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户口须打消农民后顾之忧 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

作者:佚名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6-09-22 278

取消“农户” 更要“护农”

据报道,截至目前,包括北京在内已经有30个省份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各地普遍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网民认为,取消农业户口,必须重视城镇化背后的多元诉求,要破除阻碍农村人口落户的制度性因素,加速推进“农”和“非农”背后附着的权利和福利的真正平等化。

打消农民后顾之忧

某门户网站的一份调查显示,在2万多名参与者中,逾半数网民表示支持取消农业户口,认为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还有近四分之一的网民表示“有一定忧虑”。

不少网民指出,取消农业户口,必须打消农民对于生存和生活的种种顾虑。“农村人担心的是一旦农转非,就没有土地了!”网民“意晶星”说。

网民“新农宝”表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可以看出,意见没有明确限制农民必须去城里生活,改完户籍之后,农民也可以去乡下生活,没有任何一条规定说必须在城市里生活。其实取消农业户口,是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的实质性进展,农民都知道城里的配套设施比农村要好得多,取消农业户口就是要打破这种城乡的不平等待遇,这是好事。

有网民指出,在推动城镇化过程中,应采取妥善措施打消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同时充分尊重农民自主定居的权利,不能让农业转移人口“被落户”、“被上楼”。

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

还有网民认为,取消农业户口的同时,要加速推进“农”和“非农”背后附着的权利和福利的真正平等化。

网民“孙海滨”表示,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籍区分是历史的必然,是社会管理的进步,但不只是换个“本”这么简单。下一步,有关部门需要拿出更多精力做实户籍改革后的系列管理制度建设,尤其在户籍无差别化后,要确保实现城乡居民教育、医疗、养老、失业等公民待遇的再平衡,更要逐步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使消除城乡差别这项艰巨的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网民“赵永平”建议,应降低农民工市民化成本,进一步完善城市住房制度,放宽对农民工群体的购房限制,将农民工群体纳入各类保障房体系之内,真正降低农民工市民化的经济成本。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藩篱,不只看“农”与“非农”的名分,更要推进公共服务待遇均等化。此外,要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稳定农民对农村权益的预期,让农民进城不再瞻前顾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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