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频被商人“围猎”:揭朋友圈异化三部曲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5-04-10 340

 贵州省委原常委 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被判16年

  贪官缘何频被商人“围猎”

  疏理廖少华等近期落马贪官的堕落轨迹,不难发现其共同点都是被朋友“拉下水”。近年来,在畸形的官场文化影响下,一些官员的“朋友圈”逐渐演变成了“腐败圈”。

  他们在贪念驱使下,成为商界的“围猎”对象,一步一步与其“朋友”结成了腐败“同盟”,不惜逾越党纪国法的底线为“朋友”输送利益,并最终沦为阶下囚。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9日公开宣判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受贿、滥用职权案,认定被告人廖少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春节至2012年6月,被告人廖少华在担任贵州省六盘水市市长、中共黔东南州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公司或个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陈春章、龙向彬、曾佐桥、曾超懿、张宇恒、何智慧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324万元。被告人廖少华在担任黔东南州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人民币310.6372万元。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廖少华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案发后,廖少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和滥用职权的事实,受贿罪具有坦白情节,滥用职权罪具有自首情节;所得赃款全部退缴,认罪悔罪,对其受贿罪可从轻处罚,滥用职权罪可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分析

  朋友圈如何变为腐败圈

  疏理廖少华等近期落马贪官的堕落轨迹,不难发现其共同点都是被朋友“拉下水”。近年来,在畸形的官场文化影响下,一些官员的“朋友圈”逐渐演变成了“腐败圈”。他们在贪念驱使下,成为商界的“围猎”对象,一步一步与其“朋友”结成了腐败“同盟”,不惜逾越党纪国法的底线为“朋友”输送利益,并最终沦为阶下囚。

  升官路上商人追随

  据介绍,廖少华的认罪和悔罪态度一直较好。他庭审陈述时说,自己是“温水煮青蛙”被朋友拉下水的。

  廖少华转战多地任职,湖南籍商人陈春章一直跟随其左右做生意。廖少华为陈的企业多个事项提供帮助和照顾,并先后10次收受陈给予的人民币共计394万元。

  无独有偶,与廖少华一前一后被宣判的原南京市市长季建业也“处境相同”。“回过头来看,我的主要问题发生在一个20多年的朋友圈。”季建业在庭审时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许多官员出现腐败问题,往往自称是被朋友拉下马,归因于“朋友圈”,其实这是一种借口。关键还是官员自己出了问题,自身经不起种种诱惑,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

  官员“朋友圈”异化三部曲

  记者疏理近年来一些官员落马后的犯罪事实发现,腐败轨迹后面无不闪现着商人的身影。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均与一些商人过从甚密,刘志军、刘铁男等部级“老虎”也都有着不少商人“朋友”。

  记者调查发现,不仅是“老虎级”贪官存在“朋友圈腐败”问题,一些基层官员也难以摆脱“朋友圈”影响。

  记者梳理下,官员的“朋友圈”腐蚀往往分三步:

  第一步——“生贪念”。一些官员担任领导后,对金钱和享受产生了不良欲望,为其腐化堕落埋下了伏笔。落马前的廖少华,在许多人眼中属于“低调”“务实”的干部。但随着职务的升迁,他的思想意识发生了改变。“受到市场经济的巨大冲击,特别是看到社会上一些人大把挣钱,大肆挥霍享乐时,自己的心也逐渐不平静起来,理想信念开始动摇,干了许多党纪国法所不容的事。”廖少华在庭审时说。

  第二步——“交朋友”。 为了实现贪欲,一些官员四处寻找为其欲望“买单”的人,也就是所谓的“朋友”。廖少华陈述说,自己调到市级党政领导主要岗位后,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围绕在他身边的人越来越多了,他通过帮人办事交了一批“讲哥们儿义气”有“铜臭味儿”的老板朋友。

  第三步——“吃朋友”。在为朋友“两肋插刀”后,不少腐败官员就将朋友当成了“提款机” 和“钱袋子”。据检察机关指控,季建业在帮助其“朋友”徐东明解决职务调动,并帮其承揽了多个建设项目后,就“心安理得”收受了徐东明贿赂。

  一些地方对“一把手”监督缺失

  有关专家认为,落马官员之所以能利用公权力为“朋友圈内人”输送利益,与当前一些地方对“一把手”的监督缺失密切相关。

  汪玉凯说,他过去在遵义调研时,曾与廖少华有过一面之缘,感觉人很有能力,这样的官员落马令人痛惜。但应该反思的是,他作为省委常委,权力非常大,可以说是“一言九鼎”,本级组织对他的监督几乎是空白。为此应当建立全流程的腐败预防和监督机制,同时应当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权力的干预,营造一种健康、正常的政商关系。

  中国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对官员和商人而言,最重要的都是要有“底线”意识,在反腐“新常态”下,官员必须破除侥幸心理,从严要求自己遵纪守法,自觉净化自己的朋友圈,不得利用手中权力为朋友输送利益。商人也不要妄想走捷径、寻求组建利益共同体,这也是底线。

  高波认为,应当进一步加大对权力的公开力度,所谓“围猎”实际上是冲着权力来的,应当建立更完善的“权力清单”和“利益清单”,把权力的运行放在阳光下,让更多的人可以监督官员,倒逼他们谨言慎行。

  梳理

  十八大后落马高官已有7人获刑

  今日上午,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领刑16年。至此,中共十八大后落马的省部级及以上高官中,已有7人受审获刑。观察7人刑期,最重者为无期徒刑,最轻者为5年有期徒刑。分析称,随着越来越多“老虎”被移送司法机关,今年“审虎”将进入密集期。

  两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及以上高官中,目前已有7人受审获刑。 廖少华是十八大后首位被查的由省委常委兼任的地级市委书记,也是贵州落马“首虎”。据媒体报道,落马前的廖少华,在许多人眼中属于“低调”“务实”的干部,甚至一度被视为“廉政标兵”、“反腐先锋”。

  除了昨日获刑的廖少华,其余6人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以及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

  其中,首个获刑的是王素毅。2014年7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王素毅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王素毅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上述获刑的7名官员中,其中两人被判处无期徒刑。除了王素毅外,另一人是刘铁男。2014年12月10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铁男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他5人的刑期则从5年至17年不等,其中童名谦5年,李达球15年,季建业15年,廖少华16年,倪发科17年。

  上述7人中,除了童名谦系“玩忽职守罪”之外,其他6人获刑的罪名中,均涉及“受贿罪”。其中,倪发科还涉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廖少华还涉及“滥用职权罪”。

  另有9人已被提起公诉

  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及以上高官中,另有9人已被提起公诉,等待开庭受审。

  这9人分别是: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国务院国资委原主任、党委副书记蒋洁敏,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永春,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祝作利,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阳宝华,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中央政法委原书记周永康。

  此外,还有两名省部级高官已经一审开庭,但目前尚未宣判,他们分别是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总工会原主席陈安众,以及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

  11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另据官方公开消息,仅今年一季度,中纪委就完成对11名省部级官员严重违纪问题的立案审查,并将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这11名官员是:白恩培、梁滨、聂春玉、白云、秦玉海、隋凤富、杜善学、武长顺、陈川平、朱明国、王敏。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2015年工作报告中一次性列举28名省部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这28名高官的审判安排,将依法公开审判。

  据此,有媒体指出,随着腐败案件存量陆续进入司法程序,可以预见,今年“审虎”将进入密集期。(文/新华社 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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