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石:理性判断文登事件的是非曲直

作者: 王小石 来源:作者博客 2015-07-27 646

 7月22日下午1点半左右,威海文登青年学生侯聚森被多名不明身份人士用甩棍、辣椒喷雾等器具殴打,导致头部和背部受伤。侯聚森称因经常在网上发 表一些爱国言论,之前在网上与人发生过言语冲突,此次被打疑网上意见不合者所为。侯聚森被打的消息在网络上传开后,又有QQ聊天截图显示组织群殴者列了包 括侯聚森在内的四人名单要挨个“打烂”,许多官微和网友纷纷发声支持侯聚森,谴责这种施暴行为,要求严惩打人者。成为近日聚焦度最高的舆情事件。

  文登警方迅速出警进行调查并于22日晚间公布初步调查情况:“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师范学校门口发生一起治安案件。当事人侯某在网上与他人发生言 论纠纷后,相约文登师范门口,并发生肢体冲突。详细情况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警方给出的“相约”定性让许多声援侯聚森的网友颇为质疑,也让另一些 人借题发挥成为“侯聚森主动约架。”同时,部分公知开始在网上扩散一些侯聚森脏话骂人的截图(其中包括打人者的手机截屏),宣称侯谩骂成性素质低下因此结 仇对方,借以否定前期侯因发表爱国言论被打的结论。

  24日下午,文登警方通过官微发布“7.22”对涉案人员作出如下处理: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 (一)项,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对涉案双方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陈某某、梁某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对侯某某(侯聚森)、张某某、张某某处以行政 拘留十日,对孙某(侯聚森同学)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其中,梁某某、侯某某、张某某因年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行政拘留不执行。

  网络舆论在事件发生后就已陷入了严重的分化,力挺侯聚森的网友与反对者各执一词并相互抨击。而在警方详细处理规定发布后,很多网友对文登警方提 出了言辞激烈的批评,更有部分网友表示爱国热情倍受打击。那么面对如此错综复杂的舆情,我们究竟该如何认识文登群殴事件?一定要借助是非观、客观和法治观 这“三观”。“三观”正了,就能够穿透表面重重迷雾,直达事件本质,也就能够做出最公正最精准的判断。

  首先一定要有是非观。要公正判断7.22文登群殴事件,就不仅要看当日群殴现场发生的事情,也要了解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而且要明辨是非。群殴 现场发生的事情监控都有记录,警方也做了说明。当日是互殴,即双方包括侯聚森和其同学在内都动手了,并非一方殴打另一方,双方也各有一人轻微伤。而且在对 方主动约侯聚森见面理论时,侯聚森给予肯定的答复并照做了。这些警方公布的基本事实我取信。但是事出有因,我们需要复盘详细的来龙去脉。警方处理决定表 示,2013年以来,侯某某与梁某某、陈某某等人经常在网上发表不同言论,进而形成纷争、谩骂,并经常在网上互称要和对方见面“理论”。可能受篇幅所限, 语焉不详,对在网上哪里发表了什么样的不同言论,又形成了何种程度的纷争,没有给出清晰的说明。但网络是有记忆的,通过网友们的通力合作挖掘,基本上让我 们理清了来龙去脉。百度贴吧里面有一个“那年那兔那些事吧”,是与一部爱国主义题材漫画同名的讨论吧,在90后的年轻网友群里颇有知名度。侯聚森便在这个 吧里追漫画,同时也会发一些正面意义的文字和图片,2014年6月他发的一组黑框图片比较火,随之却引发了另一贴吧“纳年纳兔纳些事吧”(以下简称为纳 吧)部分网友的猛烈围攻。纳吧是一个以搬运那年那兔那些事儿吧的贴并进行嘲弄挖苦为最初目的建立的贴吧,长期针对正面帖子进行挖苦与攻击,渐渐聚集了一大 以发表反政府言论为乐的人员。起初针对侯聚森的攻击是PS图片丑化侯(其中有一张图片显示日本军官砍掉侯的头颅)以及围攻谩骂,年轻气盛的侯也进行了不堪 入目的脏话回应。这本是最常见的网络对骂桥段,但2014年11月后的发展却渐渐进入危险轨道。纳吧人员通过人肉搜索侯聚森的QQ空间等网络账号,获取了 侯聚森的姓名信息以及联系好友的姓名电话等隐私信息,甚至用非法手段获取到了侯聚森的户籍信息。从此,这些人员持续不断地QQ、电话、短信骚扰、恐吓侯聚 森和他的朋友,进而要求与侯聚森见面,并不断以“知道你住址、找条子搞你父母”相威胁。最终,侯聚森不堪其扰,答应见面期望能够了断恩怨。后面的事我们都 知道了,赤手空拳的侯聚森走出校门单挑对手,遭到4名装配辣椒喷雾、甩棍等器械的人员暴打,他倒地后起身予以了回击,一名同学也在拉架过程中动了手。6人 均被行政拘留。即便按照文登警方的思路不对双方言论做是非判断,把侯聚森发表正面爱国言论与纳吧部分人员反政府言论同归为“发表不同言论”。但是仍可以清 晰地识别纳吧人员长期主动骚扰侯聚森甚至非法公开其户籍信息,并以搞其父母才迫使侯聚森被动地相约见面了结,这里面的是与非是非常清楚的。侯聚森的过失在 于在长期被无端骚扰后却没有及时报警,当然,他脑子里或许闪过这个念头,但纳吧人员在QQ聊天中宣称“你的信息就是警察给的”可能会瞬间就把这个念头浇灭 了。

