划经济和政府干预的失望,我们成为市场原教旨主义的信奉者……中国是幸运的,在我们把美英资本主义市场作为榜样,正准备全面照搬之前,美国次贷危机突然爆发,我们没有落入陷阱……

  斯蒂格利茨对新自由主义、市场原教旨主义持激烈批评态度。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他站在东亚国家一边,反对IMF开出的错误药方。IMF是在帮助美英抢劫东亚国家。他还曾预测出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

  虽然很多人对主流经济学家已经有了清晰的认识,不过在当今中国,“宪政民主”却依旧保持着光鲜的外表,主流媒体、大学讲坛经常可以看到、听到关于“宪政民主”的文章和报告。它的谎言还在欺骗很多青年。

  从本质上说,这些主张“宪政民主”的学者,其实和主流经济学家是一丘之貉,狼狈为奸。一个负责搞定主流经济学,一个负责主流政治学。他们想要让中国走彻底的西方资本主义道路,他们的理论来源、资金来源背后都可以看到美国的身影。

  他们的力量如此强大,竟然使得吴邦国委员长不得不在“两会”上宣布中国五不搞: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分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

   1、什么是宪政民主

  在百度百科里,关于宪政民主是这么解释的:

  宪政民主是指为了解决对政治权力的制约问题,限制政府权力,以有效地保障人权、自由与社会公正,而建立的民主制度。

  宪政的实质是限政,即对政治权力进行有效地限制,防止它被滥用,尤其要防止它被用来侵犯人权和人的自由。因此,宪政的意义就是限制政治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促进公共福利。它所奉行的原则是:政府权力有限,必须遵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宪政民主的主要特点是:(1)以宪法和法律对政府权力加以限制;(2)实行分权制衡;(3)人民主权和民选政府;(4)建立宪法审查制度;(5)司法独立;(6)保障个人权利与自由。宪政与民主、法治的职能分工各有不同,民主负责权力的归属,法治负责权力的实施,宪政负责权力的制约。将宪政、民主、法治三者结合起来乃是在可以达到的范围内的最优选择。而宪政本身就包含着法治,宪政的基本涵义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所以,宪政、民主、法治三者的结合可以化约为宪政民主。

  这个解释可以说是宪政民主的权威解释。

  对于不关心政治的人,尤其对于80、90后,粗看上去,宪政民主真是很美!限制政府的权利,限制当前的强势的腐败的政府权力;保护个人的自由和权力,保护弱势群体;还要民选政府。这一切真是太美了!

  可是,但凡了解中国的政治经济,对建国初、改革开放历史有了解的人,都会看出其中的大问题。宪政民主的“宪法”绝对不是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政民主的目标是要推翻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现资本主义的宪政。

  宪政民主的“保障个人权利与自由”只是一个空话。鼓吹宪政民主的学者们空口许诺“保障个人权利与自由”,但是却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出“保障个人权利与自由”的方法、途径。

  毛泽东说,纲举目张,有了正确的原则、方法,才能保证目标的实现。目标不是靠夸口实现的,不是靠空口许诺实现的,不是靠幻想实现的,不是靠谎言实现的,不是靠目标本身实现的,而是靠正确的方法和道路。可是在这段关于宪政民主的权威解释中,我们看不到“保障个人权利与自由”的方法、途径。同样,宪政民主所主张的“人民主权和民选政府”,其实也与此类似。

  我们来看看那些鼓吹宪政民主的学者,他们是如何“保障个人权利与自由”,或者说,他们是如何“祸害个人权利和自由”的。

   2、主流经济学家,宪政民主学者,“国退民进”,腐败合理

   2009年底,山西将2840多座私营煤矿收归国有,浙商写信给中央政府反对“被国有化”,这些事情激起了宪政学者和主流经济学家的极大反响。以茅于轼为理事长的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举办了《“国进民退”对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研讨会,其主旨就是反对“国进民退”,反对“国进资本家退”。

