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刘毅然微博事件

作者:范 醒 来源:乌有之乡 2016-12-16 1328

评刘毅然微博事件

  

12月3日,新浪网微博网名刘毅然的网友,在自己微博中说到:“12月26日,毛主席的诞辰一天天的近了,每年此时,我都要呼吁把这一天设为法定的人民日,虽然在老百姓心里,这个日子早已是最神圣的节日。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国人,感恩毛主席是不需要理由的,不感恩才需要理由。他是我人生的导师,他的著作指引我进步的方向,我热爱他,就这么简单,这么自然而然。过去的呼吁要么被限制转发,要么被屏蔽,但我绝不妥协也不气馁,有老人家的话给撑着呢:下定决,不怕牺牲,心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

可惜不久,这条微博就被新浪删除了,刘毅然的微博也被禁止转发。刘毅然无奈只得愤慨地说道“又不让转发了!你们挡得住吗?这是民心,民心是最大的世界,得民心者得天下,顺则昌逆则亡,人间正道是沧桑! ”

类似刘毅然微博事件的情况,在新浪这类网站上发生并不新奇,本来吗,这种事情对于“立场分明”的大牌儿新浪网来说属于小事一桩,可以说属于常态化的动作。事件过去也就过去了,你能咋样?可是,有意思的是12月4日,突然蹦出来一位微博认证为“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新浪微博社区专家委员”的网名为网络一半的台州警察大队长,板起面孔来就是一通上级对下级式的说教:

“神化、圣化,容易走向个人崇拜,历史的深刻教训已经证明,不能再搞了,对开国领袖毛主席不能这样,对以后的任何一代领导人无论其如何英明神武,也都不要搞个人崇拜,不要神圣化!

以上是我今天偶然看到导演@刘毅然 的微博,有感而发。

我不反对纪念伟大领袖毛泽东,但反对搞个人崇拜,任何的个人崇拜都会违背所崇拜者倡导的真谛,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时代在变化,社会在发展,任何的理论都必须紧密地联系实际,在实践中进步、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在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确立“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才逐步探索形成的正确认识,我们必须要坚持不可偏离。

此外,中国共产党党章里讲得很清楚,毛泽东思想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具体革命实践中创立的,所以,“毛泽东思想”有别于“毛泽东的思想”。

我们纪念伟大领袖毛主席,要纪念上一辈领导人闯关克难的奋斗精神,纪念他们为社会主义事业抛头露洒热血的奉献精神,而且还关键是要在当下的实践中理解好践行好他的正确思想,避开曾经犯过的错误和走过的弯路。

看完这位台州大队长的训斥,忍不住气乐了。这年头真是奇了怪了,公共汽车上失主钱包被小偷偷了,失主埋怨两句不奇怪,奇怪的是小偷反而理直气壮地出来教训起失主不应该用红颜色的钱包装钱。这是何等不讲理的强盗逻辑呀?刘毅然网友就象是被窃微博的失主,你们小偷删帖也好,禁发也好也不是自觉自愿义务白干的,也是为了养家糊口挣口饭吃,这也可以理解,但你出来卖乖就太过分了,实在是让人看不下去。

首先要问这位认证为“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新浪微博社区专家委员”网名为网络一半的一个问题,你认为删除刘毅然建议设立人民节的微博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如果你认为是错误的,不该删除,那没有什么说的。如果你认为是正确的,该删除,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你凭什么要删除刘毅然网友的微博言论?(根据你的微博认证,不管你是不是亲自动手删除刘毅然网友建言人民节言论微博,你都是删除刘微博的参与人。)如果猜不错的话,你会回答说是根据“法律法规”。好,如果你真的以此来回答,那你作为台州警察大队长的肯定不是个法盲吧?不应该不知道公民有建议权吧?不应该不知道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吧?“言论自由不是没有边界”,对,我们不是搞笑的普世价值派,我们承认言论自由的确是有边界的,但是,请问这位对刘毅然公民禁言的台州大队长,刘毅然建言人民节的这段话哪些地方过了“边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哪一步法律,哪一条哪一款认定刘毅然网友的这段话是非法的?是越界的?请明确摆出来,让全国人民都看看,让人服服气?如果拿不出来,那你们凭什么权利删除人家在同是一个中国的其它网站上就可以发表的言论?凭特权?你们不是一直反对人治吗?怎么这里就不反对人治了,就你们凭个人喜好随你们自己的意决定人家有无言论权吗?你是黑老大——你的地盘你做主?开霸王商店——爱来不来?你们的大领导不是说“法无禁止皆可为吗?”怎么?你是要用行动来证明你们的大领导的这句话只对高官、阔人、资本家有效而对象刘毅然这样的普通老百姓无效吗?

