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烈士公园里穿和服、亮武士刀,是可忍孰不可忍!

作者:章钟形 来源:红色文化网 2026-11-06

在烈士公园里穿和服、亮武士刀,是可忍孰不可忍!

近日,一段“两名女生在位于长沙的烈士公园内穿和服、拿武士刀拍照,被路过男子大声斥责”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据媒体11月3日消息,湖南烈士公园管理方确认,事发地点确实位于公园内部,推测视频中的人可能是在清晨人流量较少时进入园内,园方对此坚决反对。工作人员表示,日常巡逻中发现类似穿着“奇装异服”或带有敏感文化符号服饰的游客,会第一时间上前劝阻。另据媒体报道,两名女子所使用的刀具和穿戴的服饰均为动漫道具。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介入处理,将二人劝离。当地警方对其进行了教育处理。

据网上信息显示,事发地是湖南烈士公园,始建于1951年,1953年建成开放。园内纪念塔上陈列有157位湘籍烈士代表的遗像和事迹,被国务院定为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

这件事情令人愤怒,其中一个细节尤为可恨!入园的时候不穿,进了门,钻进厕所,再换衣服。这个动作顺序,比什么狡辩都更让人生气。

你们知道这身衣服在这个地方穿不得,所以你们没敢穿着它进大门。你们知道那把武士刀在这个地方亮不得,所以你们把它裹在包里带进来,躲进隔间里再拎出来。你们甚至知道要挑清晨,挑人最少的时候,挑太阳还没来得及照亮纪念塔上那些名字的时间。然后你们走上桥,撑开伞,摆好姿势,笑了。

你们什么都清楚。你们唯一没算到的,是有人会吼那一嗓子。

湖南烈士公园不是一般景点。有纪念碑,碑下为纪念堂,纪念堂两侧是两大间陈列室,陈列着杨开慧、夏明翰、郭亮等90人的遗像、遗物、事迹,以及全省包括在抗日战争中牺牲的8万余位烈士的全部名册。公园内还有“红军渡”革命遗迹。纪念塔里供着157位湘籍烈士代表的遗像和事迹。八万多个名字,不是八万个数字,是八万多个曾经会疼、会怕、会想家的人,替这片土地把命奉献了出去。你们拎着那把日本军刀——别跟我扯什么“动漫道具”——在你们举起它来拍照的时候,它指向的是一群曾经被日军用同样的刀残害过的中国革命先烈。你们是真会挑地儿啊!

“喜欢动漫”这四个字,完全兜不住这件事的恶劣性。在漫展上穿这身,拿这把刀,没人拦你们。在家里穿,在任何一个不踩着历史伤口的地方穿,都是你们的自由。但你们偏偏选了烈士公园,偏偏选了清晨,偏偏选了先躲进厕所再换装这一隐蔽的方式。这不是“不懂”,这是懂得很透彻,透彻到知道要避开门卫的眼睛,透彻到知道被撞见了就说是“二次元”。路人大声质问的时候,你们拿伞挡住脸。挡脸这个动作太妙了——你们知道羞,但你们羞的不是自己干了什么,你们羞的是被人捉赃在手了。

法律上,这件事不该止步于一句“教育处理”,精日现象一定要入刑,并从严、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写得明明白白:亵渎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里也有对应的口子: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听劝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有人会说,她们“一听就停,一劝就走”,不符合“不听劝阻”的要件。好,就算这一条在构成要件上可以争,那“情节较重”四个字呢?入园换装、刻意避开人流、在纪念塔附近持武士刀摆拍——这不是一时兴起的走错地方,这是一整套有预谋的、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的摆拍。罗昌平在网上说了一句侮辱“冰雕连”的话,判了有期徒刑七个月,公开赔礼道歉。网上动嘴尚且如此,跑到烈士纪念塔底下动真格地穿、真格地拎、真格地笑,结果只是一句“教育处理”?

辛亥革命烈士姚勇忱的墓志铭说:“君竟如是以死,死而不死,责在后死。”

“死而不死”,是说烈士虽死,其精神、其名誉、其未竟之业,仍然悬在人间,没有真正“过去”。“责在后死”,说的是责任,恰恰落在那些还没有死,还活着的人身上。如果活人让死去的人蒙羞、让英魂不得安宁,那便是“后死”者不可推卸的罪过。

我还记得小时候老爹教我背的有一句宋诗:“诚令身在名灭者,放目仰视惭英魂。”意思是:如果让那些苟活于世、声名湮灭的人抬头去看,他们应当因面对英魂而感到羞愧。

这两句话放在这儿,分量刚好,与诸位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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