  过去国企贱卖、国有资产流失,老百姓一直在反对,但是却从来没有看见主流经济学家和宪政学者的反对。他们的真实态度是欢迎和拥护。他们提供理论依据,提供行动方案,诸如“吴市场、厉股份、曹破产、杨卖光、张产权”。这些私有化过程造就了无数的腐败和公权力私用。

  而现在,国家将一些原本属于全国人民财富的煤矿收归国有,将不该给煤老板发横财的煤矿收归国有,他们却开始发表反对意见。

  他们的私有化理论和行动方案造就了一大批共产党员的腐败和变质,他们自然不会反对。

   茅于轼说“贪污5000亿不是大事,我们国家一年被贪污的钱顶多是5000个亿,而全部生产是20万亿,5000亿只占了百分之二点几,所以这么一看,贪污不是一个很大的事。”

  张曙光说“腐败是否有理?既然掌握公共权力进行公益决策的人不肯轻易放弃和交出他们的权力,而改革又不能从其手中强夺,就只能通过腐败与贿赂的钱权交易的方法进行购买。改革要利用腐败和贿赂,以便减少权力转移和再分配的障碍。腐败和贿赂成为权力和利益转移及再分配的一个可行的途径和桥梁,是改革过程得以顺利进行的润滑剂,在这方面的花费,实际上是走向市场经济的买路钱,构成改革的成本费。”

  张维迎说:“在公有制下,官员索取剩余可能是一个帕累托改进;因为它有利于降低监督成本,调动官员的积极性。私人产品腐败的存在,对社会、经济发展来说即使不是最好的,也是次优的。第二好的。反腐败力度在把握适当、要非常适度,如果力度把握不适当,间接带来的负效应也非常大。”

   他们的私有化理论及其理论指导下的国家行为(贱卖国企等等)导致了严重的腐败,极大损害了共产党的信誉。在此之后,在市场经济已经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他们又开始借用人民对共产党的不满,要求对政府公权力进行限制,要求宪政民主,从而削弱共产党,甚至打倒共产党,实现完全的资本主义市场化和美国附庸化。

   3、刘军宁

  刘军宁先生是著名宪政民主学者。

  刘军宁1961年生,安徽人,1993年北京大学政治学博士。曾为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研究员,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现为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政治学。

  主要著作:《民主、共和、宪政》,上海三联书店 1998年出版;《保守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权力现象》,商务印书馆(香港)1991年出版。另外,还策划和主编了《公共论丛》、《民主译丛》、《公共译丛》、《政治思潮丛书》。

  刘军宁先生在凤凰周刊上发文《国进民退的宪法基础》。刘军宁先生不满社会主义的宪法,他站在浙江商人的立场,站在山西煤老板的立场,这都是很清晰的。请看文字:

   “至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那些对国进民退不论有多大不满的人都应该承认,现行的国进民退的国策不仅不违宪,而且有十足的宪法依据,甚至还没有达到中国宪法给中国规定的长远目标。现在的国进民退的做法还不算有力,不算彻底。根据宪法第一条和第六条的规定:中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如果出现人剥削人的现象,用专政的机器来加以消灭也是符合宪法的。”

  “虽然国进民退符合现行宪法,不满国进民退的人也不必太悲观。因为中国宪法有一个很强的中国特色。这就是,它始终是一部追认事实的总结型宪法,而不是统揽前后的一般性宪法。许多在当时如火如荼的事情都是没有宪法依据、甚至是违宪的,好在有一部分得到了事后的追认……”

  ……

  “……由是观之,中国的宪法始终未能为中国的变革提供启动力,甚至常常成为阻力。这在国进民退的事例上显得更加突出。所以,大家要关注的不仅是国进民退,而且要致力于推动中国的宪法变革。唯有如此,才能从宪政制度上解决问题。

   很明显,刘军宁先生要的不是“国进资本家退”,他要的是山西煤老板继续发大财,要的是“国退资本家进”,要的是资本家主导国民经济。

  刘军宁先生要的是修改社会主义宪法,变为资本主义的宪法!

