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康县回应百余幼儿染肺炎:1人死亡,5人治疗费超10万

作者:佚名 来源:澎湃新闻网 2015-02-16 293

 甘肃康县就百余幼儿感染肺炎卫生疫情做了通报。

  2月16日凌晨2时许,甘肃康县卫生局通过康县新闻网(中共康县县委宣传部主办)刊文,回应了这一公共卫生事件。

  在这篇“关于呼吸道感染性疾病防控工作的情况说明”中,该卫生局证实了有幼儿因病死亡的传闻。通报说,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14日,县内外医院累计收治住院支气管肺炎及肺炎患儿100余人,目前在县内外医院住院治疗的支气管肺炎及肺炎患儿共24人(其中:县内医院住院16人,县外住院治疗患儿8人),无危重患儿。病情发生以来全县死亡1例(石睿,九个月男婴),经陕西省疾控中心监测非因腺病毒死亡。

  对于这一疫情发生的原因,康县卫生局认为,2014年12月份以来,由于康县气候持续干燥,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就诊患儿高于往年同期水平,患儿以咳嗽、发热为主要症状。结合患儿临床症状,流行病学特征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判定,康县发生的儿童呼吸道感染性疾病,5岁以下婴幼儿肺炎主要由腺病毒感染所致。气候持续干燥是此次儿童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增多的主要诱因,根据腺病毒感染疾病流行规律和调查评估的情况来看,现在病情已经处于流行末期。

  康县卫生局称,针对呼吸道感染性疾病比往年偏高的现象,康县已及时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Ⅳ级响应,成立专门的防控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协调周边的汉中、略阳、陇南市等邻近医院开辟绿色通道,全力救助患儿。甘肃省卫计委抽调省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专家3人、兰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儿科专家5人组成的临床救治和疫情防控专家组,对该县患儿的治疗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现场检查与指导。

  该县卫生局表示,目前,病情防治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康县呼吸道感染性疾病门诊日就诊人次由病情高峰期的100多人次降至现在的30人次左右;住院患儿由病情高峰期的88人降到现在的24人,病情处于可防可控状态,防控工作转为常态化管理。

  2月1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报道指出,腺病毒肺炎是病毒性肺炎中较常见的一种,多见于6个月-2岁的婴幼儿,冬、春两季发病率较高,可通过飞沫、亲密接触等途径传染,严重的可导致患儿死亡。目前没有抗腺病毒的特效药物,只能根据症状治疗,且治疗费用较大。

  康县疾控中心急传科一陈姓科长表示,康县的医疗条件无法对患儿进行有效治疗,相关单位随后协调临近的略阳县医院、汉中市3201医院及时收治患儿。但由于在2009年汉中市就发生过婴幼儿腺病毒肺炎的暴发流行,而且有多例死亡病例,汉中市相关医院表示无能为力。在向陇南市相关单位汇报后,确定了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和甘肃省人民医院为康县重症肺炎患者的转诊医院。

  多位受访的患儿家长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多为农村户口,家境不宽裕,医药费高达数万到十几万不等,让他们难以承担。其中一位患儿家长表示,将患儿转入西安市医院治疗,已花费超过20万。陈姓科长表示,治疗腺病毒肺炎的一种关键药物目前尚未纳入新农合医保报销范围,疾控中心正在积极协调民政部门,考虑将此纳入“大病救助”。

  通报证实了上述说法,据统计,治疗费用在1万元以上患儿共20人,其中10万元以上5人。康县卫生局表示,该县将及时协调新农合、社保、大病医疗救助、大病医疗保险等渠道进行报销,尽最大努力减轻患者家属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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