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进步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全面详备地提出了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内容、方法、规划和目标,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指导意义。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以24字提炼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分别从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阐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层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的内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包含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双重维度,既有富强、民主的目标,亦有文明、和谐的理想;既意味着经济繁荣、政治清明和法治昭彰的社会建制,也意味着遵纪守法、崇德尚礼的社会生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后者更为前者提供了精神归宿和价值依托。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整合社会力量、凝聚社会共识、解决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当前,改革深水区的矛盾错综复杂,与之相伴随,文化激荡、思想交锋、价值碰撞也更加明显和激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价值上的“最大公约数”,不但能最大限度地为改革的推进整合力量、凝聚共识,也能最大程度地为改革带来的利益调整减震和抗压。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目标,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注重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融入人们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
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追求和实际行动,需要积极探索有效载体和传播方式。应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落实到经济发展实践和社会治理中,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加强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组织领导。从国民教育、媒体宣传、社会实践、理论研讨等多个层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找准与人们思想的共鸣点,达到春风化雨的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这种中国精神,需要经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化育和培养。各地各部门应认真领会《意见》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到制度建设中、贯彻到依法治国的方略中、融入到公共文化服务中、深化到群众性的精神文明活动中,真正让其引领社会思潮、凝聚改革共识,在国家层面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的信念,在社会层面上助推公序良俗和文明风尚的形成,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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