   刘军宁先生是著名的宪政民主学者,学者自然有学者的理论基础,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其理论基础,看看他是如何“保障个人权利与自由”的。刘军宁先生有篇大作《资本带来自由:从资本自由到宪政民主》:

   “资本自由仅仅是富人或资本家的自由吗?资本自由不仅仅与资本家有关,而且与每个人都有关;它绝不是资本家独有的自由,而是每个人的自由。谁是资本不自由的受益者?当然是权贵!谁是资本自由的受益者?当然是中下层民众!……”

  “计划经济是靠权力驱动的。市场经济却是靠资本驱动的。对资本的管制,就是对自由的管制。……资本自由的程度,决定了市场经济的健全程度。政府的作用是保护个人的经济自由,尤其是资本自由,而不是通过政治权力在资本市场蚕食公民的资本自由。”

  “资本自由将通过强化私有财产权来限制政府的权力和削弱权力对政权与市场的垄断,来为法治提供动力,推动司法独立、催生宪政民主。资本自由有助于有限政府。资本自由度越高,越能缩小政府的活动和干预范围,限制政府可以动用的资源,促进公平竞争,减少政府支出,减少税收,为纳税人省钱。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宪政民主就是出现在资本相对最为自由的地方,宪政民主又反过来促进了资本自由和经济繁荣。如果没有独立于政治权力的法治,没有权力受到严格限制的有限政府,没有对民众负责的代议民主,资本的安全就没有保障,资本的自由就受到严重的限制,乃至完全被取缔。在政治权力覆盖的范围最大的地方和时代,资本的自由就是最小的,以至于无。不信你看看中国的文革时期。”

  “资本不是权力的产物,而是市场的产物。权力靠的是强制,资本靠的是自由。资本必须挣脱权力的牢笼,才能自由地飞翔。资本自由不仅不会导致资本市场的无政府状态,反而是21世纪的中国自由与繁荣的基石,是中国宪政民主的一个大马力推进器。所以,现在该是给资本自由全面亮绿灯的时候了!

   刘军宁先生无视当前资本对于人民的欺压,无视资本对人的异化,无视新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在全世界造成的祸害,无视当今中国极端市场化改革所造成的严重两极分化及社会问题,无视国企私有化和三千万下岗职工的苦难,无视房奴,无视医疗产业化、教育产业化之后带来的诸多问题。

  在刘军宁先生心中,所有这些问题都是权利造成的,而且都是特色社会主义政府的权利造成的。他不承认资本的权利,不承认资本的权利造成的累累罪行。在刘军宁先生眼中,资本的自由和安全才是最重要的!这就是他主张的核心!

  他主张彻底的资本自由,主张“保护个人权利和自由”。在资本横行、剥削合理的世界,以“宪政民主法治”的名义保护“保护个人权利和自由”,其结果必然是“保护资本家和统治阶级的权利和自由”。

  因为在“宪政民主法治”的框架内,资本的剥削是合法的,法律的最大任务其实是保护资本和剥削关系。以“法治”的名义保护“保护个人权利和自由”,看似可以保护老百姓的一些权利(诸如个人的财产等等),其实却无法根本改变其被剥削的地位,反而保护的是资本家和统治者的个人财产、地位,保护的是资本的剥削关系,维护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如此一来,老百姓永远也不可能翻身。

   “如果没有独立于政治权力的法治,没有权力受到严格限制的有限政府,没有对民众负责的代议民主,资本的安全就没有保障,资本的自由就受到严重的限制,乃至完全被取缔。”

  “…………资本自由不仅不会导致资本市场的无政府状态,反而是21世纪的中国自由与繁荣的基石,是中国宪政民主的一个大马力推进器。所以,现在该是给资本自由全面亮绿灯的时候了!”

