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等14个地区将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作者:彭波 来源:人民日报 2015-12-06 219

        本报北京12月4日电   记者4日从中央司改办获悉:北京、河北等14个省(区、市)作为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已向中央提交试点方案,即将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改革方向和政策导向,中央司改办日前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京召开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培训会。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按照中央要求,上海、广东等7省(市)于2014年6月启动第一批试点。今年6月,江苏、安徽等11省(区、市)启动第二批试点。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改革成效逐步显现,改革共识基本形成。已试点地区纷纷要求扩大试点范围,上海、吉林、湖北、海南已在全省(市)推开试点。

  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司改办副主任姜伟表示,试点推进以来,各地法官、检察官员额均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以内,并留有余地。尽管进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少了,但由于法院、检察院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一线实际办案人数只增不减,案多人少矛盾得到缓解。吉林省检察院改革后一线办案力量比改革前增加23.6%。落实司法责任制,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各地把“放权”和“监督”结合起来,法官、检察官办案积极性、责任心进一步激发,办案质量、效率明显提升。青海试点法院结案率同比上升80%,服判息诉率、生效判决改判率均下降。

  姜伟表示,2014年以来,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有序推进。一批改革任务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已经完成,劳动教养制度已经全面废止,提高了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条件,并完善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规定。一批有影响的改革举措全面推开,取得阶段性成果。司法公开不断深化,人民法院建立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网。截至11月1日,公布裁判文书1165万份,总访问量达到3.4亿人次。立案登记制改革稳步推进,今年5月1日至9月30日,全国各级法院共登记立案620余万件,同比增长31.9%,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0%,“立案难”问题逐步缓解。

  此外,还有一批重大改革试点正在有序推进。北京、上海试点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检察院,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沈阳设立巡回法庭,均已正式挂牌办公,并集中审理、宣判了一批典型案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诉讼效率明显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充分体现,当事人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深入推进,进展顺利。目前,10个试点省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已全部完成,共选任人民监督员6570名,组织监督案件307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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