其次,如果没有分析错的话,从你的话中来看,你是不反对纪念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这很好,但转而又拿出了无数个标签,标签上五花八门,“反对搞个人崇拜”就是你这些标签其中之一,刘毅然网友只不过刚开口说了个纪念毛主席的建议和自己的内心感受,你上来就是一记标签贴了上去,一顶大帽子扣了上来,紧接着就是一顿删帖,禁转的狼牙棍子打下来。难道这就是你自己说的“不反对纪念伟大领袖毛主席”?一些人想否定毛主席,又怕群众不答应,只好玩弄“抽象肯定,具体否定”把戏,可惜,这套把戏玩了三十多年了,早已经臭大街了,已经忽悠不了多少人了,你们还拿出来耍,不觉得奥特了吗?你说刘网友搞个人崇拜,请问什么叫个人崇拜?谁在搞个人崇拜?你们真是贼喊捉贼不知羞!别的不说,就拿你自己说的话来说吧,你说“我不反对纪念伟大领袖毛泽东,但反对搞个人崇拜,任何的个人崇拜都会违背所崇拜者倡导的真谛,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时代在变化,社会在发展,任何的理论都必须紧密地联系实际,在实践中进步、提升。”请问这三四十年了,开了多少个纪念领导人的会议,从远的所谓恢复某“最大冤案”到最近的什么纪念万小岗,大大小小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们”,大大小小的名人名士们,除了毛主席是所谓有错误的三七开以外,还有哪一个有错误?哪一个是三七开?一九开有没有?从死人到活人,从高层到低层,从官员到资本家到大知识分子到社会活动家,哪个是有错误的?哪个不是足赤?哪个不是完人?你给举个例子好吗?你说是二代们不是足赤完人还是三代们不是足赤完人还是四代们不是足赤完人?还别说上层,请问你这位台州的警察大队长,你们台州的市长是不是没有错误的赤足完人?你们警察局的局长是不是赤足完人?如果不是请出示一份组织上的定性文件看看,哪怕是正式的党和国家的报纸刊物都行,看看有没有说张三市长、李四局长有什么什么错误的文章?什么?你们局长有错误,错误之处在于不善于和女同志一起工作,错误之处在于一工作起来就忘记了自己的身体有病,忘记了照顾自己年迈的老婆?哈哈,您可快别逗了,笑出人命来你可要负责。说你们是贼喊捉贼你们还不服,你们这不是对你们所满意的领导搞个人崇拜是什么?如果不是搞个人崇拜,怎么这些人都什么错误也没有?全国三十多年来晋晋退退的一共有多少领导干部、资本老板社会贤达除了犯过错误被捉被处分的之外,象这种赤足完人型的你们搞了多少个?说是海量不冤枉你们吧?你们搞了这么多的个人崇拜却看不见或装着看不见,你是真瞎还是假瞎?

这位台州的警察大人,看似在反对搞个人崇拜,其实不然,他们所反对搞的是有利于无产阶级广大劳动人民群众利益的一切有效活动,而从来不反对搞有利于资产阶级利益的一切有效活动,只要是为资产阶级利益,搞个人崇拜他们也不承认搞的是个人崇拜,只要是为了无产阶级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是搞个人崇拜他们也利用手中的权利说成是搞个人崇拜,这就是他们的嘴脸。不是吗?一位导演导演了一部电视剧,名字叫《送瘟神》,就因为一个“瘟神”的“瘟”字犯了忌讳,就不让播,这位台州警察大队长你说说,这不是对姓温的大人搞个人崇拜又是什么呢?怎么这件事看不到你出来反一反呢?如果说这件事过去你不知道,不能怪你不反,但现在知道了,你是什么意见呢?估计你必定会装聋作哑,因为正像前文所说,越来越多的劳动人民群众看透了,像你们这些人,不是在真正的反什么“搞个人崇拜”,你们真正要反的是你们所属阶级压迫下的的对立的阶级为生存为争取权益的而进行的斗争。只有看懂这点的人才能看懂你下面为什么会说出象一面说“时代在变化,社会在发展,任何的理论都必须紧密地联系实际,在实践中进步、提升。”一面又说“确立“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才逐步探索形成的正确认识,我们必须要坚持不可偏离。”这样看似前后矛盾,实则心怀鬼胎的话来了。某思想对他们的阶级不利,他们就说“任何”理论都要变,而当某理论对他们的阶级有利的时候,又变成说要“坚持”了。词句用的再漂亮,也掩盖不住本质的丑陋。

最后,本人声明,坚决支持刘毅然网友的将每年的12月26日设为人民节的建议。并在民间早已过起来的12.26人民节即将到来之时,提前预祝各位网友人民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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