   请大家认真想想这些话。

   4、张维迎

  张维迎是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北京大学网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和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研究所所长。

  张维迎是国内最早提出并系统论证双轨制价格改革思路的学者,主张国家退出经济领域,让万能的自由市场主导经济,国企改制。这样的改革思路在1980年代到90年代大行其道。2000年,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2002年,当选为“CCTV2002年中国经济年度人物”。

  请看张维迎的经济学观点:

  “许多国有资产是冰棍,不用也会自然消失的,只有运作起来才会产生效益。管理层收购国企,实现了产权和管理权合一的效果。即使是”零价格”甚至负价格转让,国家也不一定吃亏,因为很多国企都有很多的负债和职工负担,这就好比你带着女儿改嫁和你单身一个人改嫁时的谈判能力肯定是不一样的。”

  “在公有制下,官员索取剩余可能是一个帕累托改进;因为它有利于降低监督成本,调动官员的积极性。私人产品腐败的存在,对社会、经济发展来说即使不是最好的,也是次优的。第二好的。反腐败力度在把握适当、要非常适度,如果力度把握不适当,间接带来的负效应也非常大。”

  “官员是改革中相对受损最大的利益集团。”

  “只要抓总量增加。不必管分配。发展到一定程度,一切问题都会解决。”

  “教育及医疗是否应产业化?中国目前为什么穷人上不起大学?是因为收费太低。”

  “黑窑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种必然现象,社会要发展,必然有人付出代价。虽然‘黑窑’事件有点不合情理,但是我们还要看到毕竟山西为这些无业游民提供了就业的机会,让他们有吃、有住、还有工资,这对社会的稳定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学者要有公信力,不与无耻的人论战”。

  “我敢说,那些批评骂我的人,他的道德连我一个脚后跟都没有。”

  “这个社会是非颠倒,好人被误认为是坏人,坏人反倒被认为是好人,真正的机会主义者、以学术的名义谋求私利的人,反倒被吹捧为‘社会良心’、‘民意代言人’。”

   再看张维迎先生的宪政民主观点。

  张维迎有篇文章《中国改革的逻辑》,在这篇文章中,张维迎先生历数了前三十年经济改革的过程:

  价格改革,1978年到1992年零售业价格改革;

  企业制度改革分为两部分,1993年之前的个体经济,1993年之前国有企业厂长承包制改革,放权让利。

  1993年之后改革也可以划分三个阶段,第一个五年从1993年到1997年,基本上解决县级以下中小企业问题,包括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私有化卖掉。

  第二个五年,1998年到2002年,县级以上的,包括中央大中型企业改制,在国民经济战略性、结构性调整减员增效脱困的口号下,大中型企业股份化卖掉破产。

  第三个五年, 2003年至2008年,大型企业通过上市改制,四大银行的改制,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上市等,及非流通股的问题的解决。

  经过这三个十五年,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基本任务已经完成了。

  张维迎先生历数了这些过程后,提出并规划了中国未来三十年的宪政改革目标:

   “最后我想说未来的30年,未来30年改革的重点要由经济改革转向宪政体制改革,大体也划分了两个15年,第一个15年建立独立的司法制度,减少政府部门的权利,以前是政企分开,以后是政法分开的问题,政府要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老百姓任何纠纷包括和政府的纠纷,也应该通过法律的程序解决,而不是通过群众运动的方式解决,这一点非常重要。在这个过程当中,通过宪政的改革,使私有财产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大量中产阶级就会形成,到后一个15年,就是建立民主制度的过程。再用30年的时间,完成宪政改革。”

   这就是张维迎先生的宪政民主观点,和刘军宁先生的宪政民主观点基本相同。

  经济改革已经基本完成,现在要做的就是减小特色社会主义政府权力。只要中国的社会主义招牌还在,以后很可能还会清算他们的腐败收入、剥削收入。所以他们要把这个招牌去掉,使得自己的所得合法化。

