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英烈保护法草案拟增加条款,打击“精日分子”!
大快人心!英烈保护法草案拟增加条款,打击“精日分子”!
周汉青
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草案将增加条款,对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追责。
近年来社会上个别人身着二战时期日本军服拍照并通过网络传播,宣扬、美化侵略战争,损害国家尊严、伤害民族感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需要明确相关法律责任,予以严厉打击。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对这种行为,要通过加强教育、管理和加大处罚力度,综合施策处理,结合英雄烈士保护工作,建议有针对性增加规定:“亵渎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作者:杨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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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迷失还是教育缺失?“精日”亵渎英烈根源在何处
这两年,侮辱烈士、亵渎英雄的“精日”青年越来越多!
今年2月20日(大年初五),网上传出几张脑残“精日”的照片——两位青年身穿二战时期日军军服,站在南京紫金山民国时期中国军队的机枪碉堡遗址前,手持写有“武运长久”的膏药旗,摆出了一副丑陋的造型。
2017年8月,4个“精日”身穿二战日军制服,夜里在著名抗日遗址、爱国教育基地四行仓库拍照留念,恶毒亵渎烈士英灵,令人发指!
2016年12月10日,国家公祭日前夕,在大屠杀死难者丛葬地之一的南京长江边的燕子矶,一名青年男子,身着白衣黑裤日本武士服,手举木质武士刀,背对长江摆出劈、砍等各种姿势。
2016年5月29日,某动漫展上,两名身着解放军迷彩服,穿戴单兵装具的“军人”,头戴维和部队 “UN”蓝盔,胳膊上缝着五星红旗,双膝跪地向一名日式“少女”磕头。就在24日,联合国总部刚刚举行纪念仪式,缅怀为和平献身的维和人员,向申亮亮等3位牺牲的中国维和军人在内的殉职维和人员追授达格·哈马舍尔德勋章。2015年4月,成都CD15漫展,一群“精日”公然穿着侵华日军军装现身。
这群“精日”青年的汉奸行为,一次又一次的亵渎抗日战争,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声讨。这些精日分子不分好坏,忘记了民族伤痛,背叛了民族道义,思想钝化,精神麻木。
所谓精日,就是精神日本人,指精神上已经把自己视同为日本人的人群。其特点为有些极端者崇拜日本而仇恨自我民族,以自己是中国人为耻。近年来,国内出现以不共戴天的立场贬低中华文化、丑化中国制造并对中国取得的进步表示敌意与傲慢,并在极力褒扬与夸赞日本的文化和种族优越性的过程中获得迷之优越感,进而美化日本侵华战争、歌颂日本殖民史的那么一群人。
“精日”青年越来越肆无忌惮地制造亵渎抗日英雄的行为,不得不让人反思,究竟是什么原因让“精日”大行其道,如何减少和警告“精日”青年的亵渎行为?
第一,历史虚无甚嚣尘上。历史是有记忆的。而记忆的首要则是事物的善恶、是非曲直、正义可耻可以得到彰显。也因此,凡是篡改历史的企图无一不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而“精日”们的所作所为,轻了说是在美化被侵略被殖民的历史,重了说则是在助纣为虐篡改那段有记忆的历史。现在很多电视剧戏说历史、解构历史。正当的历史可以被千般诠释,昔日的英雄可以被肆意妖魔化,反动人物摇身一变可以被人追捧,历史的虚无已经演变成一场虚无的修正主义狂潮,全然忽视了历史的真实与良知。
第二,游戏历史大行其道。历史是有正义与邪恶、善良与丑陋的底线的,不允许被游戏被歪曲。现在不但有一些日本政治家、右翼无视中华民族的战后伤痕,否认侵华历史,还有我们自己国家的青少年在这个伤痕上撒盐,以所谓的cosplay扮演侵略者的形象,这既有我们教育上有缺失的表现,也有他们个人品格上的问题。我们应该像告诉日本右翼那样,严肃地告诉我们的下一代,本民族的历史伤痕是不容“游戏”“恶搞”的,这个底线不应因为无知而就可以轻犯。
第三,历史娱乐化愈演愈烈。历史是有感情的。面临戏说历史的社会思潮泛滥,尤其是此番“精日”们毫无底线的表演,我们真的应该反思。正因历史是有感情的,才有了历史受害者的伤害与仇恨,才有了加害者的忏悔与谢罪,将被害与加害混为一谈,甚至以加害为荣,招摇过市,有感情的历史断然不会答应。回想1931年到1945年的14年时间,侵华日军在中国制造了数万起杀害中国平民的血案,遇难的中国同胞达数千万人!
北起黑龙江,南至海南岛,东起海滨,西到重庆,“膏药旗”所到之处,生灵涂炭,尸骨成山,神州大地到处都是流离失所。这是整个华夏,整个民族,整个国家的耻辱!是任何一个中国人都永远不能忘记的屈辱!
对于那些少数精日分子来说,历史正在被遗忘,屈辱正在被安逸的生活所埋葬!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铭记才是对先烈最好的告慰。
当然,要解决“精日”青年亵渎事件,必须制订相应规定和法律。进入网络时代后,对以往英雄和领袖进行侮辱的言论和行为迭出屡现,这不仅直接冲击着我们民族价值观的构建,也对英雄和领袖的个人名誉构成损害。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在这个日益重视荣誉的时代,英雄和领袖的个人名誉以及我们的民族情感也应该有法律来维护。今天之所以有这些侮辱英雄和领袖,不考虑民族情感的言论和行为出现,某种程度上与我们过去这方面法律的缺失有着一定的关系。我们希望有针对性的相应法律早日出台,期望将这类“个案”的治理纳入法治的轨道,让法律成为捍卫英雄名誉、守护民族情感的利器。(作者:周汉青)
对于这些“精日”分子,
外交部长王毅的一句话说的好!
“中国人的败类!”
民族尊严决不可随意践踏!
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都将被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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