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公交坠湖:是谁造就了人性之恶?
贵州公交坠湖:是谁造就了人性之恶?
苗凤军
贵州省安顺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安顺公安”7月12日发布“贵州公交车坠湖”事件警情通报。以下为警情通报全文:
2020年7月7日,安顺市一辆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撞毁路边护栏,冲入安顺市西秀区虹山水库中。经公安机关深入侦查调查,现将该案情况予以通报。(2020年7月12日安顺公安)
贵州公交车坠湖事件,果然是让笔者猜中了,是人性之恶使然,但是即使是让笔者或者是让其他百姓想到了,事件出现存在着什么不为人知的原因,事件出现也不应该会如此的恶劣,毕竟是那是三十多条人命,三十多条人命与个人的利益相比,难道同样是廉价吗?
在这一事件中,死亡多达21人,21个家庭肢离破碎了,这样的责任又由谁来负呢?诚然这涉事的公交车司机人性应该遭受天打雷霹,但如果说完全是他一个人的责任,广大百姓也会有所微词,毕竟在出事当天,涉事司机是喝酒了,为什么公交管理部门没有发现呢?如果提前发现了,及时制止,让别人替岗,会出现这样的事件吗?
还有事件出现,公交司机所表现出来的反常行为不可能是一天就存在的,为什么其单位领导干部没有看出来呢?虽说在房屋拆迁补偿工作中,涉事司机的行为是存在着个人的过错,对于单位的补偿不满意,对于单位的强拆不满意,但是如果在事件出现时,拆迁单位好好地做其思想工作,该单位领导干部发现其思想存在着问题,行为举止存在异常,及时进行心里疏导,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吗?或许这些相关部门都没有考虑到,毕竟个人的利益与单位的利益相比,让某些领导干部想来不值得一提,结果矛盾日日积压,即使是司机张某的诉求是不合理的,得不到及时的释放,在其个人性格还很偏激的情况下,做出严重伤害群众的事件来不是意外的,毕竟近几年来,因为个人报复社会所出现的严重伤害百姓的行为案件也曾经出现过,如公交车纵火案,还有校园内砍杀学生的,种种事件出现,让我们不得不对这样的事件关注。广大百姓更希望,每一次血淋淋的事件出现后,能够给全社会带来更多的警示,通过相关部门加强法治工作后,让这样的事件不再出现。
贵州公交车坠湖案,调查虽说已经有了初步结果,但是处罚还在路上,相信随着相关部门的深入调查,在这一事件中,到底谁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总会给广大百姓一个交待的。只是事件出现后,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要铭记这一深刻的教训,特别是相关部门在对待涉及到民生利益的工作中更要将工作做到细之又细,只有这样,我们每一件工作不仅仅对得起我们神圣的使命或许更能够为百姓的平安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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