  他们通过资本的手段让老百姓在组织上分散化,从而消灭有组织的行动能力。群众运动的萌芽被消灭,普通群众失去监督资本权贵和腐败官员的能力。所有的问题都必须通过法律去解决,可是自古以来就是天下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群众都成了弱势群体。

   5、吴敬琏

   评述主流经济学家吴敬琏的宪政民主观点之前,先讲讲吴敬琏先生的身世:

   根据吴敬琏女儿写的《我和爸爸吴敬琏》,根据网友的资料:

  文化大革命期间,吴敬琏“大义灭亲”,跟当了”右派”的父母坚决”划清界限”,毫不留情“揭发批判”。吴敬琏“文革”中是“五·一六”分子(“五·一六”是文革中以炮打周总理、大闹打砸抢而闻名的一个组织)。

  吴敬琏积极参与了批判著名经济学家孙冶方。(1964年组织批判孙冶方,吴敬琏是最得力的棍子手,用棍子学术模式(包括个人人身攻击)进行对孙冶方的批判。)

  吴敬琏当初“左”到了家,教训老婆不许坐沙发,说无产阶级都坐凳子,你为什么要坐沙发?而吴敬琏更不止一次对全家人宣布:“一个人不应该有两件以上的衬衫。”他对女儿往铅笔盒、橡皮上写名字很反感,“不要把这么一点点小东西都变成‘私有财产’”

  吴敬琏在十二大开过之后的1983年还在起劲地批判“市场经济”,大骂“从计划经济改变为市场经济”的主张是“同20世纪二三十年代社会主义论战中以米塞斯和哈耶克为代表的反社会主义派的观点相似”。(吴敬琏:《论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属性和商品经济属性》,《工业经济管理丛刊》1983年第9期)

  可是没过两年,吴敬琏就180度的大转弯,变成了吴市场,言必称市场。

  当年“左”得出奇,如今右得抓狂……当年连沙发、第二件衬衫都斥为“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极“左”,如今则右得连资本主义国家都不能容忍——一方面作为国家证券委的评审委员,一方面担任推荐公司上市业务的券商董事:这种“制度性腐败”在西方国家都是绝对不能接受的犯罪行为。

  如此忽左忽右,紧跟形势,与时俱进,活脱脱一副投机分子嘴脸。

  毛泽东主席在1958年便一针见血的指出“经济学家左,是为了蒙混过关”。这样一批投机分子经济学家和官员造成了国家的诸多问题,但是此后,他们每个人却都试图甩掉包袱,认为自己与当时的问题无关,不担负任何历史责任,把所有责任都扔给了毛泽东!

   下面我们来看吴市场的宪政民主观点:

  《宪政民主是中国政治文明的关键》(2002,修宪座谈会上的发言)

  修改宪法,使之符合宪政要求,是一件关系我国长治久安的大事,应当积极进行。20多年来我国经济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是政治改革方面的推进缓慢,造成了某种程度的脱节……我们所要的民主,是宪政民主;宪政主义正是现代政治文明的精华

   《政治改革应加快 为市场经济护航》(2008)

  宪政、民主和法治,是现代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上层建筑的保证……世界潮流浩浩荡荡,容不得我们延宕和等待,必须从建立法治起步,加快我国政治体制的改革。通过法治建设在各种权利主体之间正确地配置权力,规范政府的行为,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民主,强化民众对政府的控制与监督,才有望稳步地实现宪政、民主和法治的目标。”

   读者可以认真想想吴敬琏的经济学实践和宪政民主理论。

   6、茅于轼、张曙光樊纲及天则经济研究所

  先介绍一下茅于轼及其天则经济研究所。此研究所为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而福特基金会是一家与美国政府、情报机构和国外政策集团有紧密联系的私人免税基金会。

