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和自我批评——习近平治党方略的“良药”与“武器”

作者:佚名 来源:新华网 2016-12-07 389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之一,习近平将其喻为治党的“良药”“武器”。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及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均提及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新华网《学习进行时》原创品牌栏目“讲习所”今天推出六中全会系列解读之五《批评和自我批评——习近平治党方略的“良药”与“武器”》,为您解读。

批评和自我批评——习近平治党方略的“良药”与“武器”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10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重要讲话。 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 摄

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

在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方略中,批评和自我批评占有重要地位,被喻为“良药”“武器”。

“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这个武器用得怎么样”“要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内生活的常态,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十八届六中全会再次强调了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性。全会公报指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

全面从严治党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一个运转良好的政党要有自我净化能力,要有不断增强免疫力、不断自我提高的能力。中国共产党素来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党之所以伟大,不在于从来不犯错误,而在于具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自觉,具有自我纠错的能力。

新形势下,党面临的任务及情况发生了变化,但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要求却丝毫未变。对照1980年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批评和自我批评在继承的基础上又有所突破,不仅单列一章,还出现了一些新提法、新要求。比如,“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都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十分重要的课题,批评和自我批评自然也成为党内监督的重头戏。《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12处提到“批评”,分布于总则(第一章)、党委(党组)的监督(第三章)、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第五章)、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第六章)中,是进行党内监督的强有力抓手。

批评和自我批评——习近平治党方略的“良药”与“武器”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10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这是习近平、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在主席台上。新华社记者 李学仁 摄

如何用好这个“锐利武器”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一剂良药,是对同志、对自己的真正爱护。”然而,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武器在党内政治生活中有“生锈”“钝化”现象,习近平对此有清醒认识。他将批评和自我批评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概括为“自我批评难,相互批评更难”。并且深刻指出,“难就难在为人情所困、为利益所惑,怕结怨树敌、怕引火烧身,说到底还是私心杂念作怪,缺乏党性和担当。”

直面问题,敢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品格。习近平就如何正确对待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明确要求:对自己的缺点错误,要敢于正视、主动改正。对别人的缺点错误,要敢于指出、帮助改进。对同志的提醒批评,要闻过则喜、虚心接受。自我批评要一日三省,相互批评要随时随地,不要等小毛病发展成大问题再提。

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是乱批一通,也不是不痛不痒,而有一定的章法,有相应的要求。习近平开出的“药方”是,批评和自我批评要“指名道姓讲问题、提意见、论危害”,要有“辣味”,让每个党员干部都能红红脸、出出汗,防止批评和自我批评蜻蜓点水、避实就虚、避重就轻、一团和气。

十八届六中全会对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新要求,要“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批评必须出于公心,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

领导干部是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焦点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中,习近平一直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放松。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上对领导干部也“高看一眼”,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与要求。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 ,这就让少做少说、明哲保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所谓官场哲学毫无立足之地。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这就可以起到以上率下、树立榜样的“领头雁”“排头兵”作用,“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示范行动引导党员、干部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思想顾虑”。

“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作为一个有责任、有担当、有执政自觉的政党,作为一名常怀为民服务之心的中共党员,有错不可怕,贵在见错能改。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数次提及领导干部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的“特殊地位”,“党的领导干部应当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正视、深刻剖析、主动改正自己的缺点错误;对同志的缺点错误应当敢于指出,帮助改进”“民主生活会重在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干部应当在会上把群众反映、巡视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领导干部是关键中的关键,也就必然成为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焦点。

“对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我们要大胆使用、经常使用、用够用好,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使这个武器越用越灵、越用越有效果。”领导干部更要深刻领会、熟练掌握习近平屡次提及的这个“锐利武器”,切莫让其“生锈”“钝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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