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建议通过交易转让等环节强化汽车产品召回工作
作者:来源:新华网
201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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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经实施多次汽车产品召回。但是中消协发现,部分汽车产品的召回并没有落实到位。近期,有关召回完成信息的真实性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据了解,由于我国没有像日本等国家在车辆安全检验和二手车过户时设置召回落实情况强制确认的程序,致使部分汽车用户和购买二手车的消费者不知道自己的汽 车是否存在缺陷或已完成必要的召回维修处理。这些没有完成召回的汽车产品在路上行驶,不仅危及交通当事人人身财产安全,也给公众带来安全隐患。
中消协负责人建议,有关行政部门应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建立召回信息查询系统,供消费者查询召回信息。生产者同时应将召回完成信息实时提交主管部门,由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跨区域、跨品牌的汽车产品召回数据库和查询平台。
同时,他建议召回信息动态共享,国家将车辆召回完成情况与车辆过户强制关联,确保没有完成召回的汽车不能进行交易转让。通过这一共享机制,将车辆召回信 息与车辆安全技术检验进行关联。如果车辆属于召回范围,车主有义务完成召回。若车主没有在合理期限内配合完成召回,年检机构应不予通过安全技术检验。
他表示涉及汽车产品召回工作中的各环节、各部门都应依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规定,共享信息,加强监督管理,通过社会共治监督促进汽车产品召回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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