  第二就是一定要客观判断。客观,顾名思义就是要能够以别人的视角来看待问题,避免过于主观。力挺侯聚森的人要能够冷静地看清虽然纠纷的起因是侯 聚森发表正面爱国言论,但侯聚森曾经激烈的用脏话回击也是事实。回避这一点毫无必要。另一些拿侯聚森脏话言论彻底否定侯的人也必须承认侯聚森之所以骂出那 么恶毒的言论,恰恰是因为侯在发表正面爱国言论后,遭遇了纳吧人员谩骂攻击,以及非常侮辱人格的PS图片丑化。忽略这一点也不能看清因果全貌。让我们以侯 聚森的角度设想一下,在遭遇长期的骚扰恐吓以及公开户籍信息后,尤其是连女友和朋友都对他不满甚至远离他,侯聚森在被愤怒、害怕、郁闷、屈辱的情绪反复折 磨下,做出一些激烈、冲动的言行也是可以理解的。他毕竟还只是一个只有17岁的少年。换作你我,会否也会被一时愤怒情绪所困扰做出失控举动呢?而且,在纳 吧人员获取了侯聚森户籍住址并跟踪他取得学校地址后,就算侯聚森不回骂,面对当天约架也不主动出校门,4名纳吧人员就会放过他吗?显然不会。纳吧人员结伴 千里奔袭来到威海寻仇,已经将侯聚森堵到校门里,最起码晚上侯聚森也总要出校门回家。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侯聚森可能是抱着这样的心理在QQ发言搪塞 数次后无奈出校面对。当然,年少轻狂的侯聚森又错失了第二次报警的机会。

  第三就是一定要有法治观。习近平总书记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尤其是对于牵涉到违法犯罪的事件,必须要用法治观来予以剖析,而不能感情用事。这 几天,在微博上经常看到有网友义愤填膺地要求把群殴侯聚森的几名【纳吧】人员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甚至判死刑,这表达了部分网友的愤慨情绪,但是不具 有可行性。对于这种殴打致伤的案件,若以故意伤害罪入刑必须是受害者伤情达到轻伤以上,侯聚森只是轻微伤,根据目前法律对打人者是无法定为故意伤害罪的。 但并不是说警方的处理完全没有可商榷之处。如上所述,文登警方在处理中未能充分体现群殴事件的来龙去脉,也似未根据纳吧人员长期骚扰恐吓侯聚森以及非法公 开其户籍信息这样的前提界定清晰双方的是与非,而是简单地采取了各打八十大板方式。警方查案的第一要素就是作案动机,这个作案动机就天然地带有是非观,否 则就没有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的区别了。纳吧人员的作案动机是非常恶性的,从前期谩骂发展到人肉搜索,再发展到非法获取并公开户籍信息,最后从网上暴力越界 走到网下暴力,要当面用甩棍等凶器重击侯聚森的身体给予其教训。而群殴另一方侯聚森的群殴作案动机就是非常被动的,从被谩骂回骂到被人肉后忍气吞声,再到 被约架后多次推脱躲在校内不见面,最后赤手空拳地出校想做个了断摆脱骚扰。这一对比彰显警方的处理似乎并不够公正。而且本案主谋梁某某因为未满18岁且初 次违反治安管理被免除行政拘留,在回家路上发帖叫嚣:“你侯聚森的狗头是你港爹我开的瓢。”这已并非是在挑衅侯聚森,而是明晃晃地挑衅警方了。

  那么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还可以做出更合情合理的公正处理决定吗?答案自然是有。根据纳吧人员长期骚扰恐吓侯聚森,公开其户籍信息,以“找条子 搞你父母”逼迫侯聚森答应约架,并随身准备了甩棍等凶器,纳吧4人行为完全可以适用涉嫌寻衅滋事犯罪。而在最新刑法的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中,对于随意殴打 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节恶劣”情形之一的,在三个月拘役至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致二人以上轻微伤的;随意殴打他人达到三次的;持 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显然,纳吧4人已经满足了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这一条件,现实中已经出现用甩棍把人殴打至死的案例。唯有依法严惩 主观恶意非常严重的纳吧人员,才能遏制网上政治言论冲突形成网下暴力冲突的趋势。同时,虽然侯聚森和其同学也都有动手参与群殴,但是因属于被动参与,且主 观恶意很小,建议从轻处理,但同时要对其缺乏法律意识、浮躁轻狂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正是我国建国以来重要的刑事政策,惩办谁,宽大 谁,惩办与宽大到如何程度,既考验公正执法的智慧,也是彰显社会主义中国司法具有人民性的关键所在。

  至于纳吧人员非法获取并公开侯聚森户籍信息一事至今警方未做任何说明,有了解公安办案流程的朋友猜测已做另案处理,因为目前公安内网后台查询信 息都有后台记录,因此警方调取查询记录应该已经查出是谁在哪里泄露出侯聚森户籍信息,但是可能人员属于其他地方,威海文登警方没有管理权限,会走上报渠道 协调获取问讯权限。我们希望这一美好愿望能够成真,打消悬在许多网友包括认证警察网友心中大大的疑虑。

  在历次公安遭遇死磕公知的围攻舆情时,积极澄清真相主持公道的正是那些凭借爱国信念发出正面声音的可爱网友们。而在文登警方公布处理决定后,很 多此前力挺过公安的网友却不约而同地表达了愤慨,这并不能简单用网络声音不理性来解释。文登警方可否用是非观、客观、法治观这“三观”好好照照7.22群 殴事件处理方案,并勇于修正制定出更公正、合情、合理的处理决定?让广大网友拍手称赞,而不是深恶痛绝。

  得天下易,聚民心难,望治国者三思!

微信扫一扫|长按识别,进入读者交流群

0
0
0
0
2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