  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由经济学家茅于轼、张曙光、盛洪、樊纲、唐寿宁与北京大象文化有限公司共同发起,于1993年7月创立。现任理事长为茅于轼教授,所长为盛洪教授,学术委员会主席为张曙光教授。理事:曹远征、邓正来、樊纲、张曙光、卢跃刚、茅于轼、盛洪、史晋川、唐寿宁、吴滨、吴敬琏、汪丁丁、王永峰、周其仁。

  特约研究员一百五十多人,陈志武、刘军宁等名人都在册。

  先看这几个著名经济学家的经济学观点。

  盛洪(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著名观点如下:

  “不妨把这些公共财产看成无主之物,谁先把它拿来卖,这公共财产的产权就算他的。你如果正好当一家国有企业的厂长,就可以和主管部门合伙把这家工厂卖给有钱人,产权就变成私有了。”

  张曙光(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著名观点如下:

  “腐败是否有理?既然掌握公共权力进行公益决策的人不肯轻易放弃和交出他们的权力,而改革又不能从其手中强夺,就只能通过腐败与贿赂的钱权交易的方法进行购买。改革要利用腐败和贿赂,以便减少权力转移和再分配的障碍。腐败和贿赂成为权力和利益转移及再分配的一个可行的途径和桥梁,是改革过程得以顺利进行的润滑剂,在这方面的花费,实际上是走向市场经济的买路钱,构成改革的成本费。”

  樊纲(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改革研究基金会理事长,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院长的著名观点如下:

  “经济学家就是为利益集团服务的;经济学家就是应该不讲道德。不要担心贫富两极分化,财富分配应该以老百姓不造反为底线。”

  “国有企业迟早要卖。既然如此,得先卖效益好的,不然,以后效益不好就没人要了。”

  陈志武(美国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终身教授的著名观点如下:

  “中国资本化的空间还很大,还可以为中国经济增长提供许多年的金融资本。只不过,土地还是国有,几乎所有大型企业也还是国有,这些会继续抑制中国资本化的深化。特别是,如果想要产生出最大限度的资本,产权保护、契约权利保护等法治架构还必须改善,否则,只能做些粗糙的资本化运作,难以深化。”

  “为了使中国更有“钱”,土地和国有企业都应该私有,为进一步资本化开路。”

  “《别拿美国金融危机说事》”(2008年)

  茅于轼的著名观点如下:

  “贪污5000亿不是大事,我们国家一年被贪污的钱顶多是5000个亿,而全部生产是20万亿,5000亿只占了百分之二点几,所以这么一看,贪污不是一个很大的事。”

  “这个世界上谁劳动得最多?应该是工人和农民。如果说劳动创造了财富,那么他们应该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但现实不是这样……我想了很多年以后,最后才悟出真相——不是劳动创造财富,而是交换创造了财富

  “改革后的近三十年,中国已经有了几千万个有钱人,他们可以名正言顺地称为中产阶级或资产阶级。总人数不算少,但是在十三亿人口中大约只占5%。他们生活宽裕,意识形态接近西方,比较有独立的想法,希望社会安定平稳,个人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实行代议制政治,他们是形成主流思潮的中坚力量。但是在今天的政治中,他们的声音还很难成为主流。如果拿人数来讲,恐怕怀念毛泽东是当前的主流。那是一个非常有破坏力的思想,是和谐社会的主要对立面。”

  “经济适用房是席卷全国的最大的腐败。”“房价是被买房者自己抬高的。”“我主张廉租房应该是没有厕所的,只有公共厕所。”

  “我们要保护先富裕的人,只有富人得到保护,穷人才可能变富。”

  “还有许多表面上帮助穷人,其后果损害穷人的似是而非的政策。如设定很高的最低工资标准...让穷人上当受骗”

  “我们要18亿土地的红线干什么?……有市场就不愁买不到粮食,世界粮食供应非常充足,中国人不会因买不起粮而挨饿。”他要把中国人的粮食主权交给动荡的国际市场。

  茅于轼常常发表一些汉奸言论:

  “中印战争为了几万平方公里基本上没有多少人口的一片荒地而战,有什么价值?”

