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是在中国与世界关系发生历史性变化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它是全球治理变革的必然产物,体现了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努力。随着全球贸易纠纷与关税壁垒不断升温,传统治理理念和治理实践已然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之变化需求,全球治理面临不同程度的规则赤字、民主赤字以及发展赤字。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民主诉求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在这样的背景下,“一带一路”的提出适逢其时。“一带一路”倡议致力于共商、共建、共享国际社会格局的构建,以协商治理、合作治理的路径推进全球善治的实践。5年来,共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积极支持和参与,7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同中国签署了合作协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与支持。
首先,“一带一路”是新型的全球化,致力于构建“去中心化”的全球治理。传统意义上的全球化其实是西方或一部分国家的现代化,而“一带一路”追求的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现代化。在全球贸易体系中,囿于劳动分工体系与商品交换关系的因素,“中心-边缘”结构的国际格局长期存在,并日益导致富国愈富,穷国愈穷。随着全球经济发展,不平等不是缩小了,而是加剧了。在此情境下,“一带一路”主张打破“中心-边缘”结构的束缚,激活传统边缘地区资源,消除孤岛现象,将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与地区链接至全球经济社会网络之中,构建“去中心化”的全球治理,推进经济公平与普惠发展。
其次,“一带一路”是典型的全球公共产品,有助于推进全球合作共治的实践。“一带一路”具有非排他性、非竞争性,没有限制性和约束性的制度壁垒,对世界所有国家和地区开放,既是区域合作,也是全球合作的实践。当今世界是互联互通的世界,解决人类共同面临的难题需要各国携手合作,“一带一路”的目的正是在于融入世界,而非领导世界。自提出倡议以来,中国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和建设,倡导平等发展、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国际合作模式。搭建更加广泛的国际合作平台,共建公共基础设施,如发起成立亚投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丝路基金、南南合作基金等,促进区域内国家间的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承办APEC会议、G20峰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推进多元协商、沟通对话合作机制的构建。
再者,“一带一路”倡导的“共商、共建、共享”基本原则,有助于建立更具代表性、包容性、开放性和公正性的全球治理体系。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倡导国际关系民主化,“一带一路”是建立在尊重各国主权基础上的平等参与、互利共赢,不输出意识形态、不复制发展模式,这一原则为国际社会多元主体的平等参与和民主协商治理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全球治理的本质意味着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治理方式的多样性和治理策略的协同性。“一带一路”倡议是在共商、共建、共享治理观基础上,构建的新型国际关系,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时代注脚。其将开放的、包容的全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为共同体的核心目标,致力于解决全球治理的失灵、失衡和失序问题,有助于建立更具代表性、包容性、开放性和公正性的全球治理体系。
最后,“一带一路”既强调政府作用,也强调市场作用,注重采取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来解决治理问题,有助于丰富全球治理策略。全球治理主张在多元主义的基础上,打破霸权、强权思维,通过积极的经济文化交流,避免不同文明之间的摩擦与冲突。在互相尊重、互相包容的新型发展观的理念支持下,寻求多方合作的方式方法,不单单要注重传统政府间的国际合作,也要注重市场企业间的合作尝试,同时积极鼓励与推进公私合作的方式来改善全球治理境况,从而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解决全球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从这个层面来讲,“一带一路”提供了很好的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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