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4名辽宁省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涉拉票贿选案

作者:佚名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2016-09-19 233

记者从辽宁省人大获悉,9月17日,辽宁省人大十二届七次会议筹备组发出公告:日前,沈阳等14个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选举单位决定接受涉及贿选案的丁坤等452人,辞去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另有李峰代表职务被罢免,此前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的吴野松辞去代表职务。以上454名省人大代表资格终止。目前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实有代表147人。

公告称:

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全国人大代表过程中,有45名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拉票贿选,有523名辽宁省人大代表涉及此案。日前,沈阳等14个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选举单位决定接受涉案的丁坤等452人辞去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阜新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李峰的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他涉案代表有的已经在此前辞去代表职务,有的已调离本行政区,代表资格已经终止。铁岭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吴野松辞去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以上454名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其中108人的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相应终止。

鉴于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62人中有38人涉案,已不足半数,

9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成立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负责筹备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的相关事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筹备组是代行省人大常委会部分法定职权的临时性机构,负责筹备并召集省人民代表大会,办理省人大代表辞职后的备案、公告,代表补选后的资格确认等事项。

辽宁省人大十二届七次会议筹备组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将于11月1日召开,届时将补选省人大代表。筹备组认为,补选好省人大代表,不仅是对辽宁深刻吸取拉票贿选案教训、坚决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检验,也是净化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契机,更是优化代表结构、提高代表素质、改进人大工作、重塑人大形象的难得机遇。

辽宁拉票贿选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党内选举制度和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触目惊心。

记者统计发现,此次被终止的代表名单至少有6人是副省级领导干部,多名正厅级干部,有不少还是现任职务,还有数十位省内著名企业家。对拉票贿选案的处理,对这些代表资格的终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拉票贿选“零容忍”的坚定决心,体现了辽宁省委对中央精神和部署的坚决贯彻。

微信扫一扫|长按识别,进入读者交流群

1
0
0
0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