  他欢迎殖民论:“是领土完整重要,还是百姓的生命财产重要?我认为当然是百姓的生命财产更重要。领土不完整,少了一块,于我何干呢?当然如果那块土地上有我们的同胞,这块土地被别人拿去后这些同胞要做亡国奴,那么我们有义务保卫国土。如果那是一块连人都没有的荒岛,争这块领土就毫无意义。或者这块土地上的百姓归属别人管理之后,生活反而提高了,自由反而扩大了,那么这种领土主权的转移,不但不必反对,还值得欢迎。”

  他主张放弃钓鱼岛:“钓鱼岛的争夺更是一个例子。那是一个无人居住的小岛。中国和日本争夺得很厉害。在我看来,双方都不值得为此伤感情……我感觉大家为钓鱼岛动感情,并不是出于资源的考虑,还是出于主权的考虑。如果是为了资源,根本用不着斗争,坐下来谈判,让政治家退出,请专家拟定开发方案,讨论双方利益分配,得出双赢的结果,这才是解决问题的道路。也可以拿它竞价拍卖,出钱多的一方获得开采权.所出的钱成为放弃一方的补偿。”

  他认为汪精卫是救世主:“最近看到一篇文章说要重新评价汪精卫。文章我没有看到。对汪精卫我也没有任何研究,但是引起我的思考。”“也可能有一些汉奸并不是为了自己升官发财,而是为了减轻人民的痛苦,作为抵挡日本人对中国人的欺压的缓冲器。这样的汉奸非但没有错,而且是真正的英雄。他自己下地狱,为的是减轻老百姓的痛苦。反过来看,有些英雄拿几十万人民的性命做抵押,坚决不投降。只是为了报效皇帝老子。从人民利益的立场看这些人不值得效法。用这样的眼光看问题,几千年的历史就要改写。”

  网络上有篇《北京市人民公诉茅于轼和辛子陵》,有更多关于茅于轼的观点。

   我们再来看天则研究所各位学者的宪政民主观:

  陈志武:《国有制与宪政法治难以兼容》(2009.01)

  陈志武:《中国改革路径的再思考:私有化和宪政民主不能回避》(2009.06)

  陈志武:《中国经济罪在国有》(2009)

  张曙光讲座:《经济市场化的发展与民主宪政建设》(2007.10.10)

  樊纲《腐败的根源就是计划经济》(2008,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演讲)

  樊纲《解决腐败根本是要限制公权》(2008)

  樊纲《还要多少年才能抵达河对岸?》(明确“摸着石头过河”的对岸就是私有化和资本主义,南方周末改革开放系列特稿)

  盛洪《建立基于天道与民意的宪政合法性》(2009)

  盛洪《文化精英与宪政民主》(2009)

  吴敬琏《宪政民主是中国政治文明的关键》(2002,修宪座谈会上的发言)

  吴敬琏《加快政治改革为市场经济护航》(2008)

  吴敬琏《政治改革必须加快》(2008.12)

  天则所第323次双周学术论坛:《联邦主义与宪政》,主讲王建勋,评议人:茅于轼、高全喜、吴稼祥、刘海波、冯兴元、张博树、杨晓维、李实、段绍译(2006.11.24)

  天则所第393次双周学术报告会:《宪政与发展》,主讲王建勋,主持茅于轼,评议人:张曙光、王志伟刘业进刘培峰(2009.09.11日)

   以上这些文章的标题已经非常清楚的表明了这些主流经济学家的“宪政民主”观点,无需再做过多解释。

  请读者们注意,千万不要因为他们的言语经不起推敲,就认为是无稽之谈,不予重视。小人物的无稽之谈可以付之一笑,但是大人物、名人的无稽之谈可绝不能付之一笑。他们的无稽之谈,恰好包含着我们这个社会最真实的一面。认识真实的社会,应该从认识这些大人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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