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知的黄昏(二):公知的分类

作者:林爱玥 来源:林爱玥微信公众号 2017-09-14 1759

公知的黄昏(二):公知的分类

林爱玥

既然要说公知,那首先就要对公知的概念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公知的本义是“公共知识分子”,在2005年《南方人物周刊》第七期特别策划“影响中国公共知识分子50人”活动中推出这个概念之后,这个词在中国开始大范围使用,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原本褒义多于贬义的词开始异化,尤其是在网络上,这种异化更加明显,以至于逐渐成为无知、虚伪、无耻的代名词,时至今日,公知等于公害已经成为了一种共识。

那么公知一词为何会这种由褒及贬的异化?问题还是出在以“公知”自居的人身上,正是他们在网络上的言行,直接导致了公知一次的异化。几乎所有的公知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崇尚所谓的“普世价值”,诋毁我国的社会主义根本制度,政治上否定党的领导、经济上鼓吹全盘私有化,而这些主张明显的违背了中国的基本国情和广大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因此公知的这些政治、经济主张和观点相继受到了网民严重的怀疑和猛烈的批判。

公知向来将他们自己视作民主的化身,在他们眼里,谁反对他们,就是反对“民主”,但是,由于公知设定的这个前提本身就不成立,结果自然也就站不住脚了。没有人说民主不好,但民主有真假之分,公知挂羊头、卖狗肉,之所以推销他们的所谓的“普世价值”并非为了追求真正的民主,而是“钱主”。而在一次次的被揭穿后,公知为了挽回“形象”,或者说为了实现他们的政治主张,公知不惜用谣言开路,通过虚无共和国以及共产党的历史,造谣、传谣、煽阴风、点归火,这些举动使公知的形象进一步恶化直至他们苦心经营的“道义形象”彻底破产。

虽然公知的人员组成可谓形形色色,什么样的人都有,但所有的公知却有一个共同的目的,用今天网络流行的说法就是:推墙,换句话说就是推翻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不过,虽然大方向一致,但形形色色的公知的具体诉求却并不完全相同,各自都有着自己的小算盘,根据这些“小算盘”可以将公知分类如下:

1、政治型

在国内的此类公知大多羞羞答答,对自己的政治诉求大多欲说还休,特别是体制内的,他们虽然想“砸锅”,但毕竟还惦记着自己的“饭碗”。因此除了一个众所周知的所谓“总统”之外,其余的则很少被人们所提及。但是在国外,很多所谓的“民运分子”则对自己的政治目的毫不掩饰,@张鹤慈 曾在他的微博透露,现在活跃在海外的“民运分子”当中,光“主席”就十几个,其他的人最“谦虚“的也要给自己封个“部长”啥的,不然都不好意思出门。可想而知,这样的人推墙的决心会多么彻底,因为只要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不变、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不变,这些人就永远没有机会实现他们的“抱负”和“理想”。所以,对此类公知来说,中国重蹈苏联覆辙是他们心目中最“理想”的结果,因为只有那样,他们才可以“光明正大”的做他们的“总统梦”、“主席梦”。

2、经济型

此类公知指那些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通过所谓“原罪”攫取了巨额非法财富的人。此类公知由于攫取了巨额的不义之财,而除恶务尽又是我们国家党和政府一贯的宗旨,所以他们整日惶恐不安,而随着打老虎、拍苍蝇以及海外猎狐等行动的进一步深入,他们对自己的前途越来越感到渺茫和绝望,因为就连之前此类不法分子的最后一招——逃亡海外,也基本行不通了。为了摆脱他们内心无止境的恐惧的阴影,他们只能寄希望于推墙,也许,在他们看来,只有将墙推倒才能一劳永逸的解决问题,所以他们追求西式“民主”,因为西式“民主”说到底就是“钱主”,钱才是一切的主宰,而对他们来说,只要是能用钱解决的问题,根本就不再是问题。

3、求财型

此类公知指那些尚未发财或者尚未发大财,但看好“民主”这门生意的一类公知。此类公知倒不见得有多么迫切的推墙需要,对他们来说,一切都是生意,推墙对他们来说可以是生意,如果有一天,当他们觉得爱国一样可以成为生意,并能保证他们赚更多的钱的时候,他们恐怕也会毫不犹豫的站出来“爱国”,此类人最大的特点就是见风使舵。但也有一些此类公知,由于在“民主”的路上走得太远,他们自觉已经无法回头,所以只能在“民主”的道路上一条道走到黑。

此类公知以所谓的“死磕律师”为典型。我们可以看到在每一次所谓的“泣血的呐喊”之后,死磕律师总是会忍不住“求募捐”。至于募捐后的钱用来干嘛了,那就真的只有天知道、鬼晓得了。“死磕”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例如,有些律师一件西装就几万块钱,由此看来“民主”的生意确实是求财的一条捷径啊,但欲壑难填,即便他们一件西服就几万块钱了,依然还要“募捐”,难道他们真不知道羞耻两个字怎么写吗?林叔叔这日子过得这么紧巴巴的,连求个打赏都会觉得很不好意思,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在这里,奉劝此类公知一句:我党的一个重要方针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何况“爱国不分先后”,只要真心悔改,回到人民群众的队伍中来,一样可以重新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而如果通过出卖灵魂去赚钱的话,这一辈子活得实在是太卑微了。不管对谁来说,钱自然是越来越好,但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有些钱需要良心去交换,老实说,这样的钱不要也罢。

