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书记神圣不可侵犯
刘书记神圣不可侵犯
公民于平
前段时间,因为在防疫中给领导特殊化待遇,“大连卢书记”一度火遍全网。
此事余波未了,贵州毕节如今又出了个更霸气的刘书记,相比起来,“大连卢书记”简直弱爆了。
据媒体报道,贵阳市的任女士在毕节市某小区居住,一天,她在小区业主群质疑业委会不召开业主大会便擅自让新物业公司通过试用期的行为。
当时社区支部书记刘某回怼了她一句:“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结果把任女士惹恼了。
她将刘书记的回应截图,转发到一个业主维权群,骂刘某是“草包支书”,并抱怨:我们自己花钱买的房子,什么时候业委会和物业变成我们的主人了。
刘书记获悉后,迅速向毕节市公安局七星关分局洪山派出所报了警,此后,该派出所民警前往任女士在贵阳的家,将她铐走,并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任女士认为,在此次事件中,警方违反异地传唤规定,并且违法使用警械。她还质疑,刘书记的丈夫是一位毕节警察,是否按要求进行了回避。
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任女士恐怕做梦都没想到,自己业主群的一句发言,不仅惹怒了社区书记,还让自己遭遇跨市抓捕,失去三天宝贵自由。
这个案件显然让人难以理喻。如今小区业主群为了沟通方便,往往都会邀请社区干部、社区民警进群。
小区矛盾多,业主火气大,因此个别业主在网上怼两句社区干部,甚至出言不逊,开口骂人,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没有多少人会放在心上。
更鲜有人会将此上升到违法犯罪的高度,想到动力警力来处理。
可这个毕节的刘书记则不然,业主任女士一句并不激烈的责骂,居然使她怒从心起,恶向胆生,不把任女士送进局子里不罢休。
身为小小社区书记,就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派头,这个刘书记若是当上更大的官,岂不要上天?
我认为,任女士对一句”草包“责骂,并不仅骂得不过分,而且骂得有理有据,骂的让人解气。
“开不开业主大会,怎么开是业委会的事”,请问,刘书记这句话有没有法律常识?业委会什么时候可以凌驾业主大会之上了?
小区选聘和解聘物业,这属于是业主大会的职权,应由其作出决定,业委会只是执行机构。
任女士所住毕节某小区,业委会却不经业主大会表决,就让新物业公司通过试用期,这涉嫌越俎代庖,擅作主张。
业主要求召开业主大会,就此事进行讨论,表决是否罢免这家新物业公司,也是其正当权利。在业委会阻挠的情况下,社区有责任介入,协调处理。
刘书记不仅把自身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还说瞎话,说风凉话,这种社区干部也活该被业主骂。
而一件再普通不过的小事,居然惊动毕节警方,让他们不惜兴师动众,跑到200公里之外的省会贵阳抓人,这样的操作堪称诡异。
要说这属于警方正常的执法操作,谁信?刘书记的丈夫到底从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实在让人玩味。
毕节刘书记显然不是孤立个案,现在个别基层部门和官员,动不动将民众的批评,视为触犯自己龙颜之大忌,扣上诽谤滋事的帽子,进行法律追究。
这样的地方治理生态,显然很不正常。
基层部门和官员该如何对待民众的批评,乃至是责骂。这让我想到上世纪四十年代延安发生的故事。
1941年6月3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在延安的杨家岭小礼堂召开边区各县县长联席会议,讨论征粮工作和农民负担问题。
那天突然大风暴雨;一个炸雷,击断了礼堂的一根木柱,坐在附近的延川县代县长李彩云猝不及防,不幸触电身亡。同一天,一位农民饲养的一头驴也被雷电击死了。
噩耗传开后,人们议论纷纷。这位农民逢人就说:“老天爷不开眼,响雷把县长劈死了,为什么不劈死毛泽东? ”
保卫部门闻讯,要把这件事当作反革命事件来追查, 逮捕这个“竟敢如此咒骂毛主席”的农民,并要公开处理,以一儆百。
毛泽东得知后立即进行阻止,他说:“群众发牢骚,有意见,说明我们的政策和工作有毛病。不要一听到群众有议论,尤其是尖锐一点的议论,就去追查,就要立案,进行打击压制。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软弱的表现,是神经衰弱的表现。
无独有偶,我记得汪洋在担任广东省委书记时也说过一句话:“看到很多网民骂我,把我说得一塌糊涂,当然我也看到挺我的,这些都很正常,作为公众人物,应该正确对待各种不同的意见,甚至是骂我们的意见……为什么领导可以发脾气,群众不能发脾气呢?为什么领导可以骂娘,群众不能骂娘?”
这些年来,一些基层官员,动辄对民众爆粗口辱骂,这种事发生不少,大多却不了了之。反倒是民众怼了基层部门和官员几句并不过分的话,马上动辄要采取雷霆手段追究。
为什么领导可以发脾气,群众不能发脾气?”汪洋之问,今天听来依然让人聋发聩。
能不能正确对待民众的责骂,这是关乎社会文明,关乎法治水准的大问题。
一个社会,真正神圣不可侵犯的,绝不是个别官员的面子和威风,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民众的正当批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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