4、求名型

此类公知对财富和政治并没有太过强烈的欲望,但他们却有得到社会认可的强烈渴望,于是他们拼命的通过发泄对社会的不满从而“刷存在感”,并借此获得其他公知的关注和支持,可以说,此类公知是谣言的主要发源地。无论是政治型,还是经济型的公知,他们大多都懂得保护自己,因此,他们往往以传谣为主,而且传谣的手法也很巧妙和老道。例如某些公知在转发谣言的时候,一般习惯于用“唉”、“是这样吗?”或者干脆啥也不说,直接转发的方式,表面上看,这些公知啥也没说,但由于他们的粉丝数量众多,他们已经成功的通过别人的嘴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并成功达到了传谣的目的。

5、无知型

此类公知以公知的信徒为主。出于各种目的,他们也希望自己能成为公知中的一员,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不惜各种秀下限,以期能赢得公知的认可。不过,“幸运儿”毕竟总是少数,大多数公知的信徒只能在公知的大门外徘徊,他们拍打着公知的大门,然而大门紧闭。而少数的“幸运儿”在好不容易获得公知认可的时候,却悲哀的发现,公知这条路已经快走进死胡同了,于是清醒了的且聪明的赶紧与公知撇清关系,而尚未清醒了的和糊涂的则把赌注继续押在公知身上。

有一点必须说明,公知信徒大多是由于知识结构、认知的局限性造成他们对公知的盲听盲信盲从,由于他们对公知的谣言深信不疑,所以他们深信这个国家的前途将“一片黑暗”,所以,他们才会或主动或被动的加入到推墙的行列。但此类公知虽然也推墙,却大多是出于希望这个国家变得更好的的美好愿望,所以,对于这类人,应该以说服教育为主,让他们从公知所许诺的迷梦中清醒过来。维特根斯坦说过“世界是事实的总和”,真相永远是真相,无论他们信还是不信,真相都在那里,所以,我们也应该对他们抱有期望,坚信他们终有清醒的一天,毕竟,他们或许会被骗一时,但肯定不会被骗一世。

此外,我们还应该看到,公知还有一个特征,就是公知虽然各行各业都有,但在一些行业里则显得相对集中,因此我们不妨从行业角度再次对公知作一个简单的分类。

1、死磕律师

“死磕律师”可以说是目前公知里最活跃的一个群体。可能你很难想象,本应该是追求“公平、正义、法治”的代表性人物的律师会整天将谎言摆在嘴边,但死磕律师却做到了,不仅做到了,而且还做到了极致。死磕律师可谓“叶公好龙”的当代版,他们整天将“法治”挂在嘴边,但实际行动却完全走到了法治的对立面。对他们来说,为代理人辩护、维护代理人利益的“主战场”并非在法庭里,而是在网络上,他们通过造谣、传谣、用舆论干预司法,与此同时,还整天摆出一副“受迫害”的模样博取眼球和同情,完全丧失了一个律师起码的职业操守和做人的良知底线。

死磕律师推墙忙,民主自由挂嘴旁。

法律常识皆不懂,装疯卖傻最擅长。

2、公知经济学家

恐怕全世界都没有什么比中国的“经济学家”更好干的活了,因为只要你认识并会说三个字就可以:私有化。只要你咬定青山不放松,整天把“私有化”这三个字挂在嘴边,那么,也许“著名经济学家”的“金字招牌”就在向你招手了。如某经济学家,本来只是个对经济学纯业余的门外汉,结果就靠着鼓吹私有制、污蔑共和国开国领袖而一跃成为了中国的“良心”,不仅成了“著名经济学家”还成了“著名思想家”,这不能不说是个奇迹。著名学者梁柱曾说他一听到“经济学家”四个字就心惊肉跳,我相信有这种感觉的人不在少数。

3、公知媒体人

媒体本应该是公正客观的化身,但自从21世纪网新闻敲诈案被曝光后,人们就进一步改变了对新闻媒体的看法,原来新闻报道还可以这样玩?原来那些媒体人表面上的义正词严只不过是他们背后利益黑手的一个伪装?新闻报道本来最大的特点应该就是客观真实,不预设立场,然而那些所谓的公知媒体人却热衷于放大社会阴暗面,以撕裂社会为己任。著名爱国网友@平民王小石 曾在一针见血的指出:【普世精英舆论战的5条军规】——1、中国的负面事件要爆炸性热炒,且归罪于体制的“独裁”、“腐败”2、中国的正面事情尽量与施政改善撇清关系,撇不清的不报道3、“民主”国家的正面事件要突出宣传,归功于“普世价值”4、民主国家负面事件要挖掘出正面信息并放大,挖不出的不报5、造谣是在民众心里埋定时炸弹!

当然,公知的群体远不止这四个方面,例如我们还可以看到很多所谓的“历史学家”、“法学家”充斥在公知这个群体当中,这样的一些人,同样成了人们眼中的跳梁小丑。“感谢”公知的表演,如果不是他们的表演的那么充分,恐怕他们暴露的也不会那么彻底,是公知自己玷污了“公知”这个原本美好的词汇,因此,他们沦落为人们眼中的公害纯属咎由自取。

随着网络环境的好转,公知在网络上的空间也在不断被挤压,我们有理由坚信,历史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尤其不以公知的意志为转移,那些卖国为荣的公知终究会在国家与社会发展的滚滚洪流中被扫到